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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章

    节后又下了场淅淅沥沥的雨,随着秋意涨,草渐黄,澄心堂里的隔断也从夏日的轻罗纱帘换成了质感颇重的绢帐。
    “红烛秋光冷画屏”,崔沅寝屋里那一扇绣着雪里红梅的细纱枕屏,倒是分外应景。
    除此外,降温受影响最大的,还是崔沅——因叶莺近来有些紧张兮兮。
    书斋后的空地上,晨练过后,崔沅收了势,苍梧眼瞅着递上擦汗帕子。
    崔沅擦擦额头,而后坐在藤椅上歇热。
    抬眼是碧蓝碧蓝的天,一低头,叶莺蹲在小炉子前烧水,脑后的双鬟随着扇风的动作微晃。
    崔沅看了一眼她脑后两束飘动的发带,心情舒畅。
    沸腾不久,叶莺执起小茶壶,将热水缓缓浇入杯中。茶叶随着水流沉浮,最终完全舒展,析成浅淡的黄绿色茶汤。
    “好了,”叶莺将一杯带着氤氲雾气的香茶递给崔沅,眯眼笑道,“这个是园子里那株丹桂,不是提前开了么?跟公子私藏的‘蜜兰香’茶窨了七遍,好香的。”
    茶香悠长,的确是好,只是崔沅凑近青瓷莲纹茶盏,蒸腾的热汽触到上唇,刚消退的汗意又冒了出来。
    他手下一顿,道了句“不错”后,便打算放一边晾凉些再喝。
    叶莺仍旧眯眼笑道:“公子,喝冷茶对脾胃可不好呢。”
    看似乖巧笑容,语气却颇有些朝堂上谏官进言时的意思。
    崔沅觉得她这纯粹是被前些天那场突如其来的高热吓着了,但一想到对方执拗脾气上来……抿了抿唇,到底还是在刚练完拳满头汗时灌了杯热茶下肚。
    叶莺满意了。
    下午,京墨前来回话,坊间如今关于何氏流谶越传越凶,且英国公府能以身家性命要挟普通百姓,却对散布的源头——一帮乞儿无赖,没有任何法子。
    因他们整日游走在城中各个坊市,熟悉大街小巷,耳通目明,可以灵活躲避亲卫的抓捕,且十分豁得出去。
    毕竟他们没有父母亲长,没有妻儿友朋,只剩下命一条,真的只要给几口吃食,就可以为你做任何事。
    何况他们最厌恨的就是如英国公府这般锦衣玉食的权贵,相较之下,他们过得完全不是人日子。所以京墨寻到桥洞底下时,几个乞儿头头满口答应了下来。
    这样的事,也不光是崔家在做。
    一些过去便与何氏结过梁子的官员,若何氏不倒,自身的仕途也是一眼到头,当时因畏惧对方权势而选择了忍气吞声,如今机会摆在眼前,自然要借东风。
    是以崔沅的人只开了个头,这些流谶便如雪堆一般越滚越大,纷纷扬扬。
    朝堂上,崔沅曾经的下属,御史台侍御史陶鸿羲弹劾英国公世子何庐授意府上家丁欺压百姓,动用私刑,数罪并列。
    今日下午与凌霄交代这些后续的细节时,崔沅不知怎么,没有让她回避。
    她趁练字的间隙偷偷抬眼看了下,对面的大书案后,长公子眉眼垂着,说话的调子不疾不徐,还是那个松间明月。
    ……嗯,政斗,好可怕啊!
    叶莺的小动作,自然逃不过崔沅的眼睛。只他想让她知道,他并非她心目中想象的那般十全,光风霁月的端方君子也会因为立场、政治对敌人下暗手,也有不磊落的时候。或许这样,她便不会执意留下来了。
    因还要给陶鸿羲及几个同年回信,到了夜里,崔沅仍在挑灯伏案。
    白玉镂空的梅花香炉里,点着提神醒脑的清心香。
    此香方中所用沉香产自扶南,焚时会散发类似薄荷的淡淡香气。清凉的香气进入鼻腔、喉咙时有通鼻省神之感,却又不似直接闻薄荷那般刺激。
    香雾袅袅,渐渐淡了下来,叶莺往炉中又添了些香粉。即便如此,也还是不住地打哈欠。
    戌时过半,崔沅将写好的几封信件通读过目了一遍,吩咐苍梧:“明日一早送出去。”
    苍梧答应着。
    叶莺眨眨眼,这是忙完了吧?
    崔沅眼皮也不抬一下,自案边堆着的字纸中抽出一叠来,接着白日未练完的大字,打算继续。
    常写字的都知道,大笔可写小字,小笔却不宜写大字,崔沅书案旁立着的紫檀螭龙都承笔架便挂着七八支常用笔,大小不一,有狼毫、兔毫、紫毫等等,他欲换了笔架上的湖州羊毫联笔来,手刚触到,却被叶莺给按住了。
    她提醒:“不早了,公子。”
    崔沅看一眼她,双眸里泛着涟涟的水光。
    崔沅唇边一闪而过笑意。
    “困了?”他道,“困了就自去睡,不必在这守着。”
    叶莺却没有让开。
    “公子的字够好啦,明日再接着练吧。”她像晨间那样眯眼笑了笑,“要是熬夜睡得晚了,眼下黑不说,还会掉发。您也不想出家当和尚吧?”
    苍梧原本困得揉眼睛,被她这番话吓得立马清醒了。
    无他,只是公子从来不喜下人管东管西,小时候太夫人派来照顾他的嬷嬷,就是因为总爱操心公子起居的习惯,试图插手,后面公子就渐渐没要对方管院子了,而是由长大的白术接管,那嬷嬷自然也回了太夫人院里。
    接着他却惊讶地发现,公子只是挑眉,不痛不痒地应了句:“危言耸听。”
    噫!
    甚至不仅不烦,还多余地解释,“就剩四张了,左不过半时辰。”
    练字这个事情,是他从小就养成的习惯,在崔相的教导下,即使再忙,每日也是至少十张大字。便是如今的字已经不比名家差,且自有风骨,在外成为追捧模仿的对象,这个习惯也不曾撂开过。
    仿佛显得她不懂事了一般。
    叶莺叹一口气,松开了手,语气低落:“方才婢子分毫不曾打扰,因您在办正事,婢子知道分寸,可这样的小事却实在不值得您损耗身子呀。”
    崔沅忽地恍惚,这样的话他有点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类似的。仔细想了想,哦,原来是在父亲留下的手记中。
    时下文人好写手记,既做读书札记,又含人生感悟,也有似父亲这般将夫妻琐碎、生活闲趣统统记录下来,待晚年回顾的。
    父亲好金石,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母亲便是用这般以威逼怂听的法子劝谏……曾在手记中交代,自己每每妥协并非畏惧变丑,而是因“蓉娘好美”,担心若自己貌丑,妻子便会将目光放在其他俊秀少年身上。
    看似抱怨,实则暗暗自得。
    在此之前,崔沅其实更惋惜父亲手记中提到撰成《金石录》数十卷,其上记述金石器物、碑刻、书画近千,后来整理翻阅父亲的书斋,并未发现此录,想来是随身携带,所以随着马车一同滚落山崖,与其他遗物掩埋在不知哪片乱石堆中了,不曾留传于世,实在是遗憾。
    如今却因为叶莺的一句话,忽地想起了这些闲散的只言片语,从而管中窥豹——
    母亲亦是因在乎父亲,才会想方设法劝其注意身体。
    夫妻俩,实足恩爱。
    看叶莺转过身去,垂头丧气的样子,就好像受了什么天大的打击一般……崔沅有一瞬的沉吟,终究是将字纸重新拾好,“罢了。”
    叶莺以退为进的计谋达成,眼中划过一丝狡黠笑意。
    苍梧紧紧捂住了嘴巴。
    公子好奇怪!
    还好桑叶姐姐前些时日告诫过他,要是碰见公子言行奇怪的时候,就尽量缩起来,装鹌鹑。
    第二天喝药的时辰,未见汤药,崔沅习惯性先问:“今日是什么?”
    叶莺手里的点心,好像总有做不完的新花样。
    叶莺今天做的是雪媚娘,桂花酒酿馅儿的。
    桂花用的仍然是崔府东园里那株丹桂,可惜是朱砂丹桂而非橙红丹桂,橙红丹桂天然适合用来装饰点心,而朱砂丹桂吃起来总有股子生涩气,蜜渍倒还好些。
    今天的酥酪馅儿里头就掺了蜜渍桂花酱跟今晨煮圆子剩下的醪糟,味道是甜中透着点发酵的淡淡酸气,解腻。
    包上糯米皮,放在炒熟的糯米粉上一滚,又白,又嫩,顶上再撒一撮烘干的桂花,用重云的话来说就是,“好看得都不舍得吃”。
    当面打开食盒后,崔沅看着点心碟子沉默了一下。
    仅有的两枚盛在里面,显得格外可怜。
    叶莺咳了一声,解释道:“大病刚愈,饮食还是清淡些好。点心这种高油高糖的零嘴,还是少进一些。左右公子也不爱吃这等孩子气东西。”
    还真不是因之前的事挤兑他。
    崔沅:“……”
    今天的汤药,入口仿佛格外苦涩些。
    夜里该轮到桑叶守夜,苏合睡到一半起来方便,却发现对面的床上空无一人。
    这么晚,人去哪了?
    推门出去,到处的灯都熄了,灶房窗户却依稀透出些亮光。
    苏合想了想,披上外衣摸了过去。
    灶房里,叶莺正研究点心方子。
    明前龙井用泉水泡开,拌入粳米粉、藕粉,揉成团,分小剂子压平,将青梅切小丁与松仁蜜渍一会儿,包入作馅,再往模子中抹上山茶油,大火蒸一刻钟,出笼后碧莹莹的好看。
    灶房里都是茶香味,这个且没放什么糖,甜味都是蜂蜜提供,间或咬到一粒青梅肉,酸溜溜的,味蕾一下就打开了。
    按这样的思路,那她举一反三,还能将青梅换做山楂、乌梅、莲子,藕粉换成茯苓粉,粳米也可以用糯米、糙米来代替,重新组合下,就又是十来种不同的点心。
    叶莺将剩下半块点心塞进口中。嗯!味儿不错!排列组合学得也不错!
    便在这个时候,寂静的门口忽然传来了碎石被踩动的响声,随后是苏合用来掩饰尴尬的惊讶询问:“莺儿,这么晚了,你还在灶房?”
    叶莺也惊讶:“你怎么起来了?”
    苏合道:“我起夜没瞧见你,担心出了什么事,便过来瞧瞧。你怎地,饿啦?”
    叶莺便叹了一口气。
    白天公子虽没说什么,可轮到她看着黑漆漆的汤药,心里还是有些说不出的感觉。所以晚上躺着睡不着,就又来了灶房,研究吃着健康一点的点心方子。
    一个时辰过去,废了七八版方子,换了三种茶,其中茶叶的种类跟泡茶的水温都有讲究。
    又譬如藕粉必得用晒干的西湖藕粉,而不能是烘干粉或者旁的湖藕。烘干的入口总有股子燥气,寻常的藕试了几种,香味都不够。
    总之一把辛酸泪,到底是成功了。
    苏合听了,张着嘴巴,原本捏在手里的米糕又放下了,久久说不出话来。
    她是万万做不到这个地步的。
    半晌,叶莺听见她问:“可你有没有想过……在这之前,公子已经喝了许久的药,也从来没觉得怎么样啊?”
    “莺儿,你是不是……”
    抬眼,正对上叶莺有些迷茫的视线,苏合顿了顿,试探道,“你知道的,咱们这种身份,其实是没资格替公子计较什么的。”
    “除非你……”
    “想做公子的妾。”她道……
    苏合的话缭绕在耳,颇有些振聋发聩的感觉。叶莺一整晚没怎么睡着。
    苏合的意思她明白,她们做丫鬟的,为公子分忧解是本分,但若是公子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让,她们就不该做,不该管。
    叶莺做丫鬟满打满算三个月,在如何保持“本分”这件事上,并不如苏合这种从小在府里长大的家生子通透。
    大概是长公子这个人太好、太和善了,让她觉得自己在他面前是平等的,渐渐都忘了刚来时候的谨慎。
    那时候有玉露在前,她心安理得地当着鹌鹑。
    长公子什么身份?又是那样的容貌气度、人品才华,她即便给他做妾,在大家眼里也绝对不是辱没了,而是会想“她凭什么”。
    即使她本人早已明确表达过不愿,太夫人也是不在意的——
    是的,苏合是太夫人的眼线。
    她之前还不知道,可苏合总是有意无意地在她面前说些莫名的话,以及白术出嫁以后,她成了书房丫鬟,太夫人又将她召去了正院一次,这次说得更直白些。
    叶莺为此颇有些困扰。
    可太夫人于她又有恩,她没法讨厌对方。
    于是她看着苏合认真道:“我若有这个想法,我天打雷劈。”
    苏合明显愣了一下:“也不必把话说得这么绝吧……难道,你已经有心上人了?”
    少男少女的恋慕,有时候甚至是会觉得自己情比金坚的,但是苏合还打算劝劝她。
    叶莺这辈子压根没见过几个同龄人,摇了摇头,“这跟我有没有心上人有什么关系?”
    苏合就越发不解了:“那是为什么?公子难道不好?”
    “……”
    叶莺终于发现,原来在苏合这些人眼里是不能理解有些人就是纯粹不想做妾而已的。
    的确对她们来说,若是不做哪位郎君的妾,日后就要被配给小厮,这小厮若是郎君身边长随的还好,但长随哪有那么多呢?更有可能是倒夜香的,又或是喂马的、劈柴的。给郎君们做妾,已经是相较之下最好的一条出路了。
    更何况长公子这样的,以后不会有正妻压在上头。他本人又是那么的惊才绝艳,巧不可阶。
    抛下她作为现代人节操来看,若仅仅只是当做一份工作,叶莺也很难不心动。她若是过得再穷困一点,对方是个老头儿也捏着鼻子认了,可恰恰就是因为,长公子……他太好了啊。
    叶莺对他,是完全发乎情止乎礼的倾慕。
    她根本无法保证,若自己真与他以男女关系日夜相处,自己会不会动情?日后会不会对着那个孩子肖似二人的脸,终日以泪洗面?
    现在她不敢保证的。
    她只能道:“快莫说了,上回玉露的事你忘了?”
    苏合不以为意:“长房最终还是得有人承继香火,不是你,也会有旁人。”
    叶莺默然。
    因她十分不解,如果说她的意愿被上位者忽视是因为自身能力地位都不够的话,分明长公子也拒绝得干脆,为何太夫人仍当作没听见呢?
    想不明白,干脆就不想了。
    但她到底是怕了苏合的口舌,害怕她再跑去跟太夫人说些什么,决定还是做回丫鬟的“本分”,不再多嘴添舌了。
    第二天起来,对着镜子绾发的时候,发现眼底有一圈淡淡的青。
    为了不那么打眼,思索过后,她拿起许久都没有开封的脂粉盒子,轻扫了一层。
    没有玉露那样全副武装,清水芙蓉,秀出天然,瞧着就气色好。
    这些胭脂水粉还是白术走之前塞给她的,没想到今儿派上了用场。
    年轻的姑娘都爱俏,叶莺也不例外,时辰尚早,化了淡淡的妆,她对着铜镜里不甚清晰的倩影自顾起来,分析自个的五官。
    嗯……眉眼生得好,直接将原本小家碧玉的五官给拔高了一个层次。
    自从刘海长长梳上去后,她一向只用薄刀刃轻轻刮去边缘杂毛,保留眉毛原本的形状。眉毛略平,缓且直,颜色并不很深,但毛流均匀,雾茸茸的。
    眼形偏圆,瞳仁黑亮而眼白干净,于是显得十分明净,眼神水盈盈的,扑面而来一股水乡柔情。有个词叫做剪水秋瞳,应当说的就是这种感觉。
    其他要叶莺自己说,鼻子小巧但不够挺秀,唇形圆润却不够饱满,不知道遗传了的基因,只能算是及格线水平。
    其实若鼻骨生的优越,薄唇反而更添性感……崔沅那张清隽谪仙般的脸孔忽然浮现。
    叶莺手下一抖,悻悻将唇脂染出去了些。
    淡色的亮面唇脂,不缀娇艳,配上皓齿明眸,仿佛云间新月,雨后白棠。
    只是淡淡的一层,不仔细盯着脸根本看不出来上过妆,仿佛是天然的好气色,但却遮住了失眠的眼圈,不叫人看出她的心事。
    一见面,重云就觉得她今日格外好看,歪着头多看了好几眼。
    重云年纪小,被他这么打量着,叶莺也没什么冒犯的感觉,咧嘴冲他一乐。
    点心的份量又恢复了正常,叶莺打开食盒时到底解释了一句:“这是昨夜新想的方子,龙井米糕,甜味儿淡,公子尝尝?”
    崔沅从伏案中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
    崔沅顿住。
    他用眼虽多,却每日都会注意保养和休息眼睛,是以拥有一副格外好的眼神。
    明晃晃的晨光里,他看得分明,她今日点了胭脂,还用青黛淡扫了烟眉,穿着那条雪青色的裙子。本来就白净的肌肤被光线照耀着,越发近乎透明。
    崔沅擅画,更有一双在现实中作画的眼睛,自然研究过,有些人的肤色虽白,但在光下会发黄,有些人在光下白,暗处却发绿。
    不像叶莺,整个人似抟雪作肤,镂月为骨,皮肤较薄的眼皮和眼睑处,还会微微透出些粉。
    桃腮粉面,明眸善睐,真好看。
    四目相对,下一息,崔沅别了开眼。
    那茶糕搁在了他面前,颜色青翠,碧玉似的。他吃了一块,压下心头多余的感觉。
    淡淡的茶香味,以及粳米自带的绿畦香,味道上就引人入胜了。
    虽说没有放油,但入口很柔和,因粳米中本身就含有丰富油脂。小时候崔沅还喝过母亲专门熬给他的米油粥,因为有段时间喝乳母的奶上火,母亲便请教了懂喂养婴幼的嬷嬷,听说喝这个对小孩子好。
    米油粥是什么口感,他全不记得了,这件事还是祖母闲时与他提起的,在父亲的手记中亦有出现。
    说来也巧,他昨夜因先前想到这本手记,一时兴起,又翻出来看,正好看到这儿。
    祖母提这件事为的是唤醒他的孺慕之情,父亲则是在手记中“控诉”了自己,还在襁褓中便让他的夫人烫伤了手,长大岂不更是个折腾精?
    回忆到这,崔沅唇角微微勾了勾。
    米糕的松软之下,暗含着酸甜脆爽的蜜渍青梅,亦是甜味的来源。比起外头点心铺子的蜜煎果脯,味道果然清淡。
    很不错。
    崔沅细细品味着,又想到她方才说昨夜研究的方子,岂不是熬了半宿?
    难怪……
    视线中,晨光里替鹦鹉梳羽的窈窕背影,还穿着他为她挑选的布料裁成的裙子。
    心情跟味蕾都愉悦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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