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和前夫不熟

    第二天宋矜郁又起得有些迟。
    洗漱完从卧室出来,他的脚步顿在了旋转楼梯上,一动不动望向坐在餐桌边的人。
    程凛洲今天穿得正式,西装领带斜分背头,漆黑锋利的眉眼全部展露出来,包括右边眉骨上那道车祸造成的疤。
    他一条胳膊搭在椅背上打电话,面上浮着不耐,宋矜郁听到他说“让他们等着。”
    电话挂断,他抬眸望见了他,手机扔在旁边,用眼神示意他过来。
    宋矜郁缓慢走了过去,没坐下:“……你昨晚回来的?”
    “今早。”
    “今早回来干什么?”
    真把监督他吃饭当事做了?程氏集团还没倒闭吧。
    程凛洲不答,伸手揭开桌上一个印着某早餐店logo的饭盒,热腾腾的食物香气扑鼻而来。
    “没放葱。田阿姨说你喜欢吃。”
    垂眸望着那清透的汤底和漂浮的像云朵一样的小馄饨,宋矜郁眼睫不动,嗓音压低:“我不想吃。”
    程凛洲讶异地扬眉,也不恼,饭盒掩上推到旁边:“那你吃别的。”
    宋矜郁继续冷着脸:“我什么都不吃。”随后就往画室走。
    “站住。”
    程凛洲喊他,他不回头。
    手腕很快被从身后攥住,另一边肩膀也落入对方掌心。宋矜郁深知自己的力气和这人没得比,站着随他摆弄。
    “你在发脾气?”程凛洲摆正他的身体,剑眉拧起,“我什么时候得罪你了。”
    出差前还好好的,发照片过来也没见不开心啊。
    “因为我给你打钱?”他尝试揣摩前妻的心思,语气有些生硬,“你觉得我伤你自尊了?那什么,是合法劳动所得,我真诚地想要向你购买……狗饼干。”
    “……”
    在说什么。
    面对一个为了利益和他结婚,住着他的房子,还在靠擦边直播赚钱的前妻,他竟会觉得自己给钱太多把他惹恼了吗。
    别这样,好吗。
    神思恍惚间,肩膀上温热干燥的手移向了他脖颈后方,握住,微微施力想让他抬起脸。
    宋矜郁抖了一下,长睫乱颤。
    前妻的皮肤太过苍白透明,眼下青紫的血管都清晰可见,像精美古瓷自然形成的裂纹。程凛洲不自觉松了力道,同时,右手指腹在他腕上抚到了一处凹凸不平的地方。
    偏头想要查看,身前的人忽的用力挣扎,他一时不慎被挣脱。
    “你没有得罪我。”宋矜郁后退两步远离,手臂垂下,“我只是不想每天一大早就看到你,也不喜欢和你一起吃饭。我们根本不熟你不知道吗?”
    深黑的眉眼落了下来,程凛洲面无表情时会显得懒散,是真正动怒的预兆:
    “不熟?”
    结过婚,住在一起,还有这人对他的态度,不熟?
    他看起来脾气很好是么。
    换别人用小番茄砸他试试?
    “我们在一起是因为婚约,你别忘了。”宋矜郁抬眼,缥缈的烟雾弥散在眸中,让他看起来很遥远,“是我和你哥的婚约。”
    他说,“不是你。”
    “如果没有那个意外,我们不会有任何联系。这段婚姻不仅你觉得可笑,我身处其中也一直很为难。现在既然离婚了就保持些距离吧,你说过的,不会干涉我,我各方面和程总相差很远,也没必要做什么朋友。”
    他一口气说完,空气里安静了许久。
    程凛洲盯着他不语,眸光被深邃骇人的海吞没。
    宋矜郁转身走进了画室。
    胸膛下陷轻出一口气,他偏头看向落地镜,瞧见了自己眉梢眼角浮冰一般的冷漠。
    和程凛洲不能含糊其辞,一定要把话说狠说绝才行。
    好在他很清楚如何激怒他。
    ——那么骄傲的一个人,最该痛恨的,或许就是在婚姻中“接盘”了亲哥的未婚夫。
    不远处的柜子上摆着昨晚燃烧了一半的香薰蜡烛,用水晶凤螺作为容器,蜡油的颜色是他最喜欢的普鲁士蓝。
    宋矜郁走过去蹲下,精油味轻轻逸散出来,海藻一类深海植物的气息与木质雪松融合得很妙,既辽阔又沉稳。
    他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后颈,手掌熨帖过的热度似乎还留存在肌肤上。
    快点走吧。
    程凛洲。
    那家小馄饨很好吃,等你走了,我就出去把它吃掉.
    程氏集团总部。豪华宽敞可容纳十数人的会客室。
    高管们在单人沙发上坐得笔直,时不时偷瞄一下古董挂钟,额头冒汗。
    他们总裁一向很准时啊,怎么偏偏今天迟到了?这不是故意给对面难看吗?
    客座首位的女子喝了一口茶,唇角冷冷挑起:“小哲,我们这个堂弟怎么还是这么目中无人?你在他手底下工作挺辛苦吧。”
    程钧哲坐在对面的次席,闻言皱了皱眉:“姐,不要胡说。”
    “我胡说什么?从小到大就数他最不服管教,所以才……”程思娴顿住,瞥了眼右手边的丈夫,“自家人就算了,今天殷总过来,他也不给面子吗?”
    程钧哲无奈叹息,对着殷天逸微微欠身:“不好意思啊,姐夫。”
    殷天逸板着脸正要开口,会客室的门正好被推开。程凛洲大步走了进来,在场的高管皆松了一口气,纷纷起身问好。
    “抱歉,我迟到了。”
    程凛洲坦然道歉,且实在英俊潇洒气场强大,程思娴都忍不住半讽刺半感慨了一句:“程总恢复得挺好啊。”
    “托老爷子的福。”程凛洲轻描淡写。
    一句话就让程思娴不痛快了。
    凭什么。原先是程廷峥就算了,程廷峥死了外公竟然宁愿把集团交给当时还不满20的程凛洲,也不愿意给在公司工作数年的程钧哲。
    不可否认程凛洲很天才,可他明明当时做出了那么大逆不道有辱门风的事,简直是家族之耻!
    这次他失忆,她本以为舅舅他们一定会采取些动作,到现在居然一点风声都没有。太奇怪了。
    一番客套和交谈过后,程凛洲点破了对方的来意:“殷总今天是为了‘盈尺’这个项目?”
    殷天逸颔首。
    “盈尺”是殷氏集团十年前开始打造的一个文旅地产项目。起初落地于殷氏总部所在的北方A城,后逐渐向周围扩散,形成了一个颇具影响力的品牌。
    近两年殷氏决定在南方的江城重点打造一处落点,免不得就要和江城房地产龙头程氏集团合作。程思娴和殷天逸也是因此相识,主动进行了联姻。
    “堂姐的意思是,把这个项目交给你和程均哲来做?”程凛洲靠着沙发背,目光波澜不惊扫过姐弟二人。
    程钧哲不语,一副任凭决断的模样。
    “难道程总还有更合适的人选?”程思娴靠向殷天逸的方向,拍了拍丈夫的手笑道,“你不用担心我会偏帮他们,我在程氏的股份更多,分得清好赖。”
    程凛洲不置可否:“这个项目的起初是殷旭殷总主动和我交涉,在隔壁市进行了试验,效益不错才最终敲定的。”
    他骨节分明的食指轻叩茶几,“堂姐这么一来,岂不是把殷总的前期准备都抹消了?”
    程思娴的笑意僵在了脸上。
    这人真的失忆了吗?
    “殷旭现在在忙其他项目,无暇推进‘盈尺’。”殷天逸说。
    殷旭是殷氏集团目前真正的掌权人,31岁。殷天逸是他的小叔,只年长了6岁。二人之间的竞争可想而知。
    程凛洲:“那可以等殷总有空了再详谈。”
    “程总不信任我们?”殷天逸皱眉,脸色沉了下来。
    程思娴也冷了脸:“程总,按照计划书,程氏本季度必须落实这个项目。总不能因为你病休了两月就推迟吧。”
    程凛洲完全不吃这套。
    “为什么不能推迟?集团的总营收我自会负责。”他身体前倾,双手交握搁在膝上,气场瞬间形成压制,“还是说,你们怕这两个月的筹备落空?”
    ……
    会谈不欢而散。
    程凛洲坐在位置上送别堂姐夫妇,随后叫住了程钧哲。
    “你什么意见?”他眼底喜怒不辨。
    “听你的。”程钧哲仍是那副温和儒雅的模样,只有些欲言又止。
    程凛洲问:“想说什么?”
    程钧哲犹豫了一下,无来由地提起了一件事:“总裁,‘盈尺’这个项目的起源,是A市一座文化空间建筑。”
    程凛洲示意他继续。
    程钧哲没把话挑明,反而抛下了一个问题:“你知不知道,那座建筑的设计师,是谁?”
    ……
    盈尺。
    “我鳞不盈寸,我羽不盈尺。”
    关上会客室的门,程钧哲抬手推了推眼镜,眸光微闪。
    姐姐和姐夫想要抢这个项目,还是太莽撞了一些.
    宋成章从外地出了趟差回来,秘书告知总裁找,于是马不停蹄地去了公司顶层。
    正好他也有事情要说。
    “少总裁,那个项目我们总部的团队也做了很多准备,建材方面都提前对接好了,没必要交给程副总他们……”
    他言辞恳切地劝说了许久,抬眸一瞧老板椅上的年轻人,正皱眉盯着电脑屏幕不知道在看什么,似乎完全没听进去。
    宋成章有些不快。
    “宋矜郁大学读的是A大建筑系?”终于,程凛洲开口。
    那时候甚至还叫“宋矜羽”,程家把他的资料藏得很好,难怪最开始没查到。
    “……对。”
    宋成章愣了愣,没明白话题怎么突然拐到他那个儿子身上了。他不是很想提宋矜郁的过往,那绕不开另一个人。
    “他就是觉得北方好,去读着玩玩,没读出什么名堂。后来出国留学又转了艺术,唉,他从小就这样,什么都喜欢玩儿,定性太差。”宋成章敷衍道。
    读着玩玩?
    没读出名堂?
    程凛洲啪地撂下鼠标,面无表情地靠在了椅背上。
    “你不赞成我把项目交给程思娴,是怕捞不着油水吧。”.
    这天下午天气不错,宋矜郁带学生上了一堂户外的写生课。
    色彩肖像写生通常是在室内画模特,但他比较喜欢人像和大自然色彩交融,更生动也更有趣。
    找的地点是附近的一个老公园,树木花草品类繁多,没太多雕琢痕迹。不少大爷大妈在里面打太极,有一个小足球场给孩子们玩耍,还有一片专属狗狗的区域。非常适合写生。
    宋矜郁以前经常来这里画速写,哪怕吹吹风心情都会好很多。
    看着球场里踢球的小孩子们,他没头没脑地想到一个问题。
    ——这周围从来也没建过篮球场啊。程凛洲那会儿是从哪抱着个篮球冒出来的?
    “汪汪汪!”
    “呜汪!”
    “嗷呜!汪!”
    耳畔传来一阵嘈杂的狗叫,学生们纷纷好奇扭头,是一只二哈在和杜宾龇着牙在吵架。
    两只狗体型都不小,主人却是两个矮瘦的老奶奶,被自家狗子扯得直往前冲。无论是拽牵引绳还是安抚还是喝止都没用。
    那杜宾身强体壮油光水滑,隐隐有挣脱牵引绳的趋势,胆小的学生吓得往后退了退。
    “画你们的。”宋矜郁道了句,起身向着两只狗走了过去。
    学生们眨巴着眼睛,看到他们的清瘦高挑的宋老师不怕被咬似的,气定神闲站进了两只狗中间。
    他先是用腿碰了下杜宾,垂首和主人说了两句话,那杜宾就原地蹲坐了下来,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盯他。然后他转身挡了下哈士奇,哈士奇也蹲了下来,还用脑袋碰了碰他示好。
    接着相安无事地告别了。
    学生们:哇。魔法!
    宋矜郁回来自己的长椅上坐下,就当没看到那些崇拜的目光:“再不画太阳落山了。”
    “老师怎么做到的?教教我们呗。”有人和他撒娇。
    宋矜郁:“只教第一个画好的。”
    学生们立刻埋头苦画,调色盘和水桶搅出残影。
    片刻之后,一个人拎着画架轻轻摆在了宋矜郁面前。
    宋矜郁放下了手里的书,抬眸先扫了一眼画,还不待看向人,那人主动蹲了下来仰视他。
    他从对方手中接过画笔,简单点评了几句,发现这人在走神。
    于是画笔倒过来,笔杆抬起了男生的下巴。
    “发什么呆?”
    邬子烨挨着他的膝盖蹭了下,镜片后的眼眸黑亮如水洗过,开玩笑般道了一句:
    “好想做老师的狗。”
    宋矜郁微微眯起眼眸,正要开口,放在旁边的手机一震。
    来电显示“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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