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校园都市传说(三十九)完
◎用人类的话说,他们这叫天生一对。◎
留学生回国,落地的第一件事,当然是狂吃!
路边随便一家苍蝇馆子都像是国宴级别的超级大餐,红底黄字的招牌上写着的不是“辣椒炒肉”、“红烧猪蹄”,而是“欢迎来到美食天堂”,不管肚子装不装得下,点是一定要点的。
当然,林溪谣也没浪费粮食。她的胃和她的舌头达成了一致,一桌子的菜,居然全都被她胡吃海塞逞强干了进去。
“唔。好像有点吃太饱了。不过下次还敢这么吃。”她拿出一盒路过药店顺手买的健胃消食片,放进嘴里咀嚼。
“……”
捂着肚子出来的时候,江煜神色古怪地在背后默默看着她——
林溪谣居然还有这样的一面?在他的记忆里,她好像不是这么能吃的人。
说实话,他一点也不开心。
他好嫉妒那些看起来一点也不美丽的食物,它们居然可以进到她的身体里,受到她如此强烈的喜爱。
而且,她刚才是不是说了“还有下次”?可恶,他现在好想变成可以食用的怪物,剜下一部分来做成美食,用刀切,用油炸,用辣椒和调料佐味,被她欢欢喜喜吃进肚子里。
吃饱饭后,林溪谣伸手打了一辆从机场直接开向老家城市的私人商务车,俗话说就是黑车。
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的老油条们最会的就是看脸下菜,像林溪谣这种行李箱上贴满行李标签的小女孩,一看就是待宰的大肥羊。司机想报个高价,但视线一转到江煜的脸上,便情不自禁地报出了老熟客的优惠价。
“去xx小区,谢谢师傅。”
林溪谣把江煜挡在身后,被挡住的少年也受宠若惊如小鸟一般,做作地勾下一点身体,手动制造出恰好被她挡在身后的模样。
“江煜,你太能招蜂引蝶了。有时候还挺让人烦恼的。”林溪谣评价道。
以前还不怎么觉得,但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天天被人觊觎的滋味可一点都不好受。
要不是她知道江煜不会变心,说不定早就和他分手了。
——要是江煜变心了,她就……她就扒下他的脸皮。
因为江煜的模样是从她脑海里偷出来的,她不允许一只会出轨的花心怪物顶着她脑海里完美美少年的模样做一些倒胃口的事。
原来喜欢一个人,真的会产生占有欲,还会莫名产生一些虚空的攻击欲。
林溪谣从背包里拿出鸭舌帽和口罩,本打算给江煜带上,想了想,还是戴在了自己的脸上。
司机把她们送下车。
林溪谣没有退租这个小区。因为那时的她一直害怕江煜牵连到其他的家人。再后来,国外的高消费衬托得小城市公寓的房租便宜得像是白捡来的。
反正江煜任性的行为让她在国外住的那个公寓房租大跳水,省下来的两周房费就够付一个月这里的房租。
小区里的保安换了一批。新来的安保小哥只是多看了这两个陌生人一眼,什么也没说,就让她们大摇大摆走进了入户大厅。
上电梯的时候,林溪谣才从她装满零食的书包里翻出钥匙。
上次回来的时候还是暑假,她有三个月没有回来,门口却像是经常有人洒扫照顾一般,一点灰也没有沾上。
很干净、平平无奇的防盗大门,上面什么也没有贴。不管是春联、还是开锁小广告,又或是彰显个性的卡通贴纸,什么也没有。
突然,她像想到什么好笑的事,一个人偷偷窃笑起来。
江煜不喜欢她有不分享给他的事情:“林溪谣,不可以背着我一个人想你的事情。快点告诉我。”
如果她不肯告诉他,等他真的生气了,他就要自己去取了。
林溪谣的笑点有时候就是很奇怪,笑了好一阵,肚子像要长出腹肌那样痛,才告诉他说:“我突然想起一件好笑的事。”
“好笑的事?”
“对,你之前做的事情太好笑了。”
江煜没反应过来,他应该做过很多很多事,林溪谣具体说的是哪一件?他是那种要问到底的性格,没等他说,林溪谣就主动提起来:
“很久之前,我不是在门上挂过一个一点用都没有的风铃吗?上面还贴着一张被开过光的符纸。”
“第一次遇见你的那个早上,风铃碎掉了,符纸也脏了。我还以为是有什么脏东西进了我家,被有法力的风铃和符纸挡住了。结果一出门就遇到了你。”
那时候,她可觉得真是晦气啊。江煜长得好看有什么用?他在她心里是一只会吃人的怪物。
“会买这种东西的人也真是蠢……”好像把他在意的人也骂进去了,江煜连忙改口,“蠢得有些可爱。这种东西能挡住什么?还不如你回来之前丢掉的那把刀有用。”
“说得没错。”林溪谣点点头,“看来你承认了。风铃其实是被你弄坏的吧。”
是他在她家门口不知道做了些什么,总之弄松了风铃,还浸湿了上面的符纸。林溪谣又想起自己差点被开瓢的脑袋,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总感觉像过了半辈子那么长。
她庆幸地说:“还好我天生运气就好,不然我现在就不能站在这里了。说实话,你那天晚上趴在我家的门上,是想把我吃掉吗?”
江煜诡异地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意义不明的带着点邪气的笑容,他美丽的脸蛋让这个表情变得充满了性.诱惑力。
美少年不可置否地说:“即使是我的‘眼睛’,好像也不能用那个叫做猫眼的东西从外面看见里面的场景。”
“变态。”
林溪谣评价他。
屋子许久不住人,她们回来后需要打扫一下。在林溪谣不注意的时候,江煜似乎借着出去扔垃圾的理由,从扫除的工作中逃走了。
表面上看去,他和常人行走的速度无异。甚至步态极为优美,像走T台的模特,让人忍不住将宝贵的注意全都无私地奉献在这个精致得过分的少年身上。
街上的行人都在看他,只要稍微一眨眨眼,这个少年就如转瞬即逝的夜空流星,神奇地走出了老远。
速度快到不像是常人能够匹及的,由于人们太过专注于欣赏他这个人本身,竟然无一人发现其中的异样。
江煜走着走着,忽然在一处没人的巷口停下来。
他不耐烦地敲着手指,数到三之后耐心便完全消耗殆尽。少年一半置身于视野受限的昏暗中,周围的空间似乎在扭曲。
他全身上下散发出一种果实即将结果前,花苞炸开绽放的蓄势待发感,兀地,他的动作停了下来。
“还不出来吗?动作可真慢。”江煜冷淡的声音传进跟踪他的人的耳朵里。
那个人犹豫了一会儿,头发长到肩下,一缕一缕打成结的阴沉男性走了出来。
跟踪江煜的人是一个瘦削得过分的少年,只剩下一把骨头,因为尚且年轻,皮肤贴在骨头上,阴沉的气质和表情,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了好几岁。
胡子也剃得乱七八糟的,还有一些小创口,不像是每天用刀片对着镜子剃的,反而像是……像是用他手上拿着的刀,随手胡乱砍过去的。
“你是,”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江煜停顿了一小段时间,像才想起他的名字一般叫了出来,“李祖,你是李祖。”
阴沉的男性没有说话。他的身体每天都在超负荷运转,不剩下说话的力气,而且他也没有想要和一只怪物沟通的想法。
他机械地砍了过来。砍江煜的事,他最熟练了。他知道要砍哪里,这只怪物才苏醒得最慢。
上次砍死一只江煜,是什么时候?
他的身体保持着肌肉记忆行动,思绪却轻飘飘飞到了九霄云外。因为心不在焉,他没有发现这只江煜的不同,也没有成功地杀掉他。
路过的好心人因为不忍心见到美貌的少年被残忍地杀害,站出来主持公道了。
江煜“啧”了一声,不满地向好心路人江濯抱怨:“你怎么才来?”
江濯眼神闪躲,把锅甩到了别处。
“我爸爸最近不是死了吗?他那边留下来的烂摊子有点多。”
江煜才不在乎这些东西。他又不是那个人类江煜,这一切和他有关么?
现在他已经靠自己天生就应该被所有人类喜欢的能力,成功得到了林溪谣的喜爱,这些人对他来说,都失去了在意的价值。
他和林溪谣在另外一个国家的时候,几乎都忘记了这里的事情。要不是她们下车之后,这些人一直恬不知耻地像苍蝇一样围在她们身边,分走了林溪谣的注意,他才不会浪费和她相处的时间,来处理这些事。
“滚。从今以后不要再出现在她的面前。”
实则一点武力值都没有的江煜,不知哪来的底气,高傲地对着出现在他眼前的,还有那些藏在某些隐蔽角落处的人丢下这句话,没事人一样地离开了。
江濯迅速阴沉下来的脸不比李祖好上多少。他愤愤地对李祖说:“都是你这个神经病。干什么要把他逼死,他又没来你家抢财产,至于这么恨他么?要把他从楼上推下去。”
李祖木木的,平淡地回了一句:“还不是你教唆的。所以我们两个人的人生都毁了。”
“我是叫你给他点颜色看看,没叫你杀人!”
“他自己摔下去的!我根本就没有推他!”
两个人冲着对方大声凶了几句,忽然觉得一点意思也没有。江煜是被谁逼死的,已经不重要了。除非时光能够倒流,他们的人生再也无法逆转。
突然,江濯的恶意从心中升起:“你知道吗?我知道一家还不错的精神病院,正好我……我有一个朋友被家人送去了那里。我可以出钱,让你一起住进去。”
藏在阴影中的几个强壮男子走出来,江濯大胆靠近拿着刀具的李祖,“杀人是要偿命的。你虽然杀的是一只怪物,也该受到一点惩罚。就和我一起住进去吧。”
强壮的男人抓住李祖的同时,也扣住了江濯的手腕,“江先生说,这是最后一次出来放风的时间。”
“切。知道了。”-
江煜回家的时候,林溪谣正在弄卫生崩溃的边缘。
天知道这些犄角旮旯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灰尘和头发。
是谁趁她人在国外的时候进来住过么?
“江煜,你快点帮我把那里打扫干净!”
江煜一出现,她就立马给他下达指令。
江煜的手臂可以随心变成极细的模样,真是天生干保洁的一把好手。大概这个世界上让大材小用让怪物来做保洁的,也只有林溪谣她一个人了吧。
做家务的怪物最有魅力。她停下欣赏美少年为她整理床铺的模样,忽然觉得有些渴,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顺便和江煜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你出门的事情都解决了?”
“昂。”
“死掉的那个人,现在看来还是挺可怜的。”林溪谣说,“可能是我现在过得很幸福,所以有心情来心疼他了吧。还是活着好,不然都等不到幸福的日子到的那一天了。”
“你不会喜欢他吧?”江煜突然变得很敏感。
“怎么可能,我又不是受.虐狂,也不是脑子被猪油蒙了。他和你不一样,你又不是他。”
江煜立马顺着杆子往下爬:“不要心疼其他人。”
“只要心疼我就行了。心疼你自己也行。不然我会吃醋的。”
“知道了。心疼男人倒霉一辈子,我就是过得太幸福了。”林溪谣随口接着话,忽而变得极为认真,“我们以后,会一直在一起的吧?我想和你在一起,可是我很自私。我不想为你停下脚步,想让你永远跟随着我,就像现在这样,一直以我的感受为主。”
“我不想离开你,但是我也想去很远的地方,有时候想做自己的事情,或许有时候会忽略你,让你感觉到寂寞。可以请你包容我这一点吗?我做不到像你这样,满心满眼地去看着另外一个人。”
“因为喜欢你,不想离开你。我很自私地希望,你往后也不会因为这一点生气。”
怪物在她难得的示弱里体会到了一丝不安的脆弱——对于林溪谣的这份感情,他自然是欣喜的……这是不是证明,在她的心中,他也占据着极大的地位。
她会因为他可能的离开,而感觉到怅然若失?
从欲.望中出生的江煜不懂得说人类的花言巧语,纵使能探查人心,他也无法成为精湛的话术大师。他只知道,凭借自己的本能将心意传递给她。
他吻了林溪谣。
先是像毛绒绒的小动物一样蹭,然后是用唇在她的唇瓣上摩梭,林溪谣被他蹭得痒得直想跑。江煜趁机把舌送了过去,大量、大量的,他体内压抑着的汹涌的情感也被一同送过了过去……
他怎么可能会离开她。
除非,喜欢的感情,太过浓郁,会奇妙地发生化学反应,产生一些本不该有的攻击性的欲念。
怪物邪恶地想:除非他们两个人一起被大火烧得精光,否则他会永远纠缠着她。
不过那大概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最起码现在的时间,他的计划是一直呆在她身旁,即使被发现,也不知悔改。
他会一直,时时刻刻,四面八方,在看得见,看不见的地方,用他的眼睛和爱意注视着她。
注视着这个,在那个雨天里,将他带来这个世界的女孩。
用人类的话说,他们这叫天生一对——
正文完——
【作者有话说】
嘿嘿,谢谢看到这里的读者宝宝,马上快马加鞭写下一个故事了。这几天有时间,想码一个番外/
留学生回国,落地的第一件事,当然是狂吃!
路边随便一家苍蝇馆子都像是国宴级别的超级大餐,红底黄字的招牌上写着的不是“辣椒炒肉”、“红烧猪蹄”,而是“欢迎来到美食天堂”,不管肚子装不装得下,点是一定要点的。
当然,林溪谣也没浪费粮食。她的胃和她的舌头达成了一致,一桌子的菜,居然全都被她胡吃海塞逞强干了进去。
“唔。好像有点吃太饱了。不过下次还敢这么吃。”她拿出一盒路过药店顺手买的健胃消食片,放进嘴里咀嚼。
“……”
捂着肚子出来的时候,江煜神色古怪地在背后默默看着她——
林溪谣居然还有这样的一面?在他的记忆里,她好像不是这么能吃的人。
说实话,他一点也不开心。
他好嫉妒那些看起来一点也不美丽的食物,它们居然可以进到她的身体里,受到她如此强烈的喜爱。
而且,她刚才是不是说了“还有下次”?可恶,他现在好想变成可以食用的怪物,剜下一部分来做成美食,用刀切,用油炸,用辣椒和调料佐味,被她欢欢喜喜吃进肚子里。
吃饱饭后,林溪谣伸手打了一辆从机场直接开向老家城市的私人商务车,俗话说就是黑车。
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的老油条们最会的就是看脸下菜,像林溪谣这种行李箱上贴满行李标签的小女孩,一看就是待宰的大肥羊。司机想报个高价,但视线一转到江煜的脸上,便情不自禁地报出了老熟客的优惠价。
“去xx小区,谢谢师傅。”
林溪谣把江煜挡在身后,被挡住的少年也受宠若惊如小鸟一般,做作地勾下一点身体,手动制造出恰好被她挡在身后的模样。
“江煜,你太能招蜂引蝶了。有时候还挺让人烦恼的。”林溪谣评价道。
以前还不怎么觉得,但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天天被人觊觎的滋味可一点都不好受。
要不是她知道江煜不会变心,说不定早就和他分手了。
——要是江煜变心了,她就……她就扒下他的脸皮。
因为江煜的模样是从她脑海里偷出来的,她不允许一只会出轨的花心怪物顶着她脑海里完美美少年的模样做一些倒胃口的事。
原来喜欢一个人,真的会产生占有欲,还会莫名产生一些虚空的攻击欲。
林溪谣从背包里拿出鸭舌帽和口罩,本打算给江煜带上,想了想,还是戴在了自己的脸上。
司机把她们送下车。
林溪谣没有退租这个小区。因为那时的她一直害怕江煜牵连到其他的家人。再后来,国外的高消费衬托得小城市公寓的房租便宜得像是白捡来的。
反正江煜任性的行为让她在国外住的那个公寓房租大跳水,省下来的两周房费就够付一个月这里的房租。
小区里的保安换了一批。新来的安保小哥只是多看了这两个陌生人一眼,什么也没说,就让她们大摇大摆走进了入户大厅。
上电梯的时候,林溪谣才从她装满零食的书包里翻出钥匙。
上次回来的时候还是暑假,她有三个月没有回来,门口却像是经常有人洒扫照顾一般,一点灰也没有沾上。
很干净、平平无奇的防盗大门,上面什么也没有贴。不管是春联、还是开锁小广告,又或是彰显个性的卡通贴纸,什么也没有。
突然,她像想到什么好笑的事,一个人偷偷窃笑起来。
江煜不喜欢她有不分享给他的事情:“林溪谣,不可以背着我一个人想你的事情。快点告诉我。”
如果她不肯告诉他,等他真的生气了,他就要自己去取了。
林溪谣的笑点有时候就是很奇怪,笑了好一阵,肚子像要长出腹肌那样痛,才告诉他说:“我突然想起一件好笑的事。”
“好笑的事?”
“对,你之前做的事情太好笑了。”
江煜没反应过来,他应该做过很多很多事,林溪谣具体说的是哪一件?他是那种要问到底的性格,没等他说,林溪谣就主动提起来:
“很久之前,我不是在门上挂过一个一点用都没有的风铃吗?上面还贴着一张被开过光的符纸。”
“第一次遇见你的那个早上,风铃碎掉了,符纸也脏了。我还以为是有什么脏东西进了我家,被有法力的风铃和符纸挡住了。结果一出门就遇到了你。”
那时候,她可觉得真是晦气啊。江煜长得好看有什么用?他在她心里是一只会吃人的怪物。
“会买这种东西的人也真是蠢……”好像把他在意的人也骂进去了,江煜连忙改口,“蠢得有些可爱。这种东西能挡住什么?还不如你回来之前丢掉的那把刀有用。”
“说得没错。”林溪谣点点头,“看来你承认了。风铃其实是被你弄坏的吧。”
是他在她家门口不知道做了些什么,总之弄松了风铃,还浸湿了上面的符纸。林溪谣又想起自己差点被开瓢的脑袋,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总感觉像过了半辈子那么长。
她庆幸地说:“还好我天生运气就好,不然我现在就不能站在这里了。说实话,你那天晚上趴在我家的门上,是想把我吃掉吗?”
江煜诡异地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意义不明的带着点邪气的笑容,他美丽的脸蛋让这个表情变得充满了性.诱惑力。
美少年不可置否地说:“即使是我的‘眼睛’,好像也不能用那个叫做猫眼的东西从外面看见里面的场景。”
“变态。”
林溪谣评价他。
屋子许久不住人,她们回来后需要打扫一下。在林溪谣不注意的时候,江煜似乎借着出去扔垃圾的理由,从扫除的工作中逃走了。
表面上看去,他和常人行走的速度无异。甚至步态极为优美,像走T台的模特,让人忍不住将宝贵的注意全都无私地奉献在这个精致得过分的少年身上。
街上的行人都在看他,只要稍微一眨眨眼,这个少年就如转瞬即逝的夜空流星,神奇地走出了老远。
速度快到不像是常人能够匹及的,由于人们太过专注于欣赏他这个人本身,竟然无一人发现其中的异样。
江煜走着走着,忽然在一处没人的巷口停下来。
他不耐烦地敲着手指,数到三之后耐心便完全消耗殆尽。少年一半置身于视野受限的昏暗中,周围的空间似乎在扭曲。
他全身上下散发出一种果实即将结果前,花苞炸开绽放的蓄势待发感,兀地,他的动作停了下来。
“还不出来吗?动作可真慢。”江煜冷淡的声音传进跟踪他的人的耳朵里。
那个人犹豫了一会儿,头发长到肩下,一缕一缕打成结的阴沉男性走了出来。
跟踪江煜的人是一个瘦削得过分的少年,只剩下一把骨头,因为尚且年轻,皮肤贴在骨头上,阴沉的气质和表情,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了好几岁。
胡子也剃得乱七八糟的,还有一些小创口,不像是每天用刀片对着镜子剃的,反而像是……像是用他手上拿着的刀,随手胡乱砍过去的。
“你是,”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江煜停顿了一小段时间,像才想起他的名字一般叫了出来,“李祖,你是李祖。”
阴沉的男性没有说话。他的身体每天都在超负荷运转,不剩下说话的力气,而且他也没有想要和一只怪物沟通的想法。
他机械地砍了过来。砍江煜的事,他最熟练了。他知道要砍哪里,这只怪物才苏醒得最慢。
上次砍死一只江煜,是什么时候?
他的身体保持着肌肉记忆行动,思绪却轻飘飘飞到了九霄云外。因为心不在焉,他没有发现这只江煜的不同,也没有成功地杀掉他。
路过的好心人因为不忍心见到美貌的少年被残忍地杀害,站出来主持公道了。
江煜“啧”了一声,不满地向好心路人江濯抱怨:“你怎么才来?”
江濯眼神闪躲,把锅甩到了别处。
“我爸爸最近不是死了吗?他那边留下来的烂摊子有点多。”
江煜才不在乎这些东西。他又不是那个人类江煜,这一切和他有关么?
现在他已经靠自己天生就应该被所有人类喜欢的能力,成功得到了林溪谣的喜爱,这些人对他来说,都失去了在意的价值。
他和林溪谣在另外一个国家的时候,几乎都忘记了这里的事情。要不是她们下车之后,这些人一直恬不知耻地像苍蝇一样围在她们身边,分走了林溪谣的注意,他才不会浪费和她相处的时间,来处理这些事。
“滚。从今以后不要再出现在她的面前。”
实则一点武力值都没有的江煜,不知哪来的底气,高傲地对着出现在他眼前的,还有那些藏在某些隐蔽角落处的人丢下这句话,没事人一样地离开了。
江濯迅速阴沉下来的脸不比李祖好上多少。他愤愤地对李祖说:“都是你这个神经病。干什么要把他逼死,他又没来你家抢财产,至于这么恨他么?要把他从楼上推下去。”
李祖木木的,平淡地回了一句:“还不是你教唆的。所以我们两个人的人生都毁了。”
“我是叫你给他点颜色看看,没叫你杀人!”
“他自己摔下去的!我根本就没有推他!”
两个人冲着对方大声凶了几句,忽然觉得一点意思也没有。江煜是被谁逼死的,已经不重要了。除非时光能够倒流,他们的人生再也无法逆转。
突然,江濯的恶意从心中升起:“你知道吗?我知道一家还不错的精神病院,正好我……我有一个朋友被家人送去了那里。我可以出钱,让你一起住进去。”
藏在阴影中的几个强壮男子走出来,江濯大胆靠近拿着刀具的李祖,“杀人是要偿命的。你虽然杀的是一只怪物,也该受到一点惩罚。就和我一起住进去吧。”
强壮的男人抓住李祖的同时,也扣住了江濯的手腕,“江先生说,这是最后一次出来放风的时间。”
“切。知道了。”-
江煜回家的时候,林溪谣正在弄卫生崩溃的边缘。
天知道这些犄角旮旯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灰尘和头发。
是谁趁她人在国外的时候进来住过么?
“江煜,你快点帮我把那里打扫干净!”
江煜一出现,她就立马给他下达指令。
江煜的手臂可以随心变成极细的模样,真是天生干保洁的一把好手。大概这个世界上让大材小用让怪物来做保洁的,也只有林溪谣她一个人了吧。
做家务的怪物最有魅力。她停下欣赏美少年为她整理床铺的模样,忽然觉得有些渴,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顺便和江煜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你出门的事情都解决了?”
“昂。”
“死掉的那个人,现在看来还是挺可怜的。”林溪谣说,“可能是我现在过得很幸福,所以有心情来心疼他了吧。还是活着好,不然都等不到幸福的日子到的那一天了。”
“你不会喜欢他吧?”江煜突然变得很敏感。
“怎么可能,我又不是受.虐狂,也不是脑子被猪油蒙了。他和你不一样,你又不是他。”
江煜立马顺着杆子往下爬:“不要心疼其他人。”
“只要心疼我就行了。心疼你自己也行。不然我会吃醋的。”
“知道了。心疼男人倒霉一辈子,我就是过得太幸福了。”林溪谣随口接着话,忽而变得极为认真,“我们以后,会一直在一起的吧?我想和你在一起,可是我很自私。我不想为你停下脚步,想让你永远跟随着我,就像现在这样,一直以我的感受为主。”
“我不想离开你,但是我也想去很远的地方,有时候想做自己的事情,或许有时候会忽略你,让你感觉到寂寞。可以请你包容我这一点吗?我做不到像你这样,满心满眼地去看着另外一个人。”
“因为喜欢你,不想离开你。我很自私地希望,你往后也不会因为这一点生气。”
怪物在她难得的示弱里体会到了一丝不安的脆弱——对于林溪谣的这份感情,他自然是欣喜的……这是不是证明,在她的心中,他也占据着极大的地位。
她会因为他可能的离开,而感觉到怅然若失?
从欲.望中出生的江煜不懂得说人类的花言巧语,纵使能探查人心,他也无法成为精湛的话术大师。他只知道,凭借自己的本能将心意传递给她。
他吻了林溪谣。
先是像毛绒绒的小动物一样蹭,然后是用唇在她的唇瓣上摩梭,林溪谣被他蹭得痒得直想跑。江煜趁机把舌送了过去,大量、大量的,他体内压抑着的汹涌的情感也被一同送过了过去……
他怎么可能会离开她。
除非,喜欢的感情,太过浓郁,会奇妙地发生化学反应,产生一些本不该有的攻击性的欲念。
怪物邪恶地想:除非他们两个人一起被大火烧得精光,否则他会永远纠缠着她。
不过那大概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最起码现在的时间,他的计划是一直呆在她身旁,即使被发现,也不知悔改。
他会一直,时时刻刻,四面八方,在看得见,看不见的地方,用他的眼睛和爱意注视着她。
注视着这个,在那个雨天里,将他带来这个世界的女孩。
用人类的话说,他们这叫天生一对——
正文完——
【作者有话说】
嘿嘿,谢谢看到这里的读者宝宝,马上快马加鞭写下一个故事了。这几天有时间,想码一个番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