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6章

    盛锦书“出关”之日,就是他奔赴到兴盛湖之时。
    他知道盛重云也在,但他无所谓。
    盛重云不是还没提亲吗?甚至苏榛不是还拒过亲吗?那他过来找苏榛有什么问题?
    合情合理,说不定还是解救苏榛于水火之中的大功臣。
    他不信苏榛会喜欢自己那个一点儿人情味儿都没有的兄长。
    总之,未来盛家的大部分家产没他的份儿、他认了;这辈子都被盛重云压一头,他也认了。
    但认归认,时不时恶心一下盛重云有什么问题?反正他觉得没问题,甚至连他爹娘都觉得没什么问题,并且还给他这次过来寻了个再合适不过的理由:赚银子。
    怎地?盛家是这次嘉年华的总赞助使,那二房派个得力子弟来跟进,有什么问题?
    他一到兴盛湖就直奔嘉年华场地,在驻车场把身份一亮,拿着贵客腰牌就大摇大摆的进来了,一眼就瞧见苏榛在滑行,那他追过来,有什么问题*?
    总之在他视角下是毫无问题的。
    但在苏榛视角下:他来了他来了,他身披浮夸无比的白狐大氅、踩着冰鞋滑来了……
    一刻钟后,从冰舟上冲过来、脸色比兴盛湖的冰还冷的盛重云、瞧着远处的盛锦书已经开开心心拎着冰镩子跟着项家两兄弟在角落凿洞、检测冰层厚度。
    苏榛则一脸轻松的拍了拍他肩膀,“淡定,你家弟弟人是傻了点儿,但教好了也是个劳动力。”
    盛重云:……
    小司小声补充:“我就说公子您不用担心吧,鬼来了都得给苏娘子推磨。”
    总之,下午斐熙带着他十个野生小徒弟到嘉年华找苏榛“报道”的时候,一眼瞧见自己的前任顶头上司、二少爷盛锦书正在冰屋火锅城里滔滔不绝的时候。
    人都傻眼了。
    想溜,但溜的速度敌不过盛锦书眼尖的速度,立马把他拦下阴阳了一通。
    好在苏榛在场,三言两语“救”了斐熙,让他带着徒弟们去找寒酥,领相应的工。
    斐熙如获大赦,忙不迭地点头,带着徒弟们匆匆离去,临走前还不忘向苏榛投去感激的目光。
    至于盛锦书,苏榛倒也没将他轰走。
    这背后其实是盛重云的安排。
    盛重云认为专人专用,既然盛锦书死皮赖脸地来了、且一看就赶不走,又且也知道他平生爱好就是花钱,对奢侈消费必定再熟悉不过,便特地让小司把他“押”到了冰屋火锅城,希望他能给出些建议。
    总之解决一个核心要素:如何吸引有钱人在这儿吃饭。
    这一番安排也让苏榛对盛重云有了新的认知。
    她原本还以为,盛重云会不管不顾地吃各种飞醋,然后直接把弟弟踹回城去。没想到他处理问题竟如此成熟,另外他对这个弟弟似乎也不是传闻中的冷漠。
    盛重云此举,看似是给冰屋火锅城找了个出谋划策的帮手,实则也是在为弟弟创造了一个学本事的机会。
    念及如此,苏榛心中愈发踏实,盛重云在处理问题上的成熟大度远超她的了解。
    他对这个弟弟,似乎也不是传闻中的冷漠。或许这便是大家族中兄长的担当?
    小司瞧见苏榛神色犹豫,还以为她不高兴了,也是小声跟过来解释:“苏娘子,我家公子绝无为难您的意思。其实锦书少爷为人是调皮了些、脑子也……抽了些,但心眼不坏,跟他爹是不一样的。呃,我也不是背后说二爷的坏话哈,但……反正确实是不同的。”
    苏榛笑着点了点头,“无妨,我懂的。”
    而盛锦书到了冰屋火锅城后,还别说、还真别说,他一身的“奢侈消费敏感神经”立刻被触动,四处看,眼睛跟探照灯似的,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很快就抓住了一些连盛重云都从未考虑过的要点。
    当然,主要是嫌弃。一脸嫌弃的问苏榛:“这冰屋顶多在外面看算是个稀奇,但里头过于穷酸!榛娘,打算摆多少桌?”
    “四桌。”苏榛直接答了,语气平静,“另外,你要不就叫我苏姐姐、要不就叫我苏娘子。再敢叫我榛娘,瞧见门口干活儿那些人没?都是我白水村的,他们可以直接把你打包、塞到随便一个驴车里拉回盛家。你哥惯着你,我可不惯着。”
    “我年岁比你大!”
    “那叫苏娘子。”
    小司在角落弱弱补充:“叫嫂嫂也成。”
    并不出意外的收获了苏榛跟盛锦书同步白眼。
    苏娘子就苏娘子,不就一个称呼?早晚给她扳回来!盛锦书的优点就是脸皮厚到绝不会内耗、绝对会给自己找到心理台阶,扬了扬下巴,“本少爷不同你争,正事要紧,总之,把四桌改成一桌。”
    一同过来的还有美食组丽娘跟白芳。丽娘都差点儿给气乐了,但也不想惹这位难伺候的,只有耐着性子反问,“这么大间屋子只摆一桌,那我们赚什么呢?”
    盛锦书仿佛听到了全天下最好听的笑话,“所以说尔等小民未曾见过世面。我问你,这冰屋是不是仅供贵客之用?”
    丽娘语气也硬了几分,“自然是,毕竟牛油贵着呢。”
    盛锦书倒也不气,语气还懒懒的,仿佛只是在闲聊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那你觉得,贵客是在乎几两银子的牛油、还是在乎这地方是不是体面、配不配得上他身份?”
    丽娘怔了下,还想反驳、被苏榛按下,又朝盛锦云点了点头,“你继续说。”
    盛锦书得了“令”愈发得意了,滔滔不绝:“先就说冰屋那破门,那是个什么门?我盛家好歹也是白川首富,名下贮木场都有四个,珍稀木材品类至少——”
    苏榛直接打断:“说重点。”
    盛锦书噎了下,悻悻了一瞬就恢复了状态:“换,换成沉阴木的。”
    丽娘没听过什么阴沉木,但也不想问盛锦书,只有不解的看向苏榛。
    苏榛倒是听过,可也谈不上懂、也不打算装懂,直接问:“很贵吗?要多少银子买?”
    盛锦书嘴角挂起得意的笑,“贵?榛——苏娘子,怎可用如此俗气的字来形容它。它可是在地下历经千年甚至更久才成了的稀罕物!它纹理独特、色泽深沉,不说别的,光是往冰屋前头一立,你这冰屋不值钱的样子立马能升五成!”
    冰屋不值钱的样子……苏榛无奈,“话虽如此,但总归得有个价钱,购置这阴沉木门,到底需耗费多少银子?”
    盛锦书执着于把苏榛执着于价钱这事儿扳回来,“阴沉木不能单纯以银子来衡量。它——”
    苏榛没了耐性,手一指外头:“瞧见外头那些人没?那是我白水村——”
    盛锦书立刻回答:“不要银子,我库里有,差人搬来就是。”
    “完美。”苏榛捏手就打了个响指,打完才想起来这是在古代,貌似这动作出格了?顾不上了,继续问:“还有什么意见?”
    盛锦书又以嫌弃的目光扫了眼屋内摆着的一桌月亮蛋卷桌椅样品,“还有这个,你不会是拿这些东西当餐桌吧?”
    苏榛深呼吸,告诉自己要淡定,虽说这种桌椅问世以来得到的全是惊讶跟好评,但自己也不是听不得意见的人啊。
    这本来就是户外之用,便利是便利的,但你要说它高档,它确实也不高档。
    盛锦书继续说着:“还是最好的紫檀木打造一套火锅桌椅吧。紫檀木颜色深沉,纹理精美,且木质坚硬,足能抵御这儿的寒冷湿气。”
    苏榛刚想开口,盛锦书手一抬,“别问一套多少银子,我有,我有,我那套桌上还嵌了冰种翡翠的。椅子的靠背跟扶手还雕了花鸟纹。不是我夸海口,那雕工放眼整个大宁也再寻不出第二件。连鸟儿的羽毛、花瓣纹理都清晰可见,椅子上再铺设整套的雪豹皮。此间何人能敌?”
    这下连苏榛都没话说了,索性再也不打断盛锦书的发挥。
    盛锦书继续“指点江山”,“你这冰屋墙壁也太单调了,挂上嵌着金丝楠木制的板雕,把那些乱七八糟的皮子换下来,这才有格调嘛。另外那个炭盆子,那是个什么?拿走,我差人把我的檀香暖炉拿来!我那可不是普通的暖炉,那是三足鼎还带个鸡翅木制的排烟罩。
    还有啊,我听说这嘉年华是盛家出了银子当了赞助使对吧。呃,我可没有抢功的意思,但即然是盛家的、就理当展现出我盛家最为上乘的营生水准。
    托盘,托盘就拿胡桃木的,边缘镶嵌一圈珍珠那种。菜单用上等的青竹,文字用金粉书写;
    另外再做个木材品鉴区。放珍稀木材样本,比如啊沉香、黄花梨木之类的。
    为何如此呢?城中世家、尤其是那些所谓的文人雅士,用餐所求绝非仅仅果腹而已。在这儿品鉴也算个特色,也能彰显他们的学识涵养。我盛家木场跟工坊的声名与生意自然也会随之蒸蒸日上。”
    盛锦书一口气把满肚子的意见倾倒而出,踏实了,这才喘匀了一口气,偏过头瞧向苏榛。
    可不知为何,瞧过去心里就咯噔一声。
    苏榛此刻的眼神……咋莫名像他那个威严可怖的兄长???
    不能啊,不该啊,盛锦书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原本挺直的脊背也微微弯曲了些许,刚才那股子指点江山的豪迈劲儿瞬间消散了几分,竟开始有些心虚了。
    而苏榛竟然还是不紧不慢的问:“你这身锦袍领口袖口上镶的是什么?”
    盛锦书怔了下,下意识低头看了眼袖子,脱口而出:“金丝楠琢成的薄片啊,怎么了?”
    苏榛没回答,却心念一动,他这身才叫高端的私人订制啊。
    不用金不用银不用珠,把金丝楠薄片打磨得薄如蝉翼,那边缘甚至还刻了细腻繁复的云纹,金色纹理跟流动的云彩绕在他手腕上一样,在玄色锦缎的映衬下真真是贵气逼人,自带光芒。
    再瞧他腰带上的搭扣也是金丝楠木雕琢的,造型是个瑞兽,瑞兽的额上还镶嵌了颗暗红色的珠子。
    “那是血龙木做的?”苏榛伸手指向珠子。
    盛锦书怔了下,惊讶的点头,“血龙木你都识得?不愧是我——相识的。”
    他想说“我看上的”,没敢。但总不能说“我兄长看上”的吧?
    苏榛不但认识,还很熟,搁古代是只有达官显贵家才见得到这种东西、就算搁到现代,那也是极其珍贵的木材品类。它最大的特点是颜色,刚砍伐下来是浅红色,时间越久颜色越深,最终如鲜血似的。所以才叫“血龙木”。
    至于苏榛为啥会认识,因为她家铺子里卖的很贵的一批骨灰盒是拿它做的啊……
    可重点不是它能做骨灰盒,重点是苏榛发现这吊儿郎当的家伙倒也是有几分用处的,完全就是个奢侈品产品顾问啊。
    说实话拿金丝楠雕板当衣领镶片的人苏榛确实是没见过的,便直接说了:“旁人只知用金银珠宝堆砌奢华,你用珍稀木材配精湛工艺,这要是放在恰当的地方,倒确实是独一无二的格调。”
    盛锦书听着苏榛的话,先是一愣,眼神中闪过一丝难以置信。
    并且在脑袋里直接过滤掉她话中的“要是放在恰当的地方”这句重点,仅留下了“独一无二”跟“格调”。
    在他过往的人生里,身边围绕的人大多会顾忌他盛家二公子的身份。对他的穿着打扮基本都是表面奉承、背地嫌弃,说他行事浮夸。
    从未有人能像苏榛这样理解他明明就是“于工艺材质,执念甚深”的人啊。
    盛锦书心中少有的酸涩,还带了喜悦。
    他觉得在这世间,终于有一女子能懂他对精致的热爱。
    他觉得苏榛的见解独到而深刻,为什么呢?因为她的见解跟自己一致了。
    总之,他在心里认定苏榛就是能与他在“格调”上并肩同行的知音,这份难得的“默契”,让他对苏榛的好感又攀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当然他的心理活动苏榛并不知晓,她要是知道,会后悔说了以上那番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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