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4章 chap84.

    ◎原野肆◎
    林却跳下甲板,手轻抚着墨迹斑驳的“原野号”三个字。
    她不信神明,更不信天道——恍如世上真有神明,也真的存在天道,让她们背井离乡的那一场大旱不应该发生,母亲们不应该永眠在大海。
    但此刻,她垂下手,望着这艘船。
    “我们像是与这艘船交换了气运——不对。”
    产生这个念头的瞬间,林却便同时否定了它。
    ——她活下来了,她们活下来了,那说明她们就不应该死。
    “一一,又找到一个箱子!”
    林却回过神,所有的念头暂时扔到了脑后。
    天空已经大亮,白昼降临,新的一天开始。
    命运,或者神明,赠与她们的礼物是一个华丽的箱子。
    砍掉金铜锁,打开箱子的瞬间,林却眉头皱了起来。
    沈昱初上前看清后,眼眸亮了起来:一整箱的黄金珠宝。
    金光灿灿,映照在她们的眼中。
    渺小的,无意义的。
    林却草草扫过,起身眼睛半耸着,像是感叹,也像遗憾:“……以为会有种子的。”
    沈昱初眨了眨眼睛,视线在黄金和她们之间跳跃——其余人的反应也和林却差不多。
    “……但这些是黄金。”
    林却闻声回头,看向她,点了点头,像是在问:黄金,所以呢?
    沈昱初咽了咽,无意识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但要开口时,原本想说的话却在望着林却那双眼睛的同时,哽住了。
    “把黄金种进土里,可以长出来粮食嘛?”林却语调平淡地反问她,“又或,这些金子,珠宝,可以马上填饱肚子——”
    “可以的!”
    沈昱初眸光坚定:“它们可以换回来比现在更多的食物。”
    “你说的很对,”林却没有反驳,仍然平静,“但怎么换?和谁换?”
    “我们现在能和谁换?”
    沈昱初:“……”
    她看了一眼已经被搬空的、折损三分之二的原野号。
    讲不清是因为要强,还是真心认为,喃喃说:“不应该搬空它,应该修补它。”
    林却当然听到了她说的话。
    其余人也都听到了。
    “嗯……或许你说的对。”
    沈昱初愣了下,转而有些惊喜地看向林却。
    “但对我们来说,不是现在。”
    林却望着她,一字一句平静也平等的对她说,“我们现在太累太累了,相比开始新的冒险,更需要休息、需要脚踩在土地里生活——”
    话音未落,两耳无心窗外事、一心只翻黄金箱的在箱子里翻到了一个小巧的木盒:“姐姐!”
    “种子!”
    林却怔愣了下,沈昱初也怔在了原地。
    “……还真是让她言出法随了。”
    沈昱初垂眸,拖沓着脚步,凑了回去。
    她没有想过自己离开,黄金也好,船只也好,买卖得来的东西也好,她想的一直是“我们”。
    但“忽然”出现的一袋种子,以及身后她们走来的丛林,都印证她的想法是多么的天真可笑,甚至像是“何不食肉糜”的傲慢。
    面对她的这种“傲慢”,林却没有嘲笑或者愤怒。
    她温和而包容:“如果你仍然想踏上冒险,我愿意帮你修补好船,船上找到的一切也都可以分给你一半、或者更多;如果不想,依然欢迎你留下,”
    “和我们一起生活。”
    沈昱初低下头,长睫的影子垂落在眼下,承接着金黄色的阳光。
    “如果,我的家人找不到我呢?”
    还要一直等待吗?
    永恒的等待,然后永恒的失望?
    “我们找到你了。”
    林却的影子完全将她笼罩,抬头的瞬间,她完全也完整地撞进了林却浅色的瞳仁中。
    “我预测不了没有发生的事,但结局无非两个:找到你,没有找到你;这些都是不确定的东西,但在这些不确定中,可以确定的是:我们找到了你,我找到了你。”
    “你留下,我们就是家人;你选择离开,我们永远都是朋友,之后不管发生什么,我将永远祈福你平安健康顺遂。”
    “最后这条其实没什么所谓,”林却浅笑,“不论你留下或者离开,我都会这样做,我们都算是劫后余生的人。”
    “虽然神佛可笑,但每一次为你的祈福,我都真心希望她用应验的方式狠狠给我一记耳光,以证明她的存在。我发誓。”
    海浪,一下一下拍打着岸边。
    沈昱初没有开始她的冒险,选择了留下。
    砍刀瓦解的原野号完成了最后的“死亡”。
    她们重新返回丛林,在东边的尽头,找到了一个空旷的山洞,足矣容纳下她们所有人。
    记录时间流逝的只有太阳、云彩和大海;
    林却找到一块石头,在石壁上刻下了一道横:“今天算是我们的一月一号,如果咱们在这里能够活到一年,那来年的今天就算是咱们姐几个儿的新年!是要用跳舞、歌唱、美食以及怀念母亲的新年,我们的新年。”
    “好!”
    沈昱初坐在角落里,很小声的附和了一个“好”。
    母亲,她关于母亲,她努力地思考,脑海中却仍旧是一片空白。
    小宝贴在她身边,答应的声音清脆雀跃,小孩子嘛,总是这样的。
    只要有姐姐就不可怕,天塌下来也总是有姐姐。
    “话说回来了,我们要不要给这个地方取个名字?”倪景春环视周围一圈,“这里也没有什么前人生活过的痕迹,咱们在这里算得上是开天辟地了——取个名字,这里就是咱们的了。”
    路怀夕笑了下,第一次开玩笑:“你是小狗吗?领地意识还挺强的。”
    倪景春也不恼:“人和小狗本质上也没什么区别——人是人她娘生的,狗是狗娘生的;人吃五谷杂粮肉,狗也吃;人面对凶悍的人会畏惧服软想着逃跑,狗也会;狗撒尿标记,打斗确定地位;人圈地插旗,也互相打来打去,先生讲史书的时候就是这样的说。”
    “人和狗有什么不一样吗?没什么不一样。”
    倪景春耸了下肩,看向林却:“一一,你文采好,给我们占下的这片地取个名字吧。”
    林却垂眸,思考的间隙,大家也热闹了起来——
    “——老话讲贱名好养活,就叫岛!”
    “想不出来就说想不出来,实话实说一点都不丢人哈——”
    “那你们讲嘛!”
    沈昱初看着她们热闹,放在膝盖上的手蜷紧,视线略过她们直直定在林却身上,手攥得更紧了——三,二,一:
    “原野……”
    “原野。”
    沈昱初愕然,更多的是惊喜。
    林却显然也听到了她的声音,视线回应看向了她,那一瞬间,沈昱初感觉,那是林却对她一个人的解释:
    “如果没有那艘船,我们应该也没有力气撑着走到这里。”
    “搬空了它,然后记住它,也算是一种永恒了。”
    ***
    她们活下来了。
    从开始的试探,到最后面对一切都游刃有余。
    十三个人分成了三个组:路怀夕和另外两个人一组,负责后勤和治疗;倪景春和另外两个人负责保卫,最初的两年,失去狼王的狼群有了新的头狼,她们不把它们看做可食用资源,但并没有和狼群达成共识,白天倪景春她们守在这里,狼和狗一样,吃过几次亏也就老实了,但区别是,仍然不服。
    沈昱初问过林却,为什么不干脆把它们全部解决了,以绝后患,大家也都能睡一个安稳觉。
    “——狼群中总有母狼怀孕,赶尽杀绝,总觉得太残忍。”林却是这样回答的。
    沈昱初觉得她太仁慈。
    一度觉得她不像一个头领。
    但除了她,她也想不到谁更适合头领这个位置——她是杀死头狼的人,是解决了在山洞内泛滥的长蛇的人,是守夜最多的人。
    所有人都喊过累,所有人动过放弃的念头,除了她。
    做的最多的人,最后甚至解决了淡水危机的人,她拥有一种沉静果决的气质,让人在她面前,放松也紧张。
    她是首领。
    天生的首领。
    被阳光晒成小麦色的皮肤是比黄金更夺目的勋章。
    居住的山洞也有了名字,安乐居。
    安乐居紧邻丛林,因为长久以来都无人涉足,她们自然成为了其中一切资源的主人。
    蛇这样原本望而生畏的生物,也称为终极美味的食物——
    当然,不到万不得已,蛇依然不是她们的首选,但大多数时候,除了鱼和海豚这类东西,吃的最多的还是蛇。
    野兔太少,野鸡更是没有见到过,鱼肉总有吃腻的时候,所以,它虽然不是首选,但上到老大姐林却,下到老幺林小宝,都熟练掌握蛇的抓捕以及处理。
    原本空旷的山洞,这五年间也变得越来越丰富:自制的锅架后来变成了锅炉,距离家最近的一片土地被开垦成为了菜田,当初的种子种下土地才知道,原来全部是土豆。
    也幸好是土豆。
    后来是小宝,在和倪景春一起在丛林里晃悠的时候,抓到了一把野麦子。
    有了麦子,十几个人一不做二不休,找到一块大小品相都合适的石头,抱着试一试的想法,还真的造出来了石碾;初期石碾碾成的面粉总掺着石沙,沈昱初翻开当初从船上找下来的布料,其中有纱,于是她们有了第二代的滤网。
    在这之前,第一个使用这些白纱的人是林却。
    吃喝住行四位永不分家,决定驻扎在岛上后,林却最担忧的就是水——淡水。
    海水解不了渴,只会喝死人。
    好消息是经过三天的努力,在淡水即将清零的时候,林却在她们上岸的地方,找到了一股溪流;但水流污浊,喝下去会导致草药量急速减少。
    在这样的情况下,第一代滤网出现了。
    白纱、石子,野竹子搭成的水管,她们有了第一代的滤水器。
    林却每天的活动重复却也又不同。
    开始的时候无非是守夜、天完全大亮之前,路怀夕是第二个起床的人,她们一起开始这一天的第一顿饭菜的制作,然后其她人也陆续起床,加入进来;林却带领的一组人最早吃完,出门,在原野上寻找物资;倪景春作为守卫队,每天都在研究怎么升级武器,日落时分她们回来,吃饭,守夜……
    后来物资丰富后,狩猎的次数从每天减少到了每七天一次;守夜也随着狼群中怀孕的母狼,某天清晨将自己的三只幼崽,借着月色叼到了安乐居门口。
    转身准备跑开的时候,它又停下,转身望着林却。
    像是担心她不懂它的意思,它看了一会,折返回去,将三只正在地上四处嗅闻的小家伙一只一只叼到了林却的怀里。
    借着月光,林却看清了它最后搭在她身上的前腿——皮肉外翻着,白色的骨骇目惊心。
    自那之后,与她们纠缠了两年半之久的狼群消失了,好像从没有存在过。
    那三只小狼是小狼曾经存在过的证据。
    沈昱初迷迷糊糊醒过来,林却看了她一眼,捞起其中一只,塞到了她的怀里——毛茸茸的,很舒服。
    “小狗?”
    “小狼。”
    沈昱初怔愣住了,低头看向怀里的小家伙,一人一狼,四目相对。
    林却没忍住轻笑出了声音,右手揉着另外两只小狼的头顶,左手自然揉了一下沈昱初的头发:“以后它们就和我们一起生活了,你是第一个见到它们的——给它们起个名字吧。”
    “昭昭。”
    “像我一样吗?”
    “嗯,像你一样。”
    林却收回手,逗着窝在她腿上的两个小家伙:“有了名字,就算咱们家里人了,去哪里也走不丢。”
    沈昱初试着伸出手,小家伙像是感知到了什么,毛茸茸的小脑袋不等沈昱初的手落下,先蹭到了她的手心——暖洋洋的。
    “嗯……”沈昱初看着自己怀里的小家伙,凑近,对它说,“你就叫小花吧,花色什么颜色都有。”
    林却粲然:“还挺写实。”
    沈昱初不以为然,把小花抱在了自己肩上,抱小孩子一样抱着它,看向林却:“你怀里的那两个呢?叫什么?”
    林却看着它们,一手一个拎了起来,思衬几秒,先放下了右手这个:“你叫阿汪。”
    “你,”林却看着左手的小家伙,认真地说,“就叫小咪吧。”
    “小咪??”
    沈昱初看傻子一样看着林却。
    林却耸了耸肩:“小宝念叨好几天想要小猫了——也不知道这孩子忽然抽的哪门子疯,猫是没有了,但都叫小咪,区别应该不大……”
    “区别……还是有点大的……”
    三个小家伙满三个月后,便从林却肩上接过了守夜的任务,林却每七天一次的物资储备活动,也多了一名成员:小咪是一只嗅觉灵敏的小狼。
    她们在原野度过了五年。
    苦,但万幸她们拥有不屈且乐观的精神;
    野兔是幸运,蛇肉的味道也差不到哪里去,十三个人都健康,小宝的身体越来越好,淋雨就感冒的症状改善了很多;三只小狼也变成了三只大狼,从最开始被小宝搂在怀里睡,到最后三只围成圈小宝在中间,睡姿转换的同时枕头也转换。
    第五年,
    母亲或者其她家人依旧没有找到沈昱初。
    但沈昱初早就已经不期待离开了。
    箱子里的黄金已经蒙尘,
    海滩上小宝追逐着小咪,笑声回荡;
    一团不规则的影子一点点靠近,完全展现在沈昱初的视野中后,沈昱初的心像是被什么攥住,狠狠向下牵拉——
    有些东西,总在不期待的时候出现;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迟到的期待,是一切祸孽的开端。
    【作者有话说】
    原野的故事有一点点长……因为是小林的故事,所以阿鹿就是在睡觉,睡得很好()
    这部分的内容有点种田的味道,十三个姑娘开荒种地(),大家喜欢看的话,我抽时间捏一个脑洞出来[奶茶][奶茶][奶茶]
    PS.俺的种田文启蒙是:《蓝色海豚岛》和《鲁滨逊漂流记》[彩虹屁][彩虹屁][彩虹屁]
    超级大肥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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