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3.分都分那么多年了你当我忠犬八公啊
遇到宁遥对丁一帆来说是件大新闻,邝野是他初高中同班同学,大学校友,人是大帅哥曾经又是富二代,故而他多年一直活在邝野的阴影下,他很帅你也是个人,他有钱你也穷的很稳定,丁一帆变得“极度扭曲”,不仅仇富而且审丑。
等乐队演完了,他乐癫癫的等在后台,他们一个个下来,丁一帆像握着一手资源的营销号记者,鬼兮兮的走到邝野跟前,“野子,你猜我今天碰到谁了?”
邝野懒得搭理他,正拿着干布擦拭贝斯上的手印,旁边却有人主动问,“帆哥,你碰到谁了?”
丁一帆又看了一眼邝野,问,“你真的不想知道?”
邝野看都没看他,“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怎么呢?碰到你死去的太奶还魂了?”
丁一帆发誓数次想掐死他,然后把他那张俊脸狠狠扇的面目全非,宁遥甩了他真是应该的,谁受得了这张死嘴。
他清了清嗓音,对着大家道,“鄙人,今日碰到了我们大作曲家,邝先生的前女友。”
人的本质是八卦精,这也蛮奇怪的,亲密关系中人们貌似只喜欢八卦爱情,碰见你妈你爸叫你躲,碰见你朋友叫你出去玩,只有碰见女男朋友,尤其是前朋友,瞬间颅内高潮,在此刻的窥探欲和求知欲达到了顶峰。
料想中的邝野却并没有什么变化,神色淡淡的,甚至出言嘲讽,“她还活着呢?”
“什么话!邝同学,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即使你们分手了,不,即使你被宁遥甩了,也不能心生怨恨,诅咒人家吧,你是男人,男人要大度……”
邝野擦完贝斯,放到盒子里,站起身来,“我怎么不大度了?我这不是祝她永远不死。”
说完话,他就提着包推开门走了,留下一室静默的人炸开,“快快快!帆哥,给我们说说啊,咋回事,野哥还谈过女朋友呢?”
“怎么,人野哥那么帅,你觉得会没有女生追?”
丁一帆在众人强烈要求下给他们娓娓道来,像个说书先生,“你别看那小子不可一世,又拽又狂,之前可是无敌恋爱脑,跟他初恋好了快四年,临到毕业被甩了。09级有个传说,有位学长为爱割腕!这是真事,就是他。”
众人哗然,实在想不到印象中的邝野会干这种事,感觉像是会有女孩为他跳楼的。
突然门又开了,是邝野折返拿手机充电器,拔下充电器对着丁一帆,语气压迫道,“谁年轻时候没有恋爱脑过,我现在做手术已经把脑子摘掉了。”
丁一帆踱步过去,“真的假的?那是宁遥诶,你女神,经年过去,一点感觉都没有了?”
邝野三两下缠好充电线,“分都分这么多年了,你当老子忠犬八公呢。”
虽然看他吃瘪很爽,可丁一帆也是真心问的,“可你们当时不是因为……”
邝野抬头,神色不见得有多好,冷着一张脸,“因为什么?我告诉你,不管因为什么,她那时候狠心甩了我,就是自私,你以为我还没皮没脸上赶着舔她呢?做梦。”
“老子现在已经清醒了,分六年了,谁还记得谁啊。”
缠好充电线,邝野再次推门走了,夏夜的风温柔和煦,空气中像打了很多氧气,晒了一天的草木释放白日里贮
藏的阳光,干燥温暖,让人发晕。
他单手插兜,漫无目的在街上走着,宁遥?丁一帆不提的话,他都快把人忘了,这人谁来着?记不清了,他还谈过姓宁的女朋友?
邝野现在的人生格言是,往前走别回首,谁先低头谁是狗。
*
乐队成员听八卦还没有尽兴,丁一帆叫大家散了吧,他还要收拾收拾。后台的门推开了,进来的人是在酒吧打工的大学生,林晓。
清澈愚蠢的林晓刚来半个月,还以为自己打扰到了他们,有礼貌道,“那个,那个帆哥,我找野哥,他人呢?”
丁一帆从大箱子上下来,“回去了,你找他有事吗?要是你有他微信直接联系他,没有就先跟我说,我转告给他。”
他不仅是乐队管理人,还是酒吧的店长,平时还是很认真靠谱,除了损邝野的时候。
林晓知道丁一帆老好人,很和蔼,直接道,“帆哥,我没野哥微信,就是他前段时间问我能不能带他进学校,我之前一直没顾上,现在可以了,然后就是,他借了我的饭卡,什么时候还给我呀。”
刚出来打工兼职的大学生,尤其是林晓这种性格,多少有些怯懦,不敢直接对“凶恶之人”说不。
丁一帆问,“他拿你饭卡干啥呀?”
林晓摇摇头,“不知道,野哥说想念母校了,想回去看看。”
懂了,全懂了!可说方才谈起宁遥来,邝野那副平平静静的模样,原来这小子早就知道宁遥回来念书了。
他搂着林晓肩膀拍拍,“没事,我跟他说,你放心,不过饭卡着急吗?”
林晓又摇头,“其实也不急。”
“那就行,我明天帮你问问。”
“好,谢谢帆哥。”
“客气。”
林晓推门出去,等在门口的女侍应生道,“怎么样了?”
“帆哥说明天帮我问。”
崔家乐笑了笑,“我就说你白担心了,还深呼吸了好几次才进门,怕啥啊,帆哥人最好了。”
被她这么一说,林晓不好意思极了,“哪儿,我哪儿怕了,没有的事。”
“切,嘴硬吧你。”
还没等给邝野打电话,侍应生又推门进来对他道,“帆哥,老板来了。”
丁一帆一顿,立刻严阵以待,出去的时候对着镜子拍拍脸,用手叫自己扬起标准的和蔼微笑,来伺候这位大小姐。
“不婚主义”酒吧是位女老板,准确来说是某家集团的大小姐玩票开的,之前来的次数也不多,可最近好像是在原市居住,隔三差五过来。
赵慕穿的很随意,T恤牛仔裤帆布鞋,单看简单实则价值不菲,丁一帆小跑过去,“老板,您来了。”
“我听说邝野是不是在啊,他人呢?我慕名而来的。”
两年前,邝野开始写流行曲,可能是受失恋的影响,之前一直投不出去的曲子,这次发出去不仅大火被平台粉丝奉为为“失恋神曲”,给他一首单曲赚了近百万,也让一些流行乐的制作人盯上了他。
赵慕不算什么音乐制作人,她纯粹是在微博上刷到过别人拍过的演出照,起了兴趣,馋帅哥,再加上最近听说人在自家店里演出,当然要来看看。
邝野早走了,丁一帆抱歉道,“老板,演出已经结束了,您要想看他,下次来吧,下周六。”
赵慕遗憾道,“好吧。”
“您今天要查流水吗?还是营收?我去给您拿账单。”
赵慕摆摆手,她压根儿不在乎这个店挣多少钱,开着纯属爱好,“不用了,我刚刚在楼梯上看到你跟那个粉色衬衫的女生搭讪,你们认识啊?”
丁一帆想了想,试探道,“宁遥?”
赵慕颔首,“你们认识?”
“噢,是我大学校友呢。”
“我要见她。”
如果时间能倒退回五秒钟之前,丁一帆一定撕烂自己这张死嘴,老板面前不懂藏拙吗?他为什么要说自己认识宁遥。
赵慕摆手,“这姑娘咱们店熟客吗?”
“以前没见过诶。”
“噢,你想想办法。”
丁一帆本着良好打工人的素养,微笑,赵慕突然蹙眉扭头问道,“胡塞尔是谁?”
鬼知道胡塞尔是谁。
可老板问题都问出来了,作为大小姐得力的狗,丁一帆立刻上网去查,“胡塞尔,全名埃德蒙德胡塞尔,德国哲学家,现象学奠基人……”
大小姐打断,“什么是现象学?”
丁一帆,“……”
赵慕又扭头,“小帆,那你会德语吗?”
丁一帆撑着笑,手掐大腿,“我可以学。”
她站起身来,“很好,咱们的店是要面向国际化的,光会英语可不行,这样吧,你去考一个德语B1吧。”
丁一帆,“……”
我他爹是什么语言小天才吗?
“好的老板。”
*
宁遥把姜凤霞送回宿舍安顿好,才推开813的门,她的舍友不知道又在捣鼓什么,进门的地上摆放了一堆泡沫盒,碎屑满天飞,呼吸道高端局。
“诶,跑哪儿去了?”
她并不想跟王茜说话,打算换了睡衣洗澡睡觉,王茜却叫住她,“别动!”
宁遥纳闷,“怎么了?”
王茜匍匐在地上,“我在找我的宠物。”
“什么?”
宁遥懒得惯着她,刚走两步去换拖鞋,就察觉到脚感不对劲,她一下子弹开,拖鞋被踢远,王茜欣喜的跑过去,那是一条黑黢黢,拥有亮面的壳,一节一节,像小龙虾一样的硬壳,两边又像洗车毛刷那样蠕动的——黑色长足虫。
“不是,你是不是脑子有病啊?这是你养的宠物?”
王茜拎着自己的宠物放到透明的塑料盒子里,下面还铺了一层白色的细沙,“不伤人的。”
宁遥现在还浑身发麻,她恶心一切不带毛的动物,以前王茜养乌龟蜘蛛金鱼金丝熊就算了,养一条多足虫是什么意思?关键是不侵犯她的领域也就罢了,乌龟晚上老翻身,坚硬的壳撞到塑料壳上很吵,那小蜘蛛有一次挂在她的大衣上,她以为是扣子,还有那条死金鱼,有一天漂浮在马桶的水里。
“神经。”
她快步过去捡起拖鞋,刚刚踩到多足虫的触感让她一激灵,依旧浑身毛骨悚然,拿着刷子进了卫生间,刷了好几遍才换上。
宁遥放了轻音乐洗澡,这热水也不好,拧的右了太热,稍微一调就冷,好容易调试到合适的,借着热水,她心情舒缓了几分,在心底按下想杀了舍友的心。
她有一头因为遗传而特别柔润光滑的头发,又长又黑,介于细软塌和粗硬之间,刚刚好,宁遥最爱惜自己的头发,每次都会花很长时间去护理,只有头发长得好,她才觉得自己是个人,尽管她每天起床还是能在枕头上发现掉发。
收拾完之后,宁遥爬上了床,遮光帘一拉,降噪耳机一戴,床垫和枕头都是乳胶的,被子蓬松柔软,床品是纯棉的,枕头是真丝的,无尿,她扯过一旁的玩偶揽在怀里,才觉得世界平静下来。
她拿起手机来充上电,照例先看一眼微信,QQ这个冷宫废妃却发来了消息,丁一帆?宁遥看了一会儿,没有及时点开。
他为什么会给她发消息?宁遥不想做太多心理活动,但还是猜测了一下,才点开。
等乐队演完了,他乐癫癫的等在后台,他们一个个下来,丁一帆像握着一手资源的营销号记者,鬼兮兮的走到邝野跟前,“野子,你猜我今天碰到谁了?”
邝野懒得搭理他,正拿着干布擦拭贝斯上的手印,旁边却有人主动问,“帆哥,你碰到谁了?”
丁一帆又看了一眼邝野,问,“你真的不想知道?”
邝野看都没看他,“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怎么呢?碰到你死去的太奶还魂了?”
丁一帆发誓数次想掐死他,然后把他那张俊脸狠狠扇的面目全非,宁遥甩了他真是应该的,谁受得了这张死嘴。
他清了清嗓音,对着大家道,“鄙人,今日碰到了我们大作曲家,邝先生的前女友。”
人的本质是八卦精,这也蛮奇怪的,亲密关系中人们貌似只喜欢八卦爱情,碰见你妈你爸叫你躲,碰见你朋友叫你出去玩,只有碰见女男朋友,尤其是前朋友,瞬间颅内高潮,在此刻的窥探欲和求知欲达到了顶峰。
料想中的邝野却并没有什么变化,神色淡淡的,甚至出言嘲讽,“她还活着呢?”
“什么话!邝同学,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即使你们分手了,不,即使你被宁遥甩了,也不能心生怨恨,诅咒人家吧,你是男人,男人要大度……”
邝野擦完贝斯,放到盒子里,站起身来,“我怎么不大度了?我这不是祝她永远不死。”
说完话,他就提着包推开门走了,留下一室静默的人炸开,“快快快!帆哥,给我们说说啊,咋回事,野哥还谈过女朋友呢?”
“怎么,人野哥那么帅,你觉得会没有女生追?”
丁一帆在众人强烈要求下给他们娓娓道来,像个说书先生,“你别看那小子不可一世,又拽又狂,之前可是无敌恋爱脑,跟他初恋好了快四年,临到毕业被甩了。09级有个传说,有位学长为爱割腕!这是真事,就是他。”
众人哗然,实在想不到印象中的邝野会干这种事,感觉像是会有女孩为他跳楼的。
突然门又开了,是邝野折返拿手机充电器,拔下充电器对着丁一帆,语气压迫道,“谁年轻时候没有恋爱脑过,我现在做手术已经把脑子摘掉了。”
丁一帆踱步过去,“真的假的?那是宁遥诶,你女神,经年过去,一点感觉都没有了?”
邝野三两下缠好充电线,“分都分这么多年了,你当老子忠犬八公呢。”
虽然看他吃瘪很爽,可丁一帆也是真心问的,“可你们当时不是因为……”
邝野抬头,神色不见得有多好,冷着一张脸,“因为什么?我告诉你,不管因为什么,她那时候狠心甩了我,就是自私,你以为我还没皮没脸上赶着舔她呢?做梦。”
“老子现在已经清醒了,分六年了,谁还记得谁啊。”
缠好充电线,邝野再次推门走了,夏夜的风温柔和煦,空气中像打了很多氧气,晒了一天的草木释放白日里贮
藏的阳光,干燥温暖,让人发晕。
他单手插兜,漫无目的在街上走着,宁遥?丁一帆不提的话,他都快把人忘了,这人谁来着?记不清了,他还谈过姓宁的女朋友?
邝野现在的人生格言是,往前走别回首,谁先低头谁是狗。
*
乐队成员听八卦还没有尽兴,丁一帆叫大家散了吧,他还要收拾收拾。后台的门推开了,进来的人是在酒吧打工的大学生,林晓。
清澈愚蠢的林晓刚来半个月,还以为自己打扰到了他们,有礼貌道,“那个,那个帆哥,我找野哥,他人呢?”
丁一帆从大箱子上下来,“回去了,你找他有事吗?要是你有他微信直接联系他,没有就先跟我说,我转告给他。”
他不仅是乐队管理人,还是酒吧的店长,平时还是很认真靠谱,除了损邝野的时候。
林晓知道丁一帆老好人,很和蔼,直接道,“帆哥,我没野哥微信,就是他前段时间问我能不能带他进学校,我之前一直没顾上,现在可以了,然后就是,他借了我的饭卡,什么时候还给我呀。”
刚出来打工兼职的大学生,尤其是林晓这种性格,多少有些怯懦,不敢直接对“凶恶之人”说不。
丁一帆问,“他拿你饭卡干啥呀?”
林晓摇摇头,“不知道,野哥说想念母校了,想回去看看。”
懂了,全懂了!可说方才谈起宁遥来,邝野那副平平静静的模样,原来这小子早就知道宁遥回来念书了。
他搂着林晓肩膀拍拍,“没事,我跟他说,你放心,不过饭卡着急吗?”
林晓又摇头,“其实也不急。”
“那就行,我明天帮你问问。”
“好,谢谢帆哥。”
“客气。”
林晓推门出去,等在门口的女侍应生道,“怎么样了?”
“帆哥说明天帮我问。”
崔家乐笑了笑,“我就说你白担心了,还深呼吸了好几次才进门,怕啥啊,帆哥人最好了。”
被她这么一说,林晓不好意思极了,“哪儿,我哪儿怕了,没有的事。”
“切,嘴硬吧你。”
还没等给邝野打电话,侍应生又推门进来对他道,“帆哥,老板来了。”
丁一帆一顿,立刻严阵以待,出去的时候对着镜子拍拍脸,用手叫自己扬起标准的和蔼微笑,来伺候这位大小姐。
“不婚主义”酒吧是位女老板,准确来说是某家集团的大小姐玩票开的,之前来的次数也不多,可最近好像是在原市居住,隔三差五过来。
赵慕穿的很随意,T恤牛仔裤帆布鞋,单看简单实则价值不菲,丁一帆小跑过去,“老板,您来了。”
“我听说邝野是不是在啊,他人呢?我慕名而来的。”
两年前,邝野开始写流行曲,可能是受失恋的影响,之前一直投不出去的曲子,这次发出去不仅大火被平台粉丝奉为为“失恋神曲”,给他一首单曲赚了近百万,也让一些流行乐的制作人盯上了他。
赵慕不算什么音乐制作人,她纯粹是在微博上刷到过别人拍过的演出照,起了兴趣,馋帅哥,再加上最近听说人在自家店里演出,当然要来看看。
邝野早走了,丁一帆抱歉道,“老板,演出已经结束了,您要想看他,下次来吧,下周六。”
赵慕遗憾道,“好吧。”
“您今天要查流水吗?还是营收?我去给您拿账单。”
赵慕摆摆手,她压根儿不在乎这个店挣多少钱,开着纯属爱好,“不用了,我刚刚在楼梯上看到你跟那个粉色衬衫的女生搭讪,你们认识啊?”
丁一帆想了想,试探道,“宁遥?”
赵慕颔首,“你们认识?”
“噢,是我大学校友呢。”
“我要见她。”
如果时间能倒退回五秒钟之前,丁一帆一定撕烂自己这张死嘴,老板面前不懂藏拙吗?他为什么要说自己认识宁遥。
赵慕摆手,“这姑娘咱们店熟客吗?”
“以前没见过诶。”
“噢,你想想办法。”
丁一帆本着良好打工人的素养,微笑,赵慕突然蹙眉扭头问道,“胡塞尔是谁?”
鬼知道胡塞尔是谁。
可老板问题都问出来了,作为大小姐得力的狗,丁一帆立刻上网去查,“胡塞尔,全名埃德蒙德胡塞尔,德国哲学家,现象学奠基人……”
大小姐打断,“什么是现象学?”
丁一帆,“……”
赵慕又扭头,“小帆,那你会德语吗?”
丁一帆撑着笑,手掐大腿,“我可以学。”
她站起身来,“很好,咱们的店是要面向国际化的,光会英语可不行,这样吧,你去考一个德语B1吧。”
丁一帆,“……”
我他爹是什么语言小天才吗?
“好的老板。”
*
宁遥把姜凤霞送回宿舍安顿好,才推开813的门,她的舍友不知道又在捣鼓什么,进门的地上摆放了一堆泡沫盒,碎屑满天飞,呼吸道高端局。
“诶,跑哪儿去了?”
她并不想跟王茜说话,打算换了睡衣洗澡睡觉,王茜却叫住她,“别动!”
宁遥纳闷,“怎么了?”
王茜匍匐在地上,“我在找我的宠物。”
“什么?”
宁遥懒得惯着她,刚走两步去换拖鞋,就察觉到脚感不对劲,她一下子弹开,拖鞋被踢远,王茜欣喜的跑过去,那是一条黑黢黢,拥有亮面的壳,一节一节,像小龙虾一样的硬壳,两边又像洗车毛刷那样蠕动的——黑色长足虫。
“不是,你是不是脑子有病啊?这是你养的宠物?”
王茜拎着自己的宠物放到透明的塑料盒子里,下面还铺了一层白色的细沙,“不伤人的。”
宁遥现在还浑身发麻,她恶心一切不带毛的动物,以前王茜养乌龟蜘蛛金鱼金丝熊就算了,养一条多足虫是什么意思?关键是不侵犯她的领域也就罢了,乌龟晚上老翻身,坚硬的壳撞到塑料壳上很吵,那小蜘蛛有一次挂在她的大衣上,她以为是扣子,还有那条死金鱼,有一天漂浮在马桶的水里。
“神经。”
她快步过去捡起拖鞋,刚刚踩到多足虫的触感让她一激灵,依旧浑身毛骨悚然,拿着刷子进了卫生间,刷了好几遍才换上。
宁遥放了轻音乐洗澡,这热水也不好,拧的右了太热,稍微一调就冷,好容易调试到合适的,借着热水,她心情舒缓了几分,在心底按下想杀了舍友的心。
她有一头因为遗传而特别柔润光滑的头发,又长又黑,介于细软塌和粗硬之间,刚刚好,宁遥最爱惜自己的头发,每次都会花很长时间去护理,只有头发长得好,她才觉得自己是个人,尽管她每天起床还是能在枕头上发现掉发。
收拾完之后,宁遥爬上了床,遮光帘一拉,降噪耳机一戴,床垫和枕头都是乳胶的,被子蓬松柔软,床品是纯棉的,枕头是真丝的,无尿,她扯过一旁的玩偶揽在怀里,才觉得世界平静下来。
她拿起手机来充上电,照例先看一眼微信,QQ这个冷宫废妃却发来了消息,丁一帆?宁遥看了一会儿,没有及时点开。
他为什么会给她发消息?宁遥不想做太多心理活动,但还是猜测了一下,才点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