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倒悬河(4)
直到太阳从东边升起,将周遭都变得清晰时,蒲争才恍然间意识到她已经离开了泊罗村。
她在泊罗村生活了十三年,这十三年里有太多复杂的记忆,而如今这一切纷纷扰扰被悉数打包,永远留在了那个离她越来越远的地方。
马车晃晃悠悠,不止不休地向前进,蒲争靠在车斗里,忽然懊悔自己没有和那两个最挂念她的女人好好道个别。
或许是这一路太过孤独无趣,蒲争和大钧总在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有时不知是谁忽然开启了话匣子,两个人便你一言我一语地交谈一阵,有时两个人皆默不作声,心照不宣地避免挑开话头,只留下马车压过泥土的声音。
也就是在这段时间里,蒲争得知大钧是三娘在养济院认识的孤儿,后来被城里的一家中药材店收养,如今已经算得了半个当家。这次他本是准备去燧城收购药材,在收到三娘的信后便更改了路线,得令将这个妹妹捎带到城里去。
但对于自己的事情,蒲争并没有全盘托出。她没有反刍痛苦的习惯,所以对于那些记忆里让人悲伤的部分,她统统避而不谈,只说了一些细碎的,和徐三娘一起生活后的平淡日常。
路程不算太远,但也足足跑了三天。三天后,蒲争远远望见界碑上的“燧城”二字,才知道这回是真的到了另一个地方。只不过等进了城,蒲争才发现这里并不是她曾以为的,像镇里集市的那个样子:
城里人多,建筑多。熙熙攘攘,来来往往。路边卖货的、杂耍的、吹糖人的,统统列在路的两侧,一眼望不到头。待再向前走,又是更加热闹:说书的、变戏法的、刮脸的,偶尔哪个犄角旮旯又围了一大圈人,细细一看,里头有人在中间吆喝,正卖一些蜂蜜山楂团一起的大力丸。
人来人往,不时有几辆黄包车拉过,几辆四轮的轿车驶过。每次还未等蒲争细细看去那车窗里是个什么人物,那四腿的家伙便滑远了,于是蒲争便坐在车斗里伸长了脖子,等着下一个家伙继续出现。
缰绳一拉,马车稳稳停在一家药房门口,这段不长不短的旅程终于结束,两个人就此作别。
和大钧分手后,蒲争去钱庄换了些铜元,开始独自在这趟街上闲逛。遇到变戏法的她就驻足看一会儿,遇到杂耍的她便看几眼招式,碰到卖包子的肚子就开始咕咕作响,其间不可以像在乡间那样乱走,要躲着车,躲着人,躲着穿军装的列队,这城里的规矩,她还要好一阵才能摸清。
直到走得有些疲乏了,她就在小摊上叫了一碗清汤面。等了一会儿,小二将那热腾腾的面端上来,蒲争刚要拿起筷子开吃,却忽然发现自己的面比旁边男人碗里的足足少了一半。于是她又将那碗面端回去,撂在那老板面前。
“都是一样的钱,凭什么我这份比他的少那么多?”
“嗨呀,你个女娃娃,一碗又吃不完,万一剩下了我卖给谁去,到头来不还是糟践我的粮食!”那老板只顾着低头扯面浇汤,并没有抬头看一眼。
“你怎么知道我吃不完?再者说,我刚刚明明花了一碗的钱,你却给我半碗,难不成你们燧城人都像你这么做生意?”
老板抬头,见对面是个孤身一人的女子,便站直腰板来了劲,手里的勺子随着胳膊开始挥起来:
“爱吃不吃,不吃就走!别打扰我做生意——哎!你干嘛抢我勺子!”
“一碗是一碗的钱,半碗是半碗的生意。这面,要么给我盛满一碗,要么就把多余的钱退给我。”
老板本想继续掰扯两句,却见眼前的女娃拎着锅勺不肯让一寸,仿佛钉在了摊位前,一派不给说法不罢休的架势,更何况刚刚夺走汤勺的瞬间,他直接感受到了对面传过来的力度,并不想尝尝那力度锤在自己身上时究竟是个什么滋味儿。和气生财,只半碗面而已。
“算了算了,给你盛!事儿怪多的还!”
老板耷眉丧眼地把那汤勺接过去,又从锅里捞出了一坨,盖在了原来的碗上。
面的味道一般,但好在能填饱肚子。蒲争一边将面条塞进嘴里,一边用眼睛瞟着路过小二碗里面的份量,皆是满满一碗。她心里顿时起了一股火:明明是花一样的钱,凭什么到了她这里,她就要走上前声讨才能得到后半碗?
一边想着,一份面条见了底。肚子还是有些发空,但她已经不想再将钱花在这家面摊上了。她打算先去找个住处,顺路再弄点吃食。反正天色尚早,一切都不必操之过急。当然,眼下最基本的还是要寻个营生。
她知道自己不可能永远指望着四十块银元过日子,只有找到活计,能够养活自己,才能够在这个偌大到可以将每个人忽略的地方寻得一处安身的位置。
最重要的是,她要学武。
“记得到了那边,要找家武馆拜师学艺,”临走前,徐三娘最后交代她一句话,“只身在外,要有功夫傍身,才能护自己周全。”
当然在蒲争的心里,学武不仅仅是为了防身。她喜欢刀刃相击的声音,喜欢那一次次让她保持清醒的疼痛,更关键的,是她很享受这个能够支配自己的过程。
一招一式,看似僵硬刻板,组合起来却千变万化:似鹤、似鹿、似狼、似虎。每一次拳脚翻飞间,她都觉得有股蓬勃的力量在从身体里源源不断地迸发出,顺着经脉奔涌至四肢百骸,让她像一根竹子般紧紧扎根在地面,而坚韧向上的生命力却似那新笋破土,带着劈开混沌的锐气,直贯苍穹云间。
那是能冲破一切桎梏的力量。
走着走着,转眼已至傍晚。时至春日,临街的一些院子里的迎春花纷纷将枝条探出了墙头,正张扬热烈地盛开着。蒲争看着那花,一瞬间有些出神。
谁知下一刻,肩膀却忽地传来一阵扯痛,她顿感胳膊一轻——
包袱被人抢了!
她猛地转头,瞬间锁定那个仓皇逃窜的身影,后脚跟一蹬,像一头精瘦的豹子般追了过去。只见那人在路上闪转腾挪,蛇一般地来回逃窜。眼看距离不断拉近,那人忽然起身一跃,将包袱扔给人群中的另一个人,随后朝着相反的方向跑去。蒲争无奈,只能继续追下一个。
来来回回,包袱已经传到了第三个人。蒲争如同鬼魂般死死跟在他身后,直到跟着进了一条幽长的小巷。
那人止住了脚步,前方却又多了两个男人的身影。
糟了!
蒲争下意识地向后退,但又被一个刀疤脸堵住了去路。
“哪去啊小子?你不是挺能跑吗?”刀疤脸颠了颠手里的匕首,“新来的吧!不知道太平桥这片,是你刀哥管着的吗?”
“刀哥,我看她好像是个女的。”昏暗间,只听有人小声纠正。
“呀!原来是个妮子!那不正好!”刀疤脸的声音忽然爆发出惊喜,“本来我们兄弟几个只想弄点大子儿花花,我看现在——不如用你换点大子儿花花!”
几个男人开始狞笑着逼近,蒲争把后背紧紧贴在砖墙上。月光下,她看见最先开口的刀疤脸正朝她伸手抓来——
“啪!”
一记凌厉的鞭腿突然扫向刀疤脸膝窝,他一个踉跄,瞬觉颌关节被猛托了一掌,发出“咔嚓”一声,整个人便眼前一黑,骤然仰倒在地,匕首也“叮咣”掉在地上。蒲争来不及捡起匕首,只得大步一迈,从他身上跨了过去。
“这小贱人!胆敢踢我!给我追她!”
蒲争奋力向前奔跑,脚下的青石板传来稀碎的脚步声。她听见那脚步声越来越近,余光一瞥,只见一条晾衣竿横斜的窄巷出现在身侧。于是她闪身一钻,等那几个人悉数跑过来,便抓住头顶晾晒的棉被用力一扯——哗啦一声,整排竹竿一个接一个如同多米诺骨牌似的倒下,几人登时在布匹缠绕间摔作一团。
“快起来!追!她要跑出去了!”
昏暗里跑了半晌,眼前终于现出主道路的光来。蒲争猛地一个箭步冲出巷口,终于像尾银鱼般滑入了熙攘的人流。
她在挑担的货郎和旗袍女士之间穿行,又借着黄包车的遮挡连拐了三个街口。直到那追赶的声音渐渐消失,她回头确认再无追上来的人,才堪堪停下脚步,开始倚在永安百货门前的罗马柱上顺气。
她摸了摸贴身暗袋,等触到那叠硬挺的银票边角,紧绷的肩线才终于松了松——早
在钱庄的时候,她除换了一些铜元之外,还将身上的大部分银元都换成了可随身携带的纸票,所以那包裹里只有零散的几块大洋,还有一些带过来的衣服,总体来说,她并没有损失太多。
她开始庆幸自己的先见之明,只是一想到那些衣服,就还是不免难过起来:梁景芳不知耗费了多久的心血,如今却只能白白丢了,仿佛也丢掉了和梁景芳的最后一点念想,却无可奈何。
徐三娘传授给她的功夫只能让她勉强能够逃脱。但蒲争觉得,她以后的人生都不应当像今天这样,只有被动逃亡的份儿。
她觉得自己该去找一个武馆了。
耳边忽地传来一声呵斥,蒲争抬起头,只见永安百货的伙计从店里走了出来,大声朝着门前拉车那人叫喊,让她尽快滚远点,别耽误他做生意。
那车里是一具被草席裹上的尸体,一双肿胀僵硬的黑脚正暴露在外。拉车的是一位少女,看起来和蒲争差不多大,身上也穿得不甚体面,一看便知是穷人堆里出来的。
她正怒视着那伙计,却又被对方的阵势牢牢吓住不敢反击,只能把一腔怒火憋在心里。可愈是愤怒,她便愈发觉得自己实在窝囊。
车上的尸体太重,她只得一个人拉着车向前走,仿若一只蚂蚁在拉着一头大象,半天也走不了一步。
“快点儿!都叫你快点儿了,你听没听见!让死人从我门前过,我没打你算好的了!”
你去你大爷的!
少女把车杆一撒,走上前鼓足勇气准备和那厮大吵一架,谁料刚要张嘴,身后忽然“噗通”一声闷响——只见那尸体从车上滑了下来,扬起了一地的尘土。
她没办法,只得狠狠剜了对方一眼,转身朝着地上的尸体走去。
坏了坏了,好不容易才弄上去的。
正愁着,只见一双手拎住了那尸身的肩膀,正用力朝着车上拖。少女心里一喜,连忙识相地拉住了尸体的脚腕,跟着那身影一起朝着车上抬。等到那躯干彻底贴合上了车板,她终于舒了一口气,用袖子擦擦头上的汗,把一抹笑容挂在脸上:
“多谢了兄弟!”
“你家其它人呢?”蒲争问。
少女听见声音一愣,弯腰探过身仔细打量了蒲争半天,才忽然意识到自己搞错了什么,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哎呀对不住对不住,原来是姊妹,天太黑了实在没太看清……”
说着,她朝着尸体的方向看了一眼,“这不是我的家人,我是个背尸的。我爷爷今天被警署临时叫去,可这边主家又嫌晦气,非要我现在就弄走,我就只好自己背回去了。”
“哎哎哎!聋了吗!我叫你赶紧走!”伙计聒噪的声音再次响起,他瞪着一双死鱼眼大步从台阶上走下来,撸起袖子就要动手。
“你个小臭要饭的,你给我——哎哎哎!疼疼疼!”
少女连忙闭紧眼睛,但那一掌却迟迟没落在身上。她悄悄睁开眼,只见那人的手腕被蒲争直接拧到了颈后,整个人都在保持着一种诡异的后仰姿势。
“我问你,这条路,是你家的还是公家的?”
“公家的公家的!”
“那我们能不能走?”
“能能能!您随便走!”
“以后还随不随便打人?”
“不打了不打了……哎呀坏了坏了,我胳膊好像没知觉了……”
“滚!”
蒲争松开手,只见那伙计全身当空转了个圈,随即直接猛地扑在路中央。此时一辆打着车灯的轿车驶来刹在他面前,见他趴在地上半天不动,开始烦躁地摁起喇叭。伙计一个激灵从地上翻起来,笑着朝车窗作了个揖。
“嘀!”
突兀的一声,响亮而暴躁。伙计连忙识相地跑上台阶,点头哈腰,目送着那车远去了。
少女惊得半晌未说话,只是怔怔地盯着蒲争的侧脸。
“你……你好厉害……”
“你没事吧?”蒲争回过头来问,少女忙摇了摇头。
“你住在哪?我送你回去吧,”说着蒲争拉起两个车杆,“你去后面扶着就好,别让他滑下去了。”
少女本想矜持地拒绝,但一想自己实在又拉不动,只好任蒲争在前面拽,自己则在后面老老实实地扶着尸体。
车轮缓缓向前,发出僵涩的吱嘎声。那伙计收住笑容,朝着两人的方向狠狠地朝着地上啐了一口,又转身回了屋,继续对里面的客人摆出笑脸。
“咱们好像得快点走了,一会儿怕赶上宵禁。”
“好。”蒲争虽然不知宵禁是什么,但还是默默加大了臂膀上的力度,步伐也开始快了起来。
“对了,还没有问你的名字呢!”少女清脆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叫杨三敬,敬重的敬,家里排老三,别人都叫我‘拾骨三’,你呢?”
“我叫蒲争,蒲草的蒲,争强好胜的争。”
“姓蒲?这姓倒是少见!”三敬在后面忽然大声,“这里有一家马场的场主姓蒲,你该不会是……呃来寻亲的吧?”
三敬本想问蒲争和那马场是否有亲缘,但一见蒲争的穿着,到嘴边的话还是及时刹住了车,拐到另一边去了。
“我不认识什么场主……我随我娘姓。”蒲争用力拉着,大滴的汗水顺着脸颊淌下。虽说她远比同龄人力气大,但车上毕竟是一个成年人的尸体,再加上路程着实有些遥远,蒲争的手臂逐渐发酸,到最后开始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哎呀!快停下歇一会儿!这里管得没有刚才那里那么严,悄悄歇一会儿没事的!”三敬连忙呼哧带喘跑到前面。事实上她老早就感到了疲惫,但见蒲争没有停下的意思,就没好意思张嘴,只能咬咬牙继续跟上去。
车杆被轻轻放下,尸体静静斜在车板上。两个人静静靠在车边,一边平复着心跳和呼吸,一边抬头望天,静静地吹着晚风。
“给。”
蒲争低下头,只见一块糕点出现在三敬的手上。深红色的花瓣围着用红曲粉点过的花心,静静地盛开在那手帕里,煞是好看。
“枣泥酥,主家赏的,我已经吃过了,特别好吃,这个给你!”
微风拂过,传来酥皮淡淡的油香味。
“不行,这么晚了,你肯定也饿了,再说这么好的东西,你留着吃——”
“哎呀哎呀,一块糕点而已,那就一人一半!”
说着,那糕点在三敬的手指间被掰成两半,一半稳稳地落进了蒲争的手心。
蒲争尝了一口。酥的、甜的,一口咬下去,在嘴里直掉渣,酥皮被咽下去,一股枣泥的清香泛起,萦绕在齿尖和舌尖,让人禁不住地回味。
“怎么样?好吃吧?”三敬凑过来,蒲争笑着点点头。
晚上没有了毒辣的日头,没有了喧闹的吆喝,柔和的风卷着花香从远方飘来,吹得人很舒服。虽然今天经历了许多令人烦恼的事,可如今站在这里,蒲争却感到了出乎意料的放松。
她看着三敬的笑脸,低头又咬了一口剩下的点心。
很甜,她想,或许在以后,她会是自己的第一个朋友。
她在泊罗村生活了十三年,这十三年里有太多复杂的记忆,而如今这一切纷纷扰扰被悉数打包,永远留在了那个离她越来越远的地方。
马车晃晃悠悠,不止不休地向前进,蒲争靠在车斗里,忽然懊悔自己没有和那两个最挂念她的女人好好道个别。
或许是这一路太过孤独无趣,蒲争和大钧总在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有时不知是谁忽然开启了话匣子,两个人便你一言我一语地交谈一阵,有时两个人皆默不作声,心照不宣地避免挑开话头,只留下马车压过泥土的声音。
也就是在这段时间里,蒲争得知大钧是三娘在养济院认识的孤儿,后来被城里的一家中药材店收养,如今已经算得了半个当家。这次他本是准备去燧城收购药材,在收到三娘的信后便更改了路线,得令将这个妹妹捎带到城里去。
但对于自己的事情,蒲争并没有全盘托出。她没有反刍痛苦的习惯,所以对于那些记忆里让人悲伤的部分,她统统避而不谈,只说了一些细碎的,和徐三娘一起生活后的平淡日常。
路程不算太远,但也足足跑了三天。三天后,蒲争远远望见界碑上的“燧城”二字,才知道这回是真的到了另一个地方。只不过等进了城,蒲争才发现这里并不是她曾以为的,像镇里集市的那个样子:
城里人多,建筑多。熙熙攘攘,来来往往。路边卖货的、杂耍的、吹糖人的,统统列在路的两侧,一眼望不到头。待再向前走,又是更加热闹:说书的、变戏法的、刮脸的,偶尔哪个犄角旮旯又围了一大圈人,细细一看,里头有人在中间吆喝,正卖一些蜂蜜山楂团一起的大力丸。
人来人往,不时有几辆黄包车拉过,几辆四轮的轿车驶过。每次还未等蒲争细细看去那车窗里是个什么人物,那四腿的家伙便滑远了,于是蒲争便坐在车斗里伸长了脖子,等着下一个家伙继续出现。
缰绳一拉,马车稳稳停在一家药房门口,这段不长不短的旅程终于结束,两个人就此作别。
和大钧分手后,蒲争去钱庄换了些铜元,开始独自在这趟街上闲逛。遇到变戏法的她就驻足看一会儿,遇到杂耍的她便看几眼招式,碰到卖包子的肚子就开始咕咕作响,其间不可以像在乡间那样乱走,要躲着车,躲着人,躲着穿军装的列队,这城里的规矩,她还要好一阵才能摸清。
直到走得有些疲乏了,她就在小摊上叫了一碗清汤面。等了一会儿,小二将那热腾腾的面端上来,蒲争刚要拿起筷子开吃,却忽然发现自己的面比旁边男人碗里的足足少了一半。于是她又将那碗面端回去,撂在那老板面前。
“都是一样的钱,凭什么我这份比他的少那么多?”
“嗨呀,你个女娃娃,一碗又吃不完,万一剩下了我卖给谁去,到头来不还是糟践我的粮食!”那老板只顾着低头扯面浇汤,并没有抬头看一眼。
“你怎么知道我吃不完?再者说,我刚刚明明花了一碗的钱,你却给我半碗,难不成你们燧城人都像你这么做生意?”
老板抬头,见对面是个孤身一人的女子,便站直腰板来了劲,手里的勺子随着胳膊开始挥起来:
“爱吃不吃,不吃就走!别打扰我做生意——哎!你干嘛抢我勺子!”
“一碗是一碗的钱,半碗是半碗的生意。这面,要么给我盛满一碗,要么就把多余的钱退给我。”
老板本想继续掰扯两句,却见眼前的女娃拎着锅勺不肯让一寸,仿佛钉在了摊位前,一派不给说法不罢休的架势,更何况刚刚夺走汤勺的瞬间,他直接感受到了对面传过来的力度,并不想尝尝那力度锤在自己身上时究竟是个什么滋味儿。和气生财,只半碗面而已。
“算了算了,给你盛!事儿怪多的还!”
老板耷眉丧眼地把那汤勺接过去,又从锅里捞出了一坨,盖在了原来的碗上。
面的味道一般,但好在能填饱肚子。蒲争一边将面条塞进嘴里,一边用眼睛瞟着路过小二碗里面的份量,皆是满满一碗。她心里顿时起了一股火:明明是花一样的钱,凭什么到了她这里,她就要走上前声讨才能得到后半碗?
一边想着,一份面条见了底。肚子还是有些发空,但她已经不想再将钱花在这家面摊上了。她打算先去找个住处,顺路再弄点吃食。反正天色尚早,一切都不必操之过急。当然,眼下最基本的还是要寻个营生。
她知道自己不可能永远指望着四十块银元过日子,只有找到活计,能够养活自己,才能够在这个偌大到可以将每个人忽略的地方寻得一处安身的位置。
最重要的是,她要学武。
“记得到了那边,要找家武馆拜师学艺,”临走前,徐三娘最后交代她一句话,“只身在外,要有功夫傍身,才能护自己周全。”
当然在蒲争的心里,学武不仅仅是为了防身。她喜欢刀刃相击的声音,喜欢那一次次让她保持清醒的疼痛,更关键的,是她很享受这个能够支配自己的过程。
一招一式,看似僵硬刻板,组合起来却千变万化:似鹤、似鹿、似狼、似虎。每一次拳脚翻飞间,她都觉得有股蓬勃的力量在从身体里源源不断地迸发出,顺着经脉奔涌至四肢百骸,让她像一根竹子般紧紧扎根在地面,而坚韧向上的生命力却似那新笋破土,带着劈开混沌的锐气,直贯苍穹云间。
那是能冲破一切桎梏的力量。
走着走着,转眼已至傍晚。时至春日,临街的一些院子里的迎春花纷纷将枝条探出了墙头,正张扬热烈地盛开着。蒲争看着那花,一瞬间有些出神。
谁知下一刻,肩膀却忽地传来一阵扯痛,她顿感胳膊一轻——
包袱被人抢了!
她猛地转头,瞬间锁定那个仓皇逃窜的身影,后脚跟一蹬,像一头精瘦的豹子般追了过去。只见那人在路上闪转腾挪,蛇一般地来回逃窜。眼看距离不断拉近,那人忽然起身一跃,将包袱扔给人群中的另一个人,随后朝着相反的方向跑去。蒲争无奈,只能继续追下一个。
来来回回,包袱已经传到了第三个人。蒲争如同鬼魂般死死跟在他身后,直到跟着进了一条幽长的小巷。
那人止住了脚步,前方却又多了两个男人的身影。
糟了!
蒲争下意识地向后退,但又被一个刀疤脸堵住了去路。
“哪去啊小子?你不是挺能跑吗?”刀疤脸颠了颠手里的匕首,“新来的吧!不知道太平桥这片,是你刀哥管着的吗?”
“刀哥,我看她好像是个女的。”昏暗间,只听有人小声纠正。
“呀!原来是个妮子!那不正好!”刀疤脸的声音忽然爆发出惊喜,“本来我们兄弟几个只想弄点大子儿花花,我看现在——不如用你换点大子儿花花!”
几个男人开始狞笑着逼近,蒲争把后背紧紧贴在砖墙上。月光下,她看见最先开口的刀疤脸正朝她伸手抓来——
“啪!”
一记凌厉的鞭腿突然扫向刀疤脸膝窝,他一个踉跄,瞬觉颌关节被猛托了一掌,发出“咔嚓”一声,整个人便眼前一黑,骤然仰倒在地,匕首也“叮咣”掉在地上。蒲争来不及捡起匕首,只得大步一迈,从他身上跨了过去。
“这小贱人!胆敢踢我!给我追她!”
蒲争奋力向前奔跑,脚下的青石板传来稀碎的脚步声。她听见那脚步声越来越近,余光一瞥,只见一条晾衣竿横斜的窄巷出现在身侧。于是她闪身一钻,等那几个人悉数跑过来,便抓住头顶晾晒的棉被用力一扯——哗啦一声,整排竹竿一个接一个如同多米诺骨牌似的倒下,几人登时在布匹缠绕间摔作一团。
“快起来!追!她要跑出去了!”
昏暗里跑了半晌,眼前终于现出主道路的光来。蒲争猛地一个箭步冲出巷口,终于像尾银鱼般滑入了熙攘的人流。
她在挑担的货郎和旗袍女士之间穿行,又借着黄包车的遮挡连拐了三个街口。直到那追赶的声音渐渐消失,她回头确认再无追上来的人,才堪堪停下脚步,开始倚在永安百货门前的罗马柱上顺气。
她摸了摸贴身暗袋,等触到那叠硬挺的银票边角,紧绷的肩线才终于松了松——早
在钱庄的时候,她除换了一些铜元之外,还将身上的大部分银元都换成了可随身携带的纸票,所以那包裹里只有零散的几块大洋,还有一些带过来的衣服,总体来说,她并没有损失太多。
她开始庆幸自己的先见之明,只是一想到那些衣服,就还是不免难过起来:梁景芳不知耗费了多久的心血,如今却只能白白丢了,仿佛也丢掉了和梁景芳的最后一点念想,却无可奈何。
徐三娘传授给她的功夫只能让她勉强能够逃脱。但蒲争觉得,她以后的人生都不应当像今天这样,只有被动逃亡的份儿。
她觉得自己该去找一个武馆了。
耳边忽地传来一声呵斥,蒲争抬起头,只见永安百货的伙计从店里走了出来,大声朝着门前拉车那人叫喊,让她尽快滚远点,别耽误他做生意。
那车里是一具被草席裹上的尸体,一双肿胀僵硬的黑脚正暴露在外。拉车的是一位少女,看起来和蒲争差不多大,身上也穿得不甚体面,一看便知是穷人堆里出来的。
她正怒视着那伙计,却又被对方的阵势牢牢吓住不敢反击,只能把一腔怒火憋在心里。可愈是愤怒,她便愈发觉得自己实在窝囊。
车上的尸体太重,她只得一个人拉着车向前走,仿若一只蚂蚁在拉着一头大象,半天也走不了一步。
“快点儿!都叫你快点儿了,你听没听见!让死人从我门前过,我没打你算好的了!”
你去你大爷的!
少女把车杆一撒,走上前鼓足勇气准备和那厮大吵一架,谁料刚要张嘴,身后忽然“噗通”一声闷响——只见那尸体从车上滑了下来,扬起了一地的尘土。
她没办法,只得狠狠剜了对方一眼,转身朝着地上的尸体走去。
坏了坏了,好不容易才弄上去的。
正愁着,只见一双手拎住了那尸身的肩膀,正用力朝着车上拖。少女心里一喜,连忙识相地拉住了尸体的脚腕,跟着那身影一起朝着车上抬。等到那躯干彻底贴合上了车板,她终于舒了一口气,用袖子擦擦头上的汗,把一抹笑容挂在脸上:
“多谢了兄弟!”
“你家其它人呢?”蒲争问。
少女听见声音一愣,弯腰探过身仔细打量了蒲争半天,才忽然意识到自己搞错了什么,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哎呀对不住对不住,原来是姊妹,天太黑了实在没太看清……”
说着,她朝着尸体的方向看了一眼,“这不是我的家人,我是个背尸的。我爷爷今天被警署临时叫去,可这边主家又嫌晦气,非要我现在就弄走,我就只好自己背回去了。”
“哎哎哎!聋了吗!我叫你赶紧走!”伙计聒噪的声音再次响起,他瞪着一双死鱼眼大步从台阶上走下来,撸起袖子就要动手。
“你个小臭要饭的,你给我——哎哎哎!疼疼疼!”
少女连忙闭紧眼睛,但那一掌却迟迟没落在身上。她悄悄睁开眼,只见那人的手腕被蒲争直接拧到了颈后,整个人都在保持着一种诡异的后仰姿势。
“我问你,这条路,是你家的还是公家的?”
“公家的公家的!”
“那我们能不能走?”
“能能能!您随便走!”
“以后还随不随便打人?”
“不打了不打了……哎呀坏了坏了,我胳膊好像没知觉了……”
“滚!”
蒲争松开手,只见那伙计全身当空转了个圈,随即直接猛地扑在路中央。此时一辆打着车灯的轿车驶来刹在他面前,见他趴在地上半天不动,开始烦躁地摁起喇叭。伙计一个激灵从地上翻起来,笑着朝车窗作了个揖。
“嘀!”
突兀的一声,响亮而暴躁。伙计连忙识相地跑上台阶,点头哈腰,目送着那车远去了。
少女惊得半晌未说话,只是怔怔地盯着蒲争的侧脸。
“你……你好厉害……”
“你没事吧?”蒲争回过头来问,少女忙摇了摇头。
“你住在哪?我送你回去吧,”说着蒲争拉起两个车杆,“你去后面扶着就好,别让他滑下去了。”
少女本想矜持地拒绝,但一想自己实在又拉不动,只好任蒲争在前面拽,自己则在后面老老实实地扶着尸体。
车轮缓缓向前,发出僵涩的吱嘎声。那伙计收住笑容,朝着两人的方向狠狠地朝着地上啐了一口,又转身回了屋,继续对里面的客人摆出笑脸。
“咱们好像得快点走了,一会儿怕赶上宵禁。”
“好。”蒲争虽然不知宵禁是什么,但还是默默加大了臂膀上的力度,步伐也开始快了起来。
“对了,还没有问你的名字呢!”少女清脆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叫杨三敬,敬重的敬,家里排老三,别人都叫我‘拾骨三’,你呢?”
“我叫蒲争,蒲草的蒲,争强好胜的争。”
“姓蒲?这姓倒是少见!”三敬在后面忽然大声,“这里有一家马场的场主姓蒲,你该不会是……呃来寻亲的吧?”
三敬本想问蒲争和那马场是否有亲缘,但一见蒲争的穿着,到嘴边的话还是及时刹住了车,拐到另一边去了。
“我不认识什么场主……我随我娘姓。”蒲争用力拉着,大滴的汗水顺着脸颊淌下。虽说她远比同龄人力气大,但车上毕竟是一个成年人的尸体,再加上路程着实有些遥远,蒲争的手臂逐渐发酸,到最后开始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哎呀!快停下歇一会儿!这里管得没有刚才那里那么严,悄悄歇一会儿没事的!”三敬连忙呼哧带喘跑到前面。事实上她老早就感到了疲惫,但见蒲争没有停下的意思,就没好意思张嘴,只能咬咬牙继续跟上去。
车杆被轻轻放下,尸体静静斜在车板上。两个人静静靠在车边,一边平复着心跳和呼吸,一边抬头望天,静静地吹着晚风。
“给。”
蒲争低下头,只见一块糕点出现在三敬的手上。深红色的花瓣围着用红曲粉点过的花心,静静地盛开在那手帕里,煞是好看。
“枣泥酥,主家赏的,我已经吃过了,特别好吃,这个给你!”
微风拂过,传来酥皮淡淡的油香味。
“不行,这么晚了,你肯定也饿了,再说这么好的东西,你留着吃——”
“哎呀哎呀,一块糕点而已,那就一人一半!”
说着,那糕点在三敬的手指间被掰成两半,一半稳稳地落进了蒲争的手心。
蒲争尝了一口。酥的、甜的,一口咬下去,在嘴里直掉渣,酥皮被咽下去,一股枣泥的清香泛起,萦绕在齿尖和舌尖,让人禁不住地回味。
“怎么样?好吃吧?”三敬凑过来,蒲争笑着点点头。
晚上没有了毒辣的日头,没有了喧闹的吆喝,柔和的风卷着花香从远方飘来,吹得人很舒服。虽然今天经历了许多令人烦恼的事,可如今站在这里,蒲争却感到了出乎意料的放松。
她看着三敬的笑脸,低头又咬了一口剩下的点心。
很甜,她想,或许在以后,她会是自己的第一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