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39 章 · 第 39 章
第39章·第39章
隆庆皇帝斋戒了几日,雨还是没停,甚至还间歇性地下了会冰雹,这下所有人都夹起尾巴做人,不敢在这节骨眼上冒头,生怕天降灾祸的锅落到了自己身上。
顾闲有点犯愁,感觉今年的玉米怕是要颗粒无收了,拉着张简修的手让他回家时务必要看好他们硕果仅存的玉米苗苗。
好在沈春生知道他惦记着玉米,中间又来了一趟,告诉他庄子那边没被淹。
尤其是玉米,这可是约好要请阁老去掰的,沈春生一直让人重点照顾,玉米地没有半点积水。
倒是最近这场冰雹打坏了一些苗,得让有经验的人过去修修剪剪。
沈春生道:“哑叔和李婶正好到京师了,有他们在你放心。等放晴了你再出城去与他们吃个饭,他们都想你了。”
哑叔是个哑巴,只有别人喊他哑巴或者哑叔的时候他才回应,久而久之,他本名叫什么已经没多少人记得了。
哑叔很会侍弄庄稼,每回顾闲想种什么就跑去问人家,一来二去关系就亲近起来了。
哑叔跟李婶走到一块,说起来还跟顾闲有那么一点关系。
李婶早年嫁过一次人,她父母收了人家聘礼把她嫁给个读书人,说是万里挑一的好姻缘,嫁过去能过好日子。
李婶满心欢喜地备嫁,结果嫁过去才晓得短命的前夫得了重病,人家找她冲喜呢。
没过多久,前夫就死了,冲喜没冲成,婆婆天天骂她丧门星。
还不许她改嫁。
说是她守到五十岁就能给家里挣也牌坊,勉强也算有点用处。
李婶她婆婆最得意的,就是她独自抚养几个孩子长大,还获得了官府嘉奖!
顾闲有次去找哑叔玩,闲着没事爬到树上到处张望,好巧不巧撞见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的李婶昏倒在院子里头。
顾闲二话不说喊上在树底下插秧的哑叔冲进去把人扛去看病。
顾闲向来是爱管别人闲事的,也不知他跟李婶说了什么,李婶病愈后不愿再被关在家里了,而是在顾闲的牵线下找了个帮厨的活。
任李婶婆婆如何呼天抢地、胡搅蛮缠,顾闲都说不知道人在哪。哑叔更不必说,他本来就是哑巴,问他根本没有用。
李婶勤劳肯干,什么事都学得很快。不到一年,她便攒出了父母将她嫁出去冲喜所收的那笔聘礼。
那天李婶对着自己攒下来的银钱哭了半宿。
原来只需要干上那么一年活,就能买下自己的一辈子。
父母当然也有父母的难处,那些年又是倭患又是饥荒,多一个孩子就是多一张嘴巴吃饭,与其大家一起饿死,倒不如应了这门婚事。
比起担上卖儿鬻女的恶名,收点彩礼将女儿嫁了好歹说出去没那么难听。
可是要从十几岁苦守几十年,命真是苦啊。
倘若婆婆妯娌好相处,日子倒还过得去,可她这吃不饱穿不暖,还时常挨打挨骂,能不能活到挣来牌坊的那天都不一定!
何况她也不想要那么个冷冰冰的牌坊。
!
大明民间对寡妇改嫁没有太多的非议,许多寡妇大多都会选择再嫁。
没办法,家里都穷得揭不开锅了,就算贞节牌坊能当饭吃,那也得有命拿才行啊!
何况官府也不是每个“节妇”都给表彰,还得去打点打点人家才晓得你在家中守了二三十年寡,要不然死家里了都没人知道。
所以民间的普遍情况是该再嫁还是得再嫁,咱平民老百姓没那么多讲究。
像李婶婆婆那样极端的反而是少数,纯粹是攒了那么一点家底就觉得自己家是“书香门第”,与寻常人家已然不同了。
后来李婶与哑叔走到一起,又把李婶这位前婆婆气昏了一次。
别看哑叔没亲没故,又是个哑巴,实际上他没成亲前便挺能攒钱了,成亲后更不得了,夫妇俩都是勤快人,日子那是越过越滋润。
前些年沈春生雇佣哑叔来管地里的事,钱给得很足,夫妻俩便决定一起干这差使了,都觉得务必要对得起沈春生给的钱。
对顾闲,这夫妻俩更是当自家弟弟来爱护。
顾闲听沈春生这么一说,顿时有些坐不住了,兴冲冲地说道:“我看今天就不会下雨了,今天我就去吧!”
说完顾闲也不等沈春生回应,径直去与王世贞说起此事,说是要把淘淘托付给他半天,有朋自远方来,能不去见乎!
王世贞:“……”
王世贞听他叭叭叭地讲了半天,脑壳有点疼,摆摆手让他爱去就去,仔细半路又下冰雹砸他脑袋。
顾闲咕哝:“才不会那么倒霉。”
与王世贞说了一声,顾闲便出城寻老朋友们玩耍去。
虽说他什么菜系都会做那么一点,但也有些别人的长处是他学不来的,比如李婶做的糟卤就堪称一绝,糟什么都很香。
江南一带最擅长做糟货,海味山珍、蔬菜瓜果,什么都能拿去糟一下,但家家户户做的糟卤都不一样,顾闲自己试过了,好吃归好吃,但就是做不出李婶那个味。
顾闲馋了一路,见到李婶就问人家有没有带糟卤来京师。
李婶笑呵呵地道:“带了,带了,昨儿在船上就把你爱吃的鸡爪和花生放下去糟了一夜,你尝尝看入没入味。”
顾闲不客气地大快朵颐,只觉没有白跑这一趟,吃饱喝足便舒服到想要躺平睡一觉。
哑叔从外头回来时,看到妻子朝自己比了个噤声手势,一看,是顾闲在不远处趴着睡着了。他笑了笑,把从地里带回来的新鲜蔬菜放到厨房那边去。
夫妻俩第一次到京师这么远的地方,心里本来还有点不踏实,瞧见顾闲后顿时又觉得什么都没变,没必要想太多,该干啥干啥就好。
听说过上一两个月有大人物要来庄子上看玉米,他们这段时间务必要把庄子打理得妥妥当当!
顾闲只是食困,睡上一会就醒了。他在庄子上转悠了一圈,见这边地势高,庄稼和蔬菜瓜果都没泡水,便安心地与哑叔他们吃了顿午饭,带着糟鸡爪和糟花生回城去。
王世贞才刚清净了半天,就听到顾闲远远在外头跟人家小沙弥闲聊的动静,不用想都!
知道是谁回来了。
果然,没一会顾闲就溜达进来,格外热情地给王世贞推荐李婶糟的鸡爪,说是特别入味!
王世贞道:“难得你这么推崇别人做的吃食。”
顾闲道:“胡说八道,我推崇的可多了。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我才十四岁,若是这会儿就觉得自己天下第一,往后哪还能有进益?”
王世贞听了颇为认同:“你做学问也该抱着这样的想法,别总觉得自己比别人聪明就可以懈怠,天底下多得是聪明人。”
顾闲心道,来了来了,不管在聊什么话题,大人都能给你绕到劝学上面去。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顾闲力邀王世贞尝尝自己带回来的糟鸡爪。
都是江南人士,哪有没吃过糟货的,只不过王世贞家中富裕,从不会吃这些头头爪爪。
如今面对那一只只看起来就不好啃的鸡爪,王世贞一时有些无从下手。
这东西倒不是不好吃,吃鸡爪这事古来有之,早在春秋时期便有位齐王发现鸡足上那块厚厚的肉非常美味,每次吃鸡脚都要吃上千块鸡踵肉。
但是吧,人家都是把那么一小块肉切下来上桌的,而不是一个鸡爪拿起来啃。
太费事了,也太不雅观。
顾闲见王世贞不动手,好奇地问:“您不爱吃鸡爪吗?很好吃的!”
王世贞在维护自己形象和尝试新食物之间犹豫片刻,还是毅然夹起一块鸡爪尝了起来。
只有自己学生在场,没必要那么讲究。
六月已经过去大半,今天雨倒是真的停了,小鹅淘淘许是听到了顾闲回来的动静,在门外探个头进来叫唤了一声。
顾闲回它:“一会给你吃我摘回来的菜。”
淘淘又鹅叫了一声,满意地离开了。天气才晴了一天,又有嫩草悄悄冒头了,鹅喜欢!
王世贞已经解决完一只鸡爪,见那小鹅跟顾闲有来有往地交流,笑道:“这鹅倒是颇有灵性。”
顾闲兴致勃勃地道:“我以前养过一只鹅也特别聪明,每次一看到我就跑得飞快。”
王世贞奇道:“是怕你吃了它吗?”
顾闲道:“是怕我骑着它玩。”他那时候虽然还小,但重量对于大鹅来说可不轻,要不怎么连凶名远播的大鹅都受不了他的折腾。
王世贞:“……”
那是要怕你的。
顾闲又和王世贞探讨起来:“听说太祖皇帝规定御史不得奢靡,不能骑马和吃鹅,所以有人发明了一道叫‘子鹅’的菜,用的是鹅身拼上鸡头、鸡爪、鸡尾,假装自己是在吃鸡,这是真的吗?这个子鹅好吃吗?”
这菜还是顾闲在王世贞写的《觚不觚录》里面看到的,里头有各种明朝官场黑料,隔几段就会记录几句他姐夫的八卦,他曾生活过的那个时代不少人都爱读上一读。
比如什么万历皇帝特别礼敬张居正,从来不称他的名字,以至于文武百官也不敢写他名字,每次上书时只敢写“元辅”。
比如以前大家写名刺都会在东面写个“正”字,张居正执政后!
莫名就不写了,王世贞大惑不解,找人一问才知道是避讳张居正的“正”字!
张居正,一个生前死后名字都不能提的男人!
顾闲当时也看了这书,不过当时他的心思一点都没有放在张居正的八卦上,注意力完全被“子鹅”这道菜吸引了。
给鹅摆上鸡头鸡屁股就当没吃鹅,这是什么掩耳盗铃御史特供菜!
“先君当御史时确实曾提过此事。”王世贞提及亡父时神色有些怅然,但还是耐心地纠正顾闲的谬误,“子鹅不过是养了百日左右的嫩鹅而已,寻常吃的话不必用鸡首尾掩盖。如今大明国力强盛,御史偶尔吃只鹅也不碍事,不过是御史们不想忘记太祖的旧例而已。”
顾闲失望地道:“我还以为味道会更特别一点,才能叫御史这么偷偷摸摸地吃。”
王世贞还要多评议几句,说这种偷偷摸摸吃的御史已是难得了,一抬头却见顾闲已经跑到门外逮住他养的小鹅淘淘一顿乱揉,嘴里念念有词:“再过一个多月你就成子鹅了!你不听话,就把你做成烧子鹅!”
王世贞:“……”
算了,跟这种半大小子讲什么家国大事?别说他压根就懒得听,便是听了也听不懂。
【作者有话说】
王世贞:狠狠写书爆张居正黑料
顾小闲:子鹅是什么鹅?好吃吗?好吃吗?
*
今天也努力更新了肥肥的一章[狗头叼玫瑰]
*
注:
1子鹅相关:出自王世贞的《觚不(bu)觚录(lu)》
【先君以御史请告里居,巡按来相访,则留饭。荤素不过十器,或少,益以糖蜜果饵海味之属,进子鹅,必去其首尾,而以鸡首尾盖之。曰御史毋食鹅例也。若迩年以来,则水陆毕陈,留连十夜,至有用声乐者矣。】
【今上初重张江陵于御礼不名,以后传旨批奏亦多不名,而群臣更附之。至于章疏,亦不敢斥名,第称元辅而已。夫子之于父,尚犹君前臣名,故栾黡御晋侯而叱曰书退,此礼也。江陵没,余威尚存。言当奏事欲仍称元辅,则碍新执政。张蒲坂乃曰张太师,至有称先太师者,盖未几而秽詈无所不至矣。】
【故事投刺通书,于东面皆书一正字,虽甚不雅亦不知所由来,而承传已久……而丙子入朝投刺,俱不书正字矣。初亦以为雅,既而问之,知其为避江陵讳也。】
看看,张居正,名字不能提的男人![墨镜]
第40章·第40章
隆庆皇帝斋戒了几日,雨还是没停,甚至还间歇性地下了会冰雹,这下所有人都夹起尾巴做人,不敢在这节骨眼上冒头,生怕天降灾祸的锅落到了自己身上。
顾闲有点犯愁,感觉今年的玉米怕是要颗粒无收了,拉着张简修的手让他回家时务必要看好他们硕果仅存的玉米苗苗。
好在沈春生知道他惦记着玉米,中间又来了一趟,告诉他庄子那边没被淹。
尤其是玉米,这可是约好要请阁老去掰的,沈春生一直让人重点照顾,玉米地没有半点积水。
倒是最近这场冰雹打坏了一些苗,得让有经验的人过去修修剪剪。
沈春生道:“哑叔和李婶正好到京师了,有他们在你放心。等放晴了你再出城去与他们吃个饭,他们都想你了。”
哑叔是个哑巴,只有别人喊他哑巴或者哑叔的时候他才回应,久而久之,他本名叫什么已经没多少人记得了。
哑叔很会侍弄庄稼,每回顾闲想种什么就跑去问人家,一来二去关系就亲近起来了。
哑叔跟李婶走到一块,说起来还跟顾闲有那么一点关系。
李婶早年嫁过一次人,她父母收了人家聘礼把她嫁给个读书人,说是万里挑一的好姻缘,嫁过去能过好日子。
李婶满心欢喜地备嫁,结果嫁过去才晓得短命的前夫得了重病,人家找她冲喜呢。
没过多久,前夫就死了,冲喜没冲成,婆婆天天骂她丧门星。
还不许她改嫁。
说是她守到五十岁就能给家里挣也牌坊,勉强也算有点用处。
李婶她婆婆最得意的,就是她独自抚养几个孩子长大,还获得了官府嘉奖!
顾闲有次去找哑叔玩,闲着没事爬到树上到处张望,好巧不巧撞见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的李婶昏倒在院子里头。
顾闲二话不说喊上在树底下插秧的哑叔冲进去把人扛去看病。
顾闲向来是爱管别人闲事的,也不知他跟李婶说了什么,李婶病愈后不愿再被关在家里了,而是在顾闲的牵线下找了个帮厨的活。
任李婶婆婆如何呼天抢地、胡搅蛮缠,顾闲都说不知道人在哪。哑叔更不必说,他本来就是哑巴,问他根本没有用。
李婶勤劳肯干,什么事都学得很快。不到一年,她便攒出了父母将她嫁出去冲喜所收的那笔聘礼。
那天李婶对着自己攒下来的银钱哭了半宿。
原来只需要干上那么一年活,就能买下自己的一辈子。
父母当然也有父母的难处,那些年又是倭患又是饥荒,多一个孩子就是多一张嘴巴吃饭,与其大家一起饿死,倒不如应了这门婚事。
比起担上卖儿鬻女的恶名,收点彩礼将女儿嫁了好歹说出去没那么难听。
可是要从十几岁苦守几十年,命真是苦啊。
倘若婆婆妯娌好相处,日子倒还过得去,可她这吃不饱穿不暖,还时常挨打挨骂,能不能活到挣来牌坊的那天都不一定!
何况她也不想要那么个冷冰冰的牌坊。
!
大明民间对寡妇改嫁没有太多的非议,许多寡妇大多都会选择再嫁。
没办法,家里都穷得揭不开锅了,就算贞节牌坊能当饭吃,那也得有命拿才行啊!
何况官府也不是每个“节妇”都给表彰,还得去打点打点人家才晓得你在家中守了二三十年寡,要不然死家里了都没人知道。
所以民间的普遍情况是该再嫁还是得再嫁,咱平民老百姓没那么多讲究。
像李婶婆婆那样极端的反而是少数,纯粹是攒了那么一点家底就觉得自己家是“书香门第”,与寻常人家已然不同了。
后来李婶与哑叔走到一起,又把李婶这位前婆婆气昏了一次。
别看哑叔没亲没故,又是个哑巴,实际上他没成亲前便挺能攒钱了,成亲后更不得了,夫妇俩都是勤快人,日子那是越过越滋润。
前些年沈春生雇佣哑叔来管地里的事,钱给得很足,夫妻俩便决定一起干这差使了,都觉得务必要对得起沈春生给的钱。
对顾闲,这夫妻俩更是当自家弟弟来爱护。
顾闲听沈春生这么一说,顿时有些坐不住了,兴冲冲地说道:“我看今天就不会下雨了,今天我就去吧!”
说完顾闲也不等沈春生回应,径直去与王世贞说起此事,说是要把淘淘托付给他半天,有朋自远方来,能不去见乎!
王世贞:“……”
王世贞听他叭叭叭地讲了半天,脑壳有点疼,摆摆手让他爱去就去,仔细半路又下冰雹砸他脑袋。
顾闲咕哝:“才不会那么倒霉。”
与王世贞说了一声,顾闲便出城寻老朋友们玩耍去。
虽说他什么菜系都会做那么一点,但也有些别人的长处是他学不来的,比如李婶做的糟卤就堪称一绝,糟什么都很香。
江南一带最擅长做糟货,海味山珍、蔬菜瓜果,什么都能拿去糟一下,但家家户户做的糟卤都不一样,顾闲自己试过了,好吃归好吃,但就是做不出李婶那个味。
顾闲馋了一路,见到李婶就问人家有没有带糟卤来京师。
李婶笑呵呵地道:“带了,带了,昨儿在船上就把你爱吃的鸡爪和花生放下去糟了一夜,你尝尝看入没入味。”
顾闲不客气地大快朵颐,只觉没有白跑这一趟,吃饱喝足便舒服到想要躺平睡一觉。
哑叔从外头回来时,看到妻子朝自己比了个噤声手势,一看,是顾闲在不远处趴着睡着了。他笑了笑,把从地里带回来的新鲜蔬菜放到厨房那边去。
夫妻俩第一次到京师这么远的地方,心里本来还有点不踏实,瞧见顾闲后顿时又觉得什么都没变,没必要想太多,该干啥干啥就好。
听说过上一两个月有大人物要来庄子上看玉米,他们这段时间务必要把庄子打理得妥妥当当!
顾闲只是食困,睡上一会就醒了。他在庄子上转悠了一圈,见这边地势高,庄稼和蔬菜瓜果都没泡水,便安心地与哑叔他们吃了顿午饭,带着糟鸡爪和糟花生回城去。
王世贞才刚清净了半天,就听到顾闲远远在外头跟人家小沙弥闲聊的动静,不用想都!
知道是谁回来了。
果然,没一会顾闲就溜达进来,格外热情地给王世贞推荐李婶糟的鸡爪,说是特别入味!
王世贞道:“难得你这么推崇别人做的吃食。”
顾闲道:“胡说八道,我推崇的可多了。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我才十四岁,若是这会儿就觉得自己天下第一,往后哪还能有进益?”
王世贞听了颇为认同:“你做学问也该抱着这样的想法,别总觉得自己比别人聪明就可以懈怠,天底下多得是聪明人。”
顾闲心道,来了来了,不管在聊什么话题,大人都能给你绕到劝学上面去。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顾闲力邀王世贞尝尝自己带回来的糟鸡爪。
都是江南人士,哪有没吃过糟货的,只不过王世贞家中富裕,从不会吃这些头头爪爪。
如今面对那一只只看起来就不好啃的鸡爪,王世贞一时有些无从下手。
这东西倒不是不好吃,吃鸡爪这事古来有之,早在春秋时期便有位齐王发现鸡足上那块厚厚的肉非常美味,每次吃鸡脚都要吃上千块鸡踵肉。
但是吧,人家都是把那么一小块肉切下来上桌的,而不是一个鸡爪拿起来啃。
太费事了,也太不雅观。
顾闲见王世贞不动手,好奇地问:“您不爱吃鸡爪吗?很好吃的!”
王世贞在维护自己形象和尝试新食物之间犹豫片刻,还是毅然夹起一块鸡爪尝了起来。
只有自己学生在场,没必要那么讲究。
六月已经过去大半,今天雨倒是真的停了,小鹅淘淘许是听到了顾闲回来的动静,在门外探个头进来叫唤了一声。
顾闲回它:“一会给你吃我摘回来的菜。”
淘淘又鹅叫了一声,满意地离开了。天气才晴了一天,又有嫩草悄悄冒头了,鹅喜欢!
王世贞已经解决完一只鸡爪,见那小鹅跟顾闲有来有往地交流,笑道:“这鹅倒是颇有灵性。”
顾闲兴致勃勃地道:“我以前养过一只鹅也特别聪明,每次一看到我就跑得飞快。”
王世贞奇道:“是怕你吃了它吗?”
顾闲道:“是怕我骑着它玩。”他那时候虽然还小,但重量对于大鹅来说可不轻,要不怎么连凶名远播的大鹅都受不了他的折腾。
王世贞:“……”
那是要怕你的。
顾闲又和王世贞探讨起来:“听说太祖皇帝规定御史不得奢靡,不能骑马和吃鹅,所以有人发明了一道叫‘子鹅’的菜,用的是鹅身拼上鸡头、鸡爪、鸡尾,假装自己是在吃鸡,这是真的吗?这个子鹅好吃吗?”
这菜还是顾闲在王世贞写的《觚不觚录》里面看到的,里头有各种明朝官场黑料,隔几段就会记录几句他姐夫的八卦,他曾生活过的那个时代不少人都爱读上一读。
比如什么万历皇帝特别礼敬张居正,从来不称他的名字,以至于文武百官也不敢写他名字,每次上书时只敢写“元辅”。
比如以前大家写名刺都会在东面写个“正”字,张居正执政后!
莫名就不写了,王世贞大惑不解,找人一问才知道是避讳张居正的“正”字!
张居正,一个生前死后名字都不能提的男人!
顾闲当时也看了这书,不过当时他的心思一点都没有放在张居正的八卦上,注意力完全被“子鹅”这道菜吸引了。
给鹅摆上鸡头鸡屁股就当没吃鹅,这是什么掩耳盗铃御史特供菜!
“先君当御史时确实曾提过此事。”王世贞提及亡父时神色有些怅然,但还是耐心地纠正顾闲的谬误,“子鹅不过是养了百日左右的嫩鹅而已,寻常吃的话不必用鸡首尾掩盖。如今大明国力强盛,御史偶尔吃只鹅也不碍事,不过是御史们不想忘记太祖的旧例而已。”
顾闲失望地道:“我还以为味道会更特别一点,才能叫御史这么偷偷摸摸地吃。”
王世贞还要多评议几句,说这种偷偷摸摸吃的御史已是难得了,一抬头却见顾闲已经跑到门外逮住他养的小鹅淘淘一顿乱揉,嘴里念念有词:“再过一个多月你就成子鹅了!你不听话,就把你做成烧子鹅!”
王世贞:“……”
算了,跟这种半大小子讲什么家国大事?别说他压根就懒得听,便是听了也听不懂。
【作者有话说】
王世贞:狠狠写书爆张居正黑料
顾小闲:子鹅是什么鹅?好吃吗?好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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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也努力更新了肥肥的一章[狗头叼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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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子鹅相关:出自王世贞的《觚不(bu)觚录(lu)》
【先君以御史请告里居,巡按来相访,则留饭。荤素不过十器,或少,益以糖蜜果饵海味之属,进子鹅,必去其首尾,而以鸡首尾盖之。曰御史毋食鹅例也。若迩年以来,则水陆毕陈,留连十夜,至有用声乐者矣。】
【今上初重张江陵于御礼不名,以后传旨批奏亦多不名,而群臣更附之。至于章疏,亦不敢斥名,第称元辅而已。夫子之于父,尚犹君前臣名,故栾黡御晋侯而叱曰书退,此礼也。江陵没,余威尚存。言当奏事欲仍称元辅,则碍新执政。张蒲坂乃曰张太师,至有称先太师者,盖未几而秽詈无所不至矣。】
【故事投刺通书,于东面皆书一正字,虽甚不雅亦不知所由来,而承传已久……而丙子入朝投刺,俱不书正字矣。初亦以为雅,既而问之,知其为避江陵讳也。】
看看,张居正,名字不能提的男人![墨镜]
第40章·第40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