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46章 怎么打着打着,连老底都要被抄了?

    全场寂静。
    赵德柱张着嘴,僵在原地,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像个被老师当众罚站的小学生,狼狈到了极点。
    直播间内,弹幕如雪花般炸裂,满屏的“哈哈哈哈”几乎遮住了赵德柱那张涨红的猪肝脸。
    【笑死爹了,这赵德柱是来搞笑的吗?】
    【张律:我跟你讲法条,你跟我讲惯例?法庭是你家开的菜市场啊?】
    【前面的,别侮辱菜市场,菜市场大妈吵架逻辑都比他强!】
    【只有我注意到了吗?那个宏图建设的副总,脸比锅底还黑,估计回去就要把这法务祭天了。】
    【赵德柱:虽然我法条背不熟,但我嗓门大啊!虽然我不占理,但我有“惯例”啊!】
    【这就是传说中的“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旁听席上,几声没憋住的噗嗤声显得格外刺耳。
    那几个法治记者更是手速飞起,标题他们都想好了:《法盲法务庭审咆哮,张伟律师教你做人》。
    被告席上。
    宏图建设的副总林刚,此时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虽然不懂那些弯弯绕绕的法条,但审判长刚才那番训斥,就算是个傻子也听懂了。
    法官让赵德柱闭嘴。
    法官说赵德柱在浪费时间。
    赵德柱刚刚不还在和他打包票说稳赢的吗?
    这就是你的稳赢?
    确实够稳的,让法官当庭呵斥闭嘴的,就算是他这个外行也知道赵德柱丢人丢大发了!
    林刚在桌子底下狠狠地踢了赵德柱一脚,“赵德柱!你他妈倒是说话啊!公司养你是吃干饭的?!”
    赵德柱被踢得一哆嗦,冷汗顺着那几根稀疏的头发流进了脖子里,黏糊糊的难受。
    他慌乱地擦了一把脸,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压低声音:“林总别急……还有救,肯定还有救!”
    他手忙脚乱地翻开面前的《民法典》,手指颤抖着在书页上划拉。
    不管了!
    死马当活马医!
    赵德柱猛地站起身,手里抓着法典。
    “审判长!我方有补充法律依据!”
    他声音有些发虚,但还是强撑着场面:“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本案中,包国兴给工人的钱,发生在半年前,且无规定利息!而所谓的债权转让,发生在一个月前!”
    赵德柱越说越觉得自己找到了盲点,音量又拔高了几分:“根据时间优先原则,借贷关系发生在前!这足以证明,当时那就是借贷,或者是发工资,根本不是为了买债权!”
    “张伟这是在用现在的合同,去强行解释半年前的行为!这是逻辑倒置!”
    说完,赵德柱长出了一口气,觉得自己这波反击简直完美。
    既引用了法条,又抓住了时间漏洞。
    稳了!
    旁听席上的嗤笑声也弱了下去。
    审判席正中央。
    老审判长摘下眼镜,揉了揉发胀的眉心。
    他看着赵德柱,心里最后的一丝耐心也耗尽了。
    朽木。
    真的是朽木。
    这个被告律师到现在还没搞清楚状况。
    张伟已经通过“无因管理”把“借贷”的性质给锁死了,你现在去纠结时间先后有什么意义?
    无论是一年前还是半年前,只要它被定性为“无因管理之债”,那它就不是“代付工资”!
    只要不是代付工资,宏图建设的债务就没消灭!
    赵德柱现在的辩护策略,就像是一个人在房子着火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救火,而他还在纠结救火的水是自来水还是矿泉水。
    完全搞错了重点!
    他应该做的是去证明包国兴有“代付义务”,去证明那个工程分包合同里有“包工头必须垫资”的隐形条款,哪怕是拿聊天记录出来也好啊!
    结果这货在这背借款合同的定义?
    审判长重新戴上眼镜,眼神中透着一股疲惫的冷漠。
    “被告代理人的意见,法庭已记录。”
    他连反驳的机会都没给张伟留,因为根本不需要。
    审判长转过头,看向原告席那个从始至终都云淡风轻的年轻人。
    “上诉人代理人,法庭辩论阶段即将结束。”
    “你方是否还有最后补充?”
    张伟闻言,嘴角微微上扬。
    他侧过头,对着身边的姜瑜蓉打了个响指。
    “合同。”
    姜瑜蓉迅速从那堆厚厚的文件最底层,抽出了一份早已准备好的、封面上印着红色印章的文件。
    她双手递给法警,动作干脆利落。
    张伟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西装下摆。
    这一刻,那种慵懒的气质荡然无存。
    “审判长,审判员。”
    “关于农民工工资是否已经支付、是否构成虚假诉讼这一争议焦点,相信经过刚才的举证质证,法庭内心已有确信。”
    “对于被告方刚才那番毫无逻辑的挣扎,我方不再浪费时间进行反驳。”
    张伟的声音顿了顿,目光越过法庭,死死钉在了一脸懵逼的林刚和赵德柱身上。
    “既然法律关系已经厘清。”
    “既然被告方坚持要讲‘合同’,讲‘法律’。”
    “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原告在宣判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
    此话一出,全场愕然。
    增加诉讼请求?
    这时候?
    案子都快审完了,你还要加什么?要点精神损失费?
    赵德柱也是一愣,随即心中冷笑:垂死挣扎!
    “鉴于本案的法律关系,已由一审认定的‘劳动争议纠纷’,被我方通过证据还原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张伟抬手指着大屏幕上刚刚投影出来的新证据。
    “这是一审早已质证过的、由包国兴与宏图建设签署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原件!”
    “合同明确约定: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九百八十万元!”
    “其中,人工费(即农民工工资)预算为四百万元,材料费及工程利润为五百八十万元!”
    张伟的声音越来越大。
    “现在,我们要谈工程款!”
    张伟双手撑在桌面上,身体前倾。
    “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包国兴,正式向法庭申请增加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宏图建设,除支付拖欠的工人债权外,立即依据合同约定,向我的当事人支付剩余的全部工程尾款!”
    “共计人民币五百八十万元整!!”
    被告席上。
    原本还抱着一丝侥幸心理的副总林刚,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眼前一黑,差点直接栽倒在桌子底下。
    五百八十万?!
    不是说好的只打那四百万的工资官司吗?
    怎么打着打着,连老底都要被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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