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24章 你是不是觉得你比最高法的法官还懂刑法?

    张伟从一堆文件中抬起头,指了指对面的椅子。
    “说。”
    张志远清了清嗓子,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一些。
    “第一个盗窃案。我认为辩护的核心,在于否定‘数额巨大’这个量刑情节。”
    “被盗手机官方售价10999元,刚刚超过一万元的立案标准。但我认为,一部已经使用过的手机,其实际价值绝不等于其官方售价。”
    “我会申请对被盗手机进行价格鉴定,以案发时的二手市场公允价值作为认定标准。根据市场行情,这个价值很可能低于一万元。”
    “这样一来,量刑起点就能从三到十年,降到三年以下。再结合被告人是初犯、当庭认罪、并且我们积极赔偿并获取被害人谅解,我非常有把握为他争取到缓刑。”
    张志远说完,紧张地看着张伟。
    张伟不置可否,端起杯子喝了口水。
    “常规打法,勉强及格。”
    “但你这不是在辩护。”
    张伟的指尖在桌面上轻轻一点。
    “你这是在乞讨。”
    乞讨?
    张志远的大脑嗡的一声,脸上刚刚浮现的一丝喜色瞬间凝固。
    张伟靠回椅背。
    “你请求法官采信二手价,本质上是在说什么?”
    “你在说:法官大人,求求你,看在我当事人初犯,看在手机已经旧了,便宜一点,少判几年吧。”
    “你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法官的‘自由裁量’和‘酌情考量’上,把命运交到别人手里。这不是乞讨是什么?”
    冰冷的话语像一根根针,扎进张志远的自尊心,让他脸颊火辣辣地疼。
    他想反驳,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因为张伟说的是事实。他的所有思路,确实都建立在“求法官开恩”的基础上。
    “一个真正的辩护人,从不乞求。”
    “我们只做一件事:摧毁公诉人的指控根基!”
    “我问你,这个案子,公诉人指控的核心是什么?”
    “是……是盗窃财物,数额巨大……”张志远下意识地回答。
    “错!”
    张伟断然否定。
    “是‘盗窃价值10999元财物’!”
    “他的指控,由两个部分构成:一,盗窃行为;二,价值10999元。你所有的努力,都在攻击第二点,你想把10999这个数字变小。”
    “格局太小!”
    张伟站起身,踱到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为什么不直接砍断这两个部分之间的连接?”
    张志远彻底懵了,呆呆地仰头看着他,完全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张伟伸出一根手指,点在了张志远的眉心。
    “记住,刑法,惩罚的是‘主观之恶’,而不是‘客观之果’。”
    “现在,回答我一个问题。”
    “你的当事人,在伸手拿走那部手机的时候,他的主观意图,是想偷‘一部手机’,还是想偷‘一部价值10999元整的最新款水果手机’?”
    话音落下的瞬间,一道闪电在张志远脑中轰然炸开!
    他整个人僵在原地,瞳孔剧烈收缩!
    之前所有关于“价值认定”、“二手折旧”的思路,在这一刻,显得那么幼稚可笑!
    “他……他只是想偷一部手机……”张志远的声音都在发颤。
    “没错!”张伟的嘴角终于勾起。
    “一个喝得醉醺醺的年轻人,在凌晨的街头,看到一部手机。他唯一的念头就是‘顺走一部手机’。他根本不知道,也无法判断这部手机的具体型号和价值。”
    “这部手机价值10999,还是价值1999,对他来说,是完全随机的,是运气问题。”
    “这在刑法理论上,叫‘事实认识错误’!”
    “他的犯罪故意,只覆盖到‘盗窃手机’这个层面。而‘价值10999元’这个‘数额巨大’的情节,已经超出了他的主观认知范围!”
    “所以,我们的辩护核心,根本不是去跟检察官争论这部手机到底值多少钱!那是菜市场大妈才干的事!”
    “我们要告诉法官:我的当事人,对于‘数额巨大’这一核心犯罪构成要件,主观上并不知情,不具备相应的犯罪故意!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这个加重情节,根本就不应该适用在他的身上!”
    “我们承认盗窃,但只承认盗窃一部普通手机的罪名!”
    “看到区别了吗?”
    张伟俯视着已经呆若木鸡的张志远。
    “你在菜市场里,为了几百块的差价跟人讨价还价,最终的结果还要看法官的脸色!”
    “而我,直接将加重情节直接否定掉!主动权是握在我们的手中!”
    张志远愣住了。
    还能这样?
    这思路……太野了!
    “第二个案子呢?”张伟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第二个伤害案,是典型的‘罗生门’。我认为关键在于重构一个比对方更合理、更可信的故事,从而在法官心中建立‘合理怀疑’。”
    “我会强调对方有过错在先(调戏女性),我方当事人是为了保护朋友才上前理论。”
    “其次,我会找医学或法医学的专家,对伤情报告进行解读,论证‘醉酒后失去平衡撞上桌角’形成鼻梁骨折的可能性,以此来削弱对方‘一拳打断’的指控。”
    “最后,我会尽力寻找ktv的服务员等中立证人,哪怕只是证明当晚对方确实喝了很多酒,举止轻浮,也能为我们的说法提供佐证。”
    他说完,感觉比刚才更没底了。这个案子,变数太多。
    张伟靠在椅背上,这次,他沉默的时间有点长。
    “你开始知道找专家,去找客观证据,而不是傻乎乎地跟对方拼谁的嗓门大,有进步。”
    张志远心中一喜。
    “但是,”张伟话锋一转,“你的逻辑有一个致命伤。你试图向法官证明‘我的当事人可能是无辜的’。错!”
    “伟人有句话: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
    “你应该证明的是‘公诉人的指控是站不住脚的’!”
    “你的着力点不应该是找一万个理由说我方当事人有多好,而是要找一个致命的理由,说对方的证据链有硬伤!那个伤情报告,就是他们的死穴!”
    “你不是去论证‘撞上桌角’的可能性,而是要去摧毁‘一拳击中’的确定性!”
    “你要请法医专家出具一份意见书,明确告诉法官:这种单一的、没有其他并发伤的鼻梁骨折,在法医学上,无法排除是摔伤、撞伤等多种可能!”
    “因此,仅凭这份伤情报告,根本无法形成唯一的、排他的结论,指证伤情就是由我方当事人的一记拳头造成的!”
    “看到区别了吗?”张伟身体微微前倾,“你是在给法官提供一个选择题,a或b。而我,是直接告诉法官,这道题的题干本身就错了,它压根就不成立!”
    张志远的后背瞬间冒出了一层冷汗。
    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一个是防御,一个是进攻,主动权完全不一样!
    “第三个……”张志远的声音已经有些发虚了。
    “第三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我认为突破口在于‘公开性’这个要件上。”
    “被告人借钱的对象,都是有明确身份关系的亲戚、邻居和老顾客,属于‘特定对象’,不具备向社会公众传播的‘公开性’。”
    “因此,这应该被定性为民间借贷纠纷,而非刑事犯罪。那些‘借条’,就是最好的证据。”
    他把自己的核心论点抛了出来,这也是他之前最为得意的发现。
    然而,话音刚落,他就看到张伟笑了。
    “张志远,你是不是觉得你比最高法的法官,还懂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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