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版童话大冒险》 001 【世界童话大全】 “小兄弟,你喜欢旅行吗?”一个穿着笔挺西装的中年男子拦住了我的去路。 “不喜欢,麻烦你让让,我赶时间。”我看了看左手手腕上的手表,不想过多理会眼前的男人。 “小兄弟,旅行不好吗?领略不一样的风景......”男子有些不依不挠,依旧死死的挡在了我的面前。 我细细打量了一下男子,一身西装虽然不是名牌,但也显得很笔挺。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还真有点人模狗样的样子。这种打扮,不是搞传-销的就是卖保险的,真正的白领金领,谁会在大街上抓人啊? “大哥,五险一金我都有,传销我不信,另外呢,这里是图书大厦的门口,我只是来买书的。”我拎了拎手中的布袋,里面装满了书。 “啊,买书啊,没关系啊!我这里也有很多书呢。小兄弟,要知道,一书一世界,一页一天地,每一本书其实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也可以说是一场不一样的旅途.......”男子没完没了的说着,似乎有点话痨病。 我的脸上带着戏谑的笑意,从袋子内取出一本《安徒生童话》道:“我买的是童话故事,哪来这么多门门道道。” 男子用右手推了推眼镜,似乎有点惊讶于面前的男人居然会买童话书。他翻了翻自己身后的背包,好不容易翻出了一本薄薄的书籍,道:“小兄弟,相识即是缘分,我这里有一本《世界童话大全》,五块钱卖给你,怎么样?” 我看了看他的背包,里面装着大量的书籍,居然还进行了分门别类,什么“电影世界”,“古代历史”,“玄幻大陆”.......可以说是应有尽有。唯独童话书,就只有这么一本。 鬼使神差的,我居然付了五块钱。这年头,五块钱也就能买几包辣条了,反正是帮自家的小丫头买生日礼物,已经买了七八本童话书了,再多一本也无关痛痒。 随手将这一本薄薄的故事书塞入了布袋内,我就转身走向停车场,用自己的车钥匙打开了车门。 背后传来眼睛男“幽幽”的声音:“小兄弟,别忘了,一本书就是一场场旅行,一本书就是一个个世界,好好享受吧!” “神经病。”我随手将袋子扔在了副驾驶座位上,开车回家。 ....... ....... “啊,好多故事书,谢谢叔叔!”小妮子捧着几本故事书就坐在沙发上翻看起来。我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目光注意到了那一本《世界童话大全》上面。 靠!买的时候没注意看,现在才发现封面上居然画着一个性-感到了极致的女人。趁着小妮子没注意,我连忙将这本故事书垫在了屁股下面,用屁股死死的压住,找了个时机就塞到了自己的裤腰带里面,用上面的衬衣遮挡住了。 该死的,还以为是江湖骗子,没想到是个卖黄色-书刊的。还好大姐在做菜,如果让她知道我一不小心差点给小侄女送了一本黄-书,指不定会不会把我抓起来揍一顿。 至于为什么是藏起来而不是找个时间扔掉?自然是想带回家先批判一下咯。伟人说过,要想战胜敌人,必须要先了解敌人。我决定好好深入了解一下,然后加入到扫黄打非的战斗之中去。 美美的吃了一顿饭,在小丫头吹了蜡烛许了愿之后,我就匆匆的上了自己的小车。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一整天我都有点心神不宁的,此刻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静静。 把一本书长时间藏在怀里还真是硌得慌,现在一上车,终于有了自己的私人空间了,我连忙将书籍给拿了出来。借着车内的灯光,我皱着眉头看了看封面,封面上画着一个穿着黑色长裙的女人。女人长发飘逸,眼睛微眯,那小眼神别提都勾魂了,我甚至有着一种这个女人在朝着自己眨眼睛的感觉! 最要命的是,裙摆的下端,女人的右腿微微弯曲着,从裙摆中裸露在外。整条白花花的大腿直接暴露在了空气中,凸显出了女人的高挑身材。 而有趣的是,女人的前面画着一面全身镜,女人的手上则握着一颗鲜艳的苹果。 “看来是白雪皇后咯?”我笑了笑,还以为是不良书刊,没想到真是童话书,只是现在的生产商也越来越无下限了,给小孩看的童话书,封面画的这么暴-露做什么。 正所谓吃饱了撑着......我肚子有点儿撑,也就在车上稍作休息,闲着也是没事,就随手翻一翻这本童话书。从厚薄程度来看,这本书应该只有十页这样子,这么一点儿内容,还敢自称《世界童话大全》,让我对于生产商的无下限程度又有了新的认知。 “嗯?怎么回事?”我用力一翻,却怎么也无法翻开! 本想随手从书的中间打开看看,但是发现不管我怎么用力,都无法扯开中间的内容! 日!难道胶水黏上了?这个生产商搞什么?书页粘贴都能出问题? 我研究了半天,最终发现只有封皮后面的那一页是可以打开的,也就是整本书的第一页。 被我翻开后,映入眼帘的就是几个大字。 “一本书,十个故事,十个世界,十场旅行。” 而落款上面写着几个文字般大小的字,似乎这个名字很丢人,不敢写的太大。 上面写着的是:时空管理局。 这是什么东西? 怀着好奇的态度,我微微一翻,突然发现可以翻看下一页了。 打开下一页,我只看到了四个字,接下来只觉得眼前一黑,耳边只听到了那个眼镜男对自己说的最后一句话:“小兄弟,别忘了,一本书就是一场场旅行,一本书就是一个个世界,好好享受吧!” 一瞬间,我的身子变得越来越虚无,最后化为一道金光进入了书籍之中!而书籍的第一页则突然燃烧了起来! 红色的火光不断蔓延着,火光包围中,只有四个鎏金大字。 ——白雪公主。 时间在这一瞬间定格,整页纸彻底烧的干干净净。书页自动合上,而这本书,除了封皮之外,只剩下九页了。 (ps:嗯,突然有了想法就写了这么一本书,大家看看图个乐呵吧,现在主要更新的还是那本《信仰法则》) 002 【征服,从鞋子开始】 小山坡,小树林。 我茫然的看了看周围的一切,只觉得一切都是幻觉。 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优秀青少年,虽然还是一条汪汪叫的单身狗,但是至少小日子过得也不错,就因为碰到了一个西装笔挺的.....神经病,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么一个陌生的世界。 “真是......天妒英才!”我不知不觉就吐出了华夏泱泱五千年文化里最自恋的几个词中的一个。 怀着一股既来之则安之的大心脏心态,我拍了拍自己的屁股,四下张望了一下。 嗯,空气很清新,但是.....空气清新有什么用?怒摔! “叮咚,欢迎来到白雪公主世界,时空管理局自动附送超能力一份,请问是否接受?” 一个好听清脆的女声在我的脑子里面响起,但是内容有点奇怪。我呆滞的在心中念叨了一句接受。 有超能力总是好的,总比啥都没有强。我现在的身上,除了一把打火机一个钱包一只手机之外,什么都没有了。手机?嗯?手机!日,手机还放在车上了! “恭喜您,您已经成功接收了超能力——复制。” 正当我想好好研究一下所谓的复制到底是什么鬼的时候,一声叮咚的声音再次在我的脑子里面响起。 “由于您接收了超能力,超能力所附加的任务已经自动附加,请问是否查看?” 一个小小的界面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还真是哔了狗了,不是说好是一场旅行的吗?旅行还带做任务的? 而且这任务是几个意思? 任务1:杀死白马王子。 首先,有1岂不是代表有2有3?要不要这么得寸进尺?而且童话世界不要这么血腥吧?一开场就要杀人,而且是杀王子?怪不得被称为成人版童话..... “可以只旅游不做任务吗?”我在心中问了句,我还是比较热爱和平的。 可是那个该死的女声不再响起,很明显不给我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留在我眼前的,只剩下那一个半透明的界面,在界面的左下角,我再一次发现了一行蚊子大小的小字,上面写着的是......任务奖励! 点开任务奖励,上面居然画着一张......火车票。 “出发地:白雪公主世界。目的地:现实世界。” 日,意思就是说,完成任务之后旅行就结束了,就可以回家了? 看到这个坑爹的任务奖励,我的内心总算舒缓了一些,深吸了一口气后,还别说,这个世界的空气还真清新,居然还带着些微的甜味。 那个女声估计接下来不会再次出现了,闲来无事,就细细看一看所谓的超能力吧。 “超能力:复制。” “白雪公主世界内,一共可以使用四次。复制能力可以复制你想复制的任何一件事物。注:复制品只有外形一样,实质效果不同......” 我不由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果然不能指望时空管理局送的外挂。外形一样,实质不同,那不就是传说中的......高仿a货? “本来还想随手复制几把手枪或者弄个钢铁侠的盔甲玩玩,结果告诉我效果不同,也真是够够的了。”我深吸了一口气,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既然美名其曰是让自己来旅游的,总该好好看看周围的一切。 沿着羊肠小道,我开始回忆起了自己小时候看白雪公主时候的记忆。记忆已经有些模糊了,不过现在仔细想想,所谓的白雪公主系列故事,不就是天下第一美女与天下第二美女之间轰轰烈烈的撕-逼大战吗? 白雪公主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人,比起王后还要漂亮一点,于是乎,皇后嫉妒之火熊熊燃烧,一定要弄死白雪公主,然后呢,撕-逼大战的帷幕就此展开。 童话毕竟只是童话,听起来也就能让孩子觉得好玩罢了,但是真正的童话世界,那么一切就变得不一样了。 白雪公主,真的有那么美吗? 皇后真的有那么恶毒吗? 七个小矮人,真的.....那么矮吗? 我还是很想见识一下的,当然,如果能不干死白马王子就更好了,不过干不干死他也无所谓,这毕竟只是虚拟的世界,就好像是身临其境的打怪升级一样,所谓的白马王子此刻只不过是一只送经验的小怪,把他干翻了自己就完成旅途任务的一小部分了。 只是.....白马王子两腿一蹬挂了,接下来,谁来拯救白雪公主啊? ...... 一股不详的预感从心底内升起,但是一个声响却是完全打破了我的思绪。 “咦哷哷。” 那是一声马叫声。 我往前走了几步,站在了一棵大树后头,“贼头贼脑”的伸出脑袋往外面瞥了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四只马蹄。 马蹄显得苍劲有力,每一次蹬地都能发出踏踏声响,而最要命的是,从马腿上看,这只马的毛......很白很白。 我的目光继续往上瞟,只看到了一条鲜红色的大披风招摇过市,披风很好很红,比晚霞还要红,还别说,这一身行头有够风-骚的。 大披风的前面,一个男子有着一头漂亮的微卷长发,他的眼窝深陷,眼神显得深邃而又闪耀,他的脸颊轮廓分明,显得刚毅而又英俊。笔挺的鼻子,微薄的嘴唇,还有那一双微微上挑的眉毛,无关无一不显得精致异常。 真是一个英俊到让人嫉妒的人儿呢。 而最让我心中叹息不已的是,这个披着红色披风的男子,身上的衣服太过于华丽了。放在地球上说,就是穿着一身奢侈品的富二代。白马,华丽的衣服,英俊的外貌,这个男子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 因为他有着头发,所以他就是名扬地球的童话界第一大帅-逼——白马王子! 无数幼稚天真少女心目中的梦中情人! 而现在,他是我眼中的第一只......bss! 正当我的内心中思绪万千的时候,我发现白马王子已经停下了脚步,很明显,一棵大树无法完全隐藏住我的身形。白马上的白马王子殿下正居高临下的望着已经暴露了的可怜的我。 怎么说呢,眼神中带着些微的傲慢和轻佻,甚至于那微微扬起的下巴都显露出了他是一个很骄傲的人,而我在这个时候才注意到,马鞍上面,还放着一柄宝剑。 对手有武器,还是一把宝剑,而我特么的只有一把.....打火机!确定真是一场旅行,而不是送死? 白马王子细细把我打量了个遍,过了许久,他缓缓吐出了几个字:“你的鞋子......怎么卖?” (ps1:有人问我说这本书到底会有多成人?这叫我怎么说,都说了是童话故事了嘛,大家图个乐呵就好,如果把无限流写出了种田流的感觉,你特么还是来打我吧,反正我不会改。 ps2:主要更新的还是《信仰法则》,这本书不保证更新稳定,我写的开心,大家看的开心就好。信仰法则跟这本文风是差不多滴,不过玄幻的故事会严谨许多,也用心许多。) 003 【大天朝】 小树林内,一个王子,一匹白马,和一个勉强算是游客的家伙,一同沉默着。 不得不说,时空管理局貌似真的是一条龙服务,居然让我自动的听得懂这个世界的语言......不过的确,如果真听不懂的话,那就真的.....懵-逼了。 我愕然的低头看了看自己油光发亮的皮鞋,又看了看王子脚上还脏着泥土的皮靴,突然觉得,原来老子这一身行头,比起王子的还要华丽丽啊。 嗯,是的,我穿着的是鳄鱼皮做的真皮皮鞋,而且皮鞋抹了油打了蜡,显得油光发亮的。而反观白马王子脚上的皮靴,或许也是上等的牛皮所做,但奈何皮质够结实,卖相不够出众。一点儿不亮不说,表面上也一点儿也不光滑。 “你脚上的鞋子,是我见过最漂亮的鞋,你说吧,多少钱愿意卖给我?或者你也可以告诉我,哪里可以买到这样子的鞋子。”白马王子一直骑在白马上,他没有下马交流的意思,显得稍微有点傲慢无礼。 我皱了皱眉头,实际上王子个子很高,哪怕他下马,我可能也要微微仰头看他,但是我真的不喜欢仰头看人,这与性子无关,我也不觉得这样子是被人轻视了,主要原因是.....我的脖子脊椎真的不是很好。 “尊敬的王子,这一双鞋是没有地方可以买到的。”我微微一笑,尽量让自己显得绅士一点。 其实这是一句大大的废话,但却也是一句大大的实话。这个世界如果能找到第二双鳄鱼皮做的真皮皮鞋,那才真是顶破天了。 “我不信,没有任何东西是我无法得到的。”王子的傲慢越发凸显无疑。 他微微挑了挑眉毛,望向我道:“奇怪,你为什么会知道我是王子?还有,你的长相也很特殊,你的服饰也很奇怪,我很好奇,你来自于哪里。” “呃,王子,这个问题有点难以回答。为什么能看出你是王子,如果我说我是猜的......你信吗?”我突然觉得,童话世界里说的,似乎有点儿不对劲啊。 这个王子,貌似和书里面写的那样子,有着些微的不同。 “信,因为,我的确就是王子。”王子似乎对于自己的身份很是得意,这样子,像足了二十一世纪的一些.....二世祖们。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来自于哪里。”王子终于下马了,看这架势,是准备跟我好好长谈一次了。 我吐了口气,用一种特别真诚的语气道:“王子,我来自于一个很古老的国度,这个国家有着悠久的历史,你可以称呼它为......大天朝。” 不得不说,我真的很真诚,一想到这人是自己碰到的第一只bss,我就没来由的有点儿掏心掏肺,我实在是不忍心欺骗这一堆.....经验值?所以我在说话的时候,甚至是与王子四目相对的。至于王子有没有理解我眼底里蕴藏着的火花,我就不得而知了。 “大天朝,为什么我没有听说过这个国度?”王子真的是一个极度骄傲的人呢,听他语气里的质疑,好像他不知道的就是不存在的一样。 过了许久,我才憋出了两个字:“呵呵。” 王子一步步的靠近我,他低头看了看我脚下的鞋子,不知道为什么,真的是越看越喜欢。他开口问道:“这到底是什么皮做的,居然在阳光下还能发光!而且我看得出来,它的表面一定很光滑。可惜就是矮了一点,我更喜欢皮靴而不是鞋子。” 听这语气,似乎这双鞋子已经归他所有了一样。 “哦,这个东西也是我们大天朝独有的。这一双鞋是用鳄鱼皮做的,至于表面平滑而且发亮,那是因为工厂进行了加工。”我发现自己真的很诚实,一般情况下,我只对女人撒点小谎。 “鳄鱼皮?你说的是......鳄鱼?那种嘴巴大到可以直接吞下一个人的怪兽?”白马王子明显惊讶住了!他的眼神变得更加热切了! 可以想象,凭借这个世界的武力值,估计弄死一只鳄鱼也真的挺困难的,严格意义上来说,鳄鱼皮这种东西,似乎更能凸显一个贵族的身价,因为这东西还真是可遇不可求。当初我买这双鞋的时候也挺肉痛的,要不是那天晚上是自家小妮子的生日,我还不会穿的这么正式呢。之所以正式,还是因为晚上本来准备出去浪一下的,只可惜,浪到童话世界来了,真是够毁童年的。 “王子殿下,这一双鞋真的不能卖给你,如果你真的想要的话,就去大天朝买一双吧。”开什么玩笑,这双鞋可花了我不少钱呢,这个世界哥只是来旅游的,如果把鞋子扔在这了,鬼知道能不能带回原来的世界了! “哼,大天朝,那是什么地上,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你不会是在编瞎话欺骗我吧?你应该知道,欺骗一位王子,你将付出怎样的代价?”白马王子脸上带着戏谑的笑容,怎么看都有点跋扈。 我不由的想起了中世纪的欧洲,似乎那个年代,贵族真心是特权阶级,王子弄死一个平民,好像还真的不算什么大事情。 只是,说好的童话故事不是这样的啊! “嗯,大天朝,人口这几年刚破了十四亿,具体数目可能还要更多一点,这是一个无产阶级作为国家主人的巨大国度,国土面积九百六十万平方千米。确切算起来的话,有着五千多年的历史,到了现在啊,gp总值已经是世界......”我洋洋洒洒的说着。 “十......十四亿?”王子目瞪口呆,似乎他脑子里压根没有十四亿这样子的概念。十四亿人口那该多可怕?一人一口唾沫钉子都能汇成一片海了吧? 我盯着他的眼睛,很认真的点了点头,尽量让自己的表情严肃一点。 “九百六十万?”王子似乎也无法理解这到底该有多大面积,他不理解平方千米这个单位,但是听起来还真是怪吓人的。 我把这个数字换算成了这个世界的单位告诉了王子,王子的脑袋越发不够用了。这个什么大天朝,居然比我父亲的王国还要大不知道多少倍? “那么,那个gp又是什么东西?”王子张大嘴巴。 “喔,就跟你们这儿的金币差不多,我忘记具体数值了,反正也是不知道多少亿吧。”我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感觉怪丢人的,高中政治课没有学好啊,给政治老师丢人了,丢人还丢到异界了。 王子已经惊讶的说不出话来了,他的小脑袋似乎完全无法理解这些数字。瞧这小模样,小家伙,刚刚不是很傲慢吗?吓着了吧?哥哥还没告诉你,我大天朝,派出3000城管就能扫平天下,还别说,弄你这个小王国,真跟玩儿一样。哦对了,还忘记了呢,有一个叫临时工的组织更是打遍天下无敌手,而且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钟情“背黑锅事业”一百年,砸都砸死你丫的。 (ps:和我一起高呼:为了部落!噢不对,是大天朝万岁!) 004 【其实我是个魔术师】 白马王子的榆木脑袋很明显无法运转过来了,我很怕他死机了,于是在他眼睛前面晃了晃手掌。 “你,你是说,你的国家居然如此强大!那么,你,在国家里,是什么地位?”王子看了看我的皮鞋。 很明显,对于我身上的衬衫和裤子,他完全不感冒,让他觉得厉害的,只有那一双皮鞋。 我很想揪着他的领结告诉他,老子的衬衫和裤子可都是g(纪梵希)的,这可是我最贵的一身行头了,你这个不识货的家伙! “嗯,我想想,怎么说呢,严格意义上来说,我是国家的主人!”我抬起了自己的下巴,一脸的理所当然! 虽然怪羞耻的,但我现在确实没有工作,典型的无产阶级,要知道,无产阶级可是国家的主人呢,我说出这种话,真心一点儿都.....不脸红。 “嘶——”王子倒吸了一口凉气,望向我的目光顿时不同了。 “没骗我?”王子还是不信。 “绝对没有!”我很笃信,我的脸上一点羞愧神色都没有,语气也格外坚决。 王子看了看我的脸,最后看了看我的鞋,心中已经信了三分,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他深深喜爱的那一双鞋。 “我看出来了,你还是不信。”我盯着王子的脸,我的脸上布满了不开心的神色。 王子摆了摆手,想要解释几句,但又不知道怎么说。 “再给你看一样东西把。”我把手伸进了自己裤子的口袋。 王子连忙伸过头来,一脸的好奇神色。 慢慢的,我从自己的兜里面,掏出了一把......打火机。 ...... ...... 密林里,白马王子把玩了许久手上的打火机,很明显,他难以明白,这一股金属的质感明显不是他的国家可以制造的,还有上面刻画着的漂亮花纹,他从来没有见到过有人可以做到这一点。 这个时候,他的心里又信了三分。 我接过打火机,对着王子意味深长的道:“其实,我还是个魔术师。” 王子现在已经被我彻底唬住了,他抬起头来问道:“魔术师,那是什么?” 我拍了拍脑袋,该死的,这个世界怎么连魔术师的概念都没有,不过貌似有巫婆的概念,好像王后就是一个巫婆,不过怪漂亮的啊,看那封面上的图画,还老性-感了呢。 “看好了!”我发觉自己已经炫技上瘾了。 王子很好奇的凑了过来,然后......我打开了ipp打火机。 “啊——”王子惊呼一声,不知道烧掉了几根眉毛。 我自得一笑,轻声道:“看到了吧?这个也是我大天朝的宝贝,控火的宝物!” 王子捂住自己的右眼,所幸没有烧伤,此刻他是真的被震撼到了。只需要这么轻轻一按,居然就产生了火焰!? 这.....这不符合逻辑啊! “尊敬的.....大天朝王子,请问你手上的东西,叫什么名字?”白马王子此刻已经坚信我跟他一样也是个王子了,而且我的身份明显高比他不止一个档次。如果说我大天朝是王国的话,他那小破地方估计也就一番邦。 “哦,你可以叫它.....圣火令!”我呵呵一笑,高深莫测。 ....... ....... 很明显,我已经搞清楚了,那个眼镜男卖给自己的是一本盗-版读物。本来故事内的王子殿下,那是多么的英俊潇洒平易近人?现在看看,好像只剩下英俊潇洒了。 这个白马王子无疑是傲慢的,从一开始的见面就可以看出,这一股傲慢还挺无礼的,所以我对于那一个小任务变得越发心安理得起来,反正就当打游戏呗。 “王子,我还没有问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其实一直很好奇,白马王子叫什么名字。 “哦,大天朝王子,我的名字,叫做白马。”白马王子似乎对于自己的名字很是得意。 白....白马?白马王子,就叫白马? 虽然是童话故事,但会不会太随便了一点? 不过白雪公主倒是的确叫白雪。snhie嘛,不就是白雪吗。 这样看来,从逻辑上来说,叫白马似乎也没什么不合理,就是这个名字,真的挺禽-兽的呢。 “啊,尊敬的大天朝王子,我还没有问你的名字呢,对于一个贵族来说,这真是大大的失礼。”白马王子对着我道。 “噢,我叫方林。”我笑了笑,不过我很快就笑不出了。 因为我看到了一块小牌子,小牌子就竖在路的边上,上面写着:有陷阱,请注意..... 很明显,如果看过喜羊羊的童鞋一定认得这种低端的陷阱。就是挖一个大坑,然后在上面铺上一点杂草之类的,用来猎捕那些比较脑-残的动物。 至于童话世界为什么还会很文明的立一个牌,或许是不想教坏小朋友吧。 我看着陷阱,若有所思。 “方林王子,你在看什么?”白马王子笑呵呵道。实际上他很想跟我处理好关系,他的父王告诉过他,要多结交一点有用的朋友,很明显,这种强国的友谊,无疑是很宝贵的啊。 “哦,白马王子,我说过,我是一个魔术师。之前你也看到了,我能让金属上漂浮起火焰。我还有几个小魔术,你想.....学学看吗?”我眨了眨自己的眼睛。 白马王子的眼睛微微一亮,他对于大天朝这个神奇的国度实在是好奇,一路上方林对他说了太多天马行空的东西,这个国家的人,不但可以下海,居然还能飞天! 刚刚他已经看到了,我凭空弄出了一小缕火焰!天呐,他是巫师吗? 白马王子怀着好奇的心态,在我的指示下,缓缓走向了那一个......陷阱。 “你是叫我......踩上去?”白马王子指了指那一堆草堆道。 我点了点头,很认真的道:“没错,踩上去。下一刻,我将会让你享受到飞起来的感觉!你难道不想飞吗?相信我,yuanfly!” 白马王子心潮澎湃,他看到我再一次掏出了打火机,也就是圣火令,或许他误以为这是我施法的宝贝了吧,它能让火焰飘起来,一定也能让我飞起来。至于为什么踩上陷阱?或许这样才更刺激呢? 很明显,白马王子,是一个热爱刺激追求刺激的人。嗯,有点像地球上那些玩蹦极的。 童话世界,毕竟还是天真的嘛。 等到白马王子踩到陷阱上的时候,我打了一个响指。 嘭——。 “yung,siple。”我幽幽装着逼,这语气,别提多不屑了呢。 (ps1:感谢“乌伤月”和“贺氏无宝”的打赏,写完这章我就后悔了,因为乌伤月在书评区留言打赌,说我这章必虐白马王子,还赌上了自己的小丁丁。靠,早知道下章再玩弄王子的肉体了,果然还是你最懂我。) (ps2:补充一下上一章,我也就是偶尔喜欢吐槽一下,但我是真正的爱国者,我觉得如果一个人民都不爱自己的国度的话,那真的是很可悲的,但是一些社会现象还是要抨击的,但这不影响热爱嘛。另外呢,鳄鱼皮皮鞋和皮包,不提倡啊,我也就是写着玩,反正我是买不起。) 005 【小矮人?老矮人!】 说真的,人生一辈子,我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发现,我原来是这么的傻。 只因为一句话:以为别人是傻-逼的人,自己往往会变成傻-逼。 我一直都觉得白马王子挺二货的,事实证明.....他真的很二货。 但是呢,有一句话从小到大,大家不知道说了多少遍,反正这句骂人的话我幼儿园就会: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事实证明,头脑简单与四肢发达没有什么强迫性的联系,但这并不代表.....这样子的人就很少。 比如......白马王子。 我悠悠的打着响指,唱着我这几天最爱的歌:“我的滑板鞋,时尚时尚最时尚。” “摩擦摩擦!”我可高兴了。 “摩擦摩擦!”哎呦,总觉得有点儿不对劲。 “摩擦摩擦!”这句话不是我唱的,而是我听到的。 天呐,白马王子这个家伙居然靠着一把剑,硬生生的从陷阱在往上爬! 他一只手将剑狠狠的刺入土中,另外一只手往上抓着,短短的时间内,已经爬上了一半。 果然,童话就是童话,陷阱里也不知道装几块刀片,这样子猎物不就自己挂了?这下子好了,王子最多只是屁股上摔出了一块乌青。 我往下看了看,他的脸依旧是那么英俊,居然没摔毁容,真是.....太尼玛遗憾了。 这一瞬间,我觉得世界都停止了,无数个念头从我心中闪过,那是电影里看到的坏人们杀人放火的场面。熊出没里面光头强还有着一把突突突的猎枪可以扫射狗熊,为什么我没有?一把打火机,莫非是想让我用它坚硬的外壳砸死王子殿下? 现在看来,只能靠砸了! “白马王子,都是系统叫我做的任务,而且我平生最恨的.....就是长得比我帅的了,他妈的,还比我高!”我四下看了看,没有找到具有攻击性的石块。 眼前的一堆“经验值”越爬越高,我趴在地上笑道:“白马王子,刚刚是一个意外,嗯,出现了一点小错误。” 我伸出了自己的食指和大拇指,比划了一个很小的距离,示意真的只是一个小小的误差。 “呵呵,你还要欺骗我吗?虽然我不知道你是何居心,也不知道那个圣火令有什么用,但是,我会让你知道我宝剑的厉害!”白马王子一脸的嚣张。 日! 之前还是个二货,怎么突然变聪明了? 王子手上的宝剑自然是锋利的,上面还镶嵌了一块大大的绿宝石,不但华丽,而且杀伤力极强。王子已经爬上了一半有余,看那架势,恐怕一个人打三四个没任何问题。 我一开始还纳闷,堂堂王子,居然一人一马闯荡江湖,是不是太潇洒了一点?现在明白了,那叫艺高人胆大。王后是个巫婆,王子既然敢跟巫婆对着干,自身实力也肯定是不简单的。 “嘿嘿。”王子阴险一笑,猛然间,他的右手一发力,整个人在宝剑上一撑,就往上弹了起来。 我靠,忍者吗? 不需要多久,他就能脱离陷阱了,他甚至已经扬起了拳头,似乎下一刻他的大拳头就能打在我“英俊”的脸上了。(这里的双引号表示强调。) 果然,男主角就是男主角,没两把刷子没几个外挂没几根金手指,还真的没资格当男主角。我两眼一闭,突然想起来,老子也有金手指啊! 没错,我会超能力,复制!高仿a货制造器啊。 现在王子的剑插在陷阱里,他赤手空拳,我现在把他的剑给复制了,岂不是可以削死他? 我默默点开了半透明的界面,手指头就快要点到复制的按钮上了,而这个时候,丛林里有了些微的变动。 嗖—— 一块跟脸差不大的石头从丛林内被砸了出来,而落地点,正好是陷阱..... 好巧啊,白马王子的头也正好冒出陷阱呢。 嘭—— 火星总算撞到了地球。 我不知道白马王子此刻是死是活,我凌空准备点界面的手指直接僵硬住了,因为....真的好暴力。 我往丛林里看了看,丛林内猛然窜出了一个身影,此刻,这个身影正在抬头看我。 是的,就是抬头,因为他.....真的很矮。 从脸上看是个中年男子,他的头发很乱,就像是个鸡窝。他的眼窝略微深陷,皮肤也有点儿粗糙,眼角纹和抬头纹可以很清晰的看见,甚至于还有着一脸的络腮胡,胡子也是微微卷曲着,好像被热浪给袭击过一样。 最有趣的是,他的鼻子很大,大的离谱,眼睛有点小,所以显得有点儿滑稽。他的身上穿着一件兽皮衣,也不知道是用什么动物的皮做的,手上还抓着一把长矛,怎么看都觉得有点像山顶洞人,就是......矮了点。 这哥们估计也就一米四吧,跟个侏儒一样。 “嘿,你好朋友,我刚刚是在狩猎,这一处陷阱自从被我挖出来之后,一次都没有捕猎成功过,三个月了,总算有野兽掉入陷阱了!”这个野人似乎很高兴。 “呃,其实.....是我推下去的。”我结结巴巴道,实际上真的跟我推下去差不多。 “噢?那真是太棒了,因为你,我制作的陷阱终于成功了!亲爱的朋友!”这个野人似乎真的很热情。 他想要拍一拍我的肩膀,但是似乎挺吃力的,所以点了一下脚尖,最后选择了放弃。他往四周看了看,然后朝着陷阱走去,道:“亲爱的朋友,不管是什么猎物,由于接受了你的帮助,所以我会分你一半。下面的是兔子还是松鼠这种小家伙?如果是驯鹿这种大家伙就更好了。吔?怎么我隐约听到了一阵阵的呻-吟声,听起来不像是小东西啊,亲爱的朋友,你放心,我是个豪爽的人,哪怕下面是一只熊,我也不会独吞的,说给你一半,就给你一半!” “那什么.....下面,是一个人。”我好心好意提醒道。 野人的身子明显僵住了,他很机械的转过头来:“下面,是个人?” 我点了点头。 “你确定?” “很绝对!”我格外的笃定。 “西八!”虽然我听不懂野人说了什么,但肯定是一句脏话。他跑了过来,抓住我的右手。 “你干什么?”我皱着眉头。 “跑!” 说完,他就死命拽我,就像主人在拽一条非要去吃屎的狗...... --------- (ps:喜欢看的都加入书架呗,打赏什么的也别客气,往我身上砸吧,我不怕疼,真的。) 006 【我们的老二】 当然,我是一个骄傲的人,我跟非要去吃屎的狗肯定是有着显著差别的,那种狗怎么拽都拽不回来,而我只是象征性的挣扎几下,我就从了他了。 这个老矮人一直抓着我狂奔,还别说,两条小短腿跑的可快了,不愧是森林野人,那一根长矛一直笔直的举着,时不时的还会往后面看两眼,似乎是怕白马王子追来。 咦?白马王子?白马?! “放手!”我对着老矮人吼道。 “怎么了兄弟!人是我们一起砸的,你放心,我很讲义气,我不会抛下你的!”老矮人的嗓门可大了。 日,谁跟你一起砸了,明明就是你一个人砸的..... “你在这等我,我马上回来。”说完,我就往回跑。 我先往陷阱里看了看,王子还是在不断抽搐呻-吟着,这么大的石头啊,直接砸在脑门上啊,那攻击力,堪比多少个脑瓜崩啊。 既然你还躺着......那我可就放心了! 我看了看那一匹白马,身上的白毛很柔顺,不像一般的马,身上有着一股臭味。我当初陪家里的小妮子去动物园的时候,也带她去骑过马。小妮子大老远的拍着小手非要去骑,真要上马的时候死活不愿意,因为真的太臭了。 这一匹白马似乎保养的不错,白马王子既然叫白马王子,那么白马就是他的招牌了,既然是招牌,想必不会太差。反正人都在陷阱里躺着,指不定过几个小时就挂了,这一只白马还是便宜我吧。 我刚刚想要靠近,这一匹白马的大鼻孔内就吐出了热气。时不时的还蹬了蹬自己的马蹄。如果不是白马王子此刻把缰绳绕在了树上的话,或许这只马就要冲过来踹我了。 思量了一下,最终选择了放弃。反正不是现实世界,拿到了好东西估计也带不出去。 等我跑回去的时候,老矮人居然还在,虽然他的脸很丑,但是如今怎么看都觉得挺顺眼的,怎么说呢,怪憨厚老实的。 “兄弟!跑吧!”老矮人征询了一下我的意见。 我用力的点了点头,他一把拉住我的手臂,撒开大脚丫子就开始狂奔。 ...... ...... 我不知道跟着他跑了多远,眼前是一片桑树林,偶尔在地上还能看到几只蹦跶的小松鼠,童话世界里的大自然还是很美妙的。 “兄弟,你怎么能把一个人给推下陷阱呢?”老矮人现在才想明白了这件事情。 “可人是你砸的,本来他都要爬上来了。”事实就是如此,如果这个老矮人扔的大石块再慢两三秒,王子殿下就好似大鹏展翅一样从陷阱里飞跃上来了。 “可是.....可是!”老矮人快急哭了。 看来不管是现实世界还是童话世界,杀人都是犯法的。 从老矮人先是肇事逃逸,然后现实怕得要死可以看出,他真是摊上大事了。 “不行!我要去救他!”老矮人突然道。 “他可是王子。”我‘幽幽’开口。 “王.....王子?莫非,莫非他就是传说中的白马王子!?”老矮人脱口而出。 “他很有名?”任何人在名字前能加上‘传说中’三字,都给人一种很叼的感觉。 “是啊,天下最俊美的王子,相传武功也很厉害,而且英俊优雅,彬彬有礼,平易近人......” 除了前面两点之外,我可以肯定,后面的那几十个四字成语都是谣传。 怎么说呢,这个白马王子不但傲慢,而且很无礼也很跋扈。 “你觉得,王子会放过用石头砸他脑袋的人吗?你别说什么英俊了,可能现在那张脸已经被你弄花了。” “可是,人是你推的啊!”老矮人一脸的无辜。 刚刚我还觉得他憨厚来着...... “这件事情你知我知,你不会告诉别人对吧?我也不会告诉别人!那么谁知道呢?”我觉得我有点像坏蛋,不过这也就是个虚拟世界,我的任务就是干掉这只bss然后打通副本,只是这个世界里的小怪们都有点太过于真实了。 “你确定?”老矮人有点不放心。 “确定!” “不骗我?” “绝对!” 老矮人放弃了,这下子王子总该死了吧,应该不出意外的话,他很快就该挂了。这么大的石头啊,砸不死他也该毁容了,以后也该没脸活下去了吧? 任务1总算完成,我长舒了一口气,看了看任务界面,上面还是未完成的界面,估计王子还留着半口气。我很开心可以不用自己杀人,我最多只是不让这个矮人回去做傻事。 “那个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住在森林内的矮人,我还有着六个兄弟,我排行第二,你可以叫我老二。”老矮人拍着胸脯道。 我:“.......” 我做了一个深呼吸,尽量让自己不要开口吐槽,我深深的低头俯视了一眼老矮人老二道:“我们现在也算是患难与共了,可以让我去你家里坐坐吗?” 老矮人虽然有点儿腹黑,但本质上还是很热情的,而且看得出,虽然矮,但是武力值同样很爆表,从他可以从老远扔出这么大一块石块就能看出来了。 我对于白雪公主世界里的七个小矮人真的很好奇,我压根就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能见到小矮人,不过我现在觉得小矮人这三个字要分开读。他们长的小,而且矮,并且是个人,但不代表年纪小.....也不代表,他们萌..... “哈哈哈,走吧走吧,亲爱的兄弟,今晚我们一定要大喝几杯!”老矮人老二拍着我的肩膀就把我往自己家里带。说真的,我除了对矮人比较好奇外,最重要的原因是.....我饿了。 ....... ....... 看着老矮人的家,我整个人都碉堡了。是的,因为他们矮,所以房子也很矮,我很怀疑如果我走进去的话,脑门会不会顶到天花板。从外面看,房屋的造型有点儿像蘑菇,果然是充满了童话色彩。 一推开门,我就看到了三个矮人,其中一个更是有着花白的山羊胡,别提多老了。 三个矮人一看到老矮人老二走了进来,脸上冒出了喜色,道:“欢迎回家,我们的老二!” 我:“.......” ------- (ps1:这本书一开始我是用的第三人称,但是后来写了四章我就改了,因为没那个味道。这不是一本杀怪升级的书,我只是想给大家讲故事,大家就当我是个说故事的人就好~) (ps2:这几天,每天早上楼下的挖掘机都吵到飞起,我好像听到了它用自己突突突的声音在我的耳边柔声道:.........睡-你-麻-痹,起!来!嗨!! 不说了,我先去蓝翔学一下如果肢解挖掘机。) 007 【七个小矮人】 这是一间小木屋,从矮人的身板和技术上就可以看出,让他们打造石砖房子估计太困难了。我往四周看了看,还别说,房间的格局还是有的,至少还有着客厅和卧室,就是洗手间小了点,估计我走进去的话整个人会卡住.... 面前的三个矮人也一脸的好奇的抬头看我,他们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老矮人老二,在等他进行介绍。 “老大,小六,小七,这位是方林,跟我患难与共的兄弟!”老二很豪迈质朴的大笑着,似乎想拍一拍我的肩膀,但明显很难够着,所以他就将就着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严格意义上来说,的确是患难与共,至少我们两个都有着对方最大的秘密.....我们联手差点弄死了“童话界第一大-帅-逼”。 三个矮人一一跟我打了招呼。 第一个矮人很老,真的很老,那花白色的胡子有点像《指环王》里面的甘多夫大师,就是那个相传是强大魔法师,但是每次打架一般都靠近身肉搏的神奇老家伙。还别说,他还带着一顶高高的帽子,有点儿童话里面法师的三角形帽子。果然是姜还是老的辣,戴了个帽子,不就显得高了? 而在这个超级老的矮人边上,则是一个少年矮人。确切的说,有点看不出矮人的样子,因为模样很嫩,估计不是五六年级,最多也就是初一初二。但是他的表情看起来很拽,微微扬起的下巴,还有那稍显凌厉的眼神,给我一种年轻时候谢霆锋的感觉...... 如果说第一个是老到了极致,那么第三个就是小到了极致了。 “你多大了?”我很想戳一戳眼前的小家伙,我敢保证,他的年龄最多跟我家里的那个小妮子差不多大! “别指着我!我大号七仔,小名小七哥,绰号东森林小霸王!这一块地盘是我罩的,以后出去遇到危险可以报我的名字!就说你是我小七哥的人就可以了!东面森林这一片的兄弟们多少会卖我个面子。” 我:“.......” 四五岁的古惑仔? 而且等等,我搜肠刮肚了一下,其实我一直不知道七个小矮人之间是什么关系?亲兄弟?还是四世同堂?老大这么老,小七这么小,不会是爷爷跟小孙子吧? 可是.....老二告诉我,说是兄弟七个啊。 我很想问一下你们爹妈是怎么生的,但是我没有问。因为我觉得这个问题的难度系数很高,他们绝对是答不出来的,既然如此,不如不去谈了。反正是童话世界,四五岁的熊孩子都成古惑仔了,年龄貌似真不是问题。 “既然是老二的朋友,那么就是我们的朋友。方林小兄弟,坐吧。”矮人老大指了指一张小椅子道。 我看了看跟幼儿园里面小朋友用的椅子一样的玩意.....实在是难以下屁啊。总感觉一屁股下去哪怕不塌,也要把它做成残废。 “哎,还真没有位置给你坐,要不这样吧,这张桌子你拿去坐吧。”老二很快就帮我解了围。果然是一起杀人放火过的好搭档,就是这么的善解人意。 我一屁股坐在矮人们的桌子上,肚子越发的饿了。 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足足有大半天了,一口水也没喝,一口饭也没吃,真心挺饿的。我是来矮人家做客的,主要目的就是想混一顿美味的晚餐,但是很明显,矮人们似乎真的.....很小气。 因为我的存在,屋子内的气氛有点古怪。老大似乎是个不善言辞的人,他好几次想要调节一下气氛,毕竟他是名义上的家族户主级别的人物,但是又不知道说什么。老二是典型的四肢发达生物,他两只手臂上的肌肉很吓人,或许肚子里有很多小主意,但是表面上一阵的憨厚老实,有点王宝强的味道,所以他也不说话。 小六别去管了,看起来酷酷的,结果就是个闷油瓶,一个屁都放不出。 只有小七,他真的.....放了个屁。 日,这就是传说中的七个小矮人!? 尴尬,太他妈尴尬了,最后还是小七比较上道,他打量了我足足十分钟,似乎越看我越喜欢,还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想要捏一捏我的手臂。我看了看他的屁股,这熊孩子居然还穿着一条开裆裤,小丁丁都露出来了。 “嗯,你很高,看起来也挺结实的。还不错,以后你就是我的红棍了,来,干了这碗羊奶,以后就是自己人了!”小七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从背后掏出了一个大奶瓶,往两个极小的杯子里倒了两杯奶。 还别说,这个小古惑仔懂得挺多的,连“红棍”这个称呼都知道,在以前这是打手头头的意思。只是,不都是干了这碗烈酒或者热翔么.....干了羊奶是什么鬼? 我很饿,真的很饿,所以虽然是一小碗奶,我也喝的津津有味。大家都知道,饿过头了也就不饿了,但一旦吃了一点儿东西后,会显得更饿,因为还想吃更多,我现在就是这样子的状态。 正当我想跟自己如今的“老大”小七哥好好沟通交流一下的时候,门口却被推开了,剩余的三个矮人也全都回来了。我打量了一下,果然各有各的特色。 为首的中年男子看起来跟老二差不多的年纪,后面跟着的则都是两个青壮年了,他们手上抓着一个篮子,里面是一些蘑菇野菜之类的东西。 三个矮人本来高高兴兴的进门,结果看到了我这个不速之客,眼睛不断的在打量着我,当然,统统都是仰视。还别说,一堆矮人仰视我,怪酸爽的。 “他是方林,我共患难的兄弟!”老二果然讲义气! 小七哥却是撇了撇嘴,道:“老二,别抢人,他现在可是老子的红棍。”真不知道这熊孩子说出老子二字的时候为什么连脸都不红一下。 “介绍一下,这位是老三,一般负责打理菜园。”老二指了指中年矮人道。我看了看他的菜篮子,就差两眼放光了。 “嗯,这个是小四了,他是我们七兄弟里面最矮的了,就是奇怪的是,他是黄头发。”老二指了指一个最矮的矮人道。 是的,老二有着一米四,这个矮人只有一米二...... “郭小四,我就说你只有一米二!你进车子都不用弯腰!”我在险些脱口而出。 小四很爱干净而且很臭美,他的衣服比起其他矮人要华丽的多了,还缝上了一些兽皮,他抬起头来望向我,似乎很好奇,天底下为什么会有人这么高。 “小四,认识你,我很高兴。”我盯着他的双眼,语气别提多真诚了。 我现在甚至想掀起他的衣服看看,是不是真跟他自己吹的那样,有着六块腹肌...... 如果我恭贺他的《老时代4》上映大卖,他会不会让我多喝一杯羊奶? --------- (ps:新的一周,求下推荐票,喜欢本书记得加入书架。发布了一个作品调查,选择白雪公主世界最爱的人物,大家可以投一下票。无敌帅的作者君是0票,小矮人的票数都比我高,呵呵哒,爱我会死哦? 不过今天还是很高兴,挖掘机没有再一次出现,呵呵,我知道,它是怕了。) 008 【狂暴老二】 七个小矮人,我已经全部见过了,怎么说呢,总觉得怪怪的,这群小矮人询问了一下我跟老二认识的状况,没想到,老二对待这一批兄弟们真心格外的老实,居然都不懂得撒谎。 “不错啊,连王子都敢推,胆子挺肥的嘛!以后跟着小七哥好好混,保准你吃香的喝辣的!”小七哥奶声奶气的说着,然后自顾自的继续喝着羊奶,拽的跟二八五万一样。 我吞了一口唾沫,第一次这么想喝奶。 “哎,老二,你这次也算是惹祸了。不过既然已经发生了,那么也就无法挽回了。方林,这里面你也需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一直不吭声的小五突然抬起头来,我隐约在他眼中看到了智慧的光芒! 日,七个小矮人里面,果然有一个不傻的! 至少这件事情的确应该是我要承担绝大多数的责任,毕竟王子是被我骗下去的。 “方林,我看你也没有什么去处,不如就跟我们一起住下吧,也好相互照应。”小五自作主张,很明显,他是怕这件事情从我口中走漏了风声,干脆把我也给拉进户口,成为一家人算了...... 我是一个骄傲的人,是一个清高的人,怎么能跟矮人同路呢?但是.....名以食为天,他们手上有蔬菜,所以他们说了算。 很显然,小五是这群矮人里面脑子相对好使一些的,虽然现在还看不出究竟有多好使,但至少不是个小呆瓜。而矮人们也隐隐听从他的意见,于是我就正式入伙了。总有一种上了梁山的感觉...... “老二,家里的粮食不多了,方林现在正式入伙,你再出去弄点吃的吧。我想人类跟我们矮人不同,他们应该更喜欢吃肉。”白胡子老大对着野人老二道。 我感动的热泪盈眶,俗话说的好,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果然没有错。人类拼命了这么多年,最终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这可不是让你来减肥的!而是为了吃肉! 野人老二朝我嘿嘿一笑,露出了一口大白牙,然后他就从墙壁上取下了自己挂着的长矛,拉着我的.....裤腰带,就往外面跑。 我好生尴尬,总觉得他想脱我的裤子,可是没办法,他想拉我的胳膊但是够不着。 之前我已经细细打量过野人老二了,但是这个时候再仔细看了看,才知道什么叫做短小精悍。如果说他搬起一大块石块砸晕王子已经很骇人了,那么更加惊人的还在后面...... 刚出了小木屋不久,他就看到了一棵古木的枝头飞起了一只大鸟,然后......他就扔出了自己的长矛。 我这辈子都没有想象过,有人,居然会用长矛,去射鸟! 弓箭,猎枪,这些都很合理.....但是跟奥运会一样扔出一根飞矛,居然真他妈的射穿了那一只大鸟! 野人老二手臂上的肌肉格外的结实,上面青筋暴跳,仿佛一条条虬龙盘桓着,他小跑了几步捡起了地上的飞鸟,就冲着我一阵傻笑。 一路上,我就负责在边上陪他聊天,他似乎格外的喜欢射鸟,聊着聊着他突然就会双膝微微弯曲,然后就投掷出长矛,没有任何一次失手,最后一次还来了个一箭双雕....... 我看的越来越麻木了,现在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叫老二了,因为他.....吊-爆-了!! ....... ....... “兄弟,这些应该够吃了吧?”老二朝我看了看,抬起自己的左手,上面抓着五只飞鸟,而我的手上,则拎着两只山鸡..... 我点了点头,这么多肉肯定是够了,毕竟大家还是要吃饭的。我趁着老二不注意,伸手点开了半透明的界面。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下午,我觉得任务1:杀死王子应该已经完成了吧。 悬空微微一点,任务界面就打开了,下一刻,我就愣住了。 日,白马王子没有死! 怎么可能!这么大一块石块! “老二,有件事情,我想问一下你。”我停下了脚步,望向老二。 野人老二抬起头来,仰视了我一会,他扭了扭自己的脖子,似乎觉得挺酸的,开口问道:“咋了兄弟?” 我抹了抹额头,总觉得这哥们是东北那疙瘩的..... “你之前杀害白马王子的时候,用的是真正的石块没错吧?就是很重很硬的石块。”我慢慢问道,虽然我觉得我的问题真的很多余。 “不,兄弟,明明是我们联手杀他的。”野人老二很严肃的矫正了一下我的措辞,他明显不愿意背上黑锅。但是他还是很明白的告诉我,绝对是大石块,他一开始以为有什么大猎物掉进陷阱了,为了节省力气,准备一石头把猎物砸死算了....... 我一瞬间就懵-逼了,白马王子不愧是主角,这样子都不死,这运气会不会太逆天了一点? ....... ....... “没有人!”老二惊疑的回过头来望向我。此刻我跟他正站在陷阱旁。 我僵硬的点了点头,就差破口大骂了。本以为任务可以轻松完成了,这下子好了,已经偷袭过他一次了,接下来还如何接近白马王子?还如何完成任务回家? 最重要的是,假如,假如我是白马王子,哪怕我是个二货,这种仇也绝对是非报不可的,而人家拥有的,可是一整个王国的终端力量! 再看看我自己这边,只有一个战斗力比较爆表的......小矮人。 “嘿,没死就好没死就好,这样我的心里就安心了。”野人老二咧嘴一笑,反而变得轻松起来,他没有注意到我脸色的凝重,我现在突然觉得:天真,真好。 在跟老二回家的路上,我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裤子口袋,里面只有着一把打火机还有一个钱包,钱包里面两张信用卡两张银行卡一张身份证,还有一千多块的现金,不知道,童话世界......收不收天朝币?我想私了行不行?大不了赔点钱,一秒回到解放前有什么好怕的?我小林哥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还真赔不起王子的医药费。 老二似乎看出了我的担忧,超过头来继续咧嘴一笑,他的笑容让我觉得好魔性好魔性..... “安啦兄弟,不会有事情的。白马王子的好说话是出了名的,相传他是王国里最优雅的贵族,我们不会有事的!”野人老二快乐的看了看手上的猎物,别提多高兴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决定以后跟老二保持距离,听说,脑-残也是会传染的...... ---------------- (ps1:剧透一下,下一章有童话世界第一个女性出现。呵呵哒,我说投票里面小矮人票数都比我高,在我表达了怨念之后,一群人拼命给小矮人投票,哎,我的心......) (ps2:想想三少的粉丝叫他三哥,多亲昵!血红的粉丝叫他猪头,多宠爱!再看看我的“粉丝”?我笔名是毒苹果与魔镜,他们叫我......苹果婊!叫我......小玻璃!不说了,心好累。) 009 【皓腕凝霜雪】 烦恼终归是烦恼,如果一直把它放在心中,那么你就会.....便秘? 要多想想开心的事,那么肠胃才能“畅通无阻”。 我不想便秘,相反,我很饿,非常饿,所以当酷酷的小六做好一盘美味的烧鸡后,我就忘却了一些烦恼。 管他白马王子是死是活,我一向是一个活在当下的人。 “小林哥,来,碰一个!”小七哥拿着羊奶一脸痞气的跟我手中的酒杯碰了下。根据众多玄幻小说里面那样的描写,矮人们一般都是锻造大师,而且格外的嗜酒。 锻造大师我从野人老二的那一根锋利长矛上面就能看出一二,在这种没啥高科技的时代,亲手能打造出这种东西,已经非同凡响了。嗜酒我今天也是见识到了,太他妈能喝了! 一脸拽拽的小六看起来才十四五岁,我一开始纳闷他为什么一直在专心炒菜,后来我就明白了,他这个年纪,喝酒不能喝,喝羊奶又丢人,除了一张脸比较酷之外,似乎在餐桌上怪尴尬的,还不如滚到一边默默的摸着铲子和菜刀。 一杯一杯又一杯,我一开始以为灌我最厉害的应该是野人老二,后来我发现我错了,姜,永远都是老的辣! 长得跟缩小版甘多夫一样的老矮人老大,一杯接着一杯跟我碰,他看起来都快飞升成仙的年纪了,喝起酒来那叫一个豪爽!喝的那一撮山羊胡都湿漉漉的了,干巴巴的脸皮上居然毫无醉意,你好歹脸红一下啊,看得我一阵无语。 天昏地暗,斗转星移。 惊涛骇浪,浪涛滚滚。 其实就是我醉的发晕,然后有点想吐。 “哎,不行了,我不行了,我要出去吐一会,我要去.....吐......”我说话都有点大舌头了,感觉舌头有点儿打结。 啪——,一个厚实的巴掌拍在了我的后背上,野人老二一脸豪放的道:“兄弟,男人怎么能说不行!来来来,继续喝!” 日,被他这么一拍,我差点直接吐出来,肚子更难受了。 “喝....喝可以,等会.....等会吐你脸上!”我一边吐着酒气,一边挑衅着老二。开什么玩笑,居然说我不是真男人!妈的,老子玩撸的时候,被队友们称为五秒真男人!有本事,你别怕我吐你一脸啊! “哎,吐吧吐吧,出去吹吹风,但是别走太远了。”老二又用力的拍了拍我的后背,靠他,我本来就双腿虚浮无力了,这一下子差点就把我拍成一堆狗屎。 “我警告你啊,别拍我啊,再拍我的话我就跟你继续喝啊!”我继续挑衅着老二,但他明显怕我吐他脸上,把我往外面赶。 ...... ...... “呕——。”我在外面吐了好久,脑子有些晕乎乎的。 抬头看了看夜空,童话世界的天空比起地球上自然要漂亮的多。这里的天空似乎很低,给我一种伸手就能摘到星辰的感觉。虽然繁星点点很漂亮,但毕竟略带陌生。哪怕是天上的星星都在时刻提醒我,我现在所处的并不是现实世界,而是在旅行,虽然这一场旅行,略微有点坑爹。 天上的月亮很亮,虽然森林内没有路灯,但是凭借着淡淡的月光,还是能把周围的一切看得很清楚,一只只的萤火虫四处飘荡着,偶尔还能看到树枝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猫头鹰。 童话,果然是很美的。 我的脚步有些虚浮,但是却想要多看看这美丽的景色。不同于钢筋混泥土的都市,这里的空气给我的感觉都是甜的。跟随着一群群的萤火虫,它们不断的往前飞着,似乎是在指引我走向某个地方。 “喂,别飞这么快!我现在是醉酒驾车,跑太快容易出车祸。”我骂骂咧咧着,我一向鄙夷什么酒品见人品,因为我的酒品很一般,但我觉得我的人品还是杠杠的,俗称都市道德小郎君,学生胸前红领巾,从小到大,除了那个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没有其他小孩比我更牛-逼了...... 嘭,一个踉跄下,我险些摔跤,我已经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扶着一根树枝喘了口几口粗气,夜风徐徐,让我的酒气散了不少。随着不断的走动,身上了也出了些微的汗水,使我的酒气再一步蒸发,现在,我只想好好的撒一泡尿,来舒缓一下身体的内部需求。 “嗡嗡。”一堆萤火虫扇动着翅膀,在我的身边环绕飞舞着,转的我眼花缭乱,心中不由得想起了家里的小妮子,她可喜欢萤火虫了。 正当我得意的时候,这堆萤火虫,朝着另外一个方向飞了过去,我站在树后,朝着远处看了看,不由的愣住了。 一个女子正静静的坐在森林内的半月湖旁,她微微抬起自己的右手,一只只的萤火虫在她的手臂旁盘旋环绕着,就好像是她的皮肤,在发光! 她的手臂很细,微微弯曲的弧度也很圆满,一只萤火虫轻轻的落在了她的指间,就好像为她戴上了一枚绿宝石戒指。 女人的长相我看不清,月色毕竟昏暗,只能勉强视物。但是远远的看去,可以看出她的脸型很好,身子也很纤细修长,只是一个若隐若现的身影,就给人一种美到了极致的感觉。 最重要的是,在萤火虫光芒照耀下的手臂......很白很白! 一瞬间,我只觉得酒气烟消云散! 我这辈子没有见过皮肤可以这么白的女子。这一种白不是那种苍白,也不是疯狂抹粉底抹出来的白皙,而是一种亮白,一种透露着吸引力的白! 如果非要形容的话,我只能想起一句诗: 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 她的裸露在外的手臂,跟雪一样的白!给我的感觉就好像是冬天里的某一天早晨,拉开窗帘推开窗户后,看到地上满地的积雪! 白雪! 白雪!! 一瞬间,我的身上有两处位置一阵激荡。第一处,是我的脑子,因为震撼。 第二处,是那啥,说出来怪不好意思的,因为我.....真的有点尿急。 ---------- (ps1:投票结果出来了,小矮人以绝对的领先优势,干掉了白雪公主和毒王后还有无敌帅的作者君,成了童话世界人气王.......我的玻璃心,哎呦。) (ps2:有人问我:“苹果婊啊,小玻璃是什么意思啊,他们为啥还叫你小玻璃啊?”........好难以启齿啊,玻璃,就是出柜了的男人的意思。别问我出柜是什么意思了,这个羞耻的话题我已经不想再谈了。还有,别叫我苹果婊!真是哔了狗了。) 010 【冷.......】 人有三急,其实我一直不知道所谓的三急到底是哪三急,具体说起来,估计很多人都说不出,但我想尿急应该也是其中一种。虽然远处的人很美,而且很可能就是这一个童话世界的真正主角,但是......膀胱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 该死的,矮人们就是坑。 我一边观察着那边,一边解决自己的生理问题。夜很静,真的很静,所以导致我那什么的时候,声音有点突出.......哎,好羞耻啊。 我很清楚的看到,那个女子,把头转向了我这边。 这里是森林,只有小溪与半月湖,没有哗啦哗啦往外冒水的山泉,所以这声音,怎么听都有古怪! 我敢对天发誓,这是我撒尿撒的最尴尬的一次,比起某一次有个神经病跟我比谁撒的远的那一次还要尴尬。 ...... ...... 嗒——。 嗒——。 声音很细微,但是我能听出来,那是脚步声。在森林内想要隐藏脚步声自然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尤其是在黑夜里。地上随处可见窸窸窣窣的落叶,你踩到一片,就会产生沙沙的摩擦声。 我用余光往四周瞟了瞟,实际上此刻我的心跳有着些微的加速,因为我觉得有点不对劲,有人,在朝着这边靠近! 一瞬间,无数念头在我脑海中产生,可以说是电光火石,嗯,我的思维一向很敏捷。 远处的那个女子,手臂很白,真的很白,比我这辈子见过的任何女人都要白! 这是白雪公主这个童话的世界,故事的开篇我隐约还能记得,写的是: 毒王后之前的那一任王后想要一个孩子,于是向上天祈祷,她希望自己的孩子的肌肤跟雪一样白。然后孩子出生了,她的肌肤真的跟雪一样白,于是,被取名为白雪。 白雪公主之所以是白雪公主,就是因为皮肤! 那么,这个女人,我敢打包票,百分之八十以上就是白雪公主! 然后再计算一下时间,白马王子是童话故事里面的救世主,他的出场就是为了拯救公主,然后来上一场英雄救美。而公主之前是跟小矮人们呆在一起的,所以按照常理,白马王子在这附近出现了,说明公主距离遇难已经不远了! 按照正常的剧情来说,就是王后问魔镜,谁是最美的女人,贱贱的魔镜是这样回答的:王后,你是天底下最美的女人,但是,白雪公主,比你美一万倍! 先不去说一万倍这个词是多么的浮夸,但是我小时候就有一个想法,这面魔镜怎么能这么贱?这心是贱到骨子里了,简直比曾小贤还要贱。先说你是最美的女人,然后又告诉你,别人比你脸一万倍,也怪不得王后会恼羞成怒想要去杀了公主。 如果有人告诉我,我最帅,然后接下来冒出一句,有人比我帅一万倍,简直就是帅一脸血,我估计也会忍不住抄起酒瓶子去砸人。 然后......王后就派了一个貌似是猎人又好像是武士的家伙,让他去森林里杀了白雪公主,并且要求这个猎户带回白雪公主的肺和肝脏,最后这个猎人没有杀,反而杀了.....一头猪。 仔细想想,童话果然是说给小孩子听得,用一头猪的猪肝和猪肺,代替了白雪公主的拿回去给王后看,王后他妈的居然信了!是不是接下来还该吃一顿火锅呢? ....... ....... 声音已经越来越近,冷,真的很冷。我突然有了一种芒刺在背一般的凉飕飕的感觉,而那个远处的女子也望向了这边,明显发现了什么。 按照故事剧情,猎户是没有杀公主的,然后公主遇到了小矮人们。没错,小矮人们的家就在附近不远处,所以一切也就合理了。但是,童话故事里面,猎户准备杀白雪公主的时候,明明是白天啊! 夜黑风高杀人夜......凿壁偷光读书时?呸呸,不对不对,脑子好晕,什么地方混乱了。 脑子很乱,越来越乱了,猎户既然不是白天动手,反而选择了晚上,那么只能说明,白雪公主,真的有危险!我突然之中灵光一闪。 我靠他个时空管理局,怪不得这个时候就安排白马王子路过了这一片森林,原来成人版的英雄救美更加刺激啊! 童话版的不过就是王子吻了一下公主,然后公主他妈的就神奇的醒过来了,成人版的看来是要真刀真枪的干上一场了!让猎户跟王子大干一场,然后王子救下公主,出了风头装了逼,更符合成人的观点啊! 什么吻了公主然后毒苹果就被吐出来了,骗小孩呢? 一通百通有没有?我突然觉得,我简直就是个天才!世界上有我这样子的人,简直就是造物主的荣幸! 只可惜,白马王子现在虽然没死,但是这么大一块石头,不毁容现在也肯定是卧病在床了,那么,谁来拯救公主? 好久之后,我回想起这一天晚上,都忍不住骂自己傻-逼.....就因为我今天的各种“自以为”,结果自导自演了一场好戏..... 接下来,我撒开腿就朝着远处的女人飞奔而去,一个念头从我脑海中闪过,我来救她! 酒壮熊人胆......果然还是被那群矮人给坑了。 呲啦——。 一阵刀剑出鞘的声音响起,然后我就听到后面有人开始朝着这边飞奔而来,我用膝盖想都可以确认了,必定是猎物拔刀了。该死的,简直就是在上演《速度与激情》! 我一把抓住半月湖旁那个女人的藕臂,然后,就开始了一场美丽的......“私奔”? ....... ....... 哎呦,心好累..... 我一直在跑,后面的猎人一直在追,可是,被我抓着的这个女子一点都不配合!你是傻瓜吗?后面有人在追杀咱们,你就不能稍微跑的嗨一点?你一直反抗个什么劲啊,我又不是把你一把推进黝黑小巷子的坏哥哥! 别当搅屎棍了好么,你严重的降低了我的速度。想当初,哥在高中运动会的时候可是被称为飞人,多少学生妹子为哥欢呼为哥尖叫! 我扭过头去,用一种不满的眼神望向被我抓着手臂的女子。 下一刻,我就浑身打了一个哆嗦。 冷...... 她的眼睛,很冷很冷。 就像是在一瞬间,我的大嘴巴里.....被塞了七只特大号冰棍。 “嘶——。”这酸爽。 ....... ............. 011 【炸起一江春水】 ps:看《成人版童话大冒险》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微信添加朋友-添加-输入qrea即可),悄悄告诉我吧! 女人很漂亮,真的很漂亮,月光下,我能看到她吹弹可破的皮肤,白皙而又透亮。 有两种光线,最能让人充满美感。一种,是聚光灯下,感觉整个人都是带光的,可美了。另外一种,就是像酒吧里那样的阴暗光线,一些小瑕疵压根看不见,五官端正一点的女的,怎么看都给人一种美女的感觉。这也就造成了很多没经验的小新人喝了点酒,早上醒来之后看看身边的靓妹,立马被那一张跟沙琪玛一样的脸给吓的瞬间懵-逼。 虽然月光皎皎,周围的一切看不真切,但是我敢肯定,这个女人的皮肤是真的很好,但是......她的眼睛,也真的很冷。 说不上漠然,也说不上冷酷,就是给人一种清冷的感觉。假如月球上真的有嫦娥这个偷了老公的宝物然后叼到飞天的女人的话,我想她在月球寂寞了不知道多少年,身上也会有着这一股清冷的气质。 但是,这个女人在清冷中,还夹杂了其他的味道,那就是一股贵气。有点像平日里电视看到的女强人,高高在上。这种女人,第一眼能让男人激发欲-望,第二眼可以让男的直接不敢上去搭讪,当然,总有一些喜欢勇攀高峰的,喜欢享受这种征服快感的不怕死的敢死队...... 我不是敢死队,这一瞬间我就有点想松手,这他妈的是白雪公主? 根据我的记忆中,白雪公主绝对是童话界知名度最广的美少女,哪怕是人鱼公主之类的都没她那么知名,但是......重点在于少女啊! 眼前的女人,年龄虽然看起来不大,但也绝对不是十六七岁的青春少女了。我还曾经幻想过,第一次见到白雪公主的时候,这个童话界的第一美人或许是在花丛中追逐着蝴蝶,最不济也是在跟森林内的小动物内嬉戏。我从没想到过,她的第一个动作,却是对我......翻了一个白眼。 “不管了,小矮人都这么奇葩了,王子都已经变-态了,白雪公主年龄大几岁有什么问题?成人版童话世界,很合理啊!”我怀着这样的心态,手臂越发用力,或许是酒没有完全醒的缘故,我觉得我现在真的很勇猛,真想抄起一把宝剑,就带上公主去屠杀巨龙,叼到飞起。 “松手!”女子的声音跟她的样子一样清冷,没有想象中的甜美,但是也还算好听。不过这一次我没来由的很坚持,真的有点像一条非要去吃屎的狗,怎么拽也拽不回。 她说什么,我一概不理会,反正皮肤白长得美,你如果不是白雪公主我他妈的就去跳河!你死了这个世界不就大结局了?那我还做个屁的任务啊! “我再说一遍,松手!”女子反抗的有点剧烈,我注意到她的左手在不断的比划着,那个时候的我,只以为她有点儿多动症,我直接一巴掌打断了她的手,让她老老实实快点跑.....后来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幸运,真心的.......某一天知道真相过后的我,就差跪地大喊哈利路亚了。 至于她叫我放手的问题?嘿,还别说,这小手摸起来还真挺软的,所以我只是转过头去回了她一个灿烂到了极致的笑容:“嘿嘿~。” 后面的那个不知道是武士还是猎人的家伙明显体力很好,呲啦,脚上的鳄鱼皮鞋子跟地面来了个亲切的摩擦,因为已经无路可跑了,眼前,是半月湖。 我第一次深刻的认识到一件事情,那就是要做个文明的人,绝对不能......随地大小便。哪怕,我现在是在异界! 靠,如果我死了,小矮人们会在我的墓碑上刻上什么墓志铭? 帅气一世,因尿而死? 因为一泡尿引发的血案? 丢人真是丢到阴间去了。 ....... ....... 这个时候,我才真正看清身后那个拔刀男子的脸。他一脸胡茬,看起来是个中年男子,的确是一身猎户的打扮,他妈的,没有错啊!简直就是跟故事剧情一毛一样! 我以为他会对我说什么,但他只是亮了亮自己的长刀,似乎是在炫耀,又像是在挑衅,但是他始终没有上前一步,好像是在畏惧什么。 “大哥,商量一下,找只猪,行不行?别杀她,杀只猪过过瘾,怎么样?猪的手感绝对比她棒!”我垂死挣扎着。 结果这个猎人可高冷了呢,居然张了张嘴巴,就没有再次理我过了,倒是身边被我拉着的女人,眼底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芒,饶有兴趣的看着我。 他慢慢的朝我靠近,手中的弯刀闪瞎了我的眼,我连忙伸手道:“大哥,杀猪吧!真心的,杀猪多好,猪肺猪肝拿回去交差,剩下的猪肉还可以带回家吃......”我依旧不死心。 猎户一咬牙,似乎做了最终的决定,提起长刀就朝我冲来。 妈的,横竖都是一死,我鬼使神差的一屁股就往着半月湖里跳去....... 想当初,哥游泳也挺拽的。反正我每次喝完酒,就觉得自己天下无敌样样精通。 说好的泰坦尼克号的剧情呢?说好的“yu-jup,i-jup”呢?这个女人,居然傻兮兮的呆着不动! 相反,她的眼底里,还带着一丝戏谑,就像是在看一个......神经病? 我日,有没有大局观啊!老子又不是海洋馆里表演的海狮!你倒是跳啊! “跳啊!”我高呼。 女人不为所动,继续看我像小丑一般的表演....... 倒是那个猎户,越走越近。 算了,这个白雪公主虽然傻了点,但毕竟是女猪脚,不救她,这个世界的剧情还怎么玩?而且还别说,长得真心挺美的,我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我的原则就是:只要长得美,一切都可以原谅。 所以,我趁她不注意,一把抓住了她的脚踝,就把她给拽入了水中! 呵呵哒,叫你跳你不跳,装什么女王范? ..... ..... 嘭——。 半夜里跳水,自然是没有什么诗意,非要作一首诗来感慨一下的话,我只能说是炸起一江春水。 我一把抓住女人的小蛮腰,就拼命往前游去,留下岸边的猎户一阵目瞪口呆,那表情,就跟死了亲娘一样。 呵呵,没想到是只旱鸭子,有本事你下来追我啊。 我凌空竖起了一根中指,然后转头“帅帅”一笑:“放心,不会有事的,我们暂且安全了。”(同样的,双引号表示强调。) 回应我的,依旧不是想象中的温暖眼神,眼底里一点儿小感动都没有。别问我为什么看出来的,因为她.....又翻了个白眼。 ....... .......... (ps:你们对我的“爱称”真是够够的了,以后叫我无敌帅小酷逼好不好?求你们这群小婊砸了!)(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微信添加朋友-添加-输入qrea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r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