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枭雄》 第一章 初入杨府 开皇十二年,隋王朝灭陈已经三年,天下承平,隋帝杨坚励精图治,与民休养生息,大隋天下出现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二月初,春风已将一丝暖意带进帝京,柳枝吐芽,莺飞草长,春意盎然。 这天上午,一辆黑色圆棚牛车驶入靠近皇城的务本坊,务本坊内有不少皇亲权贵居住,鲜衣怒马,车辆华丽,往来行人络绎不绝,格外热闹。 这辆牛车虽然宽大结实,健牛挽辕,一看便知来自殷实人家,但和务本坊内行驶的华丽马车相比,还是显得十分寒酸。 赶牛车的是一个三十岁上下的男子,眉宇间有些忧心忡忡,他身着一件麻衣布袍,头戴软脚幞头,风尘仆仆,显然是远道而来,他姓李,郢州人,这次进京是来了却一桩心事。 圆棚前的布帘拉开一条缝,露出一名年轻妇人的脸庞,她低声说:“二郎,元庆好像醒了。” “嗯!”男子随口答应,“给他吃些饼,让他精神好一点。” 男子有些心烦意乱地叹口气,就不知元庆的生父认不认这个儿子? 牛车内,一个小小男孩已经睡醒,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目光深邃如水,若有所思,他叫元庆,母亲姓李,所以暂时叫李元庆,之所以是暂时,就看等会儿他的生父认不认他,如果相认,他就会改名叫杨元庆。 他此时年龄只有三岁,但他的心却已有二十五岁,他是一个来自一千四百年后的灵魂,也姓杨,是一名公司职员,患病离开人世,却灵魂不散,回到一千四百年前的开皇十一年,附在一个病童身上,经过近一个月的病痛挣扎,他终于重获新生,但他的隋朝母亲却未能脱离病魔之掌,在半年前撒手人寰。 车外的男子是他舅舅,牛车里的年轻妇人是他舅母,两个人都是善良本份人,本想收他为子,不料京城一封来信,改变了他的命运,他才知道,原来自己是个私生子,他那不负责任的父亲不知怎么想起他,要他进京了。 元庆来这个朝代已经半年,他脑海里依然保留着前世许多记忆,但他很沉默,不爱说话,因为他算周岁才刚刚满两岁,表现得太异端会被视为妖怪,说不定小命都难保,他须适应现在年龄,最好的办法就是沉默。 只是眼神难以掩饰,他不经意就会流露出一千四百年人世沧桑,让他舅母总是不由一阵心悸。 “又来了!” 年轻妇人笑着在他小脑门上轻轻敲一下,“小小奶娃有什么心事?” 她已经习惯元庆目光深沉,不以为意,她从竹篮里取出一块羊肉嫩葱馅的烙饼,递给元庆,“吃吧!” 元庆坐起身,接过肉饼慢慢啃咬,“舅娘,到哪里了?” 这是他一路问得最多的一句话,他是第一次出门,一路上都好奇地观察隋朝风物,让他感到这是一个相当繁盛的朝代,资源丰富,物价低廉,手中这只香喷喷肉饼,他们只花一钱,若不是他知道历史,压根不会相信这个朝代即将灭亡。 天下大乱,英雄辈出,李元霸、宇文成都、秦琼、程咬金、李世民,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字,让他不禁心动神摇,今年是开皇十二年,不知几时才会天下大乱? 他却忘记了演义不是历史,程咬金现在也只比他大一岁。 年轻妇人笑容很温柔,她一路上细心地照顾这个失去母亲的小可怜,此时,她压根就想不到这个三岁的小屁孩竟在盼望天下大乱,她又从一只陶罐里倒一碗水,小心翼翼喂他,“马上就要到你家,喜欢吗?” 元庆没有回答,也无法回答,他喜欢吗?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他父亲姓杨,前几年是郢州刺史,和他母亲惹上冤孽,去年升官提拔,便一拍屁股回京城,说是要禀明父亲再接他们母子进京,或许他已经得到同意,所以才有自己今天的进京。 元庆想了很久,他父亲到底是谁?姓杨,祖父是京城高官,难道是皇亲,这可是隋朝,杨是国姓啊!舅父或许知道,但他从不肯告诉自己,一路守口如瓶。 年轻妇人见他没有回答,不由叹口气,这孩子,整天就若有所思,与众不同,好在身体很健壮,才三岁孩子,就长得像五岁一般。 她不知道,这就是她丈夫的担忧,这孩子身体长得太大,根本不像三岁孩童,他父亲不认怎么办? 牛车慢慢减速停住,“我们到了!”外面传来舅父的声音。 元庆连忙爬起来,透过小小车窗向外望去,只见眼前出现一座气势恢宏的府邸,被高高围墙包围,台阶两边是两尊镇宅狮子石雕,台阶上正对一扇朱漆大门。 大门顶端挂着一块巨大的描金牌匾,尽管是篆体,但他还是认出来三个字,什么国公府,第一个字元庆觉得很眼熟,但一时想不起,不过这里是朝廷权贵无疑。 从府里跑出一名看门的小厮,上前问明情况后又回去,过了好一会儿,出来一名管家模样的中年男子,向元庆舅父拱拱手,“孩子带来了吗?” 他已经看到车窗里可爱的小脸,脸上露出一丝笑意,“老爷正等你们,请随我来!” 他们当然不能走正门,又绕大半个圈,从侧门进府,舅母抱着他,他们一路穿门过院,不知走了多深,才终于来到一扇黑门前,上来一个长得像猫头鹰似的管家婆,她冷冷打量一下元庆,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就是他吗?” 他是私生子,享受不到小主人应有待遇,连下人都对他冷冷淡淡,还是老管家对他稍好一点,笑道:“这就是小公子,刚从郢州来。” “现在什么都不知道!” 管家婆不悦地指指舅父舅母说:“带他们去外房。” 管家婆上前抱起他,元庆只觉得她身上有一股刺鼻的狐骚味,差点没让他吐出来,他捂住鼻子扭过头去,却正好看见舅父舅母留恋地望着他,他忽然意识到,这就是他们的分手时刻。 他拼命挣扎,要下地,但管家婆的手却如鹰爪一般,将他牢牢扣住,他根本挣扎不动。 “我不去,我要回家!” 元庆终于像三岁孩童一样放声大哭起来,舅父舅母的眼睛也红了,但他们只是平头小民,在这种权贵府邸里,他们没有说话的权力,低下头转身离去。 元庆被抱进内宅,他哭声嘎然停止,他忽然发现自己哭得越凶,这个猫头鹰管家婆越开心,为什么要让她开心? 只是她身上臭味刺鼻,元庆哭时还不觉得,现在不哭便闻到了,真不知她的同床人怎么忍受? 元庆只得憋住呼吸,向四周打量内宅的情形,和外宅不同,这里面林木茂盛,种满奇花异草,亭台楼阁随处可见,一栋栋建筑掩映在春意盎然的翠绿之中。 管家婆见他忽然不哭了,也有点奇怪,低声问他:“臭小子,你怎么不哭了?” 元庆没理她,心道:‘你这个老鬼婆才臭!’ 这时,迎面走上来两名身着长裙的少女,一红一绿,长得姿容俏丽,身材修长,婀娜若仙,她们笑吟吟问:“三娘,就是他吗?” “就是他了!” 管家婆谄笑着将他交给其中的红裙少女,又把他的出身证明交给绿裙少女,元庆被红裙少女抱住,只闻到一股淡淡的幽香,他顿时长长松口气,“憋死我了!” 两名少女都奇怪地问他,“怎么憋死你了?” 元庆想起管家婆的鹰爪,勒得自己小腿生疼,便小手一指管家婆,恨恨说:“她身上太臭,我受不了。” 两名少女一呆,同时捂住嘴咯咯笑起来,笑得身体如花枝乱颤,管家婆脸胀得如猪肝一般,眼中含怒,却不敢发作,只狠狠地瞪元庆一眼,“秋菊姑娘,春桃姑娘,我先出去。” 她转身便走,两个少女也不理她,抱着元庆向内院深处走去,元庆这才知道,她们一个叫秋菊,一个叫春桃,原来是两个丫鬟,两个内府丫鬟就让管家婆害怕,足见这个府中等级森严。 别人是美人在怀,而他却反过来,身在美人怀,虽有美人怀抱,他却无福享受。 他们走到一间屋前,秋菊将他放下地,牵着他走进屋,屋内开间不大,但布置得非常华丽,墙上挂着色彩艳丽的蜀锦,四角放着一人高的青瓷花瓶,左右首各放置一架紫檀木的白玉屏风,上面绘有花鸟,名贵异常。 两架屏风正中间放一张坐榻,八尺为床,三尺五为榻,独坐一尺五为枰,这是一张典型的两人坐榻。 坐榻上端坐着一男一女,都是三十岁左右,衣着华贵,女人头梳云鬓,面若满月,脸上涂满脂粉,肩披红锦,上身穿白色交领宽袖襦衫,下着红色长裙束胸及地,一段雪白酥胸半露,但她脸上却冷冷淡淡,用一种不屑地目光看着他,目光中连敌视都没有,元庆是私生子,不值得她敌视,她便是元庆正房母亲,姓郑。 而她旁边男子头戴金冠,身着宽大丝织禅衣,他身材雄伟,皮肤白皙,脸型瘦长,颌下长须修剪得非常漂亮,一双细长眼睛炯炯有神,给人一种强壮而不失精明能干的感觉。 他正目光复杂地打量元庆,元庆立刻猜到,这应该就是自己的亲父,元庆心中忽然涌起一种强烈的兴趣,他是历史上的哪一位? ....... 第二章 一言九鼎 新书上传,恳请大家投票支持,现在是新书榜第四十九名 ........... 郑夫人冷冷打量元庆一眼,忽然眉头一皱,问丈夫:“大郎为何骗我?” 男子吓一跳,干笑两声,“我怎敢骗夫人?” 郑夫人杏眼圆睁,怒视丈夫,“你说你三年前思家难归,才做了出轨之事,十月怀胎,那这孩子最多三岁,可他像三岁么?分明已经五岁,你不是骗我是什么?” “夫人,这个.....他出生时就很胖大,和我幼时一样,不能看外相,这里有他户籍,你看!” 男子似乎有些怕老婆,手忙脚乱将户籍递上,郑夫人哼了一声,一把将户籍夺过去,她却不看,又冷冷问元庆,“你叫什么名字?为何见我不跪?” 元庆从一进门就不喜欢这家,虽然是豪门高宅,却远远比不上舅父舅母对他呵护关爱,这个女人哪里把他当做三岁的孩子,三岁只是虚岁,实际上他才两岁,应该是把他抱在怀中呵护疼爱,她居然责问他为何不跪? 元庆心中愤懑,他忽然张嘴大哭起来,既然他才三岁,那索性像个三岁的样子。 他哭声响亮,扰得郑夫人心烦意乱,若不是老爷子坚持要把这个孽子接来,她绝不会让他进自己家门一步,她忍无可忍,发怒叱道:“给我闭嘴!” 元庆不哭了,呆呆地望着父亲,仿佛在说,‘你才是一家之主吧! 毕竟是自己儿子,男子也于心不忍,又想起盼娘对自己一腔痴情,却不幸生病撒手人寰,只留下这个孩子,他心中伤感,眼中也多了几分柔情。 “玉娘,孩子才三岁,你会吓着他。” “哼!你自己的孽债,自己还去,与我何干?” 郑夫人眼中没有一丝怜悯,她目光像鹰一样盯着元庆,仿佛他是一块鲜嫩的羊肉,她恶狠狠说:“我再问一遍,你跪还是不跪?” 元庆被激怒了,大不了他再跟自己舅父舅母回去,他捏紧小拳头,毫不畏惧地迎视她,“我就不跪你!” 男子也被他的态度惹恼火了,刚才的一丝父子柔情已无影无踪,他重重一拍桌子,“孽障,你敢无礼!” 这时,元庆只听身后传来一个冷冷的声音,“你们这是在看儿子,还是审犯人?” 两边丫鬟纷纷向两边退下,夫妻二人吓得站起身,“父亲,你怎么来了。” 元庆回头,只见身后负手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年约五十岁,鼻梁高挺,嘴唇很薄,目光像鹰一般锐利,身着紫色长袍,腰束玉带,虽然只是站在那里,却有一种威严的气势将整个房间笼罩。 他打量一下元庆,目光稍微和缓,但目光转到儿子身上,眼中寒霜又凝,他又不悦地哼一声,对男子道:“玄感,为父是怎么交代你?” ‘玄感?’元庆心念一转,他忽然知道自己父亲是谁了?杨玄感,隋朝有名人物,那么他的父亲,自己的祖父,也就是身后这个老者,竟然是隋朝大名鼎鼎的权臣——杨素。 元庆小时候曾如痴如醉地听过长篇评书《隋唐演义》,书中杨素也是大奸臣之一,小说中杨素正月十五过寿,引来群雄进京闹花灯,还有他的侍妾红拂女那晚跟李靖出走,他记忆犹新,原来他的祖父竟然就是杨素。 这名中年男子正是越国公杨素,不过他权倾一时是杨广登基后,现在他因平定陈朝大功而出任内史令,唐朝时内史令改称中书令,也是朝廷重臣之一,和尚书左仆射高颎、右仆射苏威一起共同执掌朝政,正是圣眷盛隆之时。 把元庆接回杨府是他的决定,尽管他们杨家现在圣眷正隆,儿子玄感也被封为上大将军,即将转为宋州刺史,但他很小心,他不想因为儿子有私生子一事被御史弹劾,他再三嘱咐儿子,没有什么私生子,元庆是侍妾所生,不料儿子却忘记叮嘱媳妇,现在全府上下知道私生子上门,让他怎么不恼火。 杨玄感凭借父亲军功被封为柱国,与父亲同列朝官第二品,后来又退一位为上大将军,也是朝中大臣,但他没有独立建府,杨素喜欢大家族住在一起,他的越国公府阔比宫室,足以容纳他和儿子族人们共住。 杨素走进房间,克制住怒火,毫不客气在主榻上坐下,杨玄感和郑夫人只得站在他身后,他向元庆招招手,柔声说:“到祖父这里来!” 杨素对元庆印象颇好,刚才这小家伙捏着小拳头,凶得像头小老虎,颇为强悍,他是沙场大将,就喜欢这种强悍的孩子。 元庆知道,他以后在杨府是否有出头之日,关键就在此时的表现,虽然他大多时候是以沉默来掩盖他的成熟,但如果能把握好分寸地表现一下,他就不是妖孽,而是神童。 他立刻上前跪下,恭恭敬敬磕三个头,奶声奶气说:“孙儿元庆,给祖父磕头。” 杨素见他举止从容,声音响亮,而且口齿异常清晰,根本不像三岁的孩子,他心中也有点没底,回头看了一眼儿子,意思是问他,确认过吗? 杨玄感点点头,元庆一进门,他便注意到元庆左耳根下有颗红痣,这是他辨认儿子的办法,连元庆的母亲都不知,更重要是他离开元庆只有一年,元庆长什么样子他记得很清楚。 杨素见已确认,他立刻喜欢上元庆,连忙把他拉起来,搂在怀中笑眯眯问他,“你为什么叫元庆?” 元庆靠着杨素臂弯,感受到他手臂上结实的肌肉,他浑身凌厉威严的气势笼罩着自己,使他感到十分压抑,但杨素威严中又透出一丝慈祥的笑意,这是祖父对孙子才有的慈祥笑容,使他心中稍安。 “娘说我是在元日出生,所以叫元庆。”这是路上舅父告诉他。 杨素平生杀人如麻,血沃千里,心中冷酷如石,但此时他感受到了孩子稚嫩的身子,这是他的孙子,流着他的血脉,使他心中也泛起一丝温情,笑着点点头,又问:“你知道祖父是谁吗?” “我知道,祖父是越国公。”元庆刚刚反应过来,牌匾上的第一个篆字应该是‘越’。 杨素微微一怔,心中有些惊讶,“是谁告诉你的?” 元庆就等他这句话,他立刻扮出一个可爱的笑脸,“大门上的牌匾不是写着吗?越国公府。” 这一下,不仅杨素愣住了,连杨玄感和郑夫人也面面相觑,眼中不可思议,三岁的孩子居然能认识篆字! “元庆,是谁教你识字?”杨素缓缓问他。 “是我娘教的,她教我认了好多字,还会背诗。” 他立刻奶声奶气背诵:“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聪明伶俐的孩子从来都是人见人爱,杨素本来只想安抚一下元庆幼小心灵,不料却被他吸引住了,他对元庆兴趣浓厚,他轻捋长须,微笑着试探他,“你娘告诉过你,祖父是越国公吗?” 元庆摇摇头,不露痕迹地一记马屁送上去,“娘从没有说过,但孙儿一路上都听人说起,说越国公是天下第一大英雄,孙儿却不知就是祖父。” 这**屁虽然浅显直白,但它的威力却很大,关键是看谁说,如果是个三十岁的成年人这样说,听了会让人恶心,但出自三岁小儿之口,效果就完全不同,它的真实性让人信服,杨素听得心花怒放,捋须呵呵直笑,“好孩子,真是神童也!” 旁边的郑夫人心中暗叫不妙,这孩子是个人精,再说下去,老爷子就要被他迷昏了,她干咳一声,陪笑道:“父亲,不知怎么安置他?” 杨素不太喜欢这个媳妇,因为她姑母就是杨素的前妻,一个出名的悍妇,开皇四年某夜,杨素和老婆夜里在床上吵架,杨素怒骂她,‘我若为皇帝,就绝不让你做皇后。’ 他老婆不甘示弱,第二天便把这话向皇帝杨坚告了,结果杨素被免职,若不是攻打陈朝,他的仕途就从此完蛋,不久郑氏病逝后,杨素又娶贺若弼之妹,但他对前妻依旧耿耿于怀,对长子媳妇也连带着不喜欢。 杨素回头狠狠瞪儿媳一眼,“这孩子的母亲已去世,自然是交由你养,这还用问吗?好好教授他,我会来查看。” 元庆却大喊不妙,他就是怕被郑夫人虐待,才拼命拍老爷子马屁,没想到拍马屁的结果却是让郑夫人养他,他嘴唇动了动,一时无计可施,让正房养他,正是祖父看重他的结果。 他只好安慰自己,祖父会来查看,或许她不敢虐待自己。 杨素还有事,他取出一块玉佩挂在他脖子上,笑道:“第一次见面,这是祖父给你的见面礼。” 他又吩咐儿子几句,便转身走了,杨素一走,郑夫人的脸立刻阴沉下来,冷冷对丈夫说:“我不会养他,你自己看着办吧!” 她也转身从侧门离开,房间里只剩下元庆和杨玄感父子二人,杨玄感感到很为难,元庆会讨父亲喜欢固然让他感到欣慰,但他又不敢得罪妻子,隋朝男人怕老婆的传统由来已久,皇帝杨坚就是代表人物。 父子两人大眼瞪小眼,半晌杨玄感也没想到好办法,就在这时,一名两三岁的小丫头骑着一根竹马欢快地从院子门口奔过,嘴里喊着‘驾!驾!’ 杨玄感眼睛一亮,他有办法了。 ........ 第三章 小妹何名 元庆最终被杨家接纳下来,不过他的接纳和不接纳没有什么区别,他没有享受到半点杨家主人的福利,没有自己的房间,没有人伺候,也没有下人恭恭敬敬叫他公子。 元庆后来才知道,杨素虽然一时喜欢他,却没有真把他放在心上,他有几十个孙辈,偶然想起才问一问,他的心思都在朝廷权力斗争和繁琐的政务之上。 元庆才三岁,当然不能自食其力,杨玄感找了一名乳母专门照顾他,但为向父亲交代,这个乳母又有点与众不同,乳母姓沈,长得姿容秀丽,温柔贤惠,是江南吴兴大户人家的女儿。 沈氏名叫沈晚秋,大家都称她为秋娘,她丈夫是陈朝大将张忠肃,前年在泉州被隋将史万岁所杀,她作为战俘被皇帝杨坚一并赏给了杨素,只是杨素府上的美女太多,她又带一个出生没多久的女儿,杨素便没有纳她为侍妾,而且赏给儿子杨玄感,杨玄感惧内,不敢收她,便打发她去内厨房做事。 杨玄感知道她心灵手巧,能写诗作赋,做厨娘可惜了,他有点怜香惜玉,只是一直没有找到机会重新安置她,正好元庆来了,杨玄感便决定让她来收养元庆,这样也可以向父亲交代。 下午,沈秋娘便将元庆领到自己的新住处,她原来只有一间屋,和女儿住在一起,现在要抚养元庆,杨玄感便命人给他们收拾一间小院子,院子很小,两间半小屋,半间厨房,两间宿房。 小院位于杨府西外院,这里住的都是杨家远亲,有数十户人家,每家一座小院,平时大门也不锁,出入自由,由于人多户杂,环境不是很好。 沈秋娘在厨房做一些杂事,她一个月有两吊钱,现在抚养元庆,内宅又每月拨三吊钱给她,这样她一个月有五吊钱。 但所有人都为她不平,杨家子孙,最偏房、最低等的庶子,一个月也有十吊钱,更何况是杨素的孙子,杨玄感的儿子,这明显是在欺负人,但沈秋娘并不嫌少,一月五吊钱,足够她养两个孩子。 这些都是郑夫人的安排,若不是多少顾及一点丈夫的面子,她还嫌一个月给元庆三吊钱太多,他才三岁,一吊钱就足够他吃饭。 ....... “公子,你以后就住这间屋。” 沈秋娘把最大的一间屋子让给元庆,她牵着元庆小手,心中对他充满了疼爱,这个没有母亲的小可怜,就因为是私生子,连管家的孩子都不如。 元庆心中却很欢喜,他就害怕郑夫人抚养他,郑夫人嫌弃他最好,他才不想见到那个恶女人,但他却非常喜欢沈秋娘,第一眼看见她就喜欢上了,长得这么秀丽端庄,性格温柔亲切,充满了一种母性的善良,他牵着沈秋娘修长光滑的手,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幸运的人。 公子这个称呼让元庆听得异常刺耳,他摇摇头,很认真、很坚决地说:“我以后叫你婶娘,你叫我元庆,不准再叫公子。” 沈秋娘摸了摸他的小脑瓜,心中很喜欢,‘这孩子!’ 她毕竟是大家闺秀出身,心中并不认同自己奴婢的身份,她点点头,“你叫我婶娘,我就叫你元庆,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婶娘,我来拿东西!” 元庆抢过他的行李小包,却一溜烟地跑进隔壁小房间,他露出一个小脑袋,笑嘻嘻说:“我喜欢小房间,住大房间我害怕。” 沈秋娘知道他其实是把大房间让给自己,真是一个小小男子汉,她心中感动,又想起自己战死疆场的丈夫,她眼睛一红,一颗泪水险些没有滚落出来。 “好孩子,婶娘先收拾一下,咱们就做晚饭。” 她进厨房收拾去了,就在这时,一个长得乖乖巧巧的小姑娘骑着竹马跑院子,她撅起小嘴直嚷:“娘,我差点迷路了。” “妞妞,别乱跑,就在院子里玩!” “嗯!” 小姑娘重重点了点头,就在院子里绕圈骑竹马,“驾!驾!” 元庆听到声音,从小房间里慢慢走出来,他已经听婶娘说过,她有一个女儿,和自己一样大,只见小丫头在院子里调皮蹦跳,骑着一根马头竹子,她长得肌肤雪白,继承了母亲的肤色,眉眼小嘴精致异常,就像一个洋娃娃。 小姑娘骑了一圈竹马,忽然看见一个小男孩在歪着头看自己,她虽然只有三岁,胆子却很大,她也歪着头笑嘻嘻地望他。 元庆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她,“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妞妞,你呢?” “我叫元庆!” 元庆觉得自己应该像个大哥的样子,他咳嗽一声,粗声粗气说:“从今天开始,你就叫我元庆哥哥!” “为什么叫你哥哥,就因为你长得比我高吗?”她眨着大眼睛,一脸不服气的样子。 “妞妞,元庆哥哥是比你大两个月,你应该叫他哥哥。” 沈秋娘端着一箩米出来,没有柴禾,她无法做饭,今天只能去厨房搭伙,她吩咐两个孩子,“你们就在院子里玩,不要出去。” “娘,我会照顾好他!” 小姑娘装作很懂事的样子,保证她会照顾好元庆,她歪着头又想想,笑嘻嘻说:“咱们比一比,你会写字,我就叫你哥哥。” 元庆心中暗忖,“不会这小小丫头也会写字吧!” 他走出房间,找了一根细树枝,又用小手聚拢一点浮土,在上面歪歪扭扭写下自己的名字,‘元庆’。 他笑道:“这就是我名字,你认识吗?” “我认识,娘教过我,元日的元,庆祝的庆。” 元庆立刻对她刮目相看,他把树枝递给她,“那你会写字吗?” 小姑娘的小嫩手接过小树枝,又用小手把浮尘抹平,在上面端端正正写下两个字‘出尘’,字写得比元庆漂亮多了。 “这是我的名字,是我爹爹起的,我姓张,叫张出尘。” 元庆觉得这个名字有点眼熟,似乎在哪里见到过,可一时又想不起,就在这时,门口忽然跑来一群小孩,都是四五岁的模样,拍着手对他又跳又笑,“私生子!私生子!” 妞妞不懂私生子是什么意思,元庆却一阵恼怒,居然欺负上门了,在内院的孩子,估计都是他族兄族弟,这一定是他们的父母所教,下人的孩子不敢这样称呼。 元庆见中间有个最高最胖的孩子,就数他跳得最欢,看得出他是领头。 元庆慢慢走到远门口,五六个孩子围着他又蹦又跳,“私生子!私生子!” 永远重复这三个字,元庆从口袋里摸出一枚五株钱,对那个胖孩子变了一个小戏法,钱突然从他手中消失,他一路上就在练习这个小戏法,已经很熟练。 几个小孩子都愣住了,睁大眼睛,元庆又摸出钱变一次,笑嘻嘻问胖孩子,“看清楚了吗?” “没有!”胖孩子摇摇头。 “那你凑近一点看。” 元庆将钱放在手心捏住,胖孩子睁大眼睛凑了上来,他要仔细看看,钱到底是怎么消失的? 待小胖脸离他手只有半尺,元庆猛地一拳向他鼻子打去,他人虽小,力气却大,‘砰’一拳,结结实实打在对方鼻子上,只听‘哎呀!’大叫,胖男孩竟被他一拳打翻在地,鼻血都流出来了。 胖男孩吓得大哭起来,爬起身便跑,他一跑,其他小孩子都跟着逃了,元庆冷笑一声,拍拍手掌灰尘,这帮小屁孩,敢来跟自己斗! 妞妞跑上来,眼睛睁得大大,一脸崇拜地望着他,“元庆哥哥,你好厉害啊!” 美人崇敬英雄,和年龄无关,源自天性,一声哥哥就自然叫出来了。 元庆在小美人面前露脸,心中得意,他活动一下手腕笑道:“揍这帮小屁孩,胜之不武,有什么厉害,将来你也练武,当个女侠,一样厉害。” 元庆忽然愣住,他知道眼前这个小姑娘是谁了...... ....... 感谢兄弟们的打赏、推荐支持,老高会更努力,新书期间,暂定每天两章,早十点,晚七点,遇到重大推荐则每天三章 ..... 第四章 以小欺老 张出尘,不就是风尘三侠中的红拂女吗? 元庆有些迷糊了,如果这个妞妞就是红拂女,那李靖在哪里?今年多大?风尘三侠本是唐朝演义,难道真有其人? 可不等他想下去,远处传来一声怒吼,“小贼在哪里?” 他一回头,见胖男孩领着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子跑来,男子长得又高又胖,和胖男孩相貌七分相似,估计是他父亲,打了小的,老的就出来了,元庆冷笑一声,他并不害怕,大不了他去找杨素,以大欺小,天理难容。 这男子是杨玄感之弟杨积善,胖男孩便是他小儿子杨巍,被元庆一拳打破鼻子,哭去求救,正好路上遇到父亲,杨积善听说是今天刚来的私生子打了自己儿子,他顿时怒不可遏,跑来为儿子出气。 离小院还有十步,便见一小孩童拦在路上,冷冷地盯着他,那种冷酷的目光使他心中一颤,他从未在哪个小孩眼中见过这种目光,他停住脚步,心中有些狐疑,怒火也消去几分。 “爹爹,就是他打我!” 胖男孩杨巍的鼻血已经止住,他仍捂住鼻子瓮声瓮气告状。 元庆学着大人的模样,拱手施一礼,“我是杨元庆,大人欲不问曲直责我?” 他已不再掩饰自己的成熟,用一种清朗的声音诘问杨积善,他从容不迫的模样哪里像一个三岁小孩,分明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 而且用词也很准确,大人是对父辈的尊称,是路上舅父教他,他估计从内宅出来的年轻男子,十有八九是他叔父。 杨积善愣住了,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眼睛,这个小孩真的才三岁吗? “爹爹,他打我!”杨巍拼命摇动父亲的手,他就希望父亲一巴掌把元庆打飞出去。 杨积善也听说父亲颇喜欢这个孩子,他怒火稍去,便慎重起来,不肯轻易遂儿子之愿。 他克制住心中怒火,冷冷问元庆,“那好,你为什么要打人?说不出个理由,我拿你去见你父亲!” 元庆已经想到杨素为什么会把他接进京,因为他是私生子,留在外面,有辱杨氏门风,这时魏晋遗风尚存,最看重名声,他可以肯定杨素绝不愿意别人知道杨玄感外面有私生子。 这就是他今天制胜的法宝。 他又行一礼,依然从容道:“大人可以先问问令郎,他是怎么骂我?” 杨积善低下头问儿子,“是你先骂他吗?” 杨巍心中有点害怕,怯生生说:“我没骂他。” 杨积善立即重重哼了一声,“我儿子说了,没有骂你!” 元庆知道他会袒护自己儿子,就算是一般孩童打架,父母都会偏袒自己孩子,更何况对方是个私生子,若不是祖父有点喜欢他,恐怕拳头巴掌早就打下来了,还会和他讲道理? 元庆却毫不示弱道:“事情发生在我住的小院门口,他们都是身娇肉贵的少爷公子,他们会跑来和我叙兄弟之情吗?令郎带领一大群孩子,跑来大喊大叫:私生子!唯恐天下人不知道杨相国有私生之孙,请问大人,这是谁对谁错?” 杨积善明白了,一定是儿子跑去辱骂对方是私生子,所以打起来,但最后吃亏的是儿子。 按照族规,嫡庶长幼,尊卑分明,他虽然也只是庶子,但元庆是私生子,他的地位还要高些,他可以处罚杨元庆,可问题是对方偏偏扔出一个大帽子,让他有理难辩。 杨积善忽然有点恼怒起来,对方只是一个三岁的孩童,竟说得自己哑口无言,若传出去,他的脸往哪里搁? 他索性也不承认,“你有什么证据说我儿子骂你?分明是你心怀嫉妒,欺负我儿,我也不打你,省得别人说我以大欺小,我去找你爹爹,让他教教你族规!” 他转身拉着儿子便走,心中却有些得意,小毛头,乳臭未干,还想跟我斗? 眼角余光向后一扫,却见杨元庆从另一方向朝内宅走去,他愣了一下,连忙喝道:“你想干什么?” 元庆把他脖子上杨素给的玉佩扯出来,大声说:“我去找祖父,请他来问问令郎,到底是谁想让天下人知道,杨家有私生子?” 说完,他一溜烟向一座小桥跑去,却把杨积善吓出一身冷汗,儿子带了一群小孩,父亲只要一对质,便知道真相,他虽不会责骂巍儿,但饶不过自己。 他很清楚父亲就是怕外人知道杨家有私生子,所以才把这孩子接回来,不料大嫂把事情传开,自己妻子嘴不严,当着孩子的面议论,惹出事端了,真到祖父面前,只有自己倒霉。 杨积善心中暗骂元庆是小狐狸,却不得不追上去,大声喊他:“你等一下!” 元庆停住脚,回头冷冷问他:“大人有事吗?” “你.....算了,小哥哥骂你不对,我回去教训他,你就别去给祖父添麻烦。” 杨巍只有五岁,不懂事,还以为父亲追上去是教训元庆,便跟着跑上来,高兴得又蹦又跳,“爹爹打他!打他!” 杨积善本来是过来教训元庆,替儿子出气,却没想到最后变成自己道歉,他又气又恼,见儿子在旁边添乱,便气得给他一巴掌,“给我闭嘴!” 杨巍呆住了,嘴咧了咧,放声嚎啕大哭起来。 杨积善恨得一把拉住他便走,这会儿,元庆忽然变回三岁小孩,他惊讶问:“叔叔,你干嘛打哥哥?” 杨积善顿时郁闷住了,他忽然意识到,这件事还真不能说出去,他竟被一个三岁小孩所欺,连巍儿他娘也不能说,否则,他的脸往哪里搁? 他慢慢转过身,盯了元庆半晌,他迟疑着问:“你.....真的只有三岁?” 元庆挠挠头,一双大眼睛里充满天真无邪,“叔叔,你在说什么?” 杨积善望着他半天,最后苦笑着摇摇头,拉着儿子走了...... 元庆望着杨积善走远,他心里明白,此人绝对不会对任何人说此事,不仅是他要面子,更重要是,他毕竟是嫡长子杨玄感的儿子,欺儿如欺父,那男子不会为这点微末小事得罪杨玄感。 元庆又低头看了看祖父给自己的玉佩,有这个私生子的身份在,他不怕任何欺负,他不由想起前世的一件事,他有个邻居是劳改释放犯,从前夹着尾巴做人,拼命掩盖过去经历,唯恐别人知道他坐过牢,但后来世道变了,谁敢惹他,他就把劳改释放证往别人面前一扔,然后他就是爷。 好像今天自己也是一样,这个私生子的身份,竟然也成了他抵御欺辱的利器,元庆苦笑一声,其实他今天之所以能以小欺大,就是在于成功借势,借他祖父这个强大的势,没有这个势,他这个刚进杨府的私生子什么都不是,连管家的儿子都可以揍他一顿,人啊!无论古今,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有后台和实力。 “元庆哥哥!” 身后传来妞妞的喊声,元庆回头,只见她气喘吁吁跑来,小手上竟然拖着一把厨房里的杀猪刀,人小刀重,她拖在地上跑,元庆愣住了,这小丫头凶悍啊! 妞妞跑到元庆面前,她呼呼喘气,把杀猪刀扔给他,“元庆哥哥,坏人欺负你,我们用这把刀杀他!” ........ 感谢各位书友的打赏,关于风尘三侠,不要去追究,本书以史实为基础,在洒点演义的调料 第五章 刀法秘笈(上) 沈秋娘从小厨房端饭菜回来时,两个小家伙在院子里捉蚂蚁,头靠着头,撅着两个小屁股,全神贯注,沈秋娘不由欣慰地笑了,以后两个小家伙在一起,也能有个玩伴。 “小家伙们,肚子饿了吗?”她端着饭菜走进院子,笑吟吟问。 “饿了!” 元庆和妞妞同时跳起来,争先向小厨房奔去,可跑到一半时,元庆却停住脚步,让妞妞先冲进去,妞妞占据了好位子,高兴得直拍巴掌,“元庆哥哥,我赢了!” “傻妞妞,这是元庆哥哥让你呢!” 沈秋娘笑着走进厨房,她见元庆磨磨蹭蹭,便有些奇怪地问他:“肚子不是饿了吗?” 元庆挠挠后脑勺,为刚才自己的失态而懊恼,“他奶奶的,自己好歹也是二十几岁人了,怎么还和一个三岁的小丫头抢吃饭,难道自己骨子里还真有一点童心未泯吗?” “元庆,快洗手吃饭。” 沈秋娘在给他们分碗筷,笑着催促他,“小肚子可饿瘪了吧!” 望着婶娘温柔亲切的笑容,元庆心中懊恼顿时一扫而空,自己本来就才三岁嘛!有点童心未泯不很正常吗?有什么好沮丧的。 他高兴地答应一声,洗了手,高高兴兴地挤在妞妞旁边,拿起筷子便大口刨饭,嘴里含糊不清地嘟囔着:“婶娘,我肚子真饿了。” “饿了就多吃一点。” 沈秋娘见他吃相虎头虎脑,不由疼爱地将最大一块肉夹给他,又问他们,“我下午不在的时候,你们有没有调皮?” “没有啊!我们很乖。” 元庆和妞妞相视一笑,那是他们的秘密...... 吃过晚饭,沈秋娘收拾好碗筷,便要开始教他们读书了,小屋里油灯已点亮,两个孩子乖乖地坐在木榻上,木榻上有小方桌,一边坐一个。 丫鬟秋菊给他们送来不少纸笔,课本沈秋娘自己有,她从床榻下面拖出一只竹箱子,这是她唯一保住的财产,是一箱书,三四十本,因为在抄家士兵眼中不值钱而得以保留。 此时雕版印刷术还没有出现,虽有石板拓印,但主要用于佛经,而书籍则是靠手工抄写,所以专门有抄书匠这个行当,一般人家能有一本书已是不易,也是因为沈秋娘出生名门才能拥有这么多书。 元庆对沈秋娘的书箱非常感兴趣,他小脑袋凑上前,涎脸笑道:“婶娘,给我看看,都有什么好书?” 沈秋娘在他小脑瓜上轻轻敲了一记,“乖乖坐着去,以后再给你看。” 元庆只得抱着头坐在妞妞旁边,妞妞白嫩的小指头刮刮脸,对他被打幸灾乐祸,元庆吐舌头给她扮个鬼脸,扮了鬼脸又后悔,自己怎么越活越小了? “我们开始吧!” 沈秋娘拿了几本书坐在他们面前,纸和笔都准备好了,她已经教过女儿几百个字,却不知元庆识字如何?便笑着问他,“元庆,你识多少字?” 其实这个时代的字尽管不是简体,但元庆绝大部分都认识,他不敢惊吓婶娘,只好挠挠头笑道:“千把个字吧!” “比妞妞好一点,那好,我们不识字,直接开始读书。” 沈秋娘取过一本诗经,随手翻到她有叠角的一页,她嫣然一笑,“你们跟我一起读。”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小屋子里的读书声从此每天响起,不久,杨玄感赴任宋州刺史,郑夫人不放心丈夫,也跟了去,元庆过得更加逍遥,读书虽苦,但沈秋娘照顾他无微不至,视他为己出,使他品尝到了有母亲关爱的童年。 半年后,元庆又长高一截,随着时间推移,他对杨府的每一个角落都熟悉得了如指掌,除了后院的寝宅,守门的几个健妇严格遵循郑夫人的命令,不准元庆进去一步。 不久元庆又发现一块杨府的新大陆。 这天下午他和妞妞在东院玩捉迷藏时,发现一处被高墙围起的院子,里面不时传来喝喊声。 “妞妞,这里面是做什么的?”元庆一脸好奇。 妞妞摇摇头,她也不知道,元庆隐隐猜到这里面或许就是杨府的练武场,隋朝武风鼎盛,杨素以武起家,府中怎么可能没有练武场,元庆半年来都没有发现,他猜想很可能就是这里。 “我们去看看!” 他调头跑去找门,妞妞已经变成他的小跟屁虫,一切由他拿主意,“元庆哥哥,等等我!”她跟在元庆身后奔跑。 可他们找了一圈,却找不到大门,元庆这才反应过来,练武场的大门并不是开在杨府内,而是在外面,要想进练武场,必须先出府门。 “要不,我们爬树上去。” 元庆虽然周岁才两岁半,但他体格大,思想成熟,学武的渴望已经非常强烈,他对这个时代的武一无所知,但他知道,乱世将要来临,要想在乱世生存下去,必须走练武之路。 他找到一棵枝桠稍低的大树,向手中吐口唾沫,开始向上攀爬,他们住的院子里就有一株杏树,他爬树早已熟练无比。 妞妞却向后退了几步,她从树上摔下过,最害怕爬树,更害怕翻墙,她转身便跑,“我先回去了!” “妞妞!” “你敢翻墙,我去告诉娘,打你屁股。” “妞妞,不翻墙!‘ 元庆叫之不及,眼睁睁看她跑远了,他自嘲地笑了笑,红拂女武功很高,可妞妞好像对练武一点兴趣都没有,以后怎么做侠女? 不等他思绪走远,他便被院内的一声喝斥吸引住了。 “你们这是练武吗?你们这是耍刀!” 他慢慢地向上攀爬,很快便越过墙头,顿时忍不住一声惊呼,“真大啊!” 杨府的练武场竟相当于后世两个足球场大小,空旷无比,长满了牧草,就像草原一样,几十匹马在东北一角悠闲吃草,草地中央立着十几个草人靶,用以练习骑射。 而就在他下面的围墙内,是一处休息场所,地上丢了十几根大木头,几十名约十六七岁的年轻人坐在木头上休息。 杨府的练武场主要供杨家子弟练武所用,同时也是杨府护宅家丁的练武之地,元庆今天看到的,只是其中一部分练习骑射的杨氏子弟。 杨氏子弟休息的同时也可以切磋武艺,一名杨府聘请的武师正在指导其中一名杨家子弟练习刀法。 元庆趴在一根树干上全神贯注看此人练刀,从后世的角度来看,这名杨家子弟的刀法很不错,非常熟练,寒光闪闪,一气呵成,没有半点停滞,武术比赛也不过如此。 但那名武师却眉头皱成一团,看得出非常不满意,他不停喝骂:“气势在哪里去了?力量呢?怎么像女人绣花一样!” “赵师傅,我觉得八郎的刀法非常不错了。” 一名多嘴的杨家子弟说出了元庆的心声,他也觉得很不错呀!哪里不好? “狗屁不错!” 姓赵的武师一声怒骂,“他这个样子能和突厥人骑兵打仗?你们上过战场吗?万马千军拼杀,几十斤重大刀,你可以舞动它几个时辰不累吗?身高七尺的突厥骑兵和高头骏马,你能连人带马一刀劈成两半吗?你们手中小刀片,他娘的连十斤都不到,不是女人绣花针是什么?” 赵武师声如洪钟,吼得元庆心一阵阵发颤,但他的每一句话都像大锤一样砸在元庆心上。 他从前听隋唐演义,说李元霸拿八百斤重大锤,裴元庆的锤重三百斤,宇文成都的凤翅鎏金镗是两百四十斤,小时候他听得如醉如痴,觉得都是真的,长大后才知道,那不过是小说家的夸张。 可他后来偶然看到一张老照片,是一名兵差拿着据说是吴三桂的七星剑,那把长剑比人还高,起码重四五十斤,他才意识到,原来历史上的武功和后世武术完全不是一回事,虽然不是武侠小说中的内功,但也绝不是花拳绣腿。 冷兵器时代,以力量勇猛取胜,人的潜能也被发挥到极致,真正的武功绝不是会一套刀法或者拳法那么简单。 这时,有人不服气地嘟囔:“怎么可能战场上每个人都那么厉害,你自己不也办不到吗?” 赵武师脸一红,上前就是一脚,“他娘的,老子只是两百人长,当然不行,但那些大将呢?你以为他们力杀百人,力杀千人是白叫的吗?” 赵武师这句话如电光石火般在元庆脑海里闪过,他忽然明白一个道理,刀法娴熟不过只是小兵素质,而大将练的才是真正武功,否则,他们和小兵何以区别? ........ 第六章 刀法秘笈(下) 训练又开始了,几十名杨氏子弟开始翻身上马,在练习场上奔跑,健马如飞,箭去强劲,元庆看得热血沸腾,他恨不得自己也飞身上马,和他们一起奔驰骑射。 他简直完全入迷,忘记了时间,就仿佛他也在和众人一起训练。 ‘啪!’一下,他感觉到小屁股似乎被什么打中了,一回头,看见一块小石头落下树,再向下看,他吓一跳,只见婶娘叉着腰,一脸寒霜盯着他,再看看天色,竟已是黄昏时分。 他不好意思挠挠头,慢慢爬下树,低头向婶娘认错,“我看得太痴迷,把时间忘了。” “你不仅把时间忘了,我叫你嗓子都快哑掉,你就是听不见,你再听不见,我就要找竹竿敲你了。” “婶娘,我错了!” “哼!光知错不行,还要罚,你今天的功课一个字没写,就罚你饿一顿,快跟我回去。” 元庆的小肚子饿得咕噜直响,没办法,只得乖乖跟着婶娘回去。 回到屋子,他也不敢要饭吃,坐下来老老实实补功课,沈秋娘见他确实知错,便端了饭菜放在他面前,没好气说:“这次饶你,再有下次,饿一天。” 元庆饿得快晕过去,他端起饭碗便大口刨饭,一边猛吃,嘴里还不忘拍马屁,“我就知道婶娘最疼我,会给我饭吃。” 沈秋娘见他饿得狠了,又是心疼,又是好笑,“你这小家伙才三岁,要五岁才能开始学武?” 元庆停住饭碗,惊讶地问:“婶娘也会武吗?” 沈秋娘脸上有点不自然,“我不会武,但妞妞父亲可是猛将,我是听他说的。” “那还有什么?婶娘说给我听,我喜欢!” 沈秋娘见听见学武就忘记吃饭,便在他小脑瓜上敲一下,“先吃饭!吃完饭,补完功课再说。” 元庆做功课从来都是磨磨蹭蹭,可今天,他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做完了功课,立刻跑到厨房缠上沈秋娘。 “婶娘,功课做完了,你快告诉我!” 沈秋娘正在洗碗,被他缠得没办法,只得在围裙上擦擦手,笑道:“其实我也不懂什么武功,不过我可以给你一本书,是妞妞爹爹留下的。” 元庆欢喜得跳起来,妞妞的父亲是猛将,那他留下的一定就是武功秘笈了,“婶娘,你快给我。” 沈秋娘带他回房,从榻下拖出书箱,元庆心中奇怪,箱子里的书他早看遍了,没见什么武功秘笈啊!难道是用什么隐形药水写在夹缝里? 他胡思乱想,却见婶娘从书箱的夹板内抽出一本薄薄的册子,元庆的眼睛顿时瞪大,原来是藏在这里面,那真的是武功秘笈了。 “这本书是妞妞爹爹留下的唯一纪念,所以我藏在夹板里,就怕被你弄坏。” 元庆脸一红,他前世看书就不知爱惜,看书是吃书,他的书没有一本完整,婶娘的书也是一样,被他翻得要么脱页,要么断线散架,也没有一本完整,难怪婶娘要藏起来。 “先给你说好了,这本书是纪念书,不准弄坏,每天只准看一个时辰,然后还我。” “婶娘,我保证不弄坏!” 元庆已经看到书中有人形,他急不可耐,一把从沈秋娘手上夺过书,一溜烟地跑回自己屋子,沈秋娘无可奈何,只得摇摇头,“这孩子,如果读书有这劲头就好了。” ....... 虽然妞妞已经早早睡着,但元庆还是怕她醒来捣乱,特地把门反锁,这才无比虔诚地坐下研究这本武功秘笈。 书很薄,只有十几页,封面上写着‘张氏刀法’四个字,元庆有些失望,他原以为是练内功的武学秘笈,就像九阴真经一样,原来是刀法,翻了几页,他更失望了,刀法很简单,就这么左一刀,右一刀,上一刀、下一刀,前一刀、后一刀,斜一刀、直一刀.....一共三十二刀,非常简单,他看两遍就记住了。 学会这刀法就能当猛将?元庆挠挠头,他有点怀疑妞妞的父亲是不是笑傲江湖中平一刀,刚才练武场上那个家丁的刀法比这个要复杂多了,难道因为简洁才实用吗? 元庆又想起婶娘敲自己脑袋,就这么简简单单敲过来,自己就是躲不过,‘快!’元庆忽然反应过来,刀势快,所以才简单,妞妞父亲的外号一定叫张快刀。 想通这一点,元庆心中又兴奋起来,他翻到最后一页,只见上面写着几句话:‘此刀法五岁可练,每日击树三千,辅以筑基,十八岁以三十斤刀击树千回,三炷香完则刀法练成。’ 元庆不由一咋舌,挥三十斤重的刀砍树一千下,还要限时三炷香砍完,这是什么概念?不可思议的臂力,他前世空手挥一千次都嫌手酸,更不用说拿三十斤重的刀。 这怎么可能办到?这时,元庆留意到了中间四个字‘辅以筑基’,意思就是说,从五岁开始筑基,恐怕这四个字才是关键。 那什么叫筑基?吃药还是打坐练内功?他将书前前后后翻遍,连夹缝里也找了,一个字也没有,恐怕这是祖传秘技,不会写在纸上。 他心中很是失望,没有筑基的方法,将来他怎么可能挥三十斤刀砍树千下,只能像那些家丁一样,把刀法练得很熟练。 元庆枕着手躺下,他已经有些明白,古时学武功必须要从小开始训练,进行筑基,长大以后,力量和速度才会异于常人,才能最大程度地激发人的潜能。 所以那些猛将的父亲也都是大将,像秦琼、程咬金他们,他们的父亲都是大将,只有他们才懂得如何培养儿子,从小用特殊的方法对他们进行筋骨改造,估计筑基就是这个意思。 而那些士兵则是普通农民,成年以后才加入府兵,而那时他们已经无法筑基,所以他们只能练习刀法熟练,永远成不了大将。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武侠小说中的气功伤人,所谓的武功并不是什么高深的刀法,而是在于使用刀法的人,打个比方,程咬金的斧头只有三招半,谁都学得会,演义上说程咬金还训练了一百个小程咬金。 可为什么这一百个小程咬金取代不了真正的程咬金,那就是因为他们没有程咬金的力量,没有他速度,没有他从小练成的意志。 元庆叹了口气,虽然他已经明白,可谁来帮他筑基?而且每个师傅筑基又会不同,就像秦琼的老爹和程咬金老爹用的办法肯定不同,所以程咬金才打不过秦琼。 本来他还想去拜那个武师当师傅,可想通这一点,他又不想去了,自己一棵好苗子可别用了质劣化肥。 不知李元霸是找谁筑的基,好像是什么紫阳真人,他奶奶的,这个紫阳真人又是谁? ......... 沈秋娘已经迷迷糊糊睡着,可她忽然被院子里的动静惊醒,她心中一惊,随手抽出枕头下的一把匕首,一翻身而起,动作异常敏捷地冲到窗前,如果元庆看见婶娘沈秋娘这个速度,一定会被吓死,快得像影子一样。 然后他会恍然大悟,为什么妞妞那么凶悍,为什么她长大后会变成红拂女,原因在于他婶娘其实也会武功。 沈秋娘当然也会武功,否则以她的姿色,又不是什么陈后主之妹,她早就被隋军轮营而亡了,怎么可能保住清白。 沈秋娘躲在窗后,用匕首轻轻地将窗户挑开一条缝,顺着窗缝,她目光向院子望去,不由松了口气,又忍不住笑了。 只见月光下,元庆左手拿一只锅盖,右手拿着一把锅铲,在进退有序地认真练习刀法,嘴里还依依呀呀念:“左一刀,右一刀,上一刀、下一刀......” 新书期间,需要大家投票支持 第七章 杨府贵客 时间又过去一年半,元庆已经五岁,此时是开皇十四年,新年刚过,空气中还洋溢着喜庆的气氛。 元庆和妞妞已经学完《论语》,准备开始学《孟子》,他们两人都学了几千字在腹中,以他们现在的学识,族学内的大孩子都比不上他们。 正月初七上午,沈秋娘上街买菜去了,妞妞跑去找厨房管事刘二婶的小女儿玩耍踢毽子,而元庆一个人在院子里劈柴,他是正月初一满四岁整,虚岁已五岁,但他个头却相当于七八岁孩子,长得十分健壮。 其实他们家里不用劈柴,杨家大厨房中就有现成的柴禾,但元庆就喜欢劈柴,这是他在练武,自从一年半前他开始学一刀刀法以来,他每天都要用一把小钝刀砍树五百下,住处周围的几十棵树都被他折磨得奄奄一息。 虽然他还没有学到筑基的办法,但他练刀却颇有效果,他出手非常快,而且小胳膊很有力气,打架凶狠出了名,杨府中的同龄孩童没有谁不怕他。 沈秋娘原以为他是一时好玩,却没想到他居然坚持了一年半,也不由佩服他的毅力,虽然她有心指点元庆,但她的武功不适合男孩子,而且她看出元庆很有一种霸气,他应该由名师来教习。 元庆砍柴很有意思,他喜欢把几十根柴禾围住自己一大圈,就当是一群突厥骑兵将自己围困,然后他大喊一声,就像赵云再世,一手拿锅盖,一手拿柴刀,左劈右砍,勇不可挡,片刻,他便所有的柴禾一劈为二。 然后得意洋洋欣赏自己战果,被他脚踢翻的柴禾,就当中刀未死的骑兵,再补一刀。 就在他寻找未死者时,只听见哭声传来,妞妞哭着跑进院子,小辫子被抓散了,粉嫩的小脸上像被打了,毽子也只剩一根羽毛。 “妞妞,怎么回事,谁欺负你了?” 元庆十分恼火地问,妞妞像被打了一拳,左眼都有点乌青,让元庆又是心疼,又是愤怒。 妞妞抽抽噎噎道:“是胖三郎他们打我,抢我们毽子.....他们六个人打我一个,要抓我当压寨夫人,还骂我是野汉子生的。” 元庆拳头捏紧,眼中怒火燃烧,胖三郎就是当年那个胖孩子杨巍,今年七岁,也长得高高大大,他母亲是泼妇,骂人下流,他也学会了。 “你去洗个脸,我去教训他们。” 元庆和杨巍在除夕夜抢赏钱时才打过一架,那帮杨家子弟根本不是他对手,他们打不过自己,便来欺负妞妞,而且他们竟然辱骂婶娘,这肯定是他们的父母所教,元庆早已视沈秋娘为母,他绝不能容忍任何人辱骂他婶娘。 元庆一路奔跑,他知道在什么地方能找到他们,中庭有一株老杏树,已有上百岁,四周用青石铺成一座三尺高花坛,方圆一丈,杨巍就占山为王,占据这座花坛做他老巢,在花坛上插一面旗幡,上写‘杨家寨’,他自封北威大王,他长得高胖,又有五六个同龄的杨家庶孙跟随他当喽啰,在府中称王称霸,专门欺负家仆奴婢的孩子。 元庆早就看他们不顺眼,只是他不想惹事,但今天这浑蛋敢欺负妞妞,还辱骂他婶娘,不狠狠揍他们一顿,他决不罢休。 隋朝和后世不同,武风盛行,民风强悍,是一个信奉强者为王的时代,忍气吞声者永远被人欺,尤其在杨素府上,更是只相信实力,元庆身份低微,杨家上下几乎都瞧不起他。 如果他这一次忍气吞声,胆小懦弱,那么欺负他的孩子就会蜂拥而至,甚至包括一些管家的孩子,也会照打他不误,没有人会可怜他,也没有人会讲道理,自己不反抗,那就是活该。 这不是闯祸的问题,而是他事关他生存地位,就算事后被大人责打,但小孩子却被他打怕,以后不敢再欺负他和妞妞,不敢辱骂婶娘。 元庆已经深深体会到在这个弱肉强食时代的生存之道,他要想不被人欺,只有他更狠,更凶悍,没有第二条路。 他从侧门冲进中庭,一眼便看见了杨巍几个小孩,一个个身着鲜亮的锦袍,头戴小金冠,而元庆却身着布衣,父亲杨玄感早就把他忘记,而祖父杨素也两年未见,他们生活清贫,都是婶娘买布给他做衣。 五六个小孩都站在花坛上,手中拿着木刀木枪,表情凶狠,颇像土匪的模样。 “他来了!” 一个小孩先看见他,喊一声,杨巍跳下来,他比元庆要高半个头,又胖又大,手中拿一把木剑,他用木剑一指元庆:“野小子,跪地投降,爷爷饶你一命!” 元庆冷笑一声,这帮小屁孩! 他走上前,六个小孩一下子将他围住,在元庆看来,他们就是六根柴禾,他从腰间拔出一根一尺长的柴棒,趁六人想摆出劫匪的架子,他突然发动。 他动作极快,力气又大,瞬间便将六个孩子手中兵器击飞,他拳打脚踢,像猛虎一般,凶悍无比,下手毫不留情,既然打了,就要把他们彻底打怕,他将六个孩子打得哭爹叫娘,满地打滚,金冠打瘪,锦衣撕烂,最惨是杨巍,被元庆一棒打在脑门上,头破血流。 “停手!” 有人大喊一声,“你快住手!” 元庆见有人干涉,才慢慢停下手,他拍拍手,扔掉柴棒,只见从庭院外出现两人,前面一人气急败坏跑进来,他认识,是祖父杨素的心腹幕僚封德彝,二十四五岁,身材削瘦,目光奸诈,显得十分精明能干。 后面一人他却没见过,年约五十岁,身材很高大,此人皮肤白净,留着三缕长须,眼睛细长,目光深邃而明亮,他身着大科绫罗紫色袍衫,头戴黑纱方帽,脚穿乌皮六合靴,虽然他打扮是文官模样,但元庆凭感觉便知,此人也练过武,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威严气势。 中年男子老远便见元庆发威,将六个孩子打满地打滚哭喊,心中有些惊异元庆的凶悍。 封德彝是奉命领引前来拜访杨素的贵客,正一路上夸赞杨家家风严谨、兄弟和睦、妯娌间亲如姐妹,没想到一进中庭便遇到了小孩打架,而且打很惨烈,居然见血了,让封德彝大丢面子,他又气又恼,冲上前大喊住手。 他见过元庆,不由恨声斥他:“怎么又是你,你怎么总是欺负人?” 元庆见他不问青红皂白便将责任推在自己身上,便冷哼一声,“君子不平则鸣,有何不可?” “说得不错!” 隋风欣赏强者,后面的中年男子见元庆一个人能打六人,眼中露出赞赏之色,走上前笑道:“你是杨相国孙子?很会说话嘛!” 封德彝摇摇头道:“高相有所不知,他是玄感之子,是个最没用的庶子,除了打架厉害外,别的一无是处,你看,今天是初七,他便开始惹祸。” 元庆听封德彝称这个中年为高相,他心念一转,此人不会是大隋的第一相国高颎吧! 在隋文帝时代,高颎排位权臣第一,杨素只是第二,元庆久闻大名,他立刻想到可以在高颎面前表现一下,说不定自己又有机会。 封德彝见他傻呆站立,一点灵性没有,刚才他还夸赞杨家子弟个个聪颖,偏偏遇到这个闯祸的小孩,他只觉一阵头疼。 “我一定要让你父亲好好管教你!” 元庆瞥了他一眼,他早就知道这个封德彝两面三刀,见风使舵,尤其喜欢在后面告状,他今天教训这帮野小子,不怕被处罚,顶多打一顿,但封德彝如果去添油加醋,问题就会变严重,他担心郑夫人会处罚婶娘,元庆见名相高颎对自己颇为赞赏,他眼珠一转,便有了对付封德彝的办法。 他上前向高颎深施一礼,“小子顽皮,打扰大人雅兴,小子向大人赔罪!” 中年人正是相国高颎,隋朝第一权臣,今天正月初七,他来找杨素商量修建仁寿宫之事,正好遇到元庆和孩童打架,他见元庆颇为知礼,而且个子虽高,但眉眼间却是幼童,不由好奇问他:“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 “回禀大人,小子杨元庆,今年五岁。” “五岁!” 高颎更是惊讶,被他打倒的六个孩子都是七八岁的样子,他才五岁,这孩子很强悍啊! 他指了指已经站成一排六个孩子,竖起拇指夸赞他,“你有祖父遗风,很厉害!” 元庆却不屑地瞥了六人一眼,冷然道:“若连几个纨绔子弟都打不过,将来何以灭突厥!” 这句话不仅让高颎目瞪口呆,连封德彝也忍不住心生佩服,他一向自诩八面玲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可他觉得自己和这个小孩比起来,还是自愧不如。 高颎哈哈大笑,“好!说得到好。” 他又对封德彝叹道:“今天让我见识到了杨相国的家风,有其祖必有其孙,果然是非一般人能比。” 封德彝见高颎夸赞元庆,他便去了轻贱之心,立刻转变口风,“呵呵!这孩子虽身份低微,但颇有奇异之处,高相,杨相国等候已久,请随我来!” 高颎又深深看了元庆一眼,记住他的相貌,便点点头,跟着封德彝穿过中庭,向杨素书房方向走去。 高颎一走,六个小孩立刻指着元庆,大哭大闹地叫骂,“你欺负人,我们要去告你!” 元庆慢慢拾起柴棍,目光斜扫,对他们冷冷一笑,六个小孩顿时吓得胆颤心寒,连滚带爬跑了。 ......... 第八章 怒极生誓 “孽障,你给我跪下!” 房间内,杨玄感怒火万丈,眼睛盯着元庆,恨得要喷出火来。 杨玄感时任宋州刺史,因为新年,他回京参加族祭,明天就要回宋州,不料在离家的前一天,他这个不争气的儿子又给他惹祸了。 杨玄感几乎已经把元庆忘记,除夕之夜,因为元庆和杨巍抢赏钱打架,他才想起自己还有一个私生子。 而当他第二次见到,又是元庆痛打杨巍,本来,杨玄感正和兄弟杨玄奖聊天,但杨积善牵着儿子杨巍来告状,使房间内的兄弟和睦的温情荡然无存。 杨素有六个儿子,其中三个嫡子,玄感、玄奖、玄纵,还有三个庶子,积善、万石和行仁,其中杨积善年纪稍大,地位也稍高。 此时,杨巍被他父亲杨积善牵着手,就站在杨玄感旁边,杨巍被打得头破血流,半边脸全是血污,面目份外狰狞,披头散发,簇新的锦袍也被撕破,北威大王的威风已不见,倒像一只斗得鲜血淋漓的败鸡。 元庆跪在门口,低下头一句话不说,这在他的意料之中,父亲也未必是真的发怒,但要给杨积善面子,不得不把三分怒气放大成七分。 杨玄感心中也很烦,明天他就要走了,他这个弟弟还居然跑来告状,说自己儿子打了他的儿子,这是多大的事情,一点都不知轻重,但他也不得不给杨积善面子,而且元庆总是给他闯祸,也该好好教训他一下。 他一拍桌子,“孽障,你还不赔礼道歉!” 元庆宁可被责打也不会赔礼道歉,他恨声说:“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父亲为何不问原因?” “你还敢顶嘴!” 杨玄感又一声怒骂,他只想把杨积善早点打发走,压根不会在意元庆的委屈,更不会听他解释,他见元庆不肯赔礼认错,心中更恼火了。 但旁边的二弟杨玄奖却对元庆这句话很感兴趣,他低声回念一遍,‘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不错,这句话有点意思,这孩子还挺会说。 他在一旁笑着打圆场,“大哥,小孩之间打架不很正常吗?我记得小时候,我们也没少打架,也不见谁跑去父亲面前告状,不用这么大动肝火。” 他这句话既是对杨玄感说,也是讥讽杨积善小题大做,杨积善脸一红,他听出杨玄奖话中有刺,本来他也不想多事,但今天儿子实在被打狠了,他才咽不下这口气。 杨积善冷冷道:“我儿子被打得头破血流,若不是他跑得快,小命都要丢了,难道非要出人命,才值得大动肝火吗?” 杨玄感也知道今天得给四弟一个面子,不管怎么说,自己是杨府长子,有严格管教儿子的义务。 他脸一沉,也不给元庆解释的机会,厉声喝道:“把他拖下去打二十棍!” 旁边上来两名家丁便要拖元庆,元庆拼命挣扎着喊道:“父亲,是他先辱骂我是野孩子,我若不反抗,就被他们六个人打死,父亲为何不辨曲直?” “畜生,你还敢指责我吗?” 杨玄感本来只是想给杨积善面子,可元庆居然说他不辨曲直,而且‘野孩子’三个字让他下不了台,他顿时怒不可遏,连连拍桌子,“给我拖下去,狠狠打,打死这个孽障!” 杨玄奖见大哥动了肝火,连忙劝道:“大哥,他还是孩子,二十棍下去会打出人命,小诫便可!” 杨积善心中却大呼痛快,两年前他被元庆戏弄,一直耿耿于怀,最好今天就把这小杂种打死,给他出一口恶气,他在一旁假惺惺道:“大哥若实在为难就算了,小弟就委屈一下。” “不行!” 杨玄感断然拒绝,“这小畜生屡闯大祸,若从小不好好约束,他长大后会害死我,今天一定要狠狠教训他,给我拖下去打!” 杨玄奖见大哥发了狠,知道也劝不住,只摇摇头,叹了口气,不再多言。 本来两名家丁只是装模作样拖拉,并不是真的拖元庆,但此时他们见老爷是真的要打,只得一起用劲,狠拖元庆。 元庆没想到父亲会这么无情,根本没把他死活放心上,就像打死一只狗猫一样,又想起他对死去母亲的无情,还有这两年对自己不闻不问,元庆心中万分激愤,他深深盯了一眼父亲,手一指杨积善父子,用一种稚嫩的声音厉声大喊:“我杨元庆在此发誓,今日不死,他日必百倍还之!” 他那刻骨仇恨的目光和铿锵誓言,使屋中所有人都一阵心悸,杨积善干咽口唾沫,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感到儿子在浑身发抖。 包括杨玄感,他也感到心中一寒,他有点后悔,但面子却放不下,他又喝道:“别管他,给我拖下去打!” 就在这时,只听门外一声大喊:“且慢动手!” 只见封德彝提着袍襕匆匆跑进来,元庆看见他,顿时松口气,自己有救了,封德彝是杨素心腹幕僚,杨玄感兄弟对他颇为尊敬,一起起身行礼,杨玄感笑问:“封先生有何事见教?” 封德彝指了指元庆,“杨相国和高相要见他!” 杨玄感愣住了,他和杨玄奖面面相觑,父亲怎么要见元庆?而且还有高相国,这是怎么回事? 杨积善心中一阵害怕,连忙问:“封先生没弄错吧!父亲和高相国怎么会见一个五岁小儿?” 封德彝知道是怎么回事,他苦笑一声说:“高相国对元庆赞不绝口,说他不同凡响,让相国很有面子,所以让我来带他去,你们可打不得,打了他,相国会发怒。” “这.....” 杨玄感心中一阵窝火,他已知道其中必有隐情,自己有点鲁莽了,好在是自己儿子,有挽回余地,他不由狠狠瞪了杨积善一样,都是这个蠢货,隐瞒真相来告状,有什么必要给他面子。 “以后我再给你们说,相国等得急,我先把孩子带走。” 封德彝牵着元庆的手便向外走去,杨玄感心中很乱,对杨积善冷冷道:“你现在满意了吧!” 杨积善脸上尴尬无比,呐呐道:“我也不知详情,真是抱歉!” 他看了一眼儿子,顿时怒不打一处来,狠狠一巴掌抽在他后脑上,又狠狠踹他一脚,破口大骂:“都是你这惹祸精,老子打死你!” 杨巍被打得嚎啕大哭,声音如破锣般刺耳无比,杨玄感更是恼火,“好了,不要再丢脸了!” 杨积善心中又恨又恼,也不知元庆会在父亲面前怎么告他状,他拖起儿子,一边骂一边揍他,把杨巍带走了。 杨玄感叹了口气,对杨玄奖感慨道:“真不知父亲怎么会看重一个五岁的孩子?” 杨玄奖却若有所思,“大哥,我在想他刚才那个誓言,那一刻我觉得他根本不是一个五岁孩子,他真的很诡异,他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东西,与众不同,我有一种直觉,这孩子长大后,不会是平庸之辈。” 杨玄感一惊,“是幸事还是恶事?” 杨玄奖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但如果培养得好,应该是幸事。” 杨玄感沉思片刻,他想到妻子不容元庆,便自言自语说:“既然父亲看重他,那就让父亲去培养,我们就不要多管,我想父亲比我们更明白。” 杨玄奖暗暗叹口气,自己这个大哥,太惧内了。 ........ 元庆被封德彝带到杨素书房前,低声嘱咐他,“把胆子放开,给祖父好好争面子,对你的将来有好处。” 本来元庆挺反感这个封德彝,但这一刻他又觉得这个封德彝很不错,句句话都说到他心坎上,虽然为人圆滑,但至少他很会做人,这也是一种本事。 他踮起脚尖,拍了拍封德彝肩膀笑眯眯道:“老封,今天多谢你救我,将来我必有回报!” 封德彝被他拍得哭笑不得,“好了,你长大后再报答我,现在随我进去,别让祖父等急。” 他立刻高声禀报:“相国,元庆带来了。” “带他进来!”是杨素的声音,心情似乎不错。 ........ 第九章 我想学武 高颎对元庆那句‘若连几个纨绔子弟都打不过,将来何以灭突厥!’一直念念不忘,这句话说得霸气无比,而且出自一个五岁小儿之口,使他忍不住对杨素提起此事。 虽然元庆初来时颇得杨素喜爱,但杨素子孙太多,又加上他一年前接替苏威出任尚书右仆射,朝务繁忙,他很快便将元庆忘记,以至于高颎提到元庆这个名字时,他愣了半天,想不起是自己哪个孙子? 亏得封德彝提醒,他才想起是两年前那个私生子,他这才慢慢回忆起两年前初见元庆那一幕,那个孩子是有点与众不同,也不知他近况如何?居然被高颎夸赞,使他也极想见到元庆。 这时,门开了,元庆快步从门外走进,他很乖巧地跪下,给杨素磕了三个头,又给高颎磕了一个头,主客分明。 “孙儿元庆给祖父请安,给高相国见礼!” 杨素轻捋长须,心中暗暗点头,“这孩子连磕头这种细节都注意到了,难怪高颎说他知礼,不错!” 他立刻笑眯眯道:“好孩子,起来吧!” 元庆站起身,杨素又仔细打量他一眼,见他身材高壮,皮肤虽然很白皙,但并不文弱,气势十足,显得浑身很有力量,难怪能以一打六,而且他好像才五岁,却长得像七八岁一般,记得两年前初见此子,就觉得他长得比常人高大,倒是个可筑之才。 “元庆,这两年祖父没有管你,你都学了什么?” 元庆躬身施礼,恭恭敬敬说:“回禀祖父,孙儿一直在府中读书习字,闲时去练武场,看武师教授家丁武艺。” 旁边高颎听元庆口齿清晰,条理清楚,忍不住问道:“元庆,可学过《论语》?” 元庆连忙回答:“回禀相国大人,《论语》去年已学完,《诗经》也学完,现正在学写诗。” 元庆倒没有说谎,从上个月开始,沈秋娘开始尝试着教他们写短诗,元庆虽然对后来的唐诗宋词知之不少,但真要他自己写诗,却写得一团糟,而且他对写诗不感兴趣。 高颎听他学得颇多,便有心想考他一下,他微微一笑,“既然学写诗,那有没有写出几首诗来?” 元庆有点犹豫,他是写了两首,虽然自我感觉不错,但婶娘说他写的诗不是诗,是拼字,如果真的拿出来,恐怕会让祖父丢脸,可让他盗用后人的诗,他又觉得不耻。 他偷偷看一眼杨素,见捋须笑而不言,好像无所谓,但他眼中却充满了热切,又有一丝紧张,就像封德彝所说,祖父在等他争面子。 他知道祖父杨素是一个极要面子之人,如果今天他演砸,给杨素丢了面子,恐怕他以后就再无出头的机会,想反,如果他今天成功,那他可以趁机提出筑基的要求,他已经盼望了一年半,想到从此可以学武,他心中便一阵激动。 既然写诗只是一种手段,是一块达成自己愿望的垫脚石,又何必太在意是否是自己所写,关键是筑基,只要能达到自己的目标,莫说是剽窃一两首唐诗,就算把唐诗三百首全部占为己有,他也毫不内疚。 他负手一步步走着,仿佛在学曹子建七步成诗,实际上他在考虑用哪一首诗较好,现在还是古体诗时代,他不能随口吟出唐诗宋词,他还没有开宗立派的资格。 上个月他倒是整理出了十几首,本来想向婶娘炫耀,但最后放弃了,他的老底婶娘比谁都清楚,根本不会相信是他写的,今天倒是可以一试。 他记得有一首诗很应景,就是隔了一个多月,他有点忘记了,他一步步走着,远远不止七步,至少走了三十步,这才终于想起。 “现在可以开始吗?”他歪着头问高颎。 高颎见他模样可爱,便笑着点点头,“你说吧!我洗耳恭听。” 元庆没有直接说那首诗,而是先预热一下,他便朗声诵道:“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这是骆宾王七岁时写的诗,倒符合他现在的年龄,高颎呵呵笑了,夸赞道:“不错,很有童趣!” 杨素还是笑而不言,他心中却有一点失望,这首诗虽然清新,但还是缺乏一种霸气,他希望孙子写出何以灭突厥之类的霸气之诗,让高颎彻底呆住,而不是说很有童趣之类的话。 杨素一直在和高颎暗中较量,高颎文武全才,治理天下的才能更是他远远不及,不仅如此,高颎的几个儿子都非常争气,长子高表仁才学出众,几年前娶了太子杨勇之女为妻,让杨素颇为嫉妒,他的儿孙大多是平庸之才。 难得高颎夸赞他的一个孙子有霸气,他就希望元庆能给自己好好争脸,把高颎的气势压下去,但元庆这首咏鹅的诗太让他失望。 杨素忍不住问:“元庆,还有别的诗吗?” 元庆连忙躬身答道:“回禀祖父,这首咏鹅诗是孙儿一年前的趣作,但最近孙儿心念军功,又写了一首明志之诗,我只是担心高相国可能不感兴趣。” “你这个小滑头,我几时不感兴趣了?” 高颎笑骂他,“你快说明志之诗,写得好,我有赏!” “那孙儿就献丑了!” 元庆凝神想了想,便缓缓吟道: “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 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 雪暗雕旗画,风多杂鼓声。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好!” 杨素忍不住高声赞道:“好一个‘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他得意非常,回头问高颎:“高相,此诗如何?” 高颎在凝神思索,他不太相信这首诗五岁小儿能写,可不管他怎么想,就是想不起自己曾读过这首诗,应该不是抄袭之作,他当然想不起,这首诗是数十年后由唐朝诗人杨炯所写。 高颎脸上终于露出一丝苦笑,他能感受到杨素的得意,他轻轻抚摸元庆的小脑袋,轻轻一叹:“真神童也!” 他蹲下按住元庆稚嫩的肩膀,凝视着他的眼睛道:“你是天才美玉,当以良匠雕琢,我渤海高氏,乃世家名门,兄长高峮,更是名满天下大儒,我让他收你为关门弟子,你意下如何?” 杨素见高颎终于被孙儿之才所折服,他心中大喜,如果能成为名儒高峮的关门弟子,那也不错,他正要替元庆答应,却见封德彝拼命向自己施眼色,意思是让自己不要答应,虽然不知原因,但杨素对封德彝一向信任有加,他便改变了主意,笑道:“元庆,你按自己的想法来,不必勉强自己。” 元庆听出祖父有让自己拒绝之意,而且他自己也不愿意,便缓缓摇头,“我不想学文,我想学武!” 高颎觉得元庆在文才上更有发展,小小年轻就能写出如此大气的诗句,此子若善加培养,将来是大隋的栋梁之才,他也听出杨素不太愿意让元庆跟自己学文,但高颎还是想再试一试,又诱导元庆,“为什么一定要学武,现在天下已定,正是百废待兴之时,学文更能辅佐君王,治理天下,不是更能实现你心中的抱负吗?” 元庆还是坚决摇头,“我抱负是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突厥未灭,西域未取,相国怎敢说天下已定?” 高颎愣住了,良久,他慨然长叹,“我高颎辅佐君王十四年,被誉为开国第一相,可见识竟不如一个五岁的小儿,惭愧啊!” 杨素暗暗赞叹,不卑不亢,胆识过人,竟敢直斥相国,这才是他杨素的孙子,他心中既后悔,又是庆幸,后悔自己糊涂,竟然不知道自己有如此佳孙,庆幸是他还是及时发现,还来得及好好培养。 这一刻,杨素也认定了元庆,这个孙子将来一定会是杨家的希望。 ......... 第十章 师傅是谁? 高颎带着感慨和遗憾告辞离去,杨素将他送出府门,又回到书房,书房内只有封德彝和元庆两人,杨素立刻问封德彝:“先生刚才为何不让我答应高相?” 元庆坐在旁边的小胡凳上,他也想知道,封德彝为何不让杨素答应自己拜高颎之兄为师,他当然知道不是因为自己想学武的缘故,肯定是另有原因。 封德彝阴阴一笑,反问杨素:“公以为圣上百年后,太子登基,会用谁为左相?” 杨素想了想道:“那时高颎是国丈,自然是他为左相!” 杨素忽然明白了封德彝的意思,杨勇即位,必然继续重用高颎,那他杨素就永远没有出头之日,可是....这和元庆有什么关系? 封德彝淡淡一笑,“元庆是杨家美玉,是公之希望所在,安能让他再为高家之徒?” 元庆也不得不佩服这个封德彝会揣摩人心,他竟看出了杨素和高颎的竞争之势。 这时,元庆忽然有一种明悟,历史上杨素之所以不遗余力支持晋王杨广,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想取高颎而代之,而高颎已和太子杨勇结为亲家,杨素在杨勇身上再无投资机会,所以才转而支持杨广。 恐怕杨素的这种想法的根源,就是源于此时封德彝的一句话。 这就是历史的偶然性和必然性,没有杨素的支持,杨广根本就不可能登基,而杨广不登基,最后也不会出现李唐。 杨素缓缓点头,“你说得不错,非常不错,确实不能让元庆为高家之徒,我差点一时失去计较,多亏先生提醒。” 他又看一眼元庆,疼爱地摸摸他的小脑袋,“看来祖父得给你另找一名师。” 封德彝看出杨素对元庆的重视,心中暗暗思忖:“须在此子身上下一番功夫。” 封德彝便又笑着建议:“相国,我认识一人,虽只是一名低级军官,但武艺超群,胆识过人,我推荐此人为元庆之师。” 杨素想了想,他本想让元庆和杨家子弟一起练武,但他也知道那些所谓武师也没有什么真本事,会误了元庆,而元庆的父亲玄感武艺就不错,可惜他也没有时间教这孩子,杨素便答应了,“出身可以不计较,不过你先带此人来见我。” 元庆心中也充满兴趣,会是哪一个隋末英雄?他连忙问封德彝:“不知先生说的是谁?” 封德彝呵呵笑道:“我说了你也不知,保证不会让你失望。” 他又给杨素使个眼色,杨素拍拍元庆的小脑袋,“你先去吧!师傅来了,祖父自然找你。” 待元庆离开书房,封德彝便笑道:“相国,卑职还有一个建议。” 此时,杨素对封德彝非常信任,便点点头,“你说!” “相国,孟子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元庆之所以能超越其他孩子,很大程度上就在于他生于忧患,所以卑职建议相国不要改变他的生活,不能给他厚待,更不要让家人知道相国看重他,依然让他在逆境中成长,相国以为卑职建议如何?” 杨素是一个有智慧之人,封德彝说得非常不错,自己只要给元庆找名师便可,确实不能让他在富贵荣华中堕落,他本人和儿孙们已经有太多教训,他欣然点头答应,“诚如先生所言!” 但杨素做梦也想不到封德彝其实是有私心,现在只有他封德彝一人知道杨素对元庆器重,这种奇货可居的机会他要留给自己,而绝不能让杨家其他人知晓。 封德彝私心使元庆的生活没有得到任何改善,依然在清贫和族人歧视中长大,不过也正是如此,使元庆没有失去沈秋娘这个养母,人生际遇,难以言述究竟是失还是得。 ........ 次日一早,管家便找到元庆,太老爷让他过去,沈秋娘知道,这是元庆要拜师了,她特地给元庆换了一身新衣服,一边给他整理,一边低声嘱咐,“要对师傅有礼,不要给婶娘丢脸,记住了吗?” “我记住了!” 元庆又有些担忧问:“祖父会让我离开婶娘,跟师傅去住吗?” 沈秋娘笑着安慰他,“应该不会,你昨天不是说了吗?封先生给你介绍一个军官,既然是军官,那他就不会带你走,而且你才五岁,祖父也不会让你离开杨家。” 元庆点点头,他回头找一圈,没有看见妞妞,便问:“婶娘,妞妞呢?” “那个小家伙,以后你不跟她玩,她有点不高兴,没事的,婶娘哄哄她就好了,快去吧!别让人久等。” “婶娘,那我走了。” 元庆跟着管家离开小院,向中庭而去,沈秋娘一直目送他小小背影消失,才低低叹口气,其实她心中也一样充满担忧,元庆还会不会回到她身边? 她回到房间,见女儿妞妞正躲在墙角偷哭,她一阵心疼,连忙上前蹲下搂住她,“妞妞,怎么了?” 妞妞眼中噙满泪水,撅起小嘴抽抽噎噎说:“我也要跟元庆哥哥学习练武!” 沈秋娘抱她抱在怀中,用脸贴着她的小脸,柔声说:“妞妞,以后娘教你练武,和元庆哥哥一样,好不好!” “不好!我要跟元庆哥哥一起学。” 沈秋娘给她拭去眼角包着的泪水,笑道:“傻孩子,元庆哥哥晚上会回来,咱们和他比一比,看看是我的妞妞厉害,还是元庆哥哥厉害。” “嗯!”妞妞重重点了点头。 ........ 元庆跟管家来到杨素书房前,管家禀报,“太老爷,元庆公子已带到。” “进来!” 元庆推开门走进书房,只见书房内有三人,一个是祖父杨素,还有一人是封德彝,再有一人是年轻军官,皮肤黝黑,约三十岁左右,给元庆的第一印象就是雄壮异常,他身高足有六尺五(隋制一尺29.5厘米),虎背熊腰,两膀有千斤之力,他长着一张英武而又异常沉静和果决的面孔,眼睛尤其细长,深邃的眼中闪烁着一种摄人的光芒。 他也在打量着元庆,他心中有些惊讶,他没想到杨相国的孙子竟然穿一身布衣,在他想象中,元庆应该是锦衣玉食,富贵逼人,但眼前这个孩子身上一点都看不到,虽才五岁,但身材壮实高大,步履沉稳,眼睛里有一种同龄孩子没有的成熟和冷静。 他听封德彝说,这孩子不是一般的凶悍,但他看到的却不是凶悍,而是一种倔强和自信,他眼睛微微眯起,元庆给他第一印象很好,这是一个能吃苦的孩子。 元庆双膝跪下,给祖父行礼,“元庆参见祖父!” 杨素见元庆比昨天整洁,更有精神,他心中喜欢,和蔼对元庆说:“昨天祖父给你说过,给你找一个师傅,教你武功,今天师傅来了,你见礼吧!” 他一指身旁身材魁梧的男子,给元庆介绍,“这位是我军中猛将,姓张名须陀,你以后就跟他学武!” 元庆浑身一震,他昨晚兴奋了一夜,他的师傅会是谁,会不会是李靖?据说杨素和李靖的关系很好,会不会是隋末十六条好汉之一?但那些是演义中的人物,未必是最历害,但他万万没想到,他的师傅竟然会是被称为隋朝最后猛将的张须陀。 元庆按耐不住心中的狂喜,他倒头便拜,“徒儿杨元庆拜见师傅!” 张须陀此时名气很大,但还没有出头,他是大将史万岁的心腹爱将,军职不高,只是一名越骑校尉,而史万岁是杨素的部下,因为要拍杨素的马屁而认识封德彝,张须陀也因此认识封德彝,他那雄壮的身材给封德彝留下深刻印象,又加上史万岁对张须陀夸赞有加,夸他勇猛无敌,胆识过人,只是时运不济,封德彝便立刻想到推荐张须陀为元庆之师。 对于张须陀这同样是一个出头机会,能教相国之孙,对他前途大有好处,他连忙将元庆扶起,沉声对他说:“跟我学武,可是要吃大苦,你可能承受?” 元庆也毫不犹豫道:“徒儿不怕吃苦,就怕没苦吃!” “很好,你现在就跟我走!” 张须陀向杨素行一礼,“相国,卑职这就把元庆带走。” 杨素也知道张须陀威名,他眯起眼淡淡说:“我只有一句话,不要把他当做我的孙子。” ........请大家投票支持新书 第 十一章 痛下狠手(求推荐票) 张须陀催动战马向大兴城东南角的曲江池而去,此时大兴城还不叫长安,更多是称之为西京或者京城,今天是正月初八,天寒地冻、白雪皑皑,大兴城内外俨然是一片冰雪世界。 张须陀骑马缓缓而行,至始至终,一言不发,元庆意气风发地坐在他前面,他对骑马兴致盎然,他前世也不会骑马,他一直梦想自己能骑上战马,手执长戟,威风凛凛大喝,“来将通名!”他也能跻身隋末十六条好汉。 今天他第一次骑在神骏战马上,他的生命将从此拉开新的篇章,就不知张须陀会怎样给他筑基,给他服用丹药还是教他打坐练气?他心中充满向往。 张须陀之所以骑马缓行,主要是想了解元庆的身体情况,同时考虑如何教授此子,元庆就坐在他前面,他能体会到元庆的筋骨,他在他感觉元庆的臂膀很有力,似乎练过武功。 “你跟谁学过武功?”张须陀冷冷问。 “徒儿是自学,从三岁半开始,天天用刀砍树,一天五百下。” “是谁教你的方法?”张须陀的脸上稍微缓和一点。 “徒儿是偷听杨府中的武师所言,没有人教。” 元庆没有说实话,他不想告诉张须陀,他学过张氏刀法,事实上他也没有学到筑基之术,并不影响他以后练武。 其实这也是张须陀所担心,学武的第一步是极为重要,如果元庆已经被别人筑基,那不管他以后怎么教,元庆都无法再练成他的武艺,这就像一张纸,白纸才能让他作画,若被别人先涂鸦,那元庆这棵好苗子就毁了。 张须陀倒不是担心元庆再拜别的师傅,而是担心无法再替元庆筑基,一颗心微微放下,便不再说话。 一刻钟后,他们来的曲江池畔,曲江池已被冰雪覆盖,冰凝如镜。有不少游人在湖面上滑冰,张须陀来到一条人迹罕至的小河旁,将马匹拴好,他蹲在元庆面前,按住他肩膀,凝视着他的眼睛沉声问:“我最后再问你一遍,跟我学艺,你真不后悔吗?” 元庆也极为严肃道:“徒儿绝不后悔!” “好!我们从现在开始。” 张须陀抽出他的佩刀,这是他祖传之刀,叫七星冷月刀,锋利无比,他轻轻一纵身,竟跳到两丈外的小河冰面上,运劲于手臂,‘嚓!’一声,佩刀切入一尺厚的冰层中,随即将冰咔咔切开,他竟像切豆腐一般,瞬间切下一块直径一丈的圆形冰盖。 冰盖重达数百斤,他双臂较力,竟将冰盖高高举起,抛到岸上,河面上出现一个一丈宽的冰窟窿。 元庆既惊叹于张须陀的神力,可又望着冰窟窿发憷,他有点明白张须陀的意思,难道这就是他的筑基吗? 张须陀刀一指冰窟窿,冷冷道:“跳下去!” 元庆慢慢走到河边,有点发呆地望着白气腾腾的冰窟窿,自己才五岁,这个要出人命,会影响他的发育,电视上讲过,小孩不宜冬泳。 “让我...先脱去衣服。” 不等他说完,他两脚便悬空而起,张须陀像拎小鸡一样将他拎在空中,大步走上冰面,将他狠狠向冰窟窿中扔去。 ‘咚!’的一声,元庆坠入冰河,他只觉得无数根针向他浑身刺来,体内细胞猛地收缩,那种深入骨髓的寒冷,痛苦得让他无法忍受,他竟尖利地惨叫起来。 他不顾一切地要爬上岸,可刚爬到一半便被张须陀一脚踢下去,水中的寒冷,让他血都要凝固,他觉得自己要死了,那种对死亡的恐惧使他竟忍不住向张须陀哀求,“求求让我上岸吧!我实在受不了,求求师傅.....” 他话没有说完,便被张须陀一巴掌抽在脸上,他恶狠狠喝道:“给老子闭嘴!” 元庆被打眼冒金星,他心中恨极,破口大骂:“张贼,老子有一天要砍你脑袋......老子不会放过你!” 张须陀竟嘿嘿笑了起来,“骂得好!再骂,把老子的祖宗十八代也一起骂!” “张贼,老子操你祖宗十八代!” ........ 张须陀坐在一棵树下,拔一根枯草在嘴里嚼,斜睨着元庆,此时他已经不管,元庆可以爬上岸,但这小子却犯了倔脾气,不肯再求他,死硬不肯上岸,张须陀也不拉他,看他能倔到几时? 小半个时辰后,张须陀敲开刚刚结冻的冰面,把已经冻得浑身青紫的元庆拖上岸,他其实只是在试验元庆的勇烈,见这小子是个硬骨头,心中倒也喜欢。 他从马袋中摸出一壶酒,又取出两粒朱红色的丹药,如核桃大,将一丸搓碎放入酒壶中,晃动片刻,丹药便很快融化在酒中,张须陀又撬开元庆的嘴,将另一丸丹药给他灌下去,迅速将元庆的衣服剥掉,将酒喷在他身上揉搓,反复揉搓了近一刻钟,元庆的肤色又慢慢恢复红润,他也终于醒过来。 他醒来第一句话便道:“老子的小鸡鸡都冻没了!” 张须陀冰冷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意,一把将他拎起来,“药给你吃过了,现在给我跑步,跑十八里!” “那我衣服呢?” “不用穿衣服,没有女人会对你有意思!” 张须陀翻身上马,用刀脊在他后背一敲,“给老子跑,你骂老子祖宗十八代,就给老子跑十八里,跑!” 元庆光着身子,深一脚浅一脚地跑起来,只觉体内有股热力在向外迸发,使他浑身滚烫,丝毫不感到寒冷, 张须陀则骑马跟在后面,元庆稍有懈怠,他便用刀脊狠狠在他后背一击。 很多在曲江池上滑冰的游人都看到了一幅令人心惊胆战的景象,一个浑身精赤的孩子在池畔拼命奔跑,而在他身后,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骑马跟在后面,不时用刀背狠狠向孩子稚嫩的后背敲去,凶狠无比,令人惨不忍睹。 有人想上去制止,可那个大汉太凶狠,让他们止步不前,心中对那可怜的孩子充满了同情。 ....... 直到黄昏时分,浑身已经筋疲力尽的元庆几乎是爬回小院,他的衣服已经自然风干,一直提心吊胆的沈秋娘见元庆终于回来,她心中大喜,连忙迎上来,“太好了,你终于回来!” 她扶住元庆,见他整个人都快变形,不由一惊,“元庆,你怎么了?” 元庆从怀里摸出一包药,递给她,有气无力道:“晚上让我在药水中泡两个时辰。” 沈秋娘接过药包打开,见里面是一种黑色的油膏,又闻了闻,气味芬芳,便奇怪地问道:“这是什么?” “我不知道,我要被那浑蛋折磨死了。” 这时,妞妞从房间跑了出来,手中拿一把竹剑,兴奋跳道:“元庆哥哥,我也练武了,我们来比试吧!” 元庆有气无力地苦笑一声,“我们来比试吃饭,看谁吃得多。” 元庆一口气吃下三大碗饭,顿时有了精神,他才忽然明白,自己其实一半饿的。 吃完饭,沈秋娘烧了一大桶热水,又准备两只浴桶,将元庆的药膏融化到水中,她又给妞妞也用一种药膏浸泡身体,是适合女孩儿使用。 药水浸泡身体是筑基的一种基本手段,几乎所有的练武者都要经历,区别只是用药不同,而且要配合丹药内服,本来沈秋娘要到三月妞妞五岁时才开始给她筑基,但既然元庆已经开始,她便提前了。 “婶娘,你干嘛不告诉我,你也会武?” 房间里水汽腾腾,元庆和妞妞各泡在一个浴桶中,元庆只露出一个小脑袋,懒洋洋埋怨道:“早知道婶娘会武,我就不拜那个恶魔为师了,他太变态,今天居然让我两次呆在冰窟窿中,我简直要死掉。” 沈秋娘在他小脑袋上敲了一下,教训他,“第一、婶娘的武功男孩不能学;第二、你不准骂你师傅是恶魔;第三、不准你给任何人讲,婶娘会武功,记住了吗?” “我记住了!” 元庆又好奇地问:“婶娘,既然你会武功,干嘛还要呆在杨府?” 沈秋娘轻轻叹口气,摸了摸他小脑瓜,“说了你也不懂。” 元庆心念一转,忽然问:“婶娘,你是为了报仇吧!” 沈秋娘浑身一颤,吃惊地盯着元庆。“谁告诉你的?” “我自己猜的,没人告诉我!” 元庆见她表情便知道自己猜对了,他心中一惊,急问:“婶娘,你不是想杀我祖父吧?” 沈秋娘摇摇头笑道:“傻孩子,别胡思乱想,婶娘的仇人不是你祖父。” 她凝视着元庆,满脸严肃道:“元庆,可千万别出去乱说,否则婶娘和妞妞就活不成,你记住婶娘的话,千万别出去说。” 元庆默默点头,“婶娘,我明白,你放心吧!你的仇人,也就是我仇人,我以后一定会帮婶娘报仇!” 沈秋娘心中一阵感动,她疼爱地抚摸元庆红通通的小脸,谁说自己没有儿子。 .......感谢大家对老高支持,请继续支持老高,拜谢! 第十二章 三更练武 当天晚上,元庆只觉得自己睡得舒坦无比,就仿佛整个身子轻如鸿毛,躺在云端上入眠,他的身体内部开始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次日三更时分,元庆便起床,他迎着寒冷的晨风,翻出坊墙,向曲江池奔去。 曲江池一半在城内,一半在城外,它实际上是进入西京的一条水道,此时天还没有亮,曲江池畔冷冷清清,没有一个人影。 冰天雪地中,只有元庆一人在黑夜中奔跑,他越跑越快,毫无倦意,昨天那种极度疲惫感已经无影无踪,浑身肌肉酸痛也消失,他只觉得浑身有无穷的活力。 元庆已经有点明白筑基的原理,就是古武术的基础练功,易筋、缩筋、抟气、易骨、腾膜、易髓等等步骤,原理都是一样,只是说法和方法不同。 其实武侠小说中的内功就是以古武术为基础来描写,只不过略略有些夸张,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但古武术自古就存在,只是传承上过于狭隘,又不愿著书于纸,而江湖门派又遭朝廷严禁,使得很多功法渐渐失传,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再加上近代热武器崛起,一个五岁小孩就能一枪打死绝顶武功者,这就让古武术失去用武之地,传承愈加稀少,最终沦为一种强身健体的体育运动。 张须陀的筑基分为四个阶段,感应期、入门期、滞固期和破功期,别的筑基也一样是这四个步骤,只是说法不同,昨晚元庆那种浑身轻如羽毛的感觉就是进入了感应期。 然后就开始进入入门期,大约需要三到四年时间,这期间武功提高最为神速。 但筑基到一定程度后,进步就会变慢,甚至停滞不前,这段时间叫做滞固期,也是最漫长的一段时间,一般人要经历五到八年,而且九成九的人都无法再突破,最终沦为平庸的练武者,能够担任低级军官,能够靠武混碗饭,当武师或者做镖师。 之所以突破滞固期非常艰难,就因为筑基还有时间限制,一般人的骨骼筋脉到十六七岁便生长完成,所以必须在生长期内突破,才能有继续改造筋骨血髓的可能。 所以一般人练武者过了十七岁还没有突破滞固期,基本上就定型了,但想真正成为战场猛将,则必须再进行突破,就是一般练武者所不知道的第四段,叫做破功期,进入破功期后,能力又会得到大幅提高,人的潜力就会发挥到极限,变得力大无穷,有能力学会更精妙的武艺,最终成为勇猛战将。 可就算同样进入破功期也会有天渊之别,有的人能变成李元霸,有的人只能变成程咬金. 张须陀的主要筑基方法就是让元庆在极度疲惫后再恢复,晚上的药水其实就是让他从疲惫中迅速恢复。 然后用丹药促进他身体器官生长并调节精气血的阴阳平衡,这样他的体能就能呈螺旋形上升,再训练他刀法箭术,使他的筋骨能一天天变粗变壮,使他五脏六腑气血充足、精足髓盈,体格异于常人。 元庆的资质极好,他在昨天经历那样残酷的训练后,今天变能体力充沛,这就是张须陀给他吃的丹药发挥了神奇功效。 他一口气跑到曲江池畔的杏园白鹿亭,远远地便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负手站在亭中,显得格外落寞,元庆能理解张须陀的失落,他少不得志,大器晚成,一直到四十余岁后才大展神威,百战百胜,最后他不幸死在李密之手,不过他现在遇到自己,会不会他的人生之路也将随之改变? “师傅!” 元庆走到亭子外,躬身施一礼,张须陀回头冷冷看了他一眼,“你晚到一炷香,罚你绕湖跑一圈。” “是!” 元庆不敢争辩,他转头便跑,张须陀又叫住了他,“等一等!” 元庆停住脚步,张须陀慢慢走到他身边,问他,“昨晚睡觉有什么感觉?” “回禀师傅,睡得很香甜!” 张须陀见他态度很恭敬,估计是昨晚尝到甜头,心中不由有些好笑,昨天居然敢骂自己张贼,这小子骨子里是叛逆。 他又问:“除了香甜还有什么?起夜没有?” “回禀师傅,没有起夜!” 元庆犹豫一下,他不知该不该说,“还有....就是我觉得自己浑身轻飘飘,变成一片羽毛,在天上飞,身体很轻很轻。” “你说什么?” 张须陀大吃一惊,他做梦也想不到,元庆的体质竟是如此之佳,第一天便进入筑基感应期,一般人至少要八九天后,才会有这种睡觉时身轻如鸿毛的感觉,而他小时候,也要在三天后才有这种感觉。 张须陀走上前捏了捏元庆大腿上的肌肉,“感觉到酸疼吗?” “一点不痛,我感觉浑身就像有使不完的精力,就想跑步。” 张须陀脸上露出了罕有的赞叹笑容,自己竟然遇到一个练武的天才,他又取出一丸丹药,把酒葫芦递给他,“把药吃掉!” 元庆将药吃掉,片刻,他又感觉到自己胸腹中像火烧一般难受,张须陀拍拍他的小肩膀,“去跑吧!跑三圈回来。” 望着元庆稚嫩的小身影,张须陀翻身上马,慢慢跟了上去,此时还是四更时分,是黎明前最黑暗之时,只见曲江池畔,一个小身影在夜色中迅速奔跑,后面一个骑马人不紧不慢地跟着他。 从此,元庆开始了苦行僧般的学武生涯,张须陀也并不是天天教他,而是给他布置功课,张须陀每五天会教他一天,丹药和泡药也是一次给他五天份,如果他发现元庆在家偷懒,等候元庆的将是无情的鞭笞。 .......... 光阴似箭,一晃三年过去,时间到了开皇十七年正月,元庆已经满八岁。 “梆——梆!梆!” 远处传来更夫的敲更声,天色已三更,隔壁小房间门吱嘎一声,沈秋娘随即被惊醒,她不由轻轻叹口气,这孩子学武痴迷,而且意志异常坚定,从学武至今已三年,每天三更时分起身,从无间断。 她又看了看自己女儿,睡得香甜,像只小猪一样,相比之下,妞妞比元庆的毅力差远了,真不知他是怎么练出来的毅力。 沈秋娘不知道,元庆从三年前起,每天都在曲江池中游泳一个时辰,尤其是冬天的寒浴对人意志力是一种极大的磨练。 元庆虽是杨家之孙,可杨家对他根本就不闻不问,生活条件之艰苦,甚至连小管家的孩子都不如,五岁上族学,可不到三天便因为元庆和其他杨家子弟打架而被退学。 但这些沈秋娘一点不在意,她就害怕杨家重视元庆,把元庆从她身边夺走,她抚养元庆已经五年,早把他当做是自己的儿子。 沈秋娘也翻身起榻,她要开始抄书,从前他们每月月钱刚刚够用,但自从两个孩子开始练武后,便渐渐开始入不敷出。 尤其元庆饭量大涨,这两年关中大旱,米价大涨,已经涨到每斗八十钱,他们一月五吊钱刚够买六斗米,而元庆一个人就要吃四斗,他们只得买稍微便宜一点的粗粮,好在他们已经习惯清贫生活,每天青菜豆腐也吃得有滋有味,厨房刘二婶喜欢元庆和妞妞,总会隔三差五偷偷送几块红烧肉给两个孩子。 现在主要是妞妞学武筑基也需要钱,贫文富武,学武是一件极耗金钱的事情,学费、药钱、肉食、器械,最便宜的师傅每月也要收二十吊钱,一般穷人孩子根本就学不起。 其中药钱最贵,幸亏沈秋娘本人会武,也会制丹,所以很多时候沈秋娘都是自己去城外采药,但一些药材还是无法采到,就必须花钱去买。 沈秋娘从三年前便接一份抄书匠的活,每月抄二十本书,能挣四吊钱,勉强能维持妞妞最低的药材钱。 沈秋娘点亮油灯,开始铺纸抄书,最近她接到一份很不错的活,在正月初五前抄三十本金刚经,能挣十吊钱,这样,她就可以给两个孩子做一身新衣服,尤其元庆长得太快,才八岁,身材已经和十二岁的孩子一般高,裤子明显短了一截,平时她都是去沽衣店买最便宜的旧衣,可是新年要穿新衣,今天已是正月初三,他还穿着旧衣。 沈秋娘无法再睡了,她今天无论如何要把这些书交出去,拿到钱,孩子需要买布做新衣,可家中只剩下十钱,而这个月的月钱至今都没有发,她不想去找帐房马管事,她感觉那个马管事最近看她的眼神不太对劲。 院子里,元庆准备练刀了。 ......... 第十三章 河底练刀(加更求推荐!) 争榜关键时刻,加更求票,请大家支持! ------- 张须陀的武学思想也是崇尚简洁实用,他主张以最快最有效的方式杀死敌人,张须陀的刀法比一字刀法还要简洁,包括攻守一共只有十三式,但这十三式刀法又不是简单到走卒贩夫也能练。 恰恰相反,这十三式刀法虽然看似简单,但想真正练出来,却非常艰难,因为它这是化繁为简,中间运劲的力道都非常精妙,这就像大师写出的文章,文字都很简单,没有任何华丽词汇,可一般人就是写不出。 想要理解这十三式刀法的精髓,首先要学会繁杂,然后慢慢地去体会每一步简洁背后的深刻含义。 所以,十三式刀法的每一招后面,又各有五十六招复杂的刀法为基础,可就算理解了这些刀法的化繁为简,如果没有相应的训练配合,也一样使不出这种刀法的威力。 而张须陀刀法的训练就是水底练刀,力量、速度、爆发以及对力道的精妙控制,这都是在水底训练才能办到。 可如果没有他的丹药调节体内气血和长跑训练肺活量,也根本没有办法进行水底挥刀训练,所以这些都是相辅相成,环环相扣。 元庆学了整整三年,一共才学会七招,可就是这样,张须陀仍然对他赞不绝口,他自己少时三年才学会五招。 而后面六招需要极大的力量,只能用大刀在马上才能使出,元庆现在尚小,他还无法体会到最后六刀的强悍。 元庆这半年来不分昼夜地练习这七招,他越来越多地体会到了简洁到极致的刀法精妙,每一式简简单单的刀挥出,在他眼中非常简单,可在对手眼中,却是简单得难以抵挡。 他现在终于明白,并不是刀法没有用,而是真正的刀法小兵学不到,也学不会。 当元庆将最后一刀凌厉劈出,长长吐出一口气,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能学到如此高深的刀法。 不仅是他的刀法,三年的魔鬼般筑基训练,使他的身体已经脱胎换骨。 他可以挥动十五斤横刀快如闪电般击中目标,他身体敏捷如猴,两三下便可爬纵上数丈高大树,可以非常轻松地跑完一场马拉松赛程,所需时间可以排进后世前五十名。 让他感受最深的,是他视力和听力的提高,他前世是近视眼,可现在他已经远远超过后世飞行员的标准,百步外,他可以看见鸟雀的脚,他听力也是敏锐无比,他睡觉时甚至可以听见府门外的梆子声。 而张须陀却说,他这些变化只是筑基的第一步,所有筑基都是这样,刚开始变化很大,但三四年后就会减缓徘徊,等突破徘徊期后又会有巨大的提高。 在院中练刀只是他练习刀法的一部分,还有一半练习需要在水底完成。 元庆除去布衫和鞋子,他准备跑步了,他需要从这里跑到曲江池,路程十三里,他跑步和别人不同,必须要光脚赤身跑,全身只穿一条自制小裤衩,赤身是张须陀这门练功必须。 元庆早看见婶娘房间的灯亮了,他知道婶娘又要开始抄书,他不由低低叹口气,这几年生活的操劳使婶娘明显有些老了,他已经八岁,又多一种前世的经验,应该可以替婶娘分忧。 元庆将一口五斤刀背上后背,他正要离开,房间里传来婶娘的声音,“元庆,不是说今天家族有祭祀吗?” “可我不想参加!”元庆停住脚步,对这个家族的事情,他没有一丝兴趣。 “还是参加吧!你毕竟姓杨。” 元庆半晌也没有动,最后他还是向外走去,“现在才三更,我去务本河。” 他直接走出杨府,向西走了片刻,便来到一条小河旁,这条小河的源头在皇宫内,经过一条地下河,又从务本坊西北的一片池塘内冒出,形成一条小河,弯弯曲曲流向利人市,所以小河便叫务本河。 此时河水已结冰,在月光下白亮亮地耀眼,元庆从包里摸出一小瓶酒,又将一丸丹药用酒服下。 他瞥了一眼岸边一块五六百斤重的山形巨石,慢慢从后背拔出刀,他的刀是一把障刀,是张须陀送他,形状和横刀差不多,但比横刀短,刀身长约两尺,连刀把一起,一共是两尺四寸,利于近身搏斗。 元庆纵身跳上冰面,手臂贯注力量,赫地一刀劈下,‘嚓!’刀深深地砍进了冰面,直透冰层之下,他双手握刀,慢慢用劲,刀开始切割冰层,发出‘嚓!嚓!’的声音,片刻,他便切开一个长宽各八尺的方洞。 元庆走上岸,用力推动岸边巨石,将这块巨石一点点推上冰面,‘咚!’的一声,巨石被推进冰窟窿中,迅速沉入河底。 此时他额头已是大汗淋漓,腹中丹药化开,使他浑身被火焚烧一般,燥热无比,他纵身跃入河中。 时值四九之中,正是一年中最寒冷的季节,河水严寒刺骨,仿佛将人骨髓都要冻住,元庆早已习惯,他跳入河中,河水迅速没过头顶,使他渐渐沉到河底。 张须陀布置给他的第二个练刀课程便是,从五岁开始,每天入水一次,刚开始每次须在水底挥刀五百下,但三年后的今天已经涨到挥刀一千下,中途只准换气八次,也就是说他每一次憋气至少要挥刀一百二十下,这样,就逼迫他以最快的速度挥刀。 这是一般少年无法想象,就是成人也办不到,第一次练习,元庆喝了一肚子的水,差点在河底溺亡,而张须陀却毫不怜惜,无情地鞭笞他,然后将他一脚踢下水,但随着时间慢慢推移,一个多月后,他便已经能做到。 河底,元庆很快便找到那块巨石,他用双腿夹住大石,开始在水中疾速挥刀..... 寒冷和水的阻力使他挥刀格外艰难,但元庆早已习惯,暗黑的河底,他的刀在迅猛无比地挥动,水面上劈出一道道水波。 劈出一百二十下后,他浮上水面,换一口气,又潜入水底,继续挥刀,一次又一次。 ........ ‘哗!’一声,他又一次浮出水面,这是他的最后一次换气,这一次他要挑战自己。 元庆潜入水下奋力挥刀,他的双臂已经酸软无比,浑身的每一节骨头都仿佛断裂一般。 水底无边的黑暗中,他强迫自己奋力挥刀,战胜手臂的酸软疼痛,牙根都几乎咬断。 他已经挥出一百二十下,已经快到极限,但他挑战的目标是一百五十下,他只觉得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要爆炸,一百三十六、一百三十七.....一百三十八,这种痛苦使他再也无法忍受,他的肺即将爆炸,他几乎要处于一种缺氧的昏迷状态。 一百四十八、一百四十九..... 他双腿一松,身体迅速上升,在即将冲出水面的刹那,他在水中挥出最后一刀,一百五十! ‘哗!’他终于冲出水面,一股新鲜的空气扑面而来,元庆浑身瘫软,贪婪地大口呼吸新鲜空气..... 元庆慢慢游上岸,此时他的两只手臂酸痛无比,尽管他已经练了三年,但在水中挥刀一千下还是使他的肌肉酸软得难以忍受,元庆没有任何抱怨,这就是筑基,既然张须陀幼时也是这样过来,为什么他就不能承受。 不过如果元庆知道,张须陀像他这么大时,每次在水中只需挥刀七百下,他恐怕当场要晕过去,张须陀把所有的训练量给他加大了四成。 这时天色已蒙蒙亮了,远处的水潭没有完全冻住,开始有贫穷人家的主妇在水潭边浆洗衣服,石槌在冰面上敲得‘砰!砰!’直响。 元庆靠在河边一棵柳树后,背对岸边,他从颈下小瓷瓶取出一颗绿色的丹药服下,他又盘腿闭目打坐,浑身肌肉放松到忘我状态,注意力凝聚于脑海中一点,让药力慢慢在身体中发散,他感觉到体力在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恢复...... 第十四章 府门遭遇 天蒙蒙亮,元庆回到杨府西北门,西外院是杨氏族人聚居之地,分为南北两部分,南面一块约五亩地是族学,有两百余名杨氏子弟和亲戚的孩子在这里读书,元庆在五岁时曾呆了三天便被退学。 北面一块则住着几十户杨氏远房族人,都是小户人家,杨府按照每月十吊钱的标准给予补助,但十吊钱显然是不够日常开销,他们又各自找了谋生之路。 有的赶马车,有的经商做生意,但最多还是去参与管理田庄,杨府在京城附近有好几座大田庄,占地一百三十顷,都是杨氏子弟在打理。 元庆的家在西外院里算是最穷一户,不仅是正房夫人郑氏有意克扣他的月钱,而且他们家中也没有男人,一个寡妇带着两个孩子,生活着实很艰难。 穿过一条小巷,前面便是他住的院子,元庆迎面见一人笑眯眯跑来,是刚刚被提拔为帐房主管的马管事,元庆不喜欢他,更不喜欢他的老婆,他老婆就是那个身上很臭的猫头鹰管家婆。 这个马管事极为好色,由于杨府的仆妇大多有几分姿色,每次见到漂亮女人,这个马管事就会露出一副色迷迷的模样,府中人对他很反感,元庆也非常厌恶他,尤其最近妞妞告诉他,这马管事对婶娘的眼光有些不对,令元庆心生警惕。 “马管事,有什么事?”元庆拦住他。 马管事长得又瘦又小,他有点怕元庆,连忙陪笑道:“我来给你们送月钱。” “给我!”元庆手一伸。 马管事无奈,只得把五吊钱交给元庆,他想偷偷看一眼院内,但他个子矮,看不到院中情形,他眼中闪过一丝恼火,转身悻悻离去。 元庆望着他走远,冷冷哼了一声,“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做梦吧!” 他转身回院子,刚走到院门前,只听‘嗖!’的一声,一道黑影向他身上疾速射来,随即传来妞妞的尖叫声,“快闪开!” 元庆一抬手便轻轻巧巧抓住了射向他面门之物,是一把用破剪刀头做成的飞镖。 妞妞练的是沈秋娘的武功,确实不适合元庆,都是小巧之武,比如轻功、暗器还有剑术,而元庆学的却是沙场征战之武。 “元庆哥哥,对不起,我不知道是你。” 妞妞跑过来向他道歉,妞妞和他一样,已经八岁了,肌白如玉,双眉如画,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里双瞳如葡萄般黑亮,鼻子和小嘴都精致异常,小美人的模样已经出来。 元庆笑了笑,“我知道,那条癞皮狗已经被我打发走。” “哼!便宜他了。” 妞妞恨恨道:“他若敢有坏心,看我怎么收拾他。” “他那副小身材,就算给他一百个胆,也谅他不敢!” “元庆,快去吃早饭。” 沈秋娘拎个布包从房里匆匆出来,布包里是她抄的三十本金刚经,她要赶去书铺换钱,见元庆回来,便催促他,“芋头糜粥已经煮好,你和妞妞自己去厨房盛,我今天要去城外采药,可能会晚一点回来,如果中午我没回来,你们自己热饭菜,碗橱里都有现成的,妞妞,听见没有?” “娘,我听见了。” 妞妞听说娘中午不回来,高兴得向元庆偷偷眨眼,元庆连忙把五吊钱递给沈秋娘,“婶娘,这是这个月的月钱。” “嗯!你放进柜子里,我要赶时间。” 沈秋娘急着要去交书,又叮嘱他们两人几句,便匆匆走了。 见母亲一走,妞妞立刻眉开眼笑道:“元庆哥哥,你不是说有时间会教我射箭吗?今天正好有时间,我们出去练习射箭。” 元庆挠挠头说:“恐怕今天我没时间,听说有族祭?” “你不是最讨厌祭祀吗?反正他们也不注意你,不参加也没关系。” 妞妞话音刚落,刘二叔便笑呵呵出现在院门口,“元庆,帮我去挂灯笼吧!我一个人有点吃力。” 刘二叔就是元庆初进杨府时那个老管家,其实是长得老相,他才四十余岁,他是杨府的四管家,这些年他和妻子刘二婶一直对元庆都很关照。 “好!” 元庆答应一声,便跟刘二叔走了。 妞妞见元庆不肯陪自己去射箭,她撅起嘴满脸不高兴,半晌,她一跺脚,“你不陪我,我自己去。” ....... 正门口,刘二叔和元庆正在安装灯笼,新年期间,大门口已经装了四个大红灯笼,但今天有族祭,按照杨府的规矩,必须安装十八个红灯笼,灯笼颇大,每一盏灯笼都仿佛一只磨盘大小。 刘二叔扶着木梯,元庆站在梯子顶上,将一盏盏灯笼挂上铁钩。 “注意!右面钩子有点松,得小心了。”刘二叔在下面提醒。 ‘咳咳!’ 大门内有人咳嗽两声,走出两名年少公子,两人相貌有些相似,都长得面如冠玉,神采飞扬,他们便是杨玄感的两个嫡子,长子杨峻,今年十三岁,在京城国子学读书,次子杨嵘,十一岁,跟随父母在宋州读书,准备明年满十二岁后也进国子学。 今天是正月初三,两兄弟各得十吊钱的赏钱,打算出去买书。 两兄弟都身着锦袍,头戴金冠,丰神俊朗,仪表不俗,尤其杨峻是嫡长孙,深得祖父杨素的喜爱。 元庆虽然也受杨素器重,但这种器重和杨素对杨峻的喜爱不太一样,对元庆的器重是一种偶发现象,没有系统性,主要受到杨素情绪的支配,杨素情绪好时,会非常重视无晋,情绪不好时,则会将他抛之脑后。 而杨峻则不同,他是嫡长孙,是杨素的第三代法定继承者,杨素至始至终都在关注他,给他最好的教育,从他五岁起,便请名师培养他,现在他师从国子学大儒王隆,已是满腹经纶,深得杨素宠爱。 或许是受母亲郑氏的影响,两兄弟对元庆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都不太喜欢,杨峻知书达理,还不表露于颜面,但杨嵘对元庆的鄙视,根本就掩饰不住。 杨嵘瞥梯子上的元庆一眼,撇撇嘴对兄长道:“大哥,我发现有些人天生就贱,心甘情愿去做下人之事,难怪别人瞧不起他。” 杨峻哼了一声,“二弟,下午还有族祭,我们得快去快回。” 元庆在他们头顶上装灯,他对杨嵘的讥讽就当没有听见,他对这两兄弟没有好印象,平时既不往来,也不理睬,如果是从前杨嵘讥讽他,他肯定会反唇相讥,骂谁在放屁? 但自从练武后,他的克制能力已经大大加强,对这种族人的讥讽已是处惊不乱,只要不触犯到他的底线,他都会心中淡然,一笑了之。 旁边刘四管家却暗暗赞赏元庆有涵养,他是看着元庆长大,知道他小时候是惹不得的人,性子刚烈,从前谁敢这么辱骂他,他早就棍棒打过去,但现在他却能一笑了之,他知道这孩子不是软弱,而长大有出息了。 相比之下,杨氏兄弟虽然读很多书,却没有元庆这种心胸。 刘四管家笑了笑,给两兄弟打个招呼,“大公子,二公子,你们出去啊!” 杨嵘傲慢地一抬头,不理睬他,杨峻稍好一点,向他点点头,表示回应。 就在这时,一辆镶有银丝的马车飞驰而来,周围奔驰着十几名杨府骑卫,马车嘎地一声,停在府门台阶前。 杨嵘脸色一变,惊恐道:“是祖母来了!” 元庆在梯子站得高,他早就认出那辆马车,那是杨府主母贺云娘的马车,也就是杨素的妻子。 贺云娘是上柱国贺若弼之妹,开皇五年,杨素前妻郑氏因病去世,而贺云娘才二十九岁,正寡居在家,由独孤皇后牵线,贺云娘再嫁给杨素为续弦,进入杨府至今已有十二年。 隋朝的妇女地位一向很高,这是延续北朝的影响,在北朝,由于‘将相多尚公主,王侯娶后族,故无妾无媵,习以为常。’从北魏开始,到北齐时形成高潮,以至于‘举朝既是无妾,天下殆皆一妻。’ 当然,妻妾成群者也不乏其人,只不过只娶一妻已是一种普遍的社会风潮,追根原因,这是恒代之遗风,受鲜卑拓跋人的社会风俗影响。 而南朝则完全相反,妇女处于社会底层,婚姻之家,数十年不相识,惟凭信命赠遗成婚。 而北朝妇女,为子求官,为夫诉屈,上交下游,夫唱妇随,里里外外,全靠‘女强人’,如此,丈夫怎么敢和妻子叫板,因此惧内之风盛起,所以杨坚家有妒妻,杨素家有悍妇,都是极其正常之事。 虽然隋朝建立,标志着一个统一王朝的出现,但隋朝的本质依然是鲜卑王朝的延续,这种胡族妇女强势的遗风远远没有消亡,甚至一直延续到唐朝武则天以后,随着武则天严厉打压关陇贵族,妇女的强势地位才开始逐渐减弱,直到宋朝理学之风盛起,妇女的地位才彻底被压制回底层。 贺云娘有着胡人血统,长得身材很高,又肥又胖,给人的感觉就像一座肉塔,据说她年轻时很美貌,但元庆却不太相信,一个长着扫帚眉、三角眼的女人,就算再年轻,也美不到哪里去? 不过如果说贺云娘性格暴躁,他却相信,贺云娘的傲慢和脾气暴躁在整个杨府都出了名,不懂得低调做人,这一向是贺家的传统。 马车停下,贺云娘在两个丫鬟的扶持下,从马车里下来。 ........ 第十五章 杨府争权(上) 贺若云娘头上梳着高达一尺的高髻,头发上珠光璀璨,脸上涂得雪白,一张猩红薄嘴在雪白的脸上格外刺眼。 她身上穿一条淡紫色的六幅拖地长裙,后面还有一个小丫头帮她提着长长的裙边,下马车时,她浑身肥肉颤抖,使得几名骑马侍卫都忍不住扭过头去。 在她身旁跟着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干瘦妇人,元庆认识她,正是她小时候进府时那个浑身散发着臭味的猫头鹰妇人,也就是帐房马管事的老婆,她姓豆,叫豆三娘,但大家背后都戏称她为‘隔夜豆腐’,暗讽她身上酸臭。 元庆从木梯上跳下,站到一旁去。 而杨氏两兄弟想躲开已经来不及,杨峻杨嵘只得硬着头皮,万般不情愿地跪下见礼,“孙子叩见祖母!” 贺若云娘微微点头,她那肥厚的眼皮抬一下,露出她三角形的瞳孔,目光落在杨家两兄弟的身上,她对杨玄感极为憎恶,自然对这两兄弟也不会有什么好态度。 “你们两人,不好好在家读书,想到哪里去野玩?” 两兄弟心中暗骂,却又不得不恭恭敬敬回答:“回禀祖母,新年先生给我们放三天假,今天正好有族祭,因为还有半天时间,我们便想去书店买书,准备祭祀后读书。” 两兄弟无论仪礼回答都无懈可击,贺若云娘也找不到他们的岔子,她的目光移动,落在了元庆身上,但她没有过度关注,她见元庆身着一袭布衣,便以为是一名下人的孩子,她不感兴趣。 但旁边的豆三娘却认识元庆,她在贺若云娘耳边低语:“夫人,他就是玄感的那个私生子。” “哦——” 贺若云娘长长地哦了一声,这私生子她是知道的,她眼中闪过一丝掩饰不住的鄙视,这种鄙视既是针对元庆,也是针对杨峻和杨嵘兄弟,她和丈夫几个儿子的关系都很恶劣,彼此暗斗了十几年,尤其和杨玄感的关系是水火不容。 “你就是那个杨元庆,玄感在颖州生的儿子?” 她虽然没说私生子,但意思很明显,元庆躬身行一礼,淡淡道:“祖母说得没错,我就是那个私生子。” 元庆的回答让贺若云娘一愣,她脸色露出一种嘲讽的笑意,冷冷哼了一声,“那你见我为何不跪?” 元庆依然用一种很平淡的语气说:“我若给祖母下跪,岂不是有辱祖母身份,所以我觉得还是不要下跪的好。” 贺若云娘猩红色的薄嘴一撇,眯着眼上下打量他,嘴角露出了一丝刻毒的笑容,她忽然回头问豆三娘,“你说我要不要他下跪?” 豆三娘连忙谄笑说:“夫人,他自己也说了,下跪有辱夫人身份,我觉得夫人就当他不存在吧!” 贺若云娘的脸上越来越得意,她最后仰头尖声大笑,旁边还伴随着豆三娘那猫头鹰似的喋喋怪笑。 她笑声一收,对元庆冷冷道:“还算知趣,知道自己身份低贱,以后我都不需要你给我见礼,最好离我远一点。” 贺若云娘也不再理会杨峻兄弟,在丫鬟的搀扶下走进杨府大门,元庆望着她肥硕的背影走远,他淡然一笑,又对刘二叔道:“二叔,我们继续挂灯笼。” 杨峻兄弟爬起身,杨嵘冲着贺若云娘的背影重重‘呸!’一声,“这种女人也配叫杨府的主母?” 他又狠狠瞪元庆一眼,“你真是太丢脸了,没见过你这么下贱的杨家子弟。” 元庆不冷不热地自言自语说:“我的膝盖可从不给辱我之人下跪。” 杨嵘大怒,“你敢讥讽我?” “好了!” 杨峻极不高兴地拉兄弟一把,“快走吧!耽误太多时间了。” 他冷冷瞥了元庆一眼,便快步离开了府门,等他们走远,刘二叔叹了口气道:“杨府真是一辈不如一辈了。” “刘二叔,你在说我吗?”元庆笑嘻嘻问。 刘二叔哈哈一笑,给元庆的腿上一拳,“你小子除外!” ........ 贺若云娘虽然将杨玄感的几个儿子狠狠刻薄一番,但她心中依然不太高兴,她嫁入杨府已经十几年,一直没有像她的前任主母那样拿到家族内部大权。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和杨素几个儿子的矛盾,杨素的前妻郑氏病故后,杨玄感等嫡子便坚决反对父亲再娶新妇,虽然最后因为独孤皇后的做媒,杨玄感等儿子被迫答应父亲再娶,但并不表示贺若云娘就能强势入主杨家。 事实上杨家的家族大权就一直被杨玄感等几个儿子轮流所掌握,贺若云娘根本没有掌权机会,她很郁闷地过了十几年。 不过今年她的机会来了,她刚刚得到消息,杨素第三子杨玄纵将从军授车骑将军,这样一来,杨素的三个嫡子,玄感、玄奖、玄纵都将外放为官,府中便再没有她的死对头。 而眼下掌握家族大权之人正是杨玄纵,杨玄纵这一走,族权必将换人,这就是他贺若云娘夺取家族权力的最好机会。 但贺若云娘也知道,就算杨素三嫡子走了,但府中还住有杨素胞弟杨约的两个儿子,搞不好这个族权会落到他们手中。 贺若云娘闭眼坐在房内思量对策,这时,帐房马管事在门口探头探脑,他向站在贺若云娘身旁的妻子豆三娘招招手。 豆三娘悄悄溜出来,叉腰骂他:“老色鬼,又到哪里风流去了?” “有你这样的娘子,我哪敢去风流,今晚账房几个同僚约好去喝酒,我可能回来晚一点.....” 他话没说完,耳朵便被豆三娘一把揪住,恶狠狠骂道:“想去喝花酒,做梦吧!” 豆三娘的手又硬又瘦,像鹰爪子一样,揪得马管事疼痛难忍,他杀猪般地叫喊起来,“快松手...疼啊!” 马管事的惨叫音传到房内,把贺若云娘从沉思中惊醒,她知道这是豆三娘在教训丈夫,她丈夫是杨府账房的三名主事之一。 贺若云娘忽然眼珠一转,她有办法了。 “你们两个,都进来!” 很快,马管事跟在妻子身后,胆胆怯怯地走进房中,贺若云娘瞥了他一眼,微微笑道:“马管事,我们又不是第一次见面,为何这么胆小?” 马管事连忙跪下道:“小人对老夫人从来都是又敬又怕。” “不要叫我老夫人,叫夫人就行了。” 贺若云娘才四十一岁,她不喜欢别人叫她老夫人。 “是!夫人。” 马管事低下头,胆怯地回答,他身子瘦小,在身材胖大的贺若云娘面前,他感到格外自卑。 贺若云娘给豆三娘使个眼色,让她把门关上,房门关上,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三人。 “马管事,你妻子也跟了我好几年,算是我的心腹,所以我们也不用见外,有些话我就直说,好吗?” “是!小人听着。” “嗯!” 贺若云娘点点头,又问:“我记得你在杨府已经快有三十年了吧?” “明年就三十年了。” “三十年,日子不短啊!” 贺若云娘叹息一声,又进一步地诱惑他,“那你想不想做杨府账房的大管事?” 杨府账房有一个大管事和三个管事,大管事姓华,今年年底就要退职回家养老,这样一来,三个管事就有一人会被提升为大管事,马管事刚被提升为管事不久,一般轮不到他。 但他做梦都想做大管事,他咽了一口唾沫,“想,我做梦都想。” “想就好,只要你听我的话,我保证你年底升为大管事。” 马管事激动地砰砰磕头,“我愿意,我愿意为夫人效劳。” 贺若云娘没想到他回答得这么爽快,她眼睛眯了起来,得意一笑,“那好,我知道杨家兄弟管家肯定有问题,你去帮我查账,只要你能帮我查出这些问题,我不仅让你做账房大管事,将来还会满足你三个心愿。” 马管事激动得声音都颤抖了,“夫人此话....当真?” 贺若云娘脸一沉,“我是一家主母,是上柱国贺若弼之妹,难道我还会言而无信吗?” “好!我相信夫人。” 马管事心一横,咬牙道:“夫人,我知道华大管事有一本秘密帐,是几个公子的一些额外开销,金额很大,都瞒着老爷,我愿意把这本帐偷出来。” 贺若云娘大喜,“你现在就去,你若能偷出来,我绝不食言。” ....... 求书友们推荐票,支持老高! 第十六章 杨府争权(下)求推荐 再加更一章,求推荐打赏 ....... 今天杨素也在府内,不过他心情非常不好,昨天朝中发生一件事,影响到了他的心情,突利可汗即将进京迎娶安义公主,圣上命他全权负责此事。 昨天杨素便去鸿胪寺客馆检查准备情况,却发现客馆院子里到处是马屎,还有二十几个仆人聚在贵客用的毡毯上赌博,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大事,训斥一番便可。 但杨素因为和鸿胪寺少卿陈延有宿怨,便将此事暗中告诉了圣上,他原想让圣上训斥一番陈延,不料圣上竟勃然大怒,下令将鸿胪寺负责接待的主客令和参与赌博的二十几名仆人全部杖杀,陈延也被杖一百,打得奄奄一息。 这件事使杨素颇为懊恼,他并不想出现这么严重的后果,新年初二杀人,这不是好兆头,而且今天要族祭,这让他心中更不舒服。 其实杨素也知道,这是圣上越来越喜怒无常了,去年十一月,圣上命亲卫大都督屈突通去陇西检查太仆寺掌管的牧场,结果查出没有登记造册的战马两万余匹,圣上大怒,要将太仆寺卿慕容悉达和各牧场的官员一千五百余人全部斩首,多亏屈突通拼死进谏,圣上才醒悟,饶了这一千五百余人。 圣上的脾气越来越喜怒无常,使杨素有一种伴君如伴虎的感觉。 杨素坐在房内长吁短叹,今天杨府要族祭,可昨天被打死的二十几人冤魂未散,使他心中焦虑之极,他不敢开祭,如今之际,只有将族祭延期几日,先消弥那些冤魂再说。 “老爷!” 门口传来了妻子贺若云娘的声音,“我可以进来吗?” “进来吧!”杨素收起心思。 很快,一阵香风袭入,身材高胖的贺若云娘走了进来,她手拿着一个包,向杨素盈盈施一礼,“妾身贺若云娘参见老爷!” 杨素初娶贺若云娘还挺喜欢她,身材高而丰满,在床榻上很尽心伺候他,不过随着贺若云娘越来越胖,他对她的感觉也淡了,杨素有上百如花似玉的妻妾,他对这个贺若云娘实在没什么兴趣,不过看在她兄长贺若弼和独孤皇后的面上,他表面上对贺若云娘还算相敬如宾。 他微微一笑,指了指坐榻,“坐下吧!” 贺若云娘性格暴烈,心中根本藏不住事,她拿到帐本,便立刻来找丈夫告状了。 贺若云娘坐下,便问:“老爷平时管不管家族钱款收支?” 杨素愣了一下,“不是有帐吗?每半年华管事会归集帐本,向我汇报一次,怎么了?” 贺若云娘从包里取出马管事偷到的一本秘密帐,递给杨素,“老爷看看这帐本上记载的东西,是否了解?” 杨素接过帐本翻了几页,眉头渐渐皱成一团,帐中很多收支他都不知道,他眼中燃起怒色,立刻回头吩咐一名侍女,“把三公子给我叫来!” 三公子是老三杨玄纵,他长得高大雄壮,颇善骑射,过完正月十五后,他就要出任车骑将军,不再管家族之事。 很快,杨玄纵被侍女带进房间,杨玄纵正在筹划今天下午的族祭,不知父亲找他何事?他见贺若云娘也在场,而且一脸得意,心中顿时隐隐觉得有点不安。 他连忙跪下,“孩儿玄纵磕见父亲!” 杨素克制住心中的怒火,先问他,“族祭准备得如何了?” “回禀父亲,已经差不多,下午可以准时举行。” “下午的族祭取消,推迟到初八。” 杨玄纵愕然,“父亲,这是何故?” “没有什么缘故,我让你推迟就推迟!”杨素的声音开始有些不满起来。 杨玄纵只得答应,“是!孩儿照办。” 杨素再也克制不住怒火,将帐本狠狠摔到他面前,“你说,这帐本中记载的都是怎么回事?” 杨玄纵心中咯噔一下,他明白了,这是贺若云娘向他发难,这帐本中记载的事情都是他三兄弟管家期间秘密处置的一些大收支,不想记入家族帐本,倒不是他们肥私,而是他们不想让人知道。 杨玄纵连忙磕头道:“父亲,这本秘密帐是孩儿提议的,主要是一些家族秘密不想让太多人知道,就由华管事一个人记录,帐上的财物都在,没有被私占,还是家族之物。” “哼!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所以连我也瞒住,是吗?”杨素怒不可遏问道。 “孩儿不敢隐瞒父亲,其实华管事给父亲的帐表中都包括了这些东西,只是没有特殊注明,所以父亲也没有注意到。” 杨素盯了他半晌,他忽然从箱子里取出一本财物册子,这是去年十二月华管事向他汇报的半年报告。 他翻了几页,和帐表上的数据一一核对,渐渐地,他的脸色稍微平缓一点,帐表上确实大部分都有,只是他只看到结果,没有看到帐本上记录的过程,而且因为事情太多,他也没有细看。 不过还是有隐瞒,杨素重重哼了一声,“你们就用这种办法来隐瞒我吗?以为我不会细看,所以就故意不让我知道。” 杨素翻到其中一页,问道:“我问你,帐表上说,杨家牧场里有存马三千匹,但你这本帐上记录却有一万一千匹,相差八千匹,这是怎么回事?” 杨玄纵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小声道:“父亲忘记了吗?其实前年帐表上就有一万匹,后来父亲让我减少到三千匹。” “我没有忘,我命你减少到三千匹是让你把马卖掉,而不是让你改帐本。” 杨素突然暴怒,用帐本狠狠砸向杨玄纵的头,大骂道:“你这个浑蛋,你是想害死我们全家吗?” 杨玄纵连连磕头,“孩儿不敢了,孩儿是一时糊涂,孩儿知错。” 杨素长长出了口气,慢慢平息下来,他本想对杨玄纵说,‘现在圣上越来越猜忌,越来越喜怒无常,去年太仆寺隐瞒了二万匹马就险些被杀掉一千五百人,如果让他知道我们隐瞒八千匹马,后果会是什么?’ 但贺若云娘就在旁边,他忍住没说,而是平静一下,改口道:“虽然圣上允许我们养马,但难免朝中有嫉妒者会造谣生事,多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我让你处理掉,就是避免被别人拿来做文章,你明白吗?” 杨玄纵羞愧地低下头,“孩儿知错。” “你去吧!以后家族的事情,你们几兄弟就不用再管。” “是!” 杨玄纵知道贺若云娘要赢了,他心中怀恨,却只得无可奈何地接受失败,起身退下。 房间里就只剩下贺若云娘与杨素两人,贺若云娘心中激动得怦怦直跳,直觉告诉她,杨素要把家族大权交给她了,就像前妻郑氏一样,杨府将正式由主母掌权。 杨素瞥了一眼她因激动而变得通红的胖脸,他当然知道贺若云娘告状的目的,其实三儿子杨玄纵外放为官,不能再管家中之事,他就是想把家族之权交给贺若云娘,让她管几年,然后再转给别人,这样可以平衡家族内部的矛盾,毕竟贺若云娘被架空权力十二年,他可以体会到她心中的不满,也觉得对她不公平。 如果贺若云娘不告状,杨素下午就会宣布交权给她,不过现在他改变主意,贺若云娘的告状让杨素对她有些反感,他决定不让贺若云娘直接掌权,而是让她间接掌权,对她稍微限制一下。 想到这,杨素便淡淡道:“玄纵即将外放,管家之权得由新人掌管,你向我推荐一人吧!” 贺若云娘愣住了,由她推荐一人,那就是不是她掌权,她费了半天劲,还是得不到家族之权,给别人做了嫁衣,贺若云娘心中感到沮丧万分。 “怎么,你没有合适的人可推荐吗?”杨素又问道。 “不!不!我可以推荐一人。” 贺若云娘不敢再多想,虽然她得不到权,但她可以推荐一个可以控制之人来掌权,也等于她间接掌权,她便道:“我推荐老四积善接任玄纵之位。” 老四杨积善是妾所生,和贺若云娘没有利益冲突,而且他受三个兄长排挤,和贺若云娘算是同病相怜,正是这个缘故,他们母子二人走得很近,几乎就结成了联盟,如果贺若云娘无法掌权,那她一定会推荐杨积善。 杨素心中明白,便点点头道:“好吧!明天我会宣布,由积善来代替玄纵,掌握家族大权。” .......... 第十七章 京城游侠 杨府的权力变更有人欢喜有人愁,但和元庆却没有任何关系,他们一家一个月依然只有五吊钱,钱不够用,就靠沈秋娘抄书挣钱补贴家用。 第二天一早,元庆和往常一样三更起床,练完刀后,便走到厨房拎起装有三个馒头的小包,又在灶台摸到一小瓶酒,将一颗丹药服下,开始了漫漫长跑。 张须陀的筑基方式与众不同,他最注重长跑和水下训练,长跑不用说,是锻炼人的耐力和肺活量,而水下训练则能最大程度激发人的潜能,至少元庆是这样理解。 张须陀给他布置的功课是每天跑步二十里,从杨府到曲江池是十三里,来回就是二十六里。 现在是四更时分,坊门还没有开,他需要翻墙出去,再避开巡街的武侯卫士兵,五更不到,元庆跑到曲江池北面的一条小河边,就是他第一次被扔进冰窟窿之处。 今天是正月初四,天寒地冻,元庆在河面上用刀划开一个直径一丈的冰洞,便赤身跳入河中,一直沉到河底,又开始他每天必练的水底劈刀....... 大半个时辰后,他在水底隐隐听见一阵杂沓的马蹄声,有不少骑马人从小河畔经过,他藏身在水下,骑马之人看不见他,不过元庆有点奇怪,这里是曲江池的一条支流,很少有人经过,更不用说大群骑马人经过。 这时,一千刀也正好劈完,‘哗!’的一声,元庆浑身酸软地从水底钻出,天色已经大亮了。 他又冷又饿,快步走到放衣服和小包的大树前,伸手进树洞,不料却摸了一个空。 元庆愣住了,他练武三年,还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放在树洞的衣物和小包居然没了。 他蓦地转头,向远处那群骑马人望去,只见百步外,那群骑马男子中有人拿根竹竿,竹竿上正挑着他的衣服。 元庆心中焦急,拔足追去,可刚跑了几步,他便从地上拾起装早饭的布包,这个布包跟了他三年,是他婶娘在灯下用他的旧衣服一针一线缝出来的,那曾密密麻麻经让他感到无比温馨的针脚已被马蹄踩得肮脏不堪。 还有三个馒头也被扔在地上,被马蹄踩烂,这是婶娘昨晚特地给他准备的早饭,婶娘的一番心血就这样被这群浑蛋践踏了。 一股怒火在元庆的心中燃起,他捏紧刀柄,拔足之时却本能地犹豫一下,对方是三十几人,个个高马长剑,他只是一个八岁少年,这般去争斗,只怕衣服要不回来,反受其辱。 就在这时,他忽然若有所感,一扭头,在树林深处的五十步外,他师傅张须陀不知何时到来?正冷冷地看着他,他的两道目光冷得就像冰箭一样,直戳元庆的内心,让他无比羞愧,也激发了他内心的勇烈。 大丈夫临战怯敌,何以为大将?他狠狠一咬牙,拔足追了上去。 ........ 元庆今天遇到的是一群有名的京城游侠儿,游侠儿也就是后世的地痞流氓,而且这是一群身份特殊的人。 为首之人是上柱国刘昶之子,刘昶是皇帝杨坚的故交,十分受宠,他家教不严,养出一个飞扬跋扈的儿子。 他儿子叫做刘居士,在京城恶名昭著,欺男霸女不用说,他最喜欢做的一件事,便是在大街上将那些高大健壮的官宦子弟猎到自己家中,用车轮套在对方脖子上,然后一顿棍棒乱打,快被打死仍不屈服求饶者,他便称之为壮士,与他交友,成为他的党羽。 他现在的党羽已经有近三百人,几乎都是公卿大臣子弟。 今天是正月初四,有不少年轻男女会结伴在新年期间前来曲江池畔感受冬天的湖景。 刘居士和他的三十几名兄弟当然不是来赏景,他们是来猎人,这个时候曲江池畔的游人不会多,一些热恋中的年轻男女喜欢躲在人烟稀少处卿卿我我。 刘居士最喜欢做这种事情,把这些恋人抓住,美其名曰:捉奸,把他们衣服剥光,捆绑起来凌辱亵玩。 他刚才从元庆练功的僻静处经过,就是来找热恋中的男女,没找到猎物,他的一名手下却发现了树洞中的衣物。 他们元庆的衣服当旗帜,挑在竹竿上哈哈大笑。 “大哥,这把黄罗伞盖感觉如何?” 刘居士身材魁梧强壮,约二十五六岁,长得一脸横肉,相貌凶狠,他回头瞥了一眼元庆的衣服,嘿嘿一笑,“我说小六子,你有本事给我弄顶真的黄罗伞盖来,别他娘的拿着叫花子衣服来损我,” “大哥,太子上次不是说赏你一顶黄罗伞盖吗?就怕你不敢打。” “我怕个屁,难道老子就不能当皇帝吗?” 刘居士仰头大笑起来,忽然,他笑声嘎然停止,惊讶地望着前方,只见前方十步外站着一个半大小子,光着身子,手中拎一把刀,凶悍地盯着自己。 他对这野小子倒有点兴趣,在马上笑问:“小子,你是想拜爷爷我为师吗?” 他回头和众人对望一眼,一起大笑。 “把衣服还给我!”元庆一指竹竿上的衣服,冷冷道。 “哦!原来这身猴儿衣是你的,我真不知道,我还以为是从哪只野猴子身上扒下,塞进树洞里。” 刘居士忽然做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他指着元庆大喊,“我明白了,原来你就是只野猴精!” 众人再次轰然大笑。 “把衣服还我!”元庆依然冷冷道。 刘居士心中惊异,这少年竟然不受他的一点影响,要是别的孩子早跳起来大喊,‘我不是野猴子’,这少年对他的讥辱置若罔闻,倒是有点名堂,他眼睛眯了起来,回头问:“你们谁想去耍猴?” “我去!我去!” 所有人争先恐后举手,刘居士一指挑竹竿的男子,“小六子,野猴衣是你发现的,就由你去吧!給爷爷耍得好看点,有赏。” 叫小六子的男子翻身下马,从马上抽出剑,晃动晃动肩胛骨,他年约二十岁出头,身材又瘦又高,像根竹竿,走上前上下打量一眼元庆,回头笑问:“大哥,你想看猴子倒立,还是看猴子学狗爬?” 刘居士摸着鼻子盯住了元庆的自制内裤,他还没有见过这种短裤子,便嘿嘿一笑,“我想把他变成一只母猴子。” “这容易,大哥看我的!” 瘦高男子舞出一个剑花,剑势凌厉,向元庆的下身要害削去,目标非常明确,但元庆并没有还手,而且有点笨拙又慌张地向后连退几步,就像运气很好一样,正巧躲过一剑。 他已经看出来,这个小六子下马时步伐虚浮,出剑虽快,但上下左右全是破绽,而那个领头之人虽然刻毒,但他骑马的气势和其他人明显不同,是一个武艺不错之人。 这个人之所以让手下出手,其实也是想看看自己的底细,元庆离他略近,所以要退几步,就是要让这个小六子挡住此人的视线。 果然,众人见元庆动作笨拙,都轰然大笑,惟独刘居士眉头皱一下,喝道:“小六子,小心点!” 他虽然也没有把元庆这个半大小子放在心上,但手下刚才那么凌厉一剑刺出,居然被这小子躲过,尽管是动作笨拙地躲过,但还是让他有些生疑。 但小六子却丝毫没把元庆放在心上,元庆的笨拙和慌张把什么都掩盖住了,他哈哈一笑,“大哥好好看着,我这一剑将他的话儿剜下来!” 他嗖地又是一剑削去,又快又狠,只是他的角度正好挡住众人视线,大家都看不见元庆怎么抵挡这一剑。 元庆的脸上露出一丝冷酷的笑意,身子一扭,反手一刀,疾快如电劈去,只听见一声凄厉的惨叫,血箭飞起,一截血肉模糊的短肉落在地上,众人都以为是小孩的小话儿被削掉,但惨叫声却不对,竟是小六子发出。 长剑当啷落地,小六子握着手跪倒在地,手上鲜血直涌,他浑身颤抖,一头栽在泥土上。 众人这才发现地上那截血肉模糊的短肉不是小孩的话儿,而是小六子的右手大拇指。 众人都大惊失色,一时呆住了。 “好小子,竟敢在爷爷面前装傻!” 刘居士跳下马,抽出他的刀,一步步向元庆逼去,大拇指被斩断,等于终身不能用剑,这小子太狠毒,他却忘记,如果元庆话儿被削,那就得进宫。 “大哥,你要给我报仇啊!” 小六子倒在地上哭嚎,刘居士恨恨骂道:“嚎个鸟,老子提醒你要小心,你自己不听话,滚一边去!” 小六子抓起地上的大拇指,连滚带爬到一边去,刘居士倒提刀,左手虚掌向前,右臂拉开,倒提着刀,脚下走着弓步,围着元庆打转,一双恶眼上下寻找对方的破绽。 后面众人见首领竟这样如临大敌,脸上的不屑表情都消失了,全神贯注望着他们。 元庆咬了一下嘴唇,暗叫一声幸运,擒贼先擒王,他就怕这个首领不下来,直接招呼众人在马上一齐砍他,看来这浑蛋还颇有几分义气,不愿以多凌少。 他一伸手道:“我击败了瘦子,先把衣服还我!” “不用着急!” 刘居士眯着眼阴笑一声,“把我击败了,我赔你十身衣服。” 他已经找到了元庆的弱点,自己身高六尺,使用十斤重刀,而对方身高不过五尺,刀只有五六斤,自己的力量要远远强于对方,虽然他没看见小六子的拇指是怎么被砍断,但他可以推测,一定是对方仗着身体小巧灵活,再加上小六子轻敌,才被对方抓住机会。 既然身高力大是他的长处,他就要利用这一点击败对方,然后再好好收拾他,如果这小子能承受自己的折磨,让他替代小六子也无妨。 但刘居士却不知道,元庆的五斤刀只是在水底训练用,真的临战作战,元庆至少也要用十斤刀。 远处树林深处观战的张须陀却有了一丝担忧,他也认出了和元庆对战之人,竟然是彭国公刘昶之子刘居士,此人凶名昭著,连公卿大臣、后妃公主见他都害怕,皇上重刘昶旧情,迟迟不肯加罪于他,如果元庆伤了他,恐怕后果很严重,如果不伤他,又担心元庆有性命之忧。 张须陀翻身上马,摘弓取箭,他准备出手了。 可就在这时,刘居士却突然发动,一刀向元庆的脖子横劈而来,气势凶猛,元庆的刀却更快,只见刀光一闪,他的刀背却正好贴在刘居士刀背上,手腕一翻将他刀背压下,就像一团胶水将对方刀黏住,这是张须陀十三式刀法中的第四式——冰封,是一招防御之式,有点像太极拳中的卸力。 远处张须陀的弓箭已经拉满,他已经看出这个刘居士无论刀法、速度还是力量都远远不是元庆的对手。 他准备在关键时将元庆的刀射开,但他又慢慢松弛下来,他以为元庆会用第一式‘劈山’,没想到他居然采用守式,这让张须陀不由暗暗点头,看来元庆也并不是鲁莽之人,勇烈但不失理智。 第一战劈断了对方的拇指,这就是血淋淋的警告,是进攻对方,现在又采取守势,很明显是要不战而屈人之兵。 元庆在刘居士腰上看到了一只紫金鱼袋,他的祖父身上也有一只,而他的父亲杨玄感只有银鱼袋,据说紫金鱼袋只有三品以上官员才有,这个浑蛋当然不是什么三品官员,但他一定是权贵之子。 元庆不想给自己惹什么麻烦,他更不想给张须陀惹上祸事,但自己的尊严却不能丢。 刘居士一刀如劈进胶泥,他便知道不对了,往回猛一抽刀,顿时面前空门大开,就在这时,元庆抓住机会,转守为攻,一刀疾快如影,劈向刘居士的胸腹,远处张须陀大吃一惊,再想拉弓已经来不及了。 ........ (历史上刘居士无恶不作,在开皇十七年终于激起公愤,有人告刘居士交结公卿之子,图谋不轨,文帝杨坚大怒,命处斩刘居士,公卿大臣子弟被牵连而除名为民者不计其数,连太子杨勇也被牵连,成为太子后来被废的理由之一) 开单章求票! 五一长假后,貌似大家都有惰性啊!今天推荐票明显减少。 望大家投出手中的推荐票,支持老高,支持本书。 其实老高也恨不得一天十更,让大家看个爽,但新书期有字数限制,老高只能控制住更新,平时一天两更,三江和强推时三更,上架后爆发,望大家理解。 争榜激烈,求票票火线支援啊! 第十八章 百战之功【求推荐票!】 这是杨元庆学武以来的第一次实战,他心中也同样紧张,不敢有半点轻视和懈怠,将他所学到的武艺淋漓尽致发出来,他荡开刘居士的刀势,中锋一刀向他下腹劈去。 刘居士做梦也想不到,对方由守变攻转换得这么快,他想后退已经来不及,想用刀格开,但向外的力量却一时转不回来,一眨眼,对方刀已经到自己胸腹下,完了,他闭眼等死。 只听‘嗤!’一声,肚子一阵凉意,裤子却倏地松垮,刘居士慌忙拉住裤子,脖子一凉,对方的刀已经架到他脖子上。 他心中一阵胆寒,这是什么刀法,竟然只砍断裤带而不伤身体,他才知道自己的武艺差这少年太远。 “要杀就杀,老子不会皱一下眉头!”刘居士嘴依然很硬,在众多手下面前,他丢不起这个面子。 “你输了!” 元庆冷冷说一句,一收刀,转身便走,刘居士虽然手上还有刀,但他的勇气却没了,眼睁睁地看着元庆走远。 一名手下奔上来,低声道:“不如我们一起上,结果了这小子!” 刘居士摇了摇头,“这少年很怪异,来历不明,不要多事,我们走!” 他拎着裤子翻身上马,带着一群手下疾驰而走,当最后拿竹竿之人经过元庆身旁时,元庆刀一指他:“我的衣服留下!” 最后之人吓得将竹竿一起扔给元庆,猛抽一鞭马匹,惶惶逃走。 元庆将衣服穿起,这才对他们即将消失的背影重重‘呸!’一声,“还说赔老子十件衣服,说话跟放屁一样!” 这时张须陀催马从树林出来,冰冷的脸上露出一丝罕见的笑意,他非常满意元庆的手段,有勇有谋,这才是大将之风。 元庆心中有些奇怪,今天并不是他们相约练功的日子,师傅怎么来了,他连忙上前行礼,“徒儿拜见师傅!” 张须陀点点头,又问他:“你的弓箭带了吗?” “回禀师傅,徒儿一般是下午和晚上练箭,上午没有带。” 张须陀从马袋中取出一把黑色角弓,递给他,“这是八斗弓,是把骑弓,你试试看!” 元庆现在用的是五斗弓,已经属于军队标准弓箭,射程可达六十步,他虽然才八岁,但身材已如十二岁少年,可以使用。 弓箭的一石是指力量,约为一百二十斤,五斗以下为普通弓,五斗到一石为上等弓,一石以上为强弓。 民间禁弩,所以弓在民间用得比较普遍,也没有什么限制,张家三郎李家四郎都拿一把弓沾沾自喜。 但在隋唐军队中,弓大多是骑兵使用,步兵虽然也用步弓,但更多是用弩,由于马上拉弓所需臂力要远远大于地上拉弓,因此骑兵大都要求身高力大之人,一般是使用五斗弓,而武艺勇猛大将都会突破一石弓。 一些天下绝顶猛将还能使用两石弓甚至三石弓,隋唐演义中雄阔海上元节进京献弓,就是一把三石弓,秦琼站在地上才能拉半开,说明秦琼马上是用一石弓,而宇文成都却能在马上将弓拉断,说明宇文成都至少用是三石弓。 张须陀用的是一把两石五斗强弓,三百斤力量,他已感觉到元庆力量有所突破,今天特地给他准备一张八斗骑弓,主要考虑到元庆该练骑射了。 “试试看,若能用,就归你!” 他把一支箭递给元庆,元庆接过这把沉甸甸的骑弓,骑弓比步弓稍小,感觉上弓臂略长,下弓臂圆短,这是为防止下弓臂影响战马,但做工更加复杂,短小而韧劲强大,这就要求骑兵采用速射法射箭。 一把上好的骑弓要四年时间才能完成,价格十分昂贵,而且市场上也很难买到。 元庆先取出一枚抉戴上拇指,他发现箭也比平时步弓箭要短小一些,而且后面的羽毛也特意修剪过,非常整齐。 将箭搭上弦,箭在弓右,目光在弓左,将弓弦慢慢拉开。 “不对!” 张须陀立刻发现他的错误,元庆依然在用步弓射法,张须陀厉声喝道:“势如追风,目如流电;满开弓,紧放箭.....” 元庆心中凛然,猛地开弓拉满,目光似电,扫向前方,几乎没有停留,当箭头触指,一支雕翎箭便如闪电般射出,‘咔!’一声,正中八十步外一棵小树,元庆忍不住暗暗给自己喝彩一声,他苦练三年,颇有成就。 骑弓偏小,但势能更大,两臂力量一般不能持久,张弓便须射出,所以要求目力和箭术都非常高。 相反,步弓偏软,为保证力量,一般都是大弓,可以慢慢拉开瞄准,而且是用大箭,射仰角,不像骑弓是射直线,在隋唐时代,步弓更多是用于守城,或者就是民间练武。 元庆在此之前一直是练步弓,步弓是骑弓的基础,步弓练扎实了,再练骑弓,就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虽然比直接上马练骑弓慢,但基础很扎实,也才能学会更高境界的箭术。 元庆也没有想到自己第一次射骑弓便能一箭命中目标,不由有些得意。 张须陀看出他眼中得意之色,他冷笑一声,翻身上马,从马上摘下自己的两石五斗强弓,却抽出八支箭咬在口中,一张弓,两支箭同时射出,又一扭身换成右手执弓,还是两支箭同时向后射出,再平躺向右射出两箭,平躺向左射出两箭。 几乎是眨眼间,各在百步外,四面八方的八棵小树同时被射中,箭尾依在巍巍颤动。 元庆羞愧地低下头,他知道师傅是在教训自己的自满,他还差得远呢!射箭精准是射箭者的基本要求,普通弓手都能做到,关键是力量、距离、技巧、速度,这才射箭高手的素质。 他们师傅二人话从来不多,心里都明白,张须陀收起弓道:“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回去!” ........ 今天张须陀没有让他跑步,而骑马带他同行。 “元庆,一场恶战后,你觉得自己现在最缺少什么?”张须陀一边催马而行,一边淡淡问他。 元庆凝神想了想,“师傅,我觉得自己最缺实战经验。” 张须陀见他聪明异常,点点头,眼中露出赞许的笑意,他缓缓对元庆说:“你说得很对,或许我没有告诉过你,我的这种武技其实很难练成,我张家三百年来练武者不下百人,可一共只有三人突破滞固期,我、我父亲和祖父,我希望你是第四人。” “为什么?” 元庆有些奇怪问:“难道是资质不够?” 张须陀摇摇头,“和资质虽有很大关系,但也不是唯一原因,也不是因为刻苦,张家每一个人都很刻苦,而是没有条件。” 元庆没有接口,听他继续向下说。 “我这种功法有个特点,也是致命缺点,就是入门期进步神速,所谓欲速则不达,一点不错,前期太快,基础不牢,到了滞固期后就很难突破,虽然可以算高手,但成不了猛将,三百年来一直找不到破功良方,后来我祖父十二岁从军,沙场百战,在十六岁那年突破了滞固期,他这才明白,我们张家功法突破的关键就在战斗,积累实战经验,所以他把这种筑基功法改名为百战功,天赋加上实战,就能突破。” 元庆总觉得这种突破似乎就像武侠小说中打通任督二脉一样,他心中好奇异常,“师傅,突破滞固期后会有什么更大进步?” “当然有大进步,最直接的感受就是力量和速度猛增,比如你可以拉开两石弓,可以使用一百二十斤重的板门大刀,不像你现在只能用三十斤的刀,还有体力充沛,能久战不乏,有力量、速度和体力三者合一,你就能力敌千人,那就叫猛将了。” “那师傅教我的武功招式呢?” 杨元庆奇怪地问道:“难道它们不重要吗?” 张须陀微微一笑,“将来上战场,你会遇到两种作战方式,一种是武将之间的单打独斗,这个就需要精妙的刀法,就像我教你的十三式刀法,其实张氏刀法的精妙在于力量使用,你同样可以运用在其他兵器上,将来有机会你可以尝试。” 张须陀停了一下,见元庆能理解他的话,他笑了笑又道:“还一种作战方式就是大规模混战,比如你被数千人围困,你要杀出重围,四面八方都有兵器杀来,这个时候,招数精妙就不重要了,重要是力量、速度和体力,还有你的目力和听力,在乱军中,你能听见弓弦声,当无数兵器同时向你杀来时,你的目力能分辨得清楚。” 杨元庆默默点头,他理解了,像赵云在长坂坡血战,他不仅要和大将厮杀,更要从曹军士兵群中突围,这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做到。 张须陀之所以对元庆这样说,是希望他能早日从军,这是他的心愿,他的徒弟只有在军队中才能光芒四射。 今天张须陀的话似乎特别多,他看了一眼元庆,又淡淡道:“我看你在水中练刀,已经很难再突破,便知道你已经进入滞固期,所以你要改变一下训练方式。” “可是师傅,我昨天单次挥刀已到一百五十下。”元庆有些不服气地辩解。 “那是你强行所为,不是自然而成,反而容易伤身,不可取。” 张须陀显然不认可他的看法,他取出一面令牌给他,“从明天开始,你化名李元庆,白天都去左卫军营训练骑射,为期两年。” 元庆大喜,练习骑射可是他梦寐以求,他接过铜牌,只见上面刻着:‘左卫巡’,四个字,他知道这是祖父的安排。 他收起铜牌,这才发现他们已经来到明德门外,一般他们都在这里分别,元庆进城,张须陀的军营在城外. 这时,张须陀的眼中有些伤感,他低低叹息一声,“元气,我请你去喝杯酒吧!作为我们师徒的离别酒。” ........ 老高在天下中写武将拉弓的力量有些妖孽了,本书改过,其实还略有点夸张 第十九章 离别之酒 元庆大吃一惊,急道:“师傅,你不教我了吗?” 张须陀苦笑一声,“非我不教你,而是我要出征了,估计一两年都回不来,所以以后你只能自己练功。” 元庆默然,隋朝将领是以军功为升赏,虽然张须陀教自己武功,但祖父却无法提拔他,元庆也知道,张须陀盼望作战已经很久,他终于等到立功机会,自己怎么能再阻拦他。 他点点头,“那师傅是去哪里作战?” 张须陀虽然话不多,而且严厉异常,但并不表示他不喜欢元庆,恰恰相反,他非常喜欢元庆,甚至把张家刀法之秘都毫不保留地传授给他。 元庆虽然相国之孙,身上却没有半点骄奢之气,衣食粗陋,连普通人家都不如,他知道这是因为元庆是私生子的缘故,张须陀一点也不在意,他在意的是元庆天资禀异,刻苦训练,再加上心态成熟,已完全不是一个八岁孩子,有时候他甚至把元庆当作自己的朋友。 其实张须陀知道,南疆夷人造反不断,自己这次出征,恐怕就不会再回京,他真的要和元庆离别,好在元庆已经过了入门期,后面滞固期就是一个慢慢积累提高的过程,能不能突破,就要看他自己的造化。 元庆已经完全掌握了自己的练功方法,又严格自律,也无须他在旁边指导,今天他还有一些话要交代,然后就没有什么事了。 张须陀一指旁边的一家小酒肆,“我们去那边谈。” 他们走近酒肆翻身下马,一名伙计迎了上来,“军爷,喝杯酒吧!” 张须陀将战马缰绳扔给他,“喂上等草料和清水!” “好嘞!”伙计接过缰绳到后院去了。 张须陀带元庆进入小酒肆,找一处僻静位子坐下,他回头吩咐掌柜,“来两壶酒,再切五斤酱羊肉!” 张须陀这才对元庆道:“昆州夷人造反,圣上昨天已下旨封史大将军为南宁州行军总管,前去征讨夷人,我也要随军出征,明天就出发。” 这时,一名伙计送来两壶酒,元庆给张须陀满上酒,端杯敬他,“我祝师傅大显神威,立下赫赫军功,早封荫妻子。” 张须陀呵呵一笑,将酒一饮而尽,他从怀中取出一大包丹药和一张药方,递给元庆,“这些丹药可以让你使用三个月,三个月后你就要自己配制,我把方子给你,你看完后把方子撕掉。” 说到这,他又盯住元庆眼睛严厉道:“你要记住,丹药配方是我张家不传绝秘,你只能自己配制,决不准外传。” 元庆接过药方读了三遍,牢牢记住,便将它撕得粉碎,浸入酒中,“徒儿记住了,绝不外传!” 张须陀脸色微微和缓,又对元庆道:“所谓学无止境,你不仅要坚持不懈,更重要是学习别人的长处,我虽是你师傅,但我们张家学武并不主张一师从终,我先后拜了三个师傅,包括我的兵法,就是跟史万岁将军所学,你要多拜名师,虚心求教,最后才能学以大乘。” 元庆默默点了点头,他给张须陀倒杯酒,又好奇地问:“师傅,不知天下可有武功排名?我是说天下排十六条好汉之类,有吗?” 这也是元庆一直想问的,演义上的隋末十六条好汉到底没有没,虽说是小说,但小说也是跟野史而来,野史也会记录一些正史中没有的东西,比如一些奇闻异事,正史就不会记录,自从他学武以后,他就总觉得演义中的一些东西也并不是凭空捏造,总有一点来处。 张须陀端起酒杯笑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争强好胜是武人天性,贺若弼就和韩擒虎争功,不仅争军功,而且争武将排名,天下人皆知。” 元庆大喜,连忙追问:“难道真有排名!” “正式排名,也就是圣上钦定的排名没有,但私下里军方就有十将军榜的说法。” “那天下第一条好汉会是谁?” 元庆当然知道不是李元霸,李元霸还没有出生呢!应该是早期版本,开隋九老之类。 张须陀摇摇头笑道:“不叫好汉,天下第一大将军是相国高颎。” ‘高颎?’ 元庆愣住了,高颎不是文官吗?怎么会是第一条好汉,略一思索,他明白了,不是按武力值来排名,而是按声望和军事才能来排名,还有一点魏晋重声望的思想存在,高颎文武全才,又是首相,排第一很正常。 “那第二呢?” “第二就是你祖父杨素,第三是宇文述,第四是韩擒虎,第五是贺若弼,第六是于仲文,第七是虞庆则、第八是贺娄子干,第九是梁睿,第十是史万岁,这是军方公认的十大将军排名。” 里面将近一半元庆都没有听说过,他脑海里想到的却是伍建章、定彦平、杨林、丘瑞等人,这些开隋九老跑哪里去了? 其实他也知道,演义并不是历史,比如开隋九老中的鱼俱罗,宇文成都的师傅,但他却并不是开国元勋,而只是一个武功盖世的猛将,像靠山王杨林,根本就没有此人,宇文述是第一奸臣宇文化及的父亲,就不知道他有没有宇文成都这个孙子? 他脑海里在胡思乱想,张须陀又叹了口气道:“江山代有才人出,韩擒虎、梁睿等人都已死,其他人都已老迈,军方每一个将领都希望自己也能排上十将军榜。” “那师傅想吗?” 张须陀端着酒杯笑而不言,他怎么能不想呢? 就在这时,酒肆外传来咚咚的皮鼓声,随即一声声号角响起,紧接着又是一阵杂沓的马蹄声,人喧马嘶,外面热闹异常,酒肆中众人面面相觑,不知发生何事? 一名伙计奔跑大喊:“是突厥的突利可汗来了!” 酒客纷纷跑去门口看热闹,张须陀听说是突利可汗,脸色微微一变,起身快步走到窗前,元庆也跟上,向窗外望去。 只见远处的明德门前,数千隋军骑兵护卫着一队由数百突厥骑士组成队伍正等候进城,突厥骑士手执白旗,他们头戴脱浑帽,身着两当铠甲,后背弓箭,腰挎战刀,马上挂着长矛,显得威风凛凛。 张须陀给元庆低声解释,“突厥骑兵一般只有可汗侍卫才穿铠甲,普通控弦之士则没有铠甲,只能穿皮甲。” 他又指着一名三十余岁的披大氅的突厥男子,“你看见那人没有,那就是突利可汗,是突厥大可汗沙钵略的侄子,名叫染干,他只是突厥其中一个可汗。” 元庆视力异常敏锐,他看见了那个披大氅的突厥男子,见他三十出头,宽脸大胡子,满脸挂着喜色,不由眉头一皱,“突厥到底有几个可汗?” 张须陀冷笑一声,“多着呢!木杆可汗死后,沙钵略继位大可汗,但西部达头可汗不承认,突厥就彻底分裂为东西突厥,**就有两个可汗,都蓝和这个突利,西突厥其实也有两个,一个是达头,一个投奔他的阿波可汗,这些可汗自相残杀,我们隋朝渔翁得利,这个突利可汗是势力最弱的一个,听说圣上准备将安义公主嫁给他,还是用最高礼仪。” 元庆沉吟一下,忽然问:“都蓝和突利谁是大可汗?” 张须陀迅速瞥了一眼元庆,他不相信元庆能明白这其中的奥妙,便道:“都蓝是前任大可汗沙钵略之子,他继承了大可汗之位。” “那圣上将安义公主嫁给突利,而不嫁给大可汗,不明摆着是挑拨两个**可汗的矛盾吗?” 周围酒客就惊讶地向元庆望来,这个小小少年竟然看得如此透彻,张须陀赞许地点点头,“你说非常正确,突厥内部将很快爆发战争。” 他又微微一声叹息,眼中露出一种遗憾的神情,“看来,我大隋军队也将要北征了。” ........... (注:突利可汗入京娶安义公主应是七月,这里提前了半年。) 第二十章 夜入武房 新书期需要推荐票,大家看完书,顺手投老高一张票,晚上还有一更 .......... 这些天元庆一直在考虑怎么赚点钱,不仅是要帮婶娘分忧,而且他的丹药只能用三个月,三个月后便要自己配制,可那些药都极为名贵,不挣钱他怎么配制得起,他打算找祖父杨素要钱,除了祖父杨素,家族中谁理他?可自尊心又让他开不了这个口,他想自力更生。 他想过搞些小发明创造,可想想也不现实,一方面他本身不会,另一方面他毕竟才八岁,而且社会背景不同,隋朝人能不能接受后世的东西还是一回事。 最靠谱的还是靠他的武艺去挣钱,元庆已经想到一条路,他准备等天气暖和一点便着手实施。 元庆刚走进院门,目光锐利的妞妞一眼便看见元庆背上的黑色角弓,眼睛顿时一亮,“元庆哥哥,这是谁的弓?” “自然是师傅送我的新弓,那把旧弓我用得不顺手,送给你!” 元庆取下黑弓,拉一下弓弦,只听‘綳!’的一声闷响,力道很强劲,他非常喜欢。 “太好了!” 妞妞顿时欢喜得跳了起来,向元庆房间里奔去,她早就想要一把弓,但弓的价格太贵,最便宜的弓也要三十吊钱,他们买不起。 开皇十五年,皇帝杨坚下旨收藏天下兵器,不准民间私铸,虽然市场上也有兵器出售,但那些都是官方兵器,垄断经营,价格涨得非常昂贵,像他们这种贫寒人家根本买不起。 沈秋娘从厨房出来,笑道:“居然没有嚷饿?看你的样子,应该和师傅吃过饭了,要不要再吃一点?” “婶娘,不用,我肚子已经很饱!” 元庆又挠挠头说:“婶娘,师傅明天要出征,可能一两年都不会回来,以后就是我自己练功。” “你自己练功行吗?”沈秋娘担忧地问。 “没问题!” 元庆拍拍胸脯,“以后我就有时间替婶娘做点事,婶娘,我现在先去做功课。” 元庆拿着角弓回自己屋,沈秋娘望着这个自己抚养的孩子,想起五年前第一次见到的那个小家伙,现在居然已经长这么高了,她心中充满了欣慰,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说得一点不错。 房间里,妞妞已经从墙上摘下元庆的旧弓,这是一把五斗弓,妞妞用它还是比较吃力,不过已经可以勉强拉开,她见元庆进来,急不可耐地说:“元庆哥哥,我们出去练箭吧!” “写完字再出去,妞妞,你的功课做完了吗?” “我早就做完了。” 妞妞眨眨大眼睛,嘻嘻笑道:“要不我帮你做,我们快一点。” 元庆偷偷向厨房看一眼,婶娘还在忙,没有注意到他们,他便点点头,低声笑道:“那好,你帮我写字,要用我的笔迹,我把书背完就行了。” “放心吧!你的字我早就会模仿。“ 妞妞拿着元庆的写字本一溜烟地回自己房了,元庆则坐下来,打开《孙膑兵法》准备背诵,这其实是张须陀的安排,由沈秋娘负责监督他,非常严格。 元庆的房间很小,也就相当于后世的七八个平方,放一张床榻,床头有一个楠木旧箱子,这也是他的书桌,再有就是沈秋娘用木板帮他钉的一个小书架,上面有五十几本书,都是沈秋娘自己抄的书,她觉得对孩子有好处的书,就会多抄一本。 天渐渐黑了,妞妞偷偷溜过来,将写完字的功课本塞给他,“元庆哥哥,你背好书了吗?” 元庆点点头,“已经好了,婶娘在做什么?” “娘在抄书,我们去练射箭吧!” 元庆摇摇头,“箭在哪里?” 妞妞愣住了,对啊!元庆一共只有三支箭,怎么分?一支箭就要二十钱,他们也买不起,她挠挠头,“要不,我用一支箭,你用两支箭。” 元庆摇了摇头,那三支箭是步弓箭,他现在需要骑弓箭,张须陀只给他弓,却没有给他箭,他便笑道:“今晚咱们不练箭,我带你去个地方。” “去哪里?” “别问,跟我去就是了。” 元庆带着妞妞走到院子里,喊了一声,“婶娘,我功课做好了,我带妞妞出去玩。” “别跑远,早点回来!” “知道!” 两人跑出院子,一路向东跑,很快便来到杨家练武场的围墙外,妞妞仿佛明白过来,大喜道:“元庆哥哥,我们是要去里面练习射箭吗?” 元庆敲了一下她的头,“小笨蛋,咱们弓都没有带,射什么箭?你什么都别问,跟我来!” 元庆像只猿猴,轻轻一纵便上了树,两下便翻上围墙,妞妞也身轻如燕,比元庆还要快,两人轻轻巧巧跳进练武场,两个小身影一前一后向远处的练武堂奔去。 此时天已经黑了,练武堂大门紧闭,里面漆黑一片,没有一个人,元庆早就知道这里晚上是没有人,大门口倒是有两个家丁看门,但大门离练武堂还是五十步,而且他们是在练武堂的后面,守大门的家丁根本看不见他们。 元庆抽出一把薄薄的小匕首,‘咔!’的一声,撬开一扇窗,他轻轻一纵跳进去,妞妞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也跟着他进去。 元庆五岁时便对练武堂内了如指掌,练武堂内空旷宽阔,足以容纳四五百人同时练武。 练武堂的西面有三间厢房,一间是换武士服的更衣房,一间是休息房,还有一间便是兵器房,元庆的目标就是兵器房,只是兵器房在中间,没有窗子,只有大堂内的一扇门进出。 门上是用链子铁锁锁门,将门绷紧后便会出现一条半尺宽的门缝,成人是无法钻进去,元庆身材高壮,也进不去,但妞妞身子轻柔,却能挤进去,这就是元庆带妞妞来的原因。 “妞妞,进去!”他低声令道。 妞妞忽然明白元庆的意思了,她吓得捂住嘴,这是要她偷东西啊! 妞妞吓得脸都白了,“不行!娘知道会打死我的,也会打死你。” “哎呀!你这个小笨蛋,咱们又不偷刀剑,你去帮我在墙角箭堆里找两壶新箭,就行了。” “可是,娘问起来怎么办?” “婶娘问起来,我就说是师傅送的,而且我师傅已经去打仗了,婶娘也无从查证,你快去!” “那.....你师傅能不能再送你一把剑?” 妞妞眼中露出渴望之色,她是用竹剑学武,做梦都想有一把自己的剑,但是他们买不起,一把剑至少要二十吊钱。 元庆轻轻捏一捏她乖巧的鼻子,笑道:“可以啊!去选一把自己喜欢的。” 妞妞眼中露出狡黠的笑意,慢慢地从门缝钻进了武器房,她先在墙角找两壶新箭递出来,又在剑架上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一把轻盈的越女剑,从门缝钻了出来。 “我们走!” 两个小家伙无声无息地消失在黑漆漆的大堂内,由于兵器房的武器都是公共用具,谁都没有留意少东西,直到一个月后,有人才发现少了一把剑,至于少了两壶箭,则压根就没有人发现。 关键是沈秋娘那边,元庆一口咬死是张须陀临别前给他,那把剑也是张须陀给妞妞的离别礼物,合情合理,沈秋娘居然相信了。 房间内,元庆将一支支箭拿出来仔细检查,一壶箭三十支,两壶就是六十支,都是军队的标准骑弓箭,三簇箭头,上好口翎箭,做工精湛,都没有使用过,有这两壶箭,他便可以赚钱了。 不过他还得的等到冰雪融化。 ........ 第二十一章 北原谋生 一个月后,这天上午,元庆在曲江池练完功便向奔向北山,他打算狩猎赚钱,这是他杀一条野狗时得到的启发,打狗要看主人,如果射野味就没有什么忌讳,既可以练射箭,又可以赚钱,何乐而不为? 而且野味卖给酒肆一般都能卖个好价钱,他记得有人射一只野羊,就能卖三吊钱,曲江池附近虽然有山林,但毕竟村庄较多,野兽很少,最多是一些野鸭、山鸡、野兔之类,并不值钱。 而城北是皇宫背后,那里丘原纵横,山谷幽深近百里,森林莽莽,人烟稀少,常有野兽出没,由于靠近皇宫,一般不准人进入,更不准寻常民众狩猎,因此野兽极多。 到秋天时,皇室子弟一般都会去那边围猎,那边还有灞水流过,河中野鸭众多,不过野鸭不值钱,一只最多卖十钱。 半个时辰后,元庆跑到了城北,大兴城的地势是东南高西北低,灞、浐、潏水之间冲积形成一块平原,大兴城便修建在这片平原之上。 但东北方向的龙首原却是大兴城地势最高之处,几十年后,这里开始修建大明宫,但此时是人烟荒芜的山原地带,但如果再向西北走三十里,那里便是汉长安城所在,依然有人居住。 所以最佳的狩猎地点便在城东北的龙首原和正北的一大片原始森林内,这里紧靠西内苑,苑内时常有骑兵巡逻,不准山民进入,而这一带属于西内苑外围,也不准打猎。 离皇宫不远有一条道路,路上有士兵巡逻,不准行人过去,元庆却攀上悬崖,钻进丛林,一路向疾奔,除了道路上有骑兵巡逻外,森林内再没有任何人,连樵夫也没有。 这一带其实也不准人进入狩猎或者砍柴,每一个路口都有士兵把守,靠近皇宫的路上还有军队巡逻,戒备森严,尤其元庆带着兵器,更会被视为刺客,一旦被士兵发现,就有性命之忧,风险非常大。 风险虽大,但收益也高,这一带各种野味众多,是狩猎的绝佳场所,如果胆子再大一点,潜入皇宫西内苑,那里的收益更高。 元庆听杨氏族人聊天时说过,有胆大者偷偷溜进西内苑猎杀珍兽以获取皮毛,一旦被抓住,轻则受刑入狱,重则丧命,不过若得手,往往就会发一笔横财,西内苑放养的都是珍稀动物,皮毛十分昂贵。 元庆走在一条幽静的山谷中,他身一身蓝色布衣,脚穿半旧布靴,头束平巾,腰挎一把两尺长的厚背短刀,后背一壶羽箭,手执黑色长弓,虽然衣着粗陋,但他却英姿矫健,步伐轻快。 山谷两边都是莽莽原始森林,此时正是早春二月,万物复苏,枝叶发新芽,草地也变新绿,一群群鸟雀在头顶上盘旋鸣叫,充满了生机勃勃。 在他身后数里外便是西内苑,和外面的山原基本上没有什么阻隔,只有几块界石,西内苑其实也是被茂密的原始森林包围,中间地带是跑马的草原,整个西内苑长十几里,宽只有数里,里面驻扎着数千武卫军。 越过西内苑,可以看见高大宏伟的城墙,城墙内隐隐可见巍峨的宫殿群,那里便是大隋帝国的皇宫,他甚至可以看见一座雄伟的皇宫大门,那便是玄武门,历史上的玄武门事件就在那里爆发。 元庆正胡思乱想,忽然一只巨大的黑影从他头顶掠过,元庆目力极好,一眼便认出这是一只雄性山雉,拖着长长的尾羽,羽毛十分艳丽,上个月他和妞妞逛上元夜,一根山雉羽毛就要卖十钱。 元庆看到的仿佛已不是一只山雉,而是一吊钱在空中飞,他现在思钱若渴,发喊一声,拔足追上去。 三年的筑基和魔鬼般训练已经使他的体能让常人望而生畏,他索性脱去布靴,赤足疾奔,身形快如鬼魅,霎时间便追离山雉不到三十步远,山雉也感觉到危险,它刚要飞入森林,元庆已拉弓如满月,一松弦,箭如流星,迅疾无比地射穿了空中的山雉,它悲鸣一声,从空中坠落。 元庆大喜,他冲上谷坡,在一丛山草中找到了猎物,山雉已经死去,血顺着箭杆流下,元庆抓住箭杆将山雉拎起,重约两三斤,羽毛很长,非常艳丽,他数了数,足足有十五根漂亮的羽毛。 其实秋天的山雉羽毛才是最好,现在才是初春,品相还差一点,不过物以稀为贵,这些羽毛卖一吊钱肯定没有问题。 元庆心花怒放,这是他的第一只猎物,也是他的午饭,他将箭收回箭壶,拔足便向山谷深入奔去,越过山谷,那边便是灞水了。 灞水已经解冻,水流充足,缓缓从山原间流过,两岸都是茂密的原始森林,半个时辰后,坐在河边打坐的元庆慢慢从调息中醒来,他只觉得浑身精力充沛,仿佛又使不完的力气,但胆子却饿得咕咕直响。 一回头,见旁边烧的一堆火已经熄灭,他高兴得一跃而起,将火堆推开,从地上挖出烤如硬壳的泥团,用刀一敲,泥壳脱落,里面露出热腾腾的白肉,香气扑鼻而来。 这种叫花鸡做法元庆是在书上看到,第一次尝试,居然也获得成功,他唯一不知道的是,其实不用拔毛,烤熟后羽毛自然脱落,拔毛就费了他半天力气。 元庆撒上盐末,他已经垂涎欲滴,捧起肥白的熟野鸡便大嚼起来,一边啃,一边望着旁边插在草地上的一束羽毛,像旗帜一样在空中飘扬,他自言自语笑道:“不错啊!有得吃,有得赚,还能练箭法,这样的日子不错。” 可刚啃了没两口,他忽然甩下肥鸡,一个翻身便将刀拔在手中,他感觉到了一种强烈的危险气息...... 就在五十步内,有东西在靠近他,他听得清清楚楚,有四肢踩树枝的声音,肯定不是人,他将刀插进腰带,拾起弓箭向四处寻觅,他的目力异于常人,任何细微的变化都休想逃过他的眼睛。 忽然,他的目光定住了,三十步外的一棵桂树上,他的眼睛和一对凶狠锐利的眼睛对视在一起。 ......... 第二十二章 收获不菲 此刻,在那棵高大的山桂花树上,潜伏着一只凶猛的金钱豹。 它静静地横卧在一根向外伸展的粗树杈上,像蛇一样柔软的身子紧贴着树干,特别巨大的前爪摆出了随时准备从树上猛扑下去的姿势,尖利无比的爪子伸出爪鞘,牢牢抓住树皮,两只露出凶光的眼睛死死盯住几十步外的元庆。 这是一只生活在西内苑的雄性成年金钱豹,此时正是它发情争雌的季节,它争雌失败,被其他雄豹从西内苑逐出,它已将这一带划为自己地盘,一般它是凌晨或者夜间出来,但元庆烤山鸡的香味却吸引了它。 元庆曾经将一条凶猛的獒犬干净利落杀掉,因为那是条狗,不管再怎么凶恶,在元庆心理上还是一条狗。而眼前的猛兽却是一头豹,体长超过五尺,看样子足有一百五六十斤。 元庆不由向后退了两步,心中怦怦乱跳,紧张之极,这可是仅次于猛虎的金钱豹,自己能敌得过吗?若敌不过,他就要被咬死。 “冷静!冷静下来。” 他低声告诫自己,就算武力值比不过它,但智力值却超过它,元庆迅速思考杀豹策略,只在一瞬间,他已经想到三套策略。 元庆从后背箭壶内抽出一支箭,慢慢举起弓,拉开了弓弦,眯起眼慢慢瞄准了数十步外的豹头。 金钱豹的瞳孔剧烈收缩,收缩成一线,盯着元庆的弓箭,闪烁着慑人的凶光,豹子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中,除非它先受到人的攻击,虽然元庆闯入它地盘,但如果元庆能够及时离去,它也未必会发动进攻,它现在只是敌视,敌视和进攻之间还有一线之隔。 这一线之隔就是一种犹豫,它还处于这种犹豫状态,但就是这种犹豫让金钱豹吃了大亏。 一支长箭如闪电般射至,箭矢强劲,金钱豹大吃一惊,一扭头,企图躲开这一箭,但箭矢太快,额头虽然躲过,眼睛却没有躲过,‘噗!’的一声,长箭竟射中金钱豹左眼,血光飞溅。 山林中顿时响起惊天动地的豹吼,惊飞大片鸟雀,金钱豹野性发作,扑下桂树,不顾一切地向元庆猛扑而来,它恨透了这个侵入它地盘的人类,它要将他撕成碎片。 元庆的第二支箭‘嗖!’地射至,强劲的长箭取它右眼,但这次金钱豹却有了准备,它一甩头,躲过这一箭,纵身一跃,从几丈外便扑向元庆...... 元庆扔掉长弓,拔出刀迎面一刀向它劈去,刀快如飞影,这是张须陀刀法十三式中第一招,叫做‘劈山’,非常简单,但却凝聚了力劈华山般的力量,由于力道控制得非常诡异,会让对手的眼睛产生一种幻觉,好像刀并不快,可以从容躲闪或者抵挡,可实际上,当对手反应过来时,刀已经劈上面门。 但对伤了一只眼,满怀愤怒的兽类却似乎没有这种效果,它的反应比人更快更敏捷,金钱豹在空中一侧头,躲开必杀一击,霎时间到元庆的眼前,前爪扑向他肩膀,白生生的犬齿张开,一口向元庆的喉咙咬去。 元庆三年筑基和苦练的效果也在这一刻淋漓尽致体现出来,他身体的柔韧性远远超过一般人,不等豹爪按住肩膀,他身体向后一翻,像根弯折的柳条,整个身体弯成半圆,使金钱豹也扑空,而同一时刻,他左脚却猛地向上踹去,正好踢在豹蛋上。 金钱豹痛苦得大吼一声,不及使出豹尾剪的绝技,竟被踢翻一个跟斗,重重摔进河中,而这一脚得手,使元庆的心态改变,他能对付这只豹子,这只金钱豹也不再是将致他于死命的野兽,而将是沉甸甸的几百吊钱。 杨四爹说过,一张品相好的豹皮至少值三百吊钱,三百吊钱是他们家五年的生活费。 他几乎同时和金钱豹跳入水中,这本来就是他的第二套方案,在水中搏杀金钱豹,金钱豹会游水不容质疑,但它不是鱼,它不可能在水中和自己搏斗。 一人一豹坠入河中,人胆壮,豹已惧,金钱豹昨天先败于同类,今天又被人类所伤,两次重挫使它雄心迅速消退,它也意识到自己不是这个小人类的对手,一入水,它便急向对岸游去,要逃了。 可没游出一丈,它的尾巴却被元庆抓住,硬生生将它拽回,金钱豹恼羞成怒,猛地回头一口咬去。 元庆等的就是这一刻,当豹子回头咬来的时刻,他已经潜入水,就像千百次的水中练刀一样,挥刀向豹子最柔软的心脏部位猛刺而去,他用的是障刀,前端尖锐,竟一刀戳穿了金钱豹的心脏。 金钱豹在水中咆哮、挣扎,渐渐的,它的身子不动了,血已经染红河水...... 将元庆将重达一百六十余斤的金钱豹拖上岸时,他已累得气喘吁吁,十五根鲜艳的山雉羽毛依然在空中飘舞,但此时它们在元庆眼中却真的是轻如鸿毛。 ....... 一个时辰后,一个看身材仿佛十二岁的少年扛着一只体长超过五尺,重一百六十余斤的金钱大豹出现在都会市街头,顿时轰动全市,无数人围上来观看。 都会市也就是唐朝的东市,而唐朝的西市此时则叫利人市,都会市卖的大都是奢侈品,各种绫罗绸缎、珠宝翠玉、金银玉器等等,应有尽有,主要供应王公贵族,而利人市则是卖普通的茶米油盐,是生活必需品。 元庆这只金钱豹当然也可以在利人市去卖,但他却想卖个高价,不想被商家盘剥,他想看看在都会市能否遇到有钱的王公贵族,价格就绝不止三百吊钱。 东市上的商人和顾客已经将他围得里三层外三层,足有数百人,大多是看热闹,但也有人动心。 “小郎,这豹子是哪里打的?”有好事者问。 元庆当然不敢说是城北,那里是西内苑,这只豹很可能是皇家散养,在西内苑猎豹,被人告发可是要被抓。 皇帝杨坚刚刚下旨,偷一钱者即为盗贼,他偷猎一只皇豹,那还不得砍头吗? “呵呵!是在终南山猎到。” 终南山就是秦岭,在秦岭猎豹自然没人说什么,只是大家不相信,这个小小少年竟然能猎大豹,顿时议论纷纷。 这时,一名商铺掌柜挤进来,他是百宝斋的掌柜,姓吴,他上下打量这只金钱豹,见这只豹左眼受伤,但没有伤到皮毛,而致命处是在心脏,那也就是说可以得一张完美无缺的豹皮,很罕见。 他眼中亮了起来,问元庆,“少年郎,这只豹三百吊钱卖给我,怎么样?” 旁边有人起哄,“吴掌柜,你是珠宝铺的,要豹皮做什么?” “去!去!去!别捣乱,我挂大堂好不好。” 元庆却摇摇头,“三百吊不卖!” 虽然杨四爷说过,一张豹皮可卖三百吊,可他这张豹皮完美无瑕,肯定不止三百吊,还有豹肉呢?豹骨也能入药,他怎么可能答应。 昨天这个吴掌柜去贺若弼府上送珠宝,无意中听贺府大管家说,贺若弼的老母下个月要过七十大寿,贺若弼想送上好一张虎皮或者金钱豹皮给母亲作寿礼,要他帮忙留意一下,如果品相好,可以开价十两黄金。 所以吴掌柜一眼便看中了这张完美无缺的豹皮。 其实价值三百吊的豹皮是云豹皮,秦岭一带很多,但大型金钱豹却极少,元庆打的这只豹是西内苑皇家放养的名贵金钱豹,是一头成年雄老豹,当然罕见,这种品相的金钱豹皮市价至少是五六百吊,还有珍贵的豹骨,同样价格不菲。 只是他欺元庆年纪小,便想压低价买下。 “那三百五十吊,算上豹骨和肉钱,这下可以了吧!” 元庆的底限是四百吊,他正要报价,就在这时,远处有人大喊,“前方人闪开,不要当道!” .........求票!求支持! 第二十三章 都市卖豹 街上围观之人纷纷闪开,只见来了一队突厥骑士,为首之人中等身材,身材魁梧壮实,身着汉人的锦袍,一脸大胡子,乌黑的头发梳着辫子,目光里充满傲慢,正是上月看到的突利可汗。 他这个月一直住在太常寺学习汉人婚制六礼,并开始实施,即将到最后的亲迎阶段,他在等待最后一刻的到来。 突利可汗虽是突厥人,却向往中原文化,尤其喜欢汉人的瓷器和玉器,既然难得来中原一趟,当然不能空手回去,便在成亲前赶来都会市逛逛,能不能买到什么精美之物,将来带回草原。 街上行人纷纷闪开,吴掌柜也连忙拉着元庆向旁边去,他生怕元庆跑掉,突利可汗得到隋朝厚待,心中骄傲,便也目中无人,但金钱豹鲜艳的皮色却使他眼睛一亮。 胡人喜欢猛兽,这是天性,他立刻翻身下马,大步向元庆走来,气势威严,这下,吴掌柜也害怕了,松开元庆的手腕悄悄溜走。 元庆打量着这个突厥可汗,他喜欢从练武的角度观察一个人,这个突厥可汗没有筑基,脚步虚浮,并不沉稳,只是游牧民族的体格要略强于农耕民族,而且突厥人属于中亚人种,碧眼宽脸,普遍的体型壮实,这个突利可汗肩宽背厚,两臂非常有力,是天生神力,虽然没有筑基,但在马上也是一员猛将。 “小孩,这豹子是谁的?” 元庆虽然身高已近五尺五(约一米六),是个十二岁少年的模样,尽管他心理成熟,带着一点前世二十余岁的思想,但他毕竟生理年龄才八岁,相貌上还是孩子,所以突利可汗根本不相信这只豹是元庆所猎。 元庆将豹放在身后,傲然道:“这是豹是我猎!” 突利可汗的目光落在元庆后背的长弓上,他也善使弓,一眼便看出,这是一把上等弓,起码是八斗弓,他眼中一阵惊讶,上下又重新打量一眼元庆,忽然一拳向他肩头打去。 他是要试验元庆的力量,尽管突利可汗的拳头又快又凌厉,但他还是远远比不过元庆在水底练刀三年的迅疾,元庆手一抬,封住了他拳头,用力一推,突利可汗竟站立不稳,蹬!蹬!蹬!竟向后连退五六步,他的脸顿时胀得通红。 旁边围观人都害怕了,没有一个人敢叫好,突厥人向来凶残,这位又是胡酋,得罪他,这个少年恐怕要遭殃,众人纷纷躲走,唯恐惹祸上身,片刻间,大街上走得一个人不剩,四周变得空空荡荡,只有元庆一人一豹站在路中间。 突利可汗的手下大吼一声,四五个人冲上来,突利可汗却一摆手,制止住他们,他神情复杂地看了一眼元庆,回头用突厥语吩咐一句,一名突厥大汉将一把刀扔了过来。 刀是钝刀,没有开刃,这是突厥人尊重隋朝,进宫城不准带刀,但他们又不愿失去传统的一种折中方案,带钝刀入宫。 刀扔在元庆的脚下,突利可汗后退五步,缓缓拔出了他的刀,盯着元庆,“来吧!我们一对一较量一番。” 元庆身高是十二岁少年,他的生理年龄是八岁,但他心理年龄却是二十五岁,无数的历史经验告诉他,要想赢得草原胡人的尊重,只有一个办法,击败他们。 他脚一挑,刀入手中,又挥了一刀,刀又厚又沉重,重十一二斤,元庆在水中训练是用五斤刀,但岸上他却用十二斤刀,这把刀正合适。 突利可汗见他举重若轻,眼中的最后一丝傲慢也荡然无存,他眼中变得凝重起来,手腕一抖,舞出一朵刀花,他用的也是钝刀,但是一把横刀,重十斤。 突利可汗自幼喜欢中原文化,他曾苦学过汉人刀法,而且得过名师传授,尽管他很惊讶元庆用重刀,但他尊贵的身份和胡人好斗的天性使他争雄之心燃起,他向元庆拱拱手,“开始吧!” 他‘嗖!’的一刀向元庆劈来,只见一道亮光划过,刀尖如闪电般劈到元庆胸前,可元庆却像鱼一般,腰一扭,侧身闪过这一刀,随手一刀向他劈去,他用得还是中午劈豹的第一式:‘劈山’,刀势沉重,力劈华山,但他刻意慢放速度,手下留情,突利可汗还是被这种凌烈的刀势逼得几乎窒息。 他心中大骇,仗着他反应灵活,猛地向后一退,躲开刀势,不等他站稳,元庆的第二刀便拦腰劈来,这是十三式刀法中第五式,叫‘斩江’,也就是在对手移动时斩断退路。 张须陀的十三式刀法都是各自独立,可以随意组合,便能产生无穷变化,也没有什么固定套路,一般是根据实战经验来积累,或者临场发挥。 元庆属于临场发挥,他天资聪颖,反应极快,他以发现突利可汗的弱点是下盘不稳,便随手将第五式使出,竟配合得异常流畅。 这一下突利可汗躲无可躲,只得用横刀去挑开元庆重刀,不料他却感觉对方的刀像水一般,竟然滑过他的横刀,刀快无影,腰一痛,他已经被刀劈中。 突利可汗呆住了,他的刀法横行草原,从未败过,可是今天这个少年,只用两刀便将他收拾。 他感到一种深深的挫败,但也对元庆生出一丝佩服,便拱拱手问他:“你师傅是谁?” 他不关心元庆是谁,他更关心是谁教元庆,元庆也不隐瞒,拱手回答他:“张须陀,听说过吗?” 突利可汗动容,失声道:“你师傅竟是张须陀?” 他曾听父亲说过,隋朝军队中有两名勇烈过人的使刀大将,号称南北双刀,一人叫鱼俱罗,一人叫张须陀,都是天下有名的悍将,原来这个少年竟然就是张须陀的徒弟,难怪能打豹,难怪刀法厉害。 突厥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尊重强者,被对手击败后,尽管心中并不认输,但他们会尊敬对方,会以真正的草原平等之礼相待。 他抱拳施一礼,“少年郎,你赢了!” 元庆将刀还给他,又微微一笑,把一束野鸡毛递给他,“你是隋朝贵客,我刚才无礼,这个送给你。” 突利可汗一点都不笑,他表情严肃地双手接过鲜艳的羽毛,却把自己镶着宝石的黄金短刀解下,郑重递给元庆,“收下吧!这是我的心意。” 元庆一怔,他没想到这个突利可汗竟是如此豪爽,竟将如此贵重之物赠他,他连连摇头,“不!不!我不能收这么贵重之物。” “在你们汉人眼中或许贵重,但在突厥人眼中,只有牛羊和朋友才是最为贵重,我敬你能打豹,是一条好汉,又何必拘礼。” 元庆接过短刀,心中还是有些觉得不妥,这把短刀至少有三斤重,是黄金打造,他听杨四爷说过,一两黄金卖给邸店可值百吊钱,三斤重的金刀又要值多少钱,还不说上面的宝石,这绝不是豪爽一笑就能收下的东西。 而且突厥人也没这么大方,他们一样嗜财如命,他总觉得这个突厥可汗赠刀的背后似乎还隐藏着什么? 元庆想了想,便指了指金钱豹,“我把这头豹送给你。” 突利可汗仰头哈哈一笑,他又拍拍元庆的肩膀说:“你送彩羽,我还金刀,这是突厥交友之礼,没有什么贵贱之分,你的豹子我不要,将来有缘,我们还会相见。” 他用突厥礼仪向元庆行一礼,翻身上马,“我们走!” 众突厥骑士簇拥着他继续向前而去,元庆望着他们走远,心中觉得很不踏实,就算是突厥人喜欢交友,那至少也问问自己的名字才能交友,哪有名字不问就赠以金刀。 “难道是....." 元庆想起刚才突厥可汗听到张须陀这个名字时,脸色露出震惊之色,难道他是为师傅张须陀? 元庆想想也觉得好笑,假如张须陀只是自己随口杜撰出来的师傅呢?他也这么轻信自己?突厥人的心思让人琢磨不透。 衣服一紧,他感觉到有人在拉他,一回头,却是刚才的吴掌柜,吴掌柜死死盯着元庆手中金刀,眼中露出贪婪之色,他是识货行家,这把黄金刀本身至少重三斤,刀鞘和刀柄上镶的百颗宝石颗颗名贵,尤其刀柄上的水蓝宝石更是罕见,这把金刀至少价值五百金。 “你这把刀卖给我,我给你百两黄金!” 元庆一把将他推个跟斗,“滚!” 他把金刀揣进怀中,抗起豹子便走,吴掌柜也知道他不会卖金刀,那是突厥可汗之物,他虽贪婪,也不敢真买,但元庆的豹子他却想要。 “少年郎,把豹子卖给我吧!我给你六百吊钱。” 这个价格不错,元庆想了想道:“六百五十吊,卖给你!” 虽然六百五十吊已经超过市价,但豹骨也价值不菲,而且还有贺若弼那个冤大头愿出十两黄金,他也有得赚,吴掌柜便点头答应了,“好吧,我们成交!” ......... 求推荐票!求推荐票! 第二十四章 小男养家 隋朝五铢钱又叫开皇五铢,一吊百钱,一千钱重四斤二两,由于市场上钱的数量流通少,所以币值比较高,一般人家几吊钱就能过一个月,而这次元庆运气好,猎到了西内苑极为名贵的金钱豹,便着实发了一笔横财。 六百五十吊钱,重二百七十余斤,共六万五千钱,吴掌柜当然也没有这么多钱给他,便给了他六两黄金和五十吊现钱,黄金并不流通,属于财宝,白银也是财宝,一两白银值二十吊钱,很多大商人嫌钱太重,便将白银铸成银豆子,一颗重一钱,值两吊钱,非常方便。 虽然朝廷不准这种私铸的银豆通行,可实际上它已经成为一种变相的货币,尤其在边疆地区,用得很广泛。 元庆将五十吊钱和六两黄金装入一只褡裢,搭在肩上兴冲冲地回家了。 怀中金刀虽价值数百金,但远远比不上肩头这一袋钱对他意义重大,有这些钱,婶娘就不用再抄书,可以给妞妞买好一点的药,他们家可以吃上肉。 更重要是他找到了一条赚钱之路,可以从此使他们家过上殷实的生活,元庆最大的心愿,就是恢复婶娘和妞妞的自由身,再买一座宅子,让她们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他骨子里并不想依靠杨家,凭自己的本事,他一样可以独立养家。 “婶娘,妞妞!” 一回到院子,他将褡裢放下便嚷开了,沈秋娘从厨房出来,有些埋怨他,“元庆,你到哪里去了,怎么现在才回来?” “婶娘,我去龙首原练箭了。” 元庆不敢说他是去打猎,便推说是练功,他又问:“妞妞呢?” “元庆哥哥,我在这里呢!” 妞妞从他房间出来,手中也拖着一只沉重的麻袋子,元庆一怔,“是什么?” 沈秋娘笑道:“是你师傅托人送来的,都是上好的名贵药材,说是你配置丹药要用,还有一些配药比较便宜,让你自己去药铺买,元庆,你到时告诉我是哪些配药,我帮你到城外去采。” 元庆没想到张须陀竟也心细如发,竟然想到自己没钱买药,他也知道张须陀是怕别人知道配方,所以没有把全部药给他,只把最名贵的几味药给了他,他心中感动,便点点头说:“婶娘,以后你也不用去采药,以后我们就去买药,我们不再愁钱。” “你这傻孩子,你在说什么?” 沈秋娘不明白元庆在说什么,他见元庆脚边有一只褡裢,颇为沉重,便问他:“你脚边的袋子里是什么?” “婶娘,你跟我来!” 元庆将院门关上,拎着褡裢进婶娘的房间,沈秋娘跟了进来,笑道:“鬼鬼祟祟的,你在做什么?” “元庆哥哥,我也要看!”妞妞也跑进来。 “妞妞,把门关上。” 元庆很懂财不露白的道理,一旦让杨家人知道他们有钱,将会有很多烦恼不期而至,有人会眼红去告状,婶娘和妞妞的身份毕竟还是奴婢,奴婢有钱从来都是很严重的问题。 等妞妞关上门,元庆解开麻袋,‘哗啦!’一声,将五十吊钱和六锭一两重的金子全部倒了出来。 沈秋娘和妞妞顿时吓一大跳,妞妞见到六锭黄灿灿的金子,忍不住一声惊呼,“哇!这么多钱。” 沈秋娘虽然生活拮据,但她出身江南大户人家,心中并不是太惊讶,她更关心元庆是从哪里弄来这么多钱和金子? 他的师父已经南征,肯定不是师父给他,杨相国也不在京城,杨家更不会有人给他钱,那他的钱是从哪里得来? 沈秋娘的脸沉了下来,“元庆,你给我说老实话,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 她最担心元庆走上邪路,尤其他现在武功很好,会不会利用武功去做一些作奸犯科之事。 元庆感受到了婶娘语气中的严厉,他连忙笑着解释,“婶娘,你放心吧!我不会去做什么坏事,这钱和金子是我挣来的。” “挣来的?” 沈秋娘不相信,怎么可能一天挣这么多钱,而且还有黄金,她秀眉一蹙,“是从哪里挣来?你必须老老实实告诉婶娘。” 这时妞妞已经把金子折算成钱,她兴奋地抬起头说:“元庆哥哥,这里面至少有六百吊钱吧!” 六百吊钱是他们十年生活费,竟然这么大一笔钱,沈秋娘眼中更加担忧,“元庆,你是不是......” “婶娘,没什么,我去打猎了。” 元庆叹一口气,只得说实话,练武遇到野兽之类的话,说了更让婶娘担心,他从口袋里摸出一颗金钱豹的犬齿,托在手掌中,这是他特地留的证据。 “我龙首原打猎,本想打些山鸡野鸭,卖一些钱,婶娘就不用熬夜抄书,没想到遇到一只从西内苑跑出来的金钱豹,结果我把它干掉,卖了六百五十吊钱......” 他话没说说完,沈秋娘便将他搂在怀中,泪水扑簌簌落下,“婶娘没用,竟然让八岁的孩子去打猎养家,是婶娘没有用!” 元庆被婶娘抱在怀中,他眼睛也有点红了,低低喊了一声,“娘!” 沈秋娘浑身一震,她低头看元庆,“你叫我什么?” 元庆低下头,小声说:“我第一天见到婶娘,就把婶娘当作是我的母亲了。” 沈秋娘再一次将元庆抱在怀中,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傻孩子,你就是婶娘的儿子啊!” 妞妞怯生生站起身,拉了拉母亲的袖子,小声叫道:“娘!” 沈秋娘擦去眼泪,抚摸元庆的头,“孩子,我们情同母子,但你还得叫我婶娘,你明白吗?” “婶娘,我明白。” “好了,你把钱收起来,我们先去吃饭,打猎的事晚上再说。” 元庆和妞妞一起动手,将钱装进麻袋,塞进床榻下的空隙里,元庆又反复叮嘱妞妞,“千万别告诉任何人!” 妞妞嘻嘻一笑,“我的嘴可严了,比如那把剑娘反复问我,我就坚决说是你师傅送我的礼物。” “婶娘相信了吗?” “最后相信了,她叫我以后要去谢谢你师傅。” “那就好,我就怕你这小丫头说露嘴,咱们就干那一票,以后金盆洗手。” “嘻嘻!就干那一票,说得咱们像盗匪一样。” “妞妞,元庆,过来吃饭了!”厨房传来沈秋娘的喊声。 “来了!” 元庆和妞妞跑到小厨房坐下,沈秋娘把筷子递给他们,“吃吧!” 今天沈秋娘去交了一批书,拿到两吊钱,特地去墟市割了两斤肉给他们补补营养。 她把最大的一块烧肉夹给元庆笑道:“本来想买一只鸡,但去晚了,鸡已经卖完,明天买给你。” 说到鸡,元庆忍不住笑起来,“婶娘,不用去买,我明天射两只山鸡回来,我今天就射了一只,当午饭了。” 妞妞眼睛一亮,“元庆哥哥,明天我也要去。” 元庆伸手用指节敲了她脑袋一下,“你不能去,太危险,会成我的负担!” “谁说的!” 妞妞小嘴撅起说:“我的轻功比你好,有一天晚上我们不是翻墙进武馆吗?” 吓得元庆连忙在下面踢了她一脚,可千万别说漏嘴,沈秋娘没有注意妞妞说的话,她的心思还在打猎上,不由叹口气,“我真笨,我去采药时也看见过野鸭,却从未想过打一只来给你们补补身子。” 沈秋娘其实有隐情,她不敢暴露自己会武,她教妞妞练武都是把院门关上,偷偷教她,她最初留在杨府其实是为了替丈夫报仇,她的仇人并不是杨素,而且亲手将她丈夫杀死的史万岁,她曾经两次在杨府中看见过史万岁,但都没法下手,后来就再也见不到。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仇恨也渐渐淡化,如果不是要抚养元庆,她早就带着女儿离开杨府,天下之大,哪里容不下她们母女,何必在别人府上为奴。 自从抚养元庆后,她其实也和自由之身没什么区别,杨府对她没有任何约束,她便一年年住下来,全心全意地抚养两个孩子。 但无论如何,她也不愿暴露自己会武艺,宁愿抄书挣钱,也不会像元庆一样去打猎,而且她怎么也想不到,一只金钱豹竟然价值六百五十吊钱。 她心里很清楚,虎豹虽值钱,但多少猎人丧生虎豹之口,她若遇到一只金钱豹就未必打得过,就算一般练武之人也难敌豹爪,只有张须陀那种练搏杀之技的武将才能与虎豹相搏。 想到这,沈秋娘又忧心忡忡说:“元庆,你去打打山鸡野鸭之类我不反对,但你去博虎豹太危险,你还小,不能再去了。” 元庆今天和金钱豹干了一仗,他知道自己其实打得过,只是他不想让婶娘担心,便笑道:“婶娘,我想打还打不到呢!今天的金钱豹是从西内苑跑出来的,再说我练的武艺,必须要进行搏杀才能突破,这是师傅说的,我今天是很轻松干掉了豹子,婶娘就放心吧!我现在很厉害了。” 沈秋娘知道这孩子已经长大,自己拦不住他,只要不走邪路,就让他去搏击一番吧! 她叹息一声,“快吃饭,水已经烧好,等会儿你拎去泡浴吧!” 元庆本想把黄金刀拿出来向妞妞炫耀一番,但他最终忍住,婶娘和妞妞的奴契掌握在郑夫人手中,他听说郑夫人喜欢珠宝黄金,他准备等郑夫人回来时,用这把刀来换取婶娘和妞妞的自由。 .......... 第二十五章 悲情男人 自从元庆找到了挣钱养家的办法,京师附近的飞禽走兽便遭到了灭顶之灾,他每天出去打猎都有收获,或者是野鸭山雉,或者是山猪野獾。 有时他还会潜入西内苑,偷猎西内苑的名贵走兽,短短两年时间,他便在西内苑猎杀了五只金钱豹和十几只云豹,还有狐狸、盘羊、羚羊等动物更是数不胜数,因为他的存在,西内苑一共养的六只金钱豹全部灭绝。 时间一晃两年过去,元庆已经长成十岁的小男子汉,这期间张须陀回来过一次,在关键处指点了他的武功,又让他继续自学,张须陀因为平定夷人叛乱有功而得升赏,授仪同,但一年后,昆州夷人再度造反,蜀王杨秀弹劾史万岁收受贿赂,包庇夷人首领,史万岁被削职为民,改由左卫大将军文旻率军平叛,张须陀再次随军出征,暂时留驻南疆。 而杨素也一直在关注孙子元庆的成长,但他没有干涉,完全让元庆按照自己的轨迹成长,他唯一做的事情,就是借张须陀之名,命京城最大的药铺慈济堂定期给元庆送药,保证他配制丹药所需。 元庆丹药中有几味药太过昂贵,就算他打再多的云豹也买不起。 开皇十九年新年刚过,再过五日便是上元节,由于高丽战事在去年秋天已结束,京城的物价也渐渐回落,斗米从六十钱跌到二十钱,使京城人人欢喜,开皇十九年的新年过得格外隆重热闹。 皇帝杨坚也兴致高昂,下旨上元节观灯三日,与民同乐,旨意下达,京城饰物价格暴涨,一根山雉羽毛的价格从十钱涨到五十钱,元庆坐不住了。 中午时分,龙首原以西的山谷里,元庆手执弓箭在四处寻找山雉动静,他还是和两年前一样,先在曲江池水底练刀,又长途奔跑到龙首原一带打猎,倒不是他不想来灞水练刀,而是他三更起床,那时城门未开,他根本无法出城,所以只能在曲江池练功。 虽然是一月中旬,但今年的冬天并不冷,只在去年十二月下一场雪,雪基本上已融化,山谷两边的森林内是落叶林和常绿林混杂,呈现出一种灰墨色的萧瑟景象。 ‘咕!咕!’ 他沿着山谷东边缘前行,撮嘴学着雌山雉的叫声,吸引那些刚刚发情,不知死活的雄鸡们前来献毛。 此时元庆的身高已经达到五尺八(一米七左右),筑基带来的效果开始在他身上体现,他虽在两年前已经进入滞固期,但两年的刻苦训练并没有使他像别人那样功力停滞不前,而是继续提高。 这让张须陀非常惊讶,他没想到元庆进步会这么快,推敲原因,估计是元庆打猎的缘故,但这个原因连他自己也不相信,最后只能断定是元庆身体禀异。 只是相貌略显年少外,元庆外型已和成人无异,更重要他心理年龄已经是二十几岁成年人,言谈举止都很成熟,很多时候,大家都会不自觉地将他当做一个长着娃娃脸的十七八岁的青年。 元庆依然身着蓝色半旧的单薄布衣,这是他的习惯,并没有因为生活好转便穿绸衣。 他头戴平巾,脚穿一双半旧的皮靴,腰挎短刀,后背一壶箭,手执黑角骑弓,两年过去,他又换成一石弓,他的拉弓力量已达一百二十斤,可以精确射杀百步外的目标,这无疑使他的狩猎范围扩大。 这条山谷就是他第一次射杀山雉的那条山谷,但要更向北,离西内苑约二十几里,这一带谷宽约两里,延绵十几里,草木茂密,灌木丛生,加上阳光充足,草地灌木中藏着大量的山雉野兔,是狩猎的极佳场所。 去年他已将曲江一带的山雉几乎猎尽,然后给它们休养生息一年,今年又轮到这里。 他刚叫了几声,便看见一个小黑影在二百步外的森林上空掠过,他心中大喜,冲上山谷斜坡便向森林深处疾奔而去,奔速如风驰电掣,嘴中不停地‘咕!咕!’直叫,但雄山雉显然已经意识到上当,它刚振翅要向森林深处飞去。 一支箭呼啸而至,‘噗!’的一声,几根羽毛在空中凋散,山雉从空中落下,元庆飞奔上前,这是一只体格很大的山雉,重三四斤,鲜艳的长尾羽密集,他数了数,长羽足足有二十根,这就是十吊钱。 他得意一笑,又抬头向四周巡视,此时天气晴好,使他目距很远,他又看见一只黑影,在山谷西面飞过,落在山谷对面一棵高大的松树上。 元庆再一次向西面疾奔而去,离谷地约还有二十步时,他忽然停住脚步,他同时听到了两种声音,一种是灌木丛的‘哗啦!’声,而另一种是马蹄奔跑声。 居然有人来了,元庆非常惊讶,这边根本没有路,他在这一带方圆几十里狩猎近两年,还是第一次遇到人。 他第一个反应就是武卫士兵,因为这里直通西内苑,西内苑是左右武卫驻地,只能是武卫士兵过来,而且居然只有一人。 但元庆更关注灌木丛内发出的声音,他趴在一块石头上,目光紧盯着山谷侧面的灌木丛,凭他的经验,应该是野猪或者獾发出的声音,甚至可能是熊,熊一般是在终南山,但秋天时它们也会进入关中平原觅食并冬眠,这一条谷地向阳,非常暖和,虽然冬眠期应该没有结束,但今年是暖冬,有可能一些冬眠动物提前出来。 他盯了半天,并没有发现动静,而这时,骑马的人已经奔过来,只见此人年纪约五十岁左右,内穿白袍,外披一件紫衫,腰束玉带,头戴乌笼方纱帽,脚穿六合乌皮靴,颌下长须,鼻直口阔,两条眉毛尤其长,像两道帘子搭在眼睛上。 看样子像一个官员,他这身打扮,元庆在祖父杨素身上看见过,是官员的常服,他此时怒气冲冲,不停听他怒骂:“妒妇.....杀人不容,要死大家一起死!” 时而又唉声叹息,他忽然停下马仰天长叹:“苍天啊!你怜惜我的怜儿吧!” 就在这时,他前面二十几步外的灌木丛动了动,元庆离男子约二十步,他也看见了,灌木丛中露出一个黑黝黝的物体,尖毛竖起..... 是野猪! 元庆忽然反应过来,他立刻张弓搭箭,而此时,中年男子的马匹也感觉到了危险,它双蹄竖起,唏溜溜一声长嘶,男子吃一惊,他反应极快,摘下弓箭,对准灌木丛便是一箭。 元庆知道坏事了,野猪一般不会攻击人,可是人如果先攻击它,它将发狂报复。 只听一声凄厉的嗷叫,一只像小牛犊一样的成年公野猪发疯地向马匹冲来,露出长长的獠牙,它刚奔出不到十步,元庆便一箭射出,射中野猪的后脊背,‘嘣!’的一声闷响,强劲的力道竟没有能射穿野猪皮,箭被弹飞出去。 马上男子大吃一惊,他又拉弓放箭,不料用力过猛,弓弦竟被拉断,那头野猪一头撞在马前腿上,长长的獠牙竟将马腿活生生撞断,马匹惨嘶,重重摔倒,马上男子也摔出两丈多远,落在谷坡上。 野猪再次狂叫,向中年男子猛扑而来,中年男子吓得闭上眼睛,暗喊一声,“我命休矣!” “畜生!休得伤人。” 一道蓝色身影从山谷上跳下,正骑在野猪身上,双手猛地一刀向野猪长嘴劈去,只听野猪一声惊天动地的嗷叫,它的鼻子被劈成两半,獠牙也被劈断一根。 中年男子才看清楚,原来是一个蓝衣少年,又惊得大喊一声,“小心!” 少年自然是元庆,他见情况危急,从山谷斜坡上纵身跳下,救了中年男子一命,野猪已经发疯,它拼命扭动身子,企图将元庆甩下去,元庆在在左武卫练习骑射两年,马术早已十分娴熟,更重要是他在湖底练刀五年,他的两条腿都要夹住湖底一块大石,使他的裆力练得强劲无比,此刻他就像夹住湖底大石一样,将身子牢牢固定在野猪背上。 野猪甩不下他,但他想杀掉野猪也不容易,元庆射杀过不少野猪,他一般是用箭正面从野猪口中射入,但今天却没有和野猪正面交战的机会,不过他知道还有一个机会。 这时,野猪又被一刀砍得疼痛难忍,它再次张口嗷叫,这一瞬间的机会被元庆抓住,他双手反握刀柄猛地向内一戳,刀倒刺入野猪的口中,刀尖直透后脑,野猪发出最后一声惊天动地的嘶叫,轰然倒地。 ...........求五星评价票!! 第二十六章 少郎何人 中年人亲眼目睹元庆在自己眼前将野猪杀死,他惊魂稍定,吃力要站起身,元庆连忙将他扶起,“大叔,没有受伤吧!” “还好,摔在沙土上。” 男子起身拍拍身上的沙土,又走到野猪面前看了一眼,见这头野猪体格硕大,相貌凶残,不由心有余悸,若被它撞上,自己必然死得凄惨无比。 他感激地看了一眼元庆,见他在给自己的爱马接断骨,动作颇为熟练,便走上前问:“它怎么样?” “腿断了,别的没问题。” 元庆得到过张须陀的指点,他身上有带有伤药,他将药丸用嘴咬碎涂在马匹的断骨之处,又用两根树枝夹住断骨,解下布带将断腿处牢牢绑住。 一边给马匹治疗,一边称赞,“大叔,你这马很通灵性啊!居然知道我在给它治伤,没有踢我。” 中年男子在旁边一块大石上坐下,他知道马腿断了,其实马也就废了,但他没有多说,便点点头道:“这匹马跟我很多年,确实很通人性,少年郎,多谢你今天救命之恩!” 元庆有些不好意思地摆摆手,“大叔不用客气,既然遇到当然要出手相助。” 中年男子见元庆衣着单薄,都是粗布麻衣,皮靴半旧,连头巾也洗得发白,一看便知是贫寒人家的孩子,他小时候也经历过贫寒,不由对元庆有几分同情,便笑着问他,“少年郎,你姓什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元庆笑道:“大叔,我姓杨名元庆,在这一带打猎。” “巧了,我也姓杨。” 中年男子又笑问:“可是这一带属于西内苑外围,明文不准打猎,你不知道吗?” 元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知道,但我要养活婶娘和妹妹,没办法,求大叔不要告官。” 中年男子本来心情非常不好,可见元庆挠头得可爱,一个憨厚的少年郎,他心中大为喜欢,忍不住呵呵笑了起来。 “你今年多大,看你身材蛮高壮,面貌却很年少,让人有点糊涂,假如你年纪不到十五岁,朝廷法度规定,除死罪外,其他皆可免罪,私猎罪也在免罪之内。” 元庆大喜,这两年来他一直担忧自己偷猎西内苑珍兽获罪,原来十五岁以下可免罪,那自己以后可以放心大胆进去狩猎了。 “大叔,我这个月刚满十岁。” “十岁!” 中年男子失声叫了起来,他又看了看野猪,他不相信,十岁的少年能杀死一头野猪? “你真的才十岁?长这么高,还居然能搏杀野猪,不可能吧!” “大叔,我是练武之人,长得高很正常,其实莫说是野猪,就是金钱豹,我也一样能搏杀。” 中年男子一把抓住他手腕,哈哈笑道:“好小子,我终于抓到你了,我说呢!西内苑的豹子都没了,原来是你干的,哈哈!终于抓住真凶。” 元庆吓一跳,这人是谁啊!像官员不像官员,像太监不像太监,武卫军更不像,就在这时,远处几匹马疾奔而来,有人在马上大喊:“陛下息怒,请陛下息怒!” 元庆觉得自己鼻血都快流出来了,原来这个大叔竟然就是皇帝杨坚,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侍卫呢?宦官呢?宫女呢? “大叔,原来你是......” 这个中年男子正是隋王朝的缔造者杨坚,历史上的隋文帝,说起来也让人难为情,他一个跑到荒山野岭来是被老婆独孤氏逼的,他去年去年秋天在仁寿宫遇到一个宫女,是前朝大将军尉迟迥的女儿,他对这个尉迟怜儿宠爱无比,不料独孤皇后听闻,妒火中烧,趁他今天上朝之机将尉迟怜儿杀死,杨坚悲愤交加,一个人跑出皇宫,一直奔山谷这边来,不料惹怒一头正觅食野猪,亏得元庆相救。 他听见有人追上来,脸上的笑意顿时消失,冷冷地哼一声,也放开元庆的手腕。 这时,骑马之人奔至,元庆一眼便认出他,正是相国高颎,后面还跟着几名侍卫,他吓得向后退一步,侧身过去,唯恐高颎认出他。 高颎已经看见了他,不由一怔,但他顾不上元庆,连忙翻身下马,跑到杨坚面前跪下,“陛下怎能独自一人出宫?” 杨坚长长叹息一声,“朕贵为君主,连一个心爱的女人都保不住,这皇帝还有何意义,不如不做了!” 高颎砰砰磕头泣道:“陛下身系天下苍生,怎能为一妇人看轻天下,请陛下三思。” 杨坚经历一场惊吓,心中的悲愤已经去了七分,只是他心结难解,一口怨气凝在心中。 此时,高颎的一句话俨如醍醐灌顶,让他蓦然醒悟,他身为天子,一举一动关乎天下,怎么能像小儿女一样,为一女子而忘记天下。 他终于恢复理智,其实皇后杀尉迟也是让他不要沉溺于女色,他幡然醒悟,暗自惭愧不已。 这时,他忽然想起元庆,便指了指他,苦笑一声对高颎说:“朕路遇山猪,险些丧命,多亏这少年勇士相救。” 高颎听杨坚语气已经理智,心中大慰,连忙向元庆看去,他刚才就觉得元庆有点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他仔细辨认,见元庆目光闪烁,对他躲躲闪闪,又听到杨坚称他少年勇士,立刻想起以一敌六,猛地记起了五年前的往事,“原来是你,你不是....元庆吗?” 元庆本想躲开他的目光,不料这老相国记忆极好,竟认出自己,他无可奈何,只是上前行礼,“晚辈元庆,参见高相国。” 杨坚愣住了,高颎竟然认出这孩子,他连忙问:“高相国,你认识这少年?” “陛下,他是杨太仆之孙,我见过他,胸有大志,是少年奇才。” 杨坚就像听天书一样,他又上下打量一下元庆,杨素的孙子,居然跑来打猎谋生,粗衣旧靴,连头巾都快破了,难道自己的大臣竟穷到这个程度吗? 高颎知道杨坚奇怪什么,他叹息一声,低声道:“他是玄感庶子,幼母亡,被正夫人嫌厌,从小把他丢给乳娘抚养,不闻不问,自然清贫,不过此子奇才,臣五年前考他,他写下‘宁为百夫长,不做一书生’之诗,令臣记忆犹新。” ‘宁为百夫长,不做一书生’ 杨坚反复念两遍,不由暗暗点点头,这少年很有气魄,只可惜他身为庶子,难怪这样清贫。 杨坚自己就深有体会,他出生贵族,却被身为尼姑的阿阇梨抚养长大,幼时十分清贫,他知道生在贵胄之家,若母亲身份低贱,恐怕连普通人家的孩子都不如。 家有妒妻,怎能容下妾子?他的皇后听闻大臣小妾怀孕,甚至会逼大臣回去打胎,不容小妾生子。 杨素父子都是家有妒妻,他早有耳闻,可怜这孩子才十岁就要养家,他叹息一声,向元庆招招手,让他上来,“要不要朕告诉你祖父,让他厚待于你。” 元庆连忙跪下,“陛下误会了,祖父一直很关心元庆,只是元庆练武励志,不愿享受富贵,打猎其实也练武的一种,陛下想一想,哪有穿着绸衣来打猎?” “可是你刚才还告诉朕,你打猎是为了养活婶娘和妹妹,那婶娘应该就是你乳母吧!” “陛下,杨家有定制,庶子每月五百钱,只是我饭量太大,所以家中拮据,因不忍乳母抄书养家,所以出来打猎,无意中伤了西内苑之豹,请陛下恕我之罪。” 杨坚听他口齿清晰,条理分明,才一个十岁的少年,不仅武艺高强,而且思路敏锐,难怪高颎说他奇才,看来颇不简单,他便微微一笑,“朕已经说过,你不满十五,不究你罪,不过以后不要再猎朕的珍兽了,那些都是朕放生之物。” 杨坚从小被尼姑养大,心中怀佛,总不忍杀生,便将各地敬献的珍兽在西内苑放养,不料却被元庆偷猎很多,他心中恼火,一直在查此事,不过今天元庆救了他一命,又是杨素的孙子,他便不计较了。 他又笑道:“朕一定要让你祖父厚待你,不是为你,而是为救朕的西内苑之兽。” 就在这时,远处又有马蹄声传来,只见几人骑马疾奔而来,为首之人正是杨素。 “陛下!请息怒。” 声音十分焦急,和高颎的叫喊一模一样,但此时杨坚已经想通,他背着手等杨素上前,杨素翻身下马,跪下哀求道:“陛下当惜龙体,可怜天下苍生!” 杨坚叹了口气,起身将他扶起,“你们都是忠臣,心念社稷,今天朕是一时糊涂,杨相国,朕要格外谢你,你有个好孙子。” 杨素愣住了,自己的好孙子,怎么回事?他抬起头,一眼便看见了元庆,顿时大为惊愕,“元庆,你怎么在这里?” 元庆连忙又跪下,“孙儿打猎练武,巧遇圣上。” “不仅巧遇,还救朕一命。” 杨素看见地上野猪,又看见伤马,他明白了,一定元庆杀死野猪,救了圣上,他知道元庆打猎之事,却没想到元庆居然机缘巧合,救了圣上一命,他心中又惊又喜,孙子真是命中有福星,这种千载难逢的救驾机缘都被他遇到了。 杨坚却心中冷笑,他想斥责杨素不惜子孙,但看一眼元庆,他便改变主意,对杨素哼了一声,“罢了,朕就给你留个面子,不说你了,你自己回去问。 他只觉身体异常疲惫,吃力地站起身,“朕要回宫。” 这时,越来越多的武卫军赶到,侍卫又牵一匹御马而来,杨坚从身上取下一块玉佩,递给元庆,“凭此玉佩,你可以随时进宫,朕希望能再见到你。” 说完,他翻身上马,下令道:“回宫!” “陛下回宫,起驾!” 数千武卫军护卫杨坚龙骑,浩浩荡荡向皇宫而去,杨素走到元庆面前,见他穿得如此粗陋,心中又是难过,又是怜惜,便摸摸他头叹道:“是祖父不对,让你受苦了。” “祖父,孙儿没有吃苦,这是一种磨练。” 杨素苦笑一声,“我知道是磨练,可圣上未必这样想,算了,你先回去吧!” ......... (这一段故事应该发生在六月,除了野猪和元庆出现不符史实外,其余都是史载。) 第二十七章 金口已开 御书房内,杨坚呆呆地望着御案上一枚玉簪,这是尉迟怜儿的遗物,睹物思人,他又忍不住潸然泪下,想着怜儿的柔情似水,想着妻子的狠毒绝情,他痛极低呼,“怜儿,是朕对不起你!” 这时一名宦官低声禀报:“陛下,皇后来请罪!” “请罪?”杨坚冷笑一声,“她有何罪?从来都是朕有罪,不见!” 宦官不敢退下,他怎么去对皇后禀报,又过片刻,杨坚叹息一声,“去告诉皇后,朕在考虑军国大事,无暇见她。” “是!”宦官正要下去,杨坚又叫住他,“还有,再告诉她,那件事,朕已原谅她。” 宦官下去,独孤皇后也拜谢而去,房间内很安静,杨坚呆坐良久,终于慢慢拭去泪痕,拿起一本奏折,这是一本八百里加急快奏,是突厥使长孙晟刚刚送至。 杨坚微微一惊,他立刻忘记儿女伤感,凝神阅读。 当初隋朝初建,实力不足,而突厥兵力强大,屡屡大举入侵,侵占北方要地,隋军败多胜少。 开皇二年,突厥四十万骑兵侵隋,杀入长城关内,隋军一败再败,四面告急,大隋江山岌岌可危,就在这关键之时,长孙晟劝说铁勒进攻突厥老巢,最终以围魏救赵之策逼突厥退兵,挽救了隋朝。 从此,杨坚便采用了长孙晟‘远交而近攻、离强而合弱’的突厥之策,联合弱小突厥部落,孤立强大的木杆可汗,并用离间之计,挑拨突厥各贵族间的矛盾,最终使突厥陷入内战之中,最终分裂为东西突厥。 突厥内乱,有力缓解了突厥对隋朝的威胁,给隋朝赢得宝贵的喘息之机,经过近二十年的休养生息,南北统一,民富国强,隋朝已经到强盛时期。 为了进一步分化**,前年,杨坚又将女儿安义公主嫁给突利可汗,长孙晟又劝突利可汗将本部落南迁至于都斤山旧镇,使之成为隋朝屏障,两年来,每有都蓝可汗部南侵,突利便及时告隋,使隋将事先准备,突厥军屡遭铩羽而归。 今天又不知长孙晟发来八百里加急是何意?杨坚匆匆看了一遍,奏折说突利可汗发现都蓝部在大规模制造攻城器械,极可能要攻打大同城,杨坚看完奏折,陷入沉思之中。 就在这时,宦官又来禀报,“陛下,杨太仆求见。” 杨素来得正好,杨坚点点头,“宣他觐见。” 片刻,杨素匆匆走进御书房,向杨坚跪下,“臣杨素向陛下请罪!” 杨素心中十分紧张,他刚才又悄悄问过shi卫,孙子偷入西内苑狩猎,这让他又暗吃一惊,虽然这谈不上什么大罪,但元庆携弓带刀出现在圣上面前,始终不是好事,如果圣上不计较还好,可如果圣上计较这件事,他可就有点说不清了。 杨素偷偷看杨坚一眼,见他在沉思之中,心中更加有些不安。 这时杨坚已经从沉思中醒来,他笑了笑,“杨爱卿有何罪?快快请起!” 杨素不安地站起,杨坚又瞥他一眼,想起元庆说一个月只有五吊钱,在偏远之地,或许没有问题,可这是京城,三个人靠这五吊钱怎么活得下去。 杨坚淡淡道:“杨爱卿,朕记得这些年赏过你不少财物,光土地就赏你一百多顷,朕没有记错吧!” 汗水从杨素的后背流下,他连忙躬身道:“陛下对臣隆恩浩ang,臣铭记于心。” “嗯!那就不是朕的问题了。” 杨坚又微微一笑:“那就是贵府上规矩好像不太合理吧!” 杨素擦了额头上一把汗,“是!臣疏于管家,以致家事烦扰陛下,臣有罪。” “罪倒是没有什么罪,只是朕很喜欢元庆这孩子,勇猛、诚实、更有孝心,一个十岁的少年尚知赡养ru母弱妹,让朕真的很感动,和朕幼时很像,朕和他很投缘,杨爱卿,这孩子朕看中了,你替朕好好培养他,朕希望他将来能成为第二个杨太仆,你明白朕的意思吗?” 杨素按耐不住心中的狂喜,他当然明白,圣上的意思就是让元庆继承他的事业,这是圣上开了金口,也就意味着他们杨家能继续被恩宠下去。 “臣绝不负圣恩,一定将元庆培养成材。” 杨坚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笑了笑,“好吧!这件事就不提了。” 杨坚取过长孙晟的奏折,“朕想再和你好好商量一下突厥之事。” 杨坚又吩咐宦官,“去把高相国也请来!” 元庆先去利人市,将野猪和山雉卖掉,得钱十五吊,收获还不错,他回到杨府时,天已是黄昏时分。 眼看到上元节,这两天杨府也格外忙碌,所有的族人下人在都忙着布置花灯,走到大门前,老远便看见四叔杨积善在指挥几名家人挂四盏大灯笼。 这几年因为杨玄感、杨玄奖、杨玄纵等嫡子都在外为官,家中以杨积善为长,他便渐渐开始受到重视,尤其杨素的后妻贺若云娘和玄感等子关系很僵,因此贺若云娘便有意拉拢重用杨积善,使杨积善逐渐成为杨府的大管家。 从前家人们都叫他四郎,但现在则称他为‘四爷’,以示他地位尊崇,杨积善老远便看见元庆,却装作没看见。 在所有的后辈中,他惟独对元庆有点惧怕,既不会对他优待,但也不敢刁难他,从来对他不闻不问。 元庆小时候对杨积善恨之入骨,但随着时间推移,他心中的仇恨也渐渐淡了,他上前笑着打个招呼,“四叔,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了,你去忙吧!” 杨积善不冷不热地回答一句,又转头去关注挂灯笼,“小心点,这灯笼可贵了,别弄坏。” 元庆也不生气,这时,门内走出一个又胖又高的少年公子,身着锦袍,头束金冠,颇为胖大威风,他瓮声瓮气对杨积善说:“爹,给我五吊钱。” 这个少年就是杨积善小儿子杨巍,从小就是元庆的死对头,不过自从元庆学武后,基本上和他再没有什么瓜葛,他听说杨巍也在杨府练武堂中学武,这小子颇有力气,杨府大武师叫赵伯明,也是京城有名的武师,夸杨巍有天赋,悉心为他筑基,教他学武,五年下来,杨巍成为杨府年轻一代的佼佼者。 不过秉xing难改,他先是在si学中称王称霸,勒索其他杨氏子弟的钱财,这两年他父亲地位上升,他更是飞扬跋扈,欺凌弱小,他尤其受祖母贺若云娘的宠爱,但凡有人告他,就会被贺若云娘压下,使他更加有恃无恐。 杨积善眉头一皱,不高兴地对儿子道:“前几天不是刚给你二十吊钱吗?怎么又要钱。” “爹,我是去买药,练制丹药还差几味关键的药,我钱不够。” “屁话!” 杨积善更生气了,“早上你师傅才送来三百丸丹药,说够你用一个月,你别想骗我,去吧!我没钱给你。” 杨巍恨得一跺脚,“不给就不给,我问祖母要去。” 他怒气冲冲地走下台阶而去,杨积善哼了一声,在后面骂他:“你敢问祖母要钱,我打断你的ui!” 元庆对这父子没有兴趣,又继续前行,他不能从大门进,必须走西门才能回家。 可走了几步,却见杨巍靠在府墙上,眼睛斜睨着他,看样子是在等他,元庆也不睬他,从他面前熟视无睹地经过。 “站住!” 杨巍喊他一声,杨巍长得极为高胖,比元庆还要高上一截,五年前元庆上家学,就是和他率领的十五名杨氏子弟狠打一架而被家学革除,从此杨巍就很少看见元庆。 由于张须陀教元庆学武之事极为隐秘,杨家上下都被瞒住,连杨巍也不知道,但元庆打猎赚钱之事他却有所耳闻。 他走上前伸手拦住元庆,“小时候你欺负我之事,我可以不计较,不过你得拿一笔钱来赎罪。” !。 第二十八章 意外消息 元庆对他的无赖厌恶之极,一把将他推开,冷冷道:“滚开!” 或许就是一物降一物,杨巍虽然在杨府称王称霸,但他骨子里却从小被元庆打怕了,元庆这一推,力量不大,却将他推得连退两步,使他心中一阵惊惧。 其实他找元庆要钱本意并不是勒索,而是他听到一个消息,要和元庆进行交换。 “好吧!我也不白要你钱,你只要给我五吊钱,我告诉你一个消息,有关你婶娘。” “我婶娘怎么了?” 元庆蓦地转身,一把揪住他衣襟,恶狠狠说:“说!怎么回事。” 杨巍被他揪得几乎双脚离地,他大感没面子,也很恨道:“你婶娘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不知道!” 元庆慢慢放开他衣襟,取出五吊钱,在手上掂了掂,“你说吧!消息值的话,我就给你。” “哼!你婶娘的消息对我一钱不值,可对你恐怕价值百吊钱。” 杨巍整理一下被揪乱的衣服,低声对元庆说:“我昨天在父亲桌上看到一份名单,听说是要给下人奴婢配对子,我看见名单上有你婶娘的名字,是和马管事配对,过完正月十五就要成亲。” 他刚说完,元庆便将五吊钱塞给他,转身便走,杨巍捏着五吊钱,心中忽然一阵后悔,“我他娘的真蠢啊!应该问他要五十吊钱才对。” ....... 元庆走得极快,他心烦意乱,这两天府中也传出闲话,说是要放一批丫鬟配小厮,还有一种说法是鳏夫和寡妇也在其中,这让他心中有些担忧。 沈秋娘抚养他七年,他们早已情同母子,其实他也希望婶娘能再嫁人,但绝不是马管事那种小人,长得又瘦又小,一口大黄牙,整天拍杨积善的马屁,他老婆就是那个臭猫头鹰女人,去年死了,他便想从府中再娶一女人,没想到他竟然看中了美貌端庄的婶娘。 几年前元庆也含糊向婶娘提出过,问她愿不愿意嫁给师傅张须陀,却被婶娘一口回绝,后来他在婶娘房中发现她藏有丈夫的灵牌,他才知道婶娘立志为亡夫守节,而且妞妞也不愿她母亲再嫁人,去年张须陀娶邓州刺史韩缙之女为妻,他便再不提此事。 此时元庆心急如焚,尽管婶娘会武功,大不了带妞妞一走了之,但隋朝处置逃奴极严,一旦被抓住,将被施以严刑甚至处死,尤其是相国杨素府的逃奴,会全国缉捕,婶娘带着妞妞,很难逃脱抓捕。 唯一救婶娘的办法就是赎身,必须要为婶娘赎奴身,不能再拖下去,这两年他一直想给婶娘赎身,但去年春节父亲和郑夫人没有回京,他没有机会,但此时,他一时一刻也等不下去了。 ......... 元庆快步回到小院,老远他便看见一个瘦小身影在院墙上鬼鬼祟祟,一条腿已经搭上院墙,看此人样子,他正准备翻墙。 元庆的怒火腾地一下从心中燃起,就是那个马管事,王八蛋!竟然敢来欺他婶娘? 他大步冲上去,一把将此人从墙上揪下来。 马管事早已升为杨府帐房大管事,在府中颇有实权,在府中有个绰号,叫做‘马财神’。 他怀中揣了几吊钱,趁元庆和妞妞都不在家,便想来占沈秋娘的便宜,他已经得到内府的确切消息,将把沈秋娘许配给他,令他心花怒放,他早就看上这个女人,虽然是寡妇,但长得美貌白皙,据说还是江南名门之女,如果能娶她,他宁可少活几年,而且她的女儿也是个美人胎子,等将来长大,嘿嘿...... 虽然还有五天才是上元节,但他已经急不可耐,来送点小恩小惠,再看看有没有机会占便宜,他知道沈秋娘不会开门,便想偷偷潜入。 此时他被元庆一把揪在空中,回头看见元庆凶狠的眼睛,他吓得魂飞魄散,连忙将钱送上,“元庆,我给你钱,你放了我!” 元庆一把扯掉钱,他捏紧拳头,对准他的大黄牙狠狠一拳砸去,只听一声惨叫,他的两颗大黄牙被砸飞,元庆将他扔出数丈远,怒喝一声,“给老子滚!” 马管事吓得连滚带爬,跌跌撞撞逃走。 这时,门开了,露出沈秋娘白皙的脸庞,她听见惨叫声出门查看,却见是元庆,不由一愣,“元庆,你在和谁打架?” “没事,一条赖皮狗!” 沈秋娘探头,见门外撒了一地的钱,墙边还有几块砖,她忽然明白了什么?便冷笑一声,“很好呀!癞皮狗进来,我正好一刀宰了它。” 她把元庆拉进院,“饭已经好了,去吃饭吧!” 若是往常,元庆肯定一声欢呼冲进厨房,但现在他没有心思,把十吊钱递给婶娘,“婶娘,明天你去看看宅子,我们先租房也行。” 这两年,他们已经攒下三千余吊钱,兑换成三十两黄金,但去年秋天开始,物价飞涨,房价也随之大涨,元庆刚进京之时,三千吊钱可以买六亩大宅,现在贬值两成,在京城只能买一座五亩的中大宅,不过他们手上是黄金,倒没有贬值。 现在买房钱是有了,但沈秋娘是附庸奴籍,不能买房,而元庆还小,只有到十八岁成丁后,才能独立买宅。 沈秋娘是担心杨府不准元庆搬出去,她舍不得和元庆分开,所以对买房租房一直不太热心。 “房子之事再等等,你先去吃饭!” 元庆没有心思吃饭,他快步向自己房间走去,他停住脚步又问,“婶娘,妞妞呢?” “她去练武场练习射箭了,让你回来后去找她。” “哦!” 元庆回到自己房间,他迅速从墙角挖出一只铁盒,铁盒里就是两年前那把宝石金刀,今天要发挥它的作用。 金刀光耀依旧,刀鞘和刀柄上的宝石在昏暗的光线中闪烁着璀璨的光芒,外面传来脚步声,他连忙把金刀揣入怀中。 “你不去吃饭,还在这里做什么?”沈秋娘奇怪地问。 “婶娘,我一颗丹药落地了,我在找呢!” 元庆站起身,又笑道:“算了,晚上再找吧!婶娘,郑夫人让我现在过去一下。” “好吧!你快去。” 元庆快步走出房门,沈秋娘却又叫住他,“元庆,你要记住了,那是你正房母亲,不准无礼!” 元庆笑了,“我又不是五岁孩童,婶娘放心吧!” 他转身跑出院门,沈秋娘望着他露出院墙的头,轻轻叹口气,“真快啊!一晃已经十岁,长得这么高壮。” 她又回头看了看墙角,见墙角被挖开,地上扔着一个空铁盒子,她有些奇怪,这孩子,在墙角埋了什么东西? ........ 晚上还有一章,会晚一点,十点左右 第二十九章 金刀赎奴 元庆来到了内眷居住的后宅,杨家规定,十五岁以上杨氏子弟不得随意入内宅,元庆不在此列,虽然当年郑夫人严令不准他进内宅,但时隔七年,这条命令早被人遗忘,不过元庆也从来不进内宅。 也是巧,元庆刚进内宅,正好遇到郑夫人。 一般而言,丈夫携妾在外为官,妻子在家侍奉公婆,这是官场惯例,可自从元庆这个私生子出现后,郑夫人便打破这个惯例,七年来,她一直跟随丈夫在外地为官,只有新年和中秋回京城一趟。 郑夫人今年已经三十余岁,她生有两子两女,长子杨峻已十五岁,连最小的女儿杨娇花也已六岁。 在外七年,杨玄感早已不把元庆放在心上,但她不会忘,她是女人,她怎么可能忘记丈夫还有一个私生子,每年她都要审核给元庆的例钱,别人都有增加,惟独她不准给元庆加钱,她骨子里觉得元庆是对她儿女一大威胁。 虽然郑夫人没有忘记元庆这个人,但她却忘记元庆长什么样,眼前这个高壮少年的突然出现让郑夫人吓了一跳。 “你是谁?” 她厉声喝道:“这里是内院,谁让你乱闯!” 元庆一眼便认出她,高高的颧骨,薄薄嘴唇,一副尖酸刻薄模样,元庆心中对她反感之极,但婶娘和妞妞的奴契捏在她手上,使元庆只得忍下心中反感。 “我是元庆,有要事向母亲大人禀报。” “元庆?” 郑夫人向后退一步,上下打量元庆,七年前那个孩子竟然长这么高了,她心中忽然生出一丝嫉妒,她儿子杨峻已十五岁,却比元庆还矮一截,真是不公平。 “你来做什么?”郑夫人冷冷问,嫌厌之情溢于颜表,从一开始她就不喜欢元庆,现在元庆比她两个儿子都高,她心中更是反感。 元庆感受到郑夫人语气中的厌恶,他忍住气,依然恭恭敬敬说:“我有重要事向母亲大人禀报,这里不方便。” “我不是你母亲,你有什么事就直说!”郑夫人冷冷硬硬道。 “好吧!我有一件稀世之宝,要献给夫人。” 元庆从怀中摸出小金刀,夕阳下,刀鞘上的宝石熠熠生辉,郑夫人眼睛一亮,贪婪之心生出,她装模作样想了一下,便点点头,“既然如此,到我房里去说。” 她转身向自己院子走去,后面跟着她的几个丫鬟,郑夫人的院子是一个非常幽静的小院,四周被翠竹包围,中间是一面池塘,一座白玉小桥弯弯曲曲通向她的寝房。 郑夫人是荥阳大世家郑氏嫡女,从小深受诗书音乐的熏陶,但不管她的性情如何高雅,都难以掩盖她的一大嗜好,她极爱金玉珠宝,其实这也是女人的通性,很少有女人不喜欢,只不过她表现得与众不同,别的女人是把珠宝金玉当做一种财富,而她是当做一种收藏品。 她尤其喜欢名贵宝石,当年她出嫁时,她的一份主要嫁妆就是一串由二十四颗名贵宝石穿成的项链。 虽然她极为反感元庆,但元庆的这把宝石金刀却让她十分动心,宝石金刀就在她手上,柔亮的灯光下,她白皙的手指轻轻抚摸刀鞘上的一颗颗上好宝石,尤其刀柄上那颗罕见的水蓝宝石令她怦然心动。 “你是从哪里弄到?” 郑夫人锐利的目光直刺元庆,她很奇怪,自己一个月只给他们五吊钱,他怎么会有这种价值千金之物?她很想知道。 元庆淡淡一笑,“因为我的例钱不够吃饭,所以我去打猎为生,这是我用一只金钱豹和胡人换来。” 停了一下,元庆又自嘲地笑了笑,“我知道我的身份不配拥有这种名贵之物,所以就献给夫人。” 虽然元庆的话语中带有一丝嘲讽,但郑夫人的心思已经完全被这把宝石黄金刀吸引住,她没有听出元庆的讥讽,从自尊来说,她不应该接受这把金刀,但金刀上宝石的光辉已经使她心中难以抗拒。 “那你想要什么?” 郑夫人又盯着元庆,这一点她很精明,她知道元庆不会无缘无故送金刀给她,他们之间应该没有什么母子亲情才对。 “按理我不应该提任何要求,这应是我的孝心,但也我知道夫人不会接受我的孝心,所以我会让夫人心安理得地收下它。” 元庆目光一挑,也同样锐利地盯住郑夫人的眼睛,他一字一句道:“我用这把宝石金刀赎我乳娘和她女儿的奴身。” 隋朝的规定男奴随男主,女奴随女主,当年杨素把沈秋娘赏给了儿子杨玄感,沈秋娘和妞妞的奴契便落在郑夫人手中,尽管杨府的主母贺若云娘可以安排沈秋娘配给马管事,但要去除沈秋娘和妞妞的奴籍,只能由郑夫人决定,贺若云娘也做不了主。 郑夫人沉吟片刻,她知道沈秋娘要配给马管事之事,她的婆婆贺若云娘已经给她打过招呼,她没有反对,得给婆婆这个面子,她已想好换一个人抚养元庆。 用两个女奴换手中这件稀世之宝当然没有问题,只是她在想该怎么向婆婆解释此事,这会惹贺若云娘不快,这两年她也在努力缓和丈夫和贺若云娘之间的恶劣关系。 元庆知道她在想什么,便提醒她说:“当年她为我乳娘是父亲的决定,要她配人,至少应该父亲同意才对。” 一句话提醒了郑夫人,沈秋娘是元庆的乳母,现正在抚养元庆,怎么能随意配人,这确实是一个理由,而且她还可以说丈夫早已去除沈秋娘的奴籍,反正丈夫前天已经回州里,也无从对证。 关键是找到一个借口,郑夫人不相信贺若云娘会为一个女奴和自己丈夫翻脸,她脸上露出一丝笑意,这是她即将得到这把宝石金刀的得意。 “她们叫什么名字?” 元庆把一张事先准备好的纸条递给她,郑夫人看了一眼,‘沈晚秋、张出尘’,她立刻起身走进内室。 元庆有点紧张,心中怦怦直跳,最关键的时刻到了,婶娘和妞妞能否获得自由,就在此一举。 很快,郑夫人从里屋出来,手中拿着两张发黄的纸,这就是婶娘和妞妞的奴契,一般一式两份,主人家一份,官府存一份。 郑夫人提笔在下方准予去奴籍一栏签下自己的官名,并摁上手印,交给了元庆,“好了,明天你自己去大兴县衙换籍。” 元庆颤抖着手接过两张发黄的纸,他鼻腔只觉一股辛辣,泪水竟忍不住夺眶而出。 ........ 元庆走了,郑夫人在灯光下仔细把玩这把宝石金刀,她非常得意,用两名女奴便换来这件稀世之宝,要知道,一名上好女奴在市场上也不过卖两万钱,也就是二百吊,而这把宝石金刀至少价值千金,这笔买卖太合算了。 她轻轻抚摸着那颗水蓝宝石,忽然,她发现刀柄下方刻着一行小字,不注意很难发现,她凑在灯下仔细看了看,是一行汉字,刻着:突厥突利可汗之刀。 郑夫人浑身一震,她大吃一惊。 .......... 第三十章 蛇蝎毒心(求推荐票!) 后宅内堂,账房马大管事正跪在地上向主母贺若云娘哭诉他的遭遇。 “我是一片好心,知道她生活拮据,想在上元节前给她送点钱,却没想到遭到元庆暴打,可怜我侍候老爷三十年,年过半百还遭此厄运,求主母为我做主!” 马管事的两颗标志性黄金门牙被打掉,说话有点漏风,他心中愤恨交加,如果是杨玄感的嫡子杨峻打他,他不敢吭声,可一个私生子也敢打他,而且是把他的财运门牙打掉,这口气他怎么也咽不下。 他好歹也是杨府三大管家之一,而且还是管钱的财神,所有杨氏子弟的例钱都是他来发放,杨氏庶子们见到他,都得恭恭敬敬叫他一声马三叔,如今他被一个私生子殴打,他胸膛都要气爆。 在马管事身旁站着杨积善,他是杨府总管事,而这马管事手握杨府财权,谁也不敢怠慢,如今他被打,杨积善也坐不住了。 但杨积善很狡猾,他知道杨元庆不好惹,那小子很凶悍,他便把这件事推给了主母贺若云娘,他知道贺若云娘正在极力揽取杨府之权,一向最看重财权,马管事之事她不会不管。 贺若云娘坐在榻上,手中拿一串檀木念珠,半闭眼听马管事的哭诉,她身着拖地锦绣长裙,头梳云鬓,浑身珠光宝气。 贺若云娘是上柱国贺若弼之妹,家世背景很硬,她虽不像杨素前妻那么凶悍,但也是一个要强的女人,只是她和杨素的几个儿子关系恶劣,以前家中都是杨素三子杨玄纵做主,她一直被架空,也很低调。 但自从前年杨玄纵也外任军官,她的机会便来了,她和同样无权的庶子杨积善同病相怜,两人关系一直很好。 两年前她趁杨玄感几兄弟都在外为官的机会,夺得府中大权,只是丈夫不让她直接掌权,她积极扶植杨积善为杨府总管事,杨积善也甘为傀儡,事事听她指挥,贺若云娘便渐渐掌握了杨府大权。 按照杨府规矩,奴婢三年一配,今年是她掌握杨府大权后的第一此配奴,因此她格外重视。 名义上这份名单是杨积善草拟,但实际上谁配谁都是贺若云娘的意思。 在以前的配奴中,杨氏兄弟考虑到沈秋娘要抚养元庆,所以每次都将她刻意放过,但到贺若云娘的手上,她却不会考虑这么多,她首先要考虑利用这次机会,拉拢府中一些重要的人物。 马管事手握财权,无疑是她第一要拉拢之人,所以当马管事提出想娶沈秋娘时,她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此时,马管事两颗门牙被打掉,跪在地上哭哭啼啼,使她心中极为恼火,她是女人,当然知道马管事晚上跑去找沈秋娘是什么意思,但为了安抚这个心腹,她必须要做出一个强硬的姿态。 “你放心吧!那个女人是你的,我既然答应你,就不会食言,你就再忍几天,过了上元节,我第一个把她配给你。” “呜呜!谢主母恩德。”马管事哭得满脸泪水。 旁边的杨积善却觉得有点不妥,沈秋娘是元庆的乳母,当年是奉大哥之命抚养元庆,他很清楚,如果就这么配给马管事,恐怕大哥那边难以交代,而且元庆毕竟是孙子,就算大哥不在,也至少要征求一下父亲的意见。 “母亲,这件事最好再问一下父亲,我觉得那样更稳妥一点。” “不用了!” 贺若云娘脸一沉,冷冷道:“我是一家主母,难道连处置一个奴婢的权力都没有吗? “不!孩儿不是这个意思,主要是大哥那边.....” 杨积善不提杨玄感还好一点,一提到杨玄感,贺若云娘便想到自己十几年被压制,她更是怒火中烧。 “够了!”她一声怒喝,“这件事我已经决定,不容再改,你不要再劝我。” 杨积善被吓得不敢再吭声,就在这时,一名丫鬟进来禀报:“老夫人,长夫人求见。” 长夫人就是长子杨玄感之妻郑氏,贺若云娘愣了一下,她来做什么?也正好,沈秋娘之事自己还要再向她确认一下。 “让她进来!” 很快,郑夫人匆匆走进,她见杨积善和马管事也在,心中微微一惊,虽然他们会是来汇报杨府收支情况,但马管事嘴上还有血,两颗招牌大金牙不见,她便立刻猜到恐怕和沈秋娘之事有关,否则元庆怎么会急匆匆来找她赎奴籍?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贺若云娘笑得很虚伪,这个郑氏是前主母的侄女,又是杨玄感老婆,将来会是她的最大对手,她一直都很小心这个女人。 郑夫人此时心中有一种被耍弄的恼火,她是很贪黄金珠宝,但她并没有愚蠢到什么都敢收的地步,突厥可汗的佩刀来历不明,她无论如何也不敢收,但奴契已经给了元庆,这就等于她只有付出而没有回报,她不可能再为元庆担得罪主母的风险。 这件事她要及时撇清和自己的关系。 郑夫人取出金刀放在桌上,“这把金刀是元庆不知从哪里弄来,说是孝敬我,可我见这是突厥可汗之刀,我不敢收,玄感已经去州里,我不能做主,所以请主母转交给父亲处理。” 贺若云娘是贺若弼之妹,还是有点见识,她也知道隋朝和突厥是死敌,突厥可汗之物出现在杨府,可不是好事。 “好吧!这件事我会告诉老爷,你还有什么事吗?” “还有.....”郑夫人犹豫了一下,她不知道该怎么说,但她又不能不说,“还有就是沈秋娘母女的奴籍,大郎让我交给元庆,不知.....” “绝对不行!” 贺若云娘勃然大怒,“那个女人的奴契决不能交出去,你把它给我,我拿十个奴婢和你换。” 但她见郑夫人的表情有点不对,心念一转,立刻问:“你不会已经给他们了吧!” 郑夫人无奈地点点头,“若不给元庆,大郎会生气,我不敢不给。” 贺若云娘眼睛死死地盯住郑夫人,“那你告诉我,是什么时候的事?你是什么时候把奴契给他。” “这.......”郑夫人实在回答不出,叫她怎么说,她昨天还答应把沈秋娘配给马管事,而她丈夫前天就走了,时间上有漏洞。 贺若云娘是何等精明,她立刻明白了,黄金刀换奴籍,果然是好买卖,她心中冷笑一声,又挤出一丝笑意,拿起黄金刀,不露声色问:“这把刀是元庆什么时候孝敬你的?” 郑夫人小声回答,“就是刚刚发生之事,我马上觉得不妥,就来了。” 停一下她又歉然道:“娇娘今天身体不太好,如果没别的事,我就回去了。” 杨娇娘是郑夫人的女儿,她不想再多说,便用女儿为借口要离去。 “这件事我知道了,我会禀报给老爷,你先回去照顾娇娘吧!” “那我走了。” 郑夫人过来的目的有三个,首先是撇清自己,把奴籍之事先说清楚,也不算得罪贺若云娘。 其次便是想借贺若云娘之手惩罚元庆,元庆让她人刀两失,这口气她咽不下。 而第三个目的,是挑拨贺若云娘的狂妄之心,正如贺若云娘视她为对手,她的内心深处也同样对这个贺若云娘怀有一种敌意,贺若云娘取代她的姑母郑氏,这些年她心中一直不舒服,而且贺若云娘不去,她将来又怎么出头? 郑夫人知道贺若云娘很精明,但她也有弱点,也是整个贺家的共同弱点,得志便猖狂,骄横自大,而且脾气暴躁。 她不会把一个小小奴婢放在心上,但元庆却把乳母视为生母,这样他们之间的冲突将不可避免,贺若云娘的暴躁和元庆的倔强,这场戏真的会很精彩。 郑夫人心中非常得意,她很想跟去看一看,但她也知道,这个时候她决不能露面,她是元庆的母亲,万一闹起来,她怎么处理? 郑夫人不露声色地行一礼,心中暗暗得意地退下去。 当郑夫人一走,贺若云娘立刻恶狠狠对杨积善道:“现在是晚上,县衙已关闭,还来得及,你立刻去把奴契抢回来,快去!” 杨积善面露难色,杨家还从未发生这种事情,如果让父亲知道,恐怕他会吃不了兜着走,他犹豫一下道:“母亲,如果奴契已经不在他们手中,怎么办?而且元庆颇有武艺,我怕抢不过来。” 贺若云娘狠狠瞪杨积善一眼,“没用的东西!” 她看了一眼马管事,马管事立刻怦怦磕头,“当初主母曾经答应过满足我三个要求,我现在不要三个要求,只有这一个要求,娶沈秋娘为妻,求主母给我做主!” 贺若云娘眼中露出狠毒之色,她一咬牙,“好!我今晚就把她配给你,我看她拿到奴契又能怎样?” ........ 求推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