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哥哥和功夫美少女》 关于变身大熊猫等超能力的设定问题 关于超能力的设定:说老实话,变熊猫这个设定我一开始还真没想到乱马。只因为熊猫是国宝,很具有代表性,而且在古代熊猫被视为猛兽,有貔貅、吞金兽等等剽悍的称呼,能得到“貔貅”称号的古代军人,乃军中猛士。貔貅同时还与龙之九子之一有关联,这代表性就更强了。后来看到有人在书评区里提起,才猛地想起来,哦,原来乱马的爸爸也能变熊猫啊,呵呵~雷同了。 空间跳跃者这个超能力设定,来自于美国电影空间跳跃者,又译时空穿梭者。这跟炮姐里的黑子不同,黑子的时空穿梭明显无解,太强大了,连物质都能被排挤开,可以用玻璃将混凝土大楼切开,还能把物质传送进目标人物的体内……这非常恐怖。而电影里的空间跳跃者就没有这么强,一个经过训练的专业人士,即使没有超能力,也能靠先进的科学设备将其逮住甚至击杀。 操纵火焰但是无法生火的异能,x战警里有;伪装者的异能,源于炮姐里的粗眉毛女孩,但是比那更强大,可以作用到别人身上,可以屏蔽电子仪器对其的扫描。但因为伪装者本人战斗力太弱,所以只评为三级超能力。 总的来说,超能力的方方面面,凡是能想到的,都已经被人想到了。美国超级英雄漫画、电影,日本的卡通、小说……太多了。如果不写仙侠写异能,那么照搬设定是免不了的。反正再怎么想,也总能找到雷同的设定。没有办法啊,中国特色产品是武侠、仙侠,外国就把魔法、异能一勺烩了。 说实话,我已经尽量去原创了,但是没用。超能力――那些过于逆天的宇宙级能力暂且不提,我不会写出逆天的超能力――单说以人类现有科技水平能够进行制约的超能力,无外乎就是控制和变化这两种。还能有什么呢? 讲控制,可以控制能量和物质,电、水、火、土地、电磁波、核幅射、金属、生物、磁场、引力……等等等等,这都是控制。念动力是控制自己的精神能量;操纵人的思想和行为是控制别人的精神意识;空间跳跃是操纵空间的能力。 再说变化:变脸、变身、变性、变形、皮肤硬化、角质化、钢化、钻石化、骨骼肌肉金属化、石质化、钻石化、液体化、身体像皮筋一样伸缩、长毛长尾巴、肌肉像幽游白书里户愚吕一样膨胀数倍……这都可以算是变化系能力。 凡是能想出的花样儿,那基本上真是应有尽有了。 凡是超能力,基本上就脱不出控制和变化这两个范畴。好比隐身,看起来特殊,但也就是三种可能:第一,控制光线,使光线无法反射到别人的眼睛里,造成“视觉上”的隐身现象。第二,控制人的潜意识,让对方潜意识里认为这里没有人,造成某种“意识上”的隐身。第三,变化自己的身体,令身体像玻璃甚至空气一样透明,造成隐身现象。本文里的伪装者庄夜雨,兼具第一、第二两种特点,还有其它诸如吸纳声波扫描、屏蔽红外探测等等,都属于控制范畴。所以她可以算是控制系超能力。 连大预言术这种逆天级的能力[假设这是超能力而不是神术或者魔法],都可以勉强称为控制系超能力――控制未来,依靠语言操纵现实发生变化,言出法随。 还有像“预见未来”,这等玄幻的能力,也可以算是无意识或者有意识地控制时间,令未来将要发生的事情,提前在自己眼前上演。也能勉强算是控制系。 想来想去,超出控制和变化这两者范畴的还真是找不到。 控制之下,又可细分为若干小类:传统的金木水火土五行系、电磁系、空气系、空间系等等等等。变化之下一样有若干小类:肉体强化、物种转化、形态转化、性别变化、身体部分增殖等等等等。 得,再想出什么花样儿,就得往仙侠上扯了。 三江感言 嗯,三江了。 感谢各位编辑,让我得到这个推荐的机会。 这本书就像二组主编长天和我说的那样,书名过于小众化,很难吸引眼球。当然这个我自己也清楚,不过本书的立意就不是升级流,我就想写一些温馨舒适搞笑的桥段,让我的读者轻松、快乐。 去年发生了很多事,导致我被迫中止写书长达一年有余。事过境迁,我终于又有机会重新开始。往后的两年我无事一身轻,既无事业缠身,也无情感烦恼。只要后年不是世界末日,我就会一直以李古丁之名写下去。这本写完了还有下一本,下本写完了,还有下下本。 能否善始善终,各位请拭目以待。\ 仙侠序章 序:灭门,飞剑,盘古通天混沌仙诀 “哥哥,这个给你。” 吃晚饭时,六岁的妹妹楚灵递给楚江一颗拇指肚大小的珠子。 “这是什么?” 楚江好奇地看着这颗圆滚滚的半透明珠子,它通体碧蓝,好像一颗玻璃球。但它很重,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感觉比同体积的小铁球还要重一些。 楚江两指拈着珠子,对着日光灯观察它的内部。半透明的珠子内部雾朦朦的,还有着许多银色小点。当灯光照入时,那些银色小点便散发出微弱的光芒,好像夜空中的点点星辰。 楚江心中暗想:“像是过去非常流行的人造夜明珠,但是明显比那些廉价的人造夜明珠要好。小小的一颗却这么重,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做的。” 这时只听妹妹大声宣布:“这是灵灵给哥哥的生日礼物!” 楚灵咯咯笑着,肉乎乎的小手挥舞着筷子,欢快地说道:“哥哥生日那天灵灵没有给哥哥送礼物,所以今天用它补上。这是灵灵在幼儿园捡到的,它躲在草地里的时候黑乎乎的,一点也不好看。灵灵给它洗了个澡,它就变得这么漂亮了!哥哥,灵灵的礼物很棒吧?” “嗯,非常棒!这是哥哥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哥哥很喜欢。谢谢灵灵啦!” 楚江笑着,轻轻刮了一下妹妹的小鼻子,珍之重之地将这件珍贵的礼物放进了衬衣口袋,让它紧紧地贴着心脏部位。 楚灵眼巴巴地瞧着哥哥,直到看着他将礼物收好,这才得意地翘起小下巴,大眼睛笑成了一双弯弯的月牙儿。 楚父楚母看着一双儿女其乐融融,不由也随之畅然欢笑起来。 这是一个虽不富裕却很温馨的小家庭。父亲慈和又不失严厉,母亲温柔而勤劳,儿子孝顺好学,连六岁的小妹妹都是这般懂事。 但就是这样一个让人从心底里感到舒适留恋的小家庭,竟然被人一夕灭门! ~~ “不!” 楚江大吼一声,猛地从床上弹起。 他耳边犹回荡着三年前,妹妹那天真稚嫩的欢快笑声,眼前犹浮现着父母温暖温馨的慈祥笑颜,身上却已是冷汗淋漓。 他大口地喘息着,胸膛好像风箱一样不断起伏,呼吸声嘶哑而沉重。 他双拳紧握,手背上青筋暴凸。他全身颤抖,身下的木板床好像遭了地震,随着他身体的颤抖不住地抖动,发出阵阵难听的咯吱声。 良久,楚江才止住了喘息和颤抖。 他松开拳头,紧紧抱住脑袋,通红着双眼,从胸腔中迸出一声沙哑低沉的呐喊: “此仇不共戴天!此恨――不死不休!” ~~ 窗外已露鱼肚白。 楚江起身来到窗前,掐了个印诀,开始吞吐吸纳太阳真火。 以楚江现在的修为,吸收太阳真火有着极大的限制。 他每天只能在朝阳初升以前,吸收那么一小会儿最为柔和的太阳真火。当太阳出现之时,就必须停止吸纳。 若是贪多急进,则一不小心就会被燥烈的太阳真火反噬,走火入魔**其身。 因此当朝阳升起,楚江便停止吞吐,默默地运转玄功,温养刚才吸纳的太阳真火,并将其与昨晚自地底熔岩中,吸纳的地火精华融为一体。 将天、地二火炼成一体,辅以《盘古通天混沌仙诀》的特殊法门,便可得到一丝天地初开之时,最为精纯元始的真火灵力。 炼成了那一丝真火灵力,楚江又将这十天来分别炼就的一丝土灵力、一丝风灵力、一丝水灵力自丹田抽出。他以土灵力承载其它三系灵力,合炼地、水、火、风,终将这四系灵力,还原成一丝混沌真元。 之后他便把这一丝混沌真元,导入脊柱之中,以其锤炼骨髓。 ~~ 炼化了那缕混沌真元,楚江摊开右手,掌心之中陡然绽出碧蓝光芒。那片碧蓝如苍穹的光芒之中,夹杂着星星点点、密密麻麻的银光,仿佛一团银河漩涡,在蓝光之中缓缓旋转。 不多时,光芒消失,楚江掌心之中多了一颗碧蓝色、圆滚滚、半透明、拇指肚大小的珠子。 这就是三年前,妹妹楚灵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的那颗珠子。 正是这颗珠子,在那个让他痛彻心扉、改变了他一生命运的灭门之夜,保住了他的性命,给予了他复仇的力量! 凝视了这颗珠子一阵,楚江默运仙诀,但见那珠子上光芒一闪,他手中顿时平空出现一把五尺长剑。 此剑青色的剑身如一泓秋水,通体完美无瑕。黑色的剑柄像玉石一样温润,亦如玉石一般半透明。 剑身与剑柄材质明显不同,然而这两部份的连接处,任楚江如何观察,都找不出任何嵌接的痕迹。整把剑浑然一体,仿如天成。 而那颗碧蓝色、圆滚滚、半透明、拇指肚大小的珠子,就嵌在剑柄尾端。 这颗珠子,就是这把五尺长剑的核心。这把剑,正是传说中,可取人首级于千里之外的剑仙飞剑! 楚江修习的《盘古通天混沌仙诀》,也正是得自这颗能化成飞剑的剑丸! 楚江轻抚着剑柄上的剑丸,盘膝坐回木板床上,将长剑搁置膝头,阖上双眼默默参悟起“混沌慧眼”、“上清神雷”等仙诀自带的神通。 少顷,楚江猛地睁开双眼,漆黑的瞳孔中,闪过一抹不黑不白、不清不浊的混沌异芒,窗口十几公里外那座小山上的景像,顿时被他尽收眼底! 一花一草,一石一树,无不历历在目。便连那山坡上的草了整个上午的楚江,来到一家超市门前。他将三轮车停放在门口的停车场上,进超市买了一包方便面。出来后,楚江坐上三轮车的车厢,就着一瓶白开水啃起了方便面。 陈旧的三轮车,车厢里堆满旧报纸、废纸箱、塑料瓶、易拉罐,还有一台报废的彩电。 面目平凡的青年,穿一袭浆洗得发白的补丁迷彩服,戴着草帽,坐在车厢里的废彩电上,大口嚼着方便面饼,不时喝上一口装在矿泉水瓶里的白开水。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楚江现在的模样,就是一个极其贫寒的收破烂的。除了好奇心旺盛的小孩们,谁也不愿意多看他一眼。 包括他的仇人们。 十二点一刻,楚江又看到了他的两个仇人。 新书《神仙浩劫》已上传 新书,神仙浩劫。已上传。在我作者空间可以看到,喜欢仙侠的朋友们可以去看看。两本书同时写,每天都有更新。 简介: 楚江本是人间一凡俗,其父母、小妹不知情之下,因为一件玩物,惨遭毒手。 楚江侥幸逃过一劫,本以为余生都会在仇恨煎熬之下渡过,不料机缘巧合,得到一颗能变成飞剑的神奇珠子,内藏一部“盘古通天混沌仙诀”! 当他修成神通,踏出复仇的第一步时,方才惊觉仇敌之势大…… ~~ 强敌虎视眈眈,楚江谈笑自若:“此生已尽欢,我死而无憾!若侥幸逃得性命,必当十倍奉还!” 正文:序:灭门,奇珠,飞剑 “哥哥,这个给你。” 吃晚饭时,六岁的妹妹楚灵递给楚江一颗拇指肚大小的珠子。 “这是什么?” 楚江好奇地看着这颗圆滚滚的半透明珠子,它通体碧蓝,好像一颗玻璃球。但它很重,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感觉比同体积的小铁球还要重一些。 楚江两指拈着珠子,对着日光灯观察它的内部。半透明的珠子内部雾朦朦的,还有着许多银色小点。当灯光照入时,那些银色小点便散发出微弱的光芒,好像夜空中的点点星辰。 楚江心中暗想:“像是过去非常流行的人造夜明珠,但是明显比那些廉价的人造夜明珠要好。小小的一颗却这么重,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做的。” 这时只听妹妹大声宣布:“这是灵灵给哥哥的生日礼物!” 楚灵咯咯笑着,肉乎乎的小手挥舞着筷子,欢快地说道:“哥哥20岁生日那天灵灵没有给哥哥送礼物,所以今天用它补上。这颗珠珠是灵灵在幼儿园捡到的,它躲在草地里的时候黑乎乎的,一点也不好看。灵灵给它洗了个澡,它就变得这么漂亮了!哥哥,灵灵的礼物很棒吧?” “嗯,非常棒!这是哥哥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哥哥很喜欢。谢谢灵灵啦!” 楚江笑着,轻轻刮了一下妹妹的小鼻子,珍之重之地将这件珍贵的礼物放进了衬衣口袋,让它紧紧地贴着心脏部位。 楚灵眼巴巴地瞧着哥哥,直到看着他将礼物收好,这才得意地翘起小下巴,大眼睛笑成了一双弯弯的月牙儿。 这一晚正值周末,楚家四口吃过晚饭,聚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着电视。 楚灵坐在楚江腿上,不时用肉乎乎的小手拍拍楚江的衬衣口袋,那里面装着她送给哥哥的生日礼物。 楚江故意逗她:“怎么,舍不得送给哥哥的礼物,想要回去啦?” 楚灵皱着鼻头,脸红红地说:“才不是呢!灵灵是怕哥哥你把珠珠弄丢了,想帮你检查一下嘛!哥哥,这是灵灵送给你的第一件生日礼物,你一定不能弄丢它哦!” 楚江呵呵一笑:“灵灵放心,哥哥绝对不会弄丢它的。明天一早,我就去买一个挂坠,把它串起来挂在脖子上,天天戴着它,好不好?” “嗯嗯!”楚灵满意地点点头,满认真地说:“这颗珠珠是护身符哦,它会保护哥哥的。哥哥你戴着它,一定能一生平安。” 楚江轻轻捏了捏楚灵嫩生生的小脸蛋,笑道:“呵,哥哥早就知道啦!因为这是灵灵送的嘛,当然能保护哥哥啦!” 楚灵咯咯直笑,双手勾住楚江脖子,在他脸上亲了一大口。 母亲笑着打趣:“灵灵,你这么喜欢粘着哥哥,以后长大了怎么办?” 楚灵扬起下巴,大声说道:“灵灵长大了要做哥哥的媳妇儿,天天粘着哥哥!” 父母听得她这幼稚的宣言,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楚江忍着笑,一本正经地说道:“那好啊,哥哥将来就娶灵灵做媳妇儿啦!不过灵灵可要长快一点,不然等你大了,哥哥可就老啦!” “嗯嗯!”楚灵认真地点点头:“以后灵灵每顿都吃两碗饭,一定能很快长大的!” 楚江笑眯眯地说:“还得不挑食,要多吃青菜!” 楚灵犹豫了一下,还是点头道:“那……好吧,灵灵以后不挑食了,多吃青菜。” 楚江故作严肃地问:“说话算数?” 楚灵也是肃穆着小脸,用力地点点头:“男子汉大丈夫,说话当然算数!” 楚江一愣,旋即哈哈大笑。楚父楚母听了女儿这傻傻的保证,也忍俊不住,再次大笑起来。 一家人正其乐融融时,大门处突然传来喀哒一声轻响,那原本紧锁着的防盗门无故敞开。紧接着,两个穿着黑色风衣,又高又瘦的男子,在楚家四口满脸错愕地注视下,旁若无人地进了门,直闯进了客厅之中! “你们什么人?”父亲站起身,又惊又怒地质问:“怎么能随便闯进别人家里?请你们马上出去,否则我立即报警!” 那两个突然闯进楚家的男子,对楚父的质问和报警威胁置若罔闻,自顾自地互相交谈着。其中一个二十来岁的男子问道:“哥,是这里吗?” 另一个面相老成些,看上去有三十多岁的男子,指着楚江父母的卧室说道:“没错,我能感觉到,那东西就在那间屋里。” 那二十来岁的男子问:“这家人怎么办?” 三十多岁的男子向着楚父楚母的卧室走去,看都不看楚家四人一眼,轻描淡写地说道:“都杀了,抽出魂魄,免得泄露消息……” 此时楚父已经拿出了手机,但他还没来得及拨号,那二十来岁的男子便自怀中掏出一面黑色的三角小旗,手持小旗对着楚父轻轻一晃。 一道人形虚影自楚父头顶上飘出,瞬间投入那三角小旗之中! 楚父无力地瘫倒在地,大瞪着的双眼中已是一片死灰!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楚母、楚江、小妹都还没来得做出任何反应,那二十来岁的男子,又用那黑色的三角小旗对着母亲和小妹轻轻一晃! ~~ “不!” 楚江大吼一声,猛地从床上弹起。 他耳边犹回荡着三年前,妹妹那天真稚嫩的欢快笑声,眼前犹浮现着父母温暖慈祥的笑颜,身上却已是冷汗淋漓。 他大口地喘息着,胸膛好像风箱一样不断起伏,呼吸声嘶哑而沉重。 他双拳紧握,手背上青筋暴凸。他全身颤抖,身下的木板床好像遭了地震,随着他身体的颤抖不住地抖动,发出阵阵难听的咯吱声。 良久,楚江才止住了喘息和颤抖。 他松开拳头,紧紧抱住脑袋,通红着双眼,从胸腔中迸出一声沙哑低沉的呐喊: “此仇不共戴天!此恨――不死不休!” ~~ 窗外已露鱼肚白。 楚江起身来到窗前,掐了个印诀,开始吞吐吸纳太阳真火。 以楚江现在的修为,吸收太阳真火有着极大的限制。 他每天只能在朝阳初升以前,吸收那么一小会儿最为柔和的太阳真火。若是贪多急进,则一不小心,就会被燥烈的太阳真火反噬,走火入魔,自.焚其身。 因此当朝阳升起,楚江便停止吞吐。他默默地运转玄功,温养刚才吸纳的太阳真火,并将其与昨晚自地底熔岩中,吸纳的地火精华融为一体。 将天、地二火炼成一体,辅以《盘古通天混沌仙诀》的特殊法门,便可得到一丝天地初开之时,最为精纯元始的真火灵力。 炼成了那一丝真火灵力,楚江又将这十天来分别炼就的一丝土灵力、一丝风灵力、一丝水灵力自丹田抽出。他以土灵力承载其它三系灵力,合炼地、水、火、风,终将这四系灵力,还原成一丝混沌真元。 之后他便把这一丝混沌真元,导入脊柱之中,以其锤炼骨髓。 ~~ 炼化了那缕混沌真元,楚江摊开右手,掌心之中陡然绽出碧蓝光芒。那片碧蓝如苍穹的光芒之中,夹杂着星星点点、密密麻麻的银光,仿佛一团银河漩涡,在蓝光之中缓缓旋转。 不多时,光芒消失,楚江掌心之中多了一颗碧蓝色、圆滚滚、半透明、拇指肚大小的珠子。 这就是三年前,小妹楚灵送给他的20岁生日礼物。 恍惚间,楚江又想起了小妹曾说过的话:“这颗珠珠是护身符哦,它会保护哥哥的。哥哥你戴着它,一定能一生平安……” 谁也不曾想到,楚灵稚气而真诚的祝福居然成真。正是这颗珠子,在那个灭门之夜,保住了楚江的性命,给了他复仇的力量。 凝视了这颗珠子一阵,楚江默运仙诀,但见那珠子上光芒一闪,他手中顿时平空出现一把五尺长剑。 此剑青色的剑身如一泓秋水,通体完美无瑕。黑色的剑柄像玉石一样温润,亦如玉石一般半透明。 剑身与剑柄材质明显不同,然而这两部份的连接处,任楚江如何观察,都找不出任何嵌接的痕迹。整把剑浑然一体,仿如天成。 那颗碧蓝色的圆珠,就嵌在剑柄尾端。 这颗珠子,就是这把五尺长剑的核心。这把剑,正是传说中,可取人首级于千里之外的剑仙飞剑! 楚江修习的《盘古通天混沌仙诀》,也正是得自这颗能化成飞剑的剑丸! 楚江轻抚着剑柄上的剑丸,盘膝坐回木板床上,将长剑搁置膝头,阖上双眼默默参悟起“混沌慧眼”、“上清神雷”等仙诀自带的神通。 少顷,楚江猛地睁开双眼,漆黑的瞳孔中,闪过一抹不黑不白、不清不浊的混沌异芒,窗口十几公里外那座小山上的景像,顿时被他尽收眼底! 一花一草,一石一树,无不历历在目。便连那山坡上的草叶脉络,也如反掌观纹,清晰可辨! 楚江双手连掐印诀,低喝道:“通天敕令!上清神雷,五雷轰顶!疾!” 喝声中,他右手向着窗外一指,五道细小的电火花,自他食、中二指之间接连迸射而出,刹那间便消失无踪。 窗口附近自是没有发生任何异常,但在楚江眼中,那座十几公里外的小山包上,正有五道手腕粗的耀眼电光从而天降,接连劈落到山腰处一块卧牛石上! 电光过后,那块卧牛石除了遍体焦黑之外,似乎没有任何异常。但楚江却是看得分明――那块上万斤的大石,外壳固然无恙,内里却已经酥如面粉。只消一个普通壮汉重击一拳,便可令其化为粉末! 楚江满意地点点头,心道:“虽然每十天才能炼成一缕混沌真元,但效果却是非常明显,境界法力均有所进步。混沌慧眼的‘观远’之术,比昨天远了足足一百米,视野更开阔,视力也更清晰。上清神雷的威力也强了半成…… “照现在的进度,只需再修炼一个月,我就能将全身骨髓尽数炼成一团混沌,修至‘炼髓大成期’。到时候就算是‘筑基期’的修士,也不是我的对手!爸爸妈妈,还有……灵灵,你们若在天有灵,就请好好看着……一个月后,我必生剐仇敌,炼其魂魄,斩其头颅祭奠你们!” 心中对父母小妹默祷一番,楚江手中蓝光一闪,那把青色长剑便还原为剑丸。接着他右手一握,指缝中漏出几丝蓝芒,再摊开手时,剑丸已从他掌心消失得无影无踪。 “今晨早课到此为止,是时候工作了。” 楚江起身换上一套浆洗的发白、打满了补丁的迷彩服,戴上一顶草帽,走出了自己的廉租小屋。 ~~ 序 杨广的纠结与忧郁 对杨广来说,与史上着名暴君同名,并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他曾多次要求改名,但他那不着调的老爸并没有满足他的要求。 ~~ “不叫杨广,难道你还想叫杨伟吗?”杨广老爸每次都是用同一个理由将可怜的杨广打得一败涂地:“要么就叫杨广,要么就叫杨伟,没有第三种选择。你自己看着办吧!” ~~ 直到上了高中之后,杨广才稍微平衡了一点。因为高一的时候,他有了一个更加拉风的同班同学。 那位同学姓商,名纣王。 ~~ 杨广从小就知道,自己不怎么聪明。 考试倒数第一是家常便饭,偶尔考出了倒数第二的好成绩,那也是因为有同学考试缺席。 他并不是学习不努力,他甚至能把每本教科书从头到尾全部背下来,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如此,但就是考不好。 当然,如果能把每次考试的时间延长一倍,他有绝对自信考正数第一。 简单来说,他就是脑筋转得特别慢。别人只用一分钟就能正确解答出的试题,他却需要两分钟甚至更久,但他几乎从不出错,做出多少分的试题,就能得到多少分的成绩。 可惜,考试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不会因为他思考缓慢却精确就给他优待。 幸好小学和初中属于义务教育,所以就算他常年把持倒数第一的宝座,还是顺利毕业了。之后,他作为体育特长生,在缴纳高额赞助费的情形下,得以进入重点高中。 上了高中,杨广终于开始悲剧了。 六年后,当初与他并称“暴君二人组”的商纣王,已经在名校江海大学金融管理系念大四了。而杨广才刚刚告别了连续奋战6年的高中,考上了大学。 其实“考上大学”这种说法并不合适,以杨广的真实水平,本来连个专科都考不中的。实在是他兼职的研究所见他一直复读到高六真的太可怜了,这才想办法走后门让他进了江海大学。 ~~ 杨广的反应迟钝并非只体现在学习上。 事实上,小时候的杨广长期被他老爸忽悠得不轻。 老爸常给他讲战争故事。故事的主角永远只有一个人,那就是老爸自己。 故事里的老爸智勇双全,英明神武,枪法奇准,武功极高。抗日战争时的老爸炸碉堡、摸炮楼、扒火车、毁铁轨,死在老爸手下的日本鬼子成千上万;抗美援朝的老爸沐浴枪林弹雨笑傲朝鲜,身中百弹不下火线,美国大兵闻风丧胆;越南战争的老爸如林中猛虎,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越南鬼子见之亡魂…… “抗战时,老爸我叫杨无敌;抗美援朝了,我改名叫杨反帝;打越南小霸,我就改名叫杨征南,越南古名安南嘛。改革开放后时代不同啦,大家都说要突出个性,所以老爸我就改名叫杨踏天。这也是符合无神论思想的,人定胜天嘛……” 直到15岁以前,老爸杨踏天在杨广心目中还是神秘和强大的象征,一度是杨广仰望的偶像和追赶的目标。 小学时老师问同学们有什么理想啊?杨广总是理直气壮地说,我长大了要当爸爸!老师哭笑不得地问他为什么,杨广振振有词地回答说,爸爸智勇双全、枪法如神、武功高强,日本鬼子、美国大兵、越南鬼子全都怕爸爸,所以我长大了要当爸爸! 老师当时就?了。 15岁以后,杨广才渐渐明白过来,老爸不可能参加过抗日战争,也不可能参加过抗美援朝,了不起打过越南,但也极有可能只是个传说。 老爸就是个大忽悠。 至于现在,杨广的大忽悠老爸杨踏天常年不在家。几个月前通电话时,老爸告诉杨广,他现在在哥伦比亚,正在为铲除毒枭贡献力量。斗争是残酷的,过程是曲折的,时间是漫长的,但是未来是可以期待的…… 杨广一个字都不信。 他已经不再是十几岁的孩子了。 而当他拿到江海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打国际长途将这个喜讯通知身在国外的老爸时,老爸先是好好夸奖了他一通。跟着又告诉他: “老爸我呢,正在一个秘密基地中,和一群非常厉害的科学家一起研究歼星舰,预计不久的将来就能出成果了。现在资金有点短缺,所以啊……我把儿子你银行卡里的钱转走了一部分……等歼星舰造好了,老爸我就能打败哥伦比亚毒枭,还世界和平了。还能得到诺贝尔和平奖哦,到时候一定还钱给你…… 这个时候,杨广忽然觉得老爸其实也很可怜。 杨广知道自己智力欠发达,可是老爸现在明显是精神不正常了,居然用这么烂的借口来骗自己,我已经岁了好不好?我已经能独立思考了好不好? 去你的歼星舰!去你的诺贝尔和平奖! ~~ 本来靠着做兼职攒下了一笔可观财富的杨广,到了2007年9月,连大学学费都拿不出来了。 又是研究所看他可怜,预支了他一个月薪水,这才解决了他的经济危机。 智力有限,名字古怪,老爸无良,多年财富化为乌有…… 杨广就在这样的纠结和忧郁中,开始了传说中多姿多彩的大学生涯……\ 第一章 天才和笨蛋 一辆加长劳斯莱斯幻影缓慢地行驶在江海市中心大道上,此时正值早上的上班高峰期,车流虽然不至于拥堵,但也没有哪辆车能稍微快上一点。就连最性急的司机,也不得不按捺住性子,把速度放慢到三十码以下。 商龙儿坐在劳斯莱斯后座,右手托腮,静静地看着窗外。 今天是江海大学汉语言系大一新生报到的最后一天,到了今天,来自各地的系大一新生们基本上全部到齐了。按照惯例,本系本届的各个新班级,今天将会举行新学期开学的第一次班会。 因此,商龙儿打算今天一大早就去完成报到程序,在学校里呆上一天,见一见新同学,体验一下大学的气氛,看看大学是否和小学、初中、高中一样无聊。 作为一个10岁进小学,15岁便考上大学的天才少女,商龙儿在小学、初中、高中这三个阶段,正经坐在教室里听课的所有时间,全部加起来还没有超过一个学期。 并非商龙儿不愿意与同学打交道,就算是十分幼稚的一年级小学生,她也能耐下心来与他们交流。但她实在无法忍受异性们对她的关注和骚扰。 小学生还好,虽然五六年级的小学男生已经知道喜欢漂亮女孩了,但毕竟胆子不大,还比较含蓄。而初中生就不一样了。 传说中,九十年代中期以前的初中生们,男女生之间连碰一下手都会脸红。可是现在……十四五岁的少男少女们已经能够面不改色地去酒店开房了。 而商龙儿从小学开始,就不断受到初中生甚至高中生们的骚扰。当她13岁进高中之后,就连一些成年男子,都开始对她进行不怀好意的窥视与骚扰。 这令她不胜其烦。虽然她不怕麻烦,但也不喜欢麻烦,只好尽量减少去学校的时间,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家里自学。 对于大学,老实说她并不报多大期望。现在连初中生、高中生都如此奔放了,号称如狼似虎的大学生们,只怕会更加狂暴。 所以以她的高考成绩,却只报了汉语言系这样一个万金油专业。 原因无它,这个专业课程少,自由度高,有利于长时间旷课。最重要的是,根据她的调查,江海大学的汉语言系中,美女数量是最多的,质量是最高的,连外语系、艺术系都望尘莫及。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或许她受到的关注会小一点。 而当真需要学习其它专业的知识时,她大可以去别的院系旁听或者自学。 ~~ 其实商龙儿很希望能正常地上学,正常地交朋友。但因为种种原因,她的愿望总是难以实现。 异性朋友不必提了,她甚至连一个同龄的同性朋友都没有――因为相貌、才能、家世等条件过于出色,女孩子们对她不是嫉妒就是排挤。高中时甚至有女同学信誓旦旦地宣称:商龙儿傲慢到瞧不起任何人。天可怜见,她商龙儿虽然有些骄傲,但几乎不歧视任何人――除了那些对她不怀好意的异性。 而且谁又相信,被女孩子们嫉妒不已的商龙儿,心里也满是对同龄女孩儿们的嫉妒和羡慕? 15岁,身高才刚好1米45,身材号称萝莉微乳……虽然上下身比例堪称黄金比例,可是这种洗衣板一样的小学生身材,实在让人骄傲不起来。 现在这年头,城镇里的孩子们营养充足甚至过剩,个子一代比一代高,身材一代比一代好。15岁的女孩子身高超过1米70的不在少数,处于1米50至1米70这个区间之内的更是比比皆是,而且绝大多数还会继续长高。至于胸脯,好多女孩子都发育得比成年人还好了! 可为什么她商龙儿个子就长不高?胸脯就是长不大? 难道营养全都用来供应脑部发育不成? 对此,商龙儿很是愤愤不平。 ~~ “大小姐,我们到了。”司机兼保镖老李的声音及时打断了商龙儿越飘越远的思绪:“校门外路边的告示牌上说,由于正处在报名期间,校内往来人员太多,为安全起见,禁止外来车辆入内。” 副驾座上的女保镖小孟请示道:“大小姐,要不要我去交涉一下?” 商龙儿摆摆手:“不用,我们下车走。” 小孟迟疑道:“可是……人太多了。” 商龙儿一笑,从旁边的双肩背包里拖出一只帽檐极大的遮阳帽,冲着小孟眨了眨眼睛:“我准备了这顶帽子。” 说着,她将帽子套在脑袋上,将帽檐拉低,微微低着头时,小孟便只能看得见她小巧的下巴了。 “我个子小,又戴上这顶帽子,只要稍微低下头,别人就连我的脖子都看不到了。” 说话间,商龙儿背上双肩背包,推开车门下了车。 小孟连忙下车,来到了商龙儿身边。老李将车停在校门外停车场之后,也很快来到了商龙儿身边。 就这样,老李在左,小孟在右,商龙儿走中间,三人一路进了江海大学正门,向着位于校园东北部的院走去。 老李四十出头,相貌朴实忠厚。小孟三十来岁,虽然长相靓丽,但明显已经青春不再。这两人穿着很休闲,看上去就像一对普通的夫妻。 而商龙儿穿着一身白色的公主裙,背着卡通背包,戴着大大的遮阳帽,看上去就像个小学生。 这三人的组合,就像是一对夫妻正带着女儿在大学参观游览,平常得不能再平常了,倒是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 但还是有人找他们搭话了。 一个背着大背包的大小伙儿,突然斜刺里冲过来,挡在了商龙儿三人面前。 就在这大小伙儿冲过来时,老李已经上前一步,将商龙儿挡在了自己身后。他目光炯炯地盯着那大小伙子,眼神里满是警惕。 小孟也是虎视眈眈地盯着这小伙子――这个小伙子二十三四岁的年纪,身量中等,有着一头精神抖擞的平头,面容朴实,浓眉大眼。他上身穿着一件八成新的白色恤,胸前印着毛主席语录: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下身是一条白色运动短裤,露出一双毛茸茸的小腿。脚上穿着耐克球鞋,但小孟一眼就看出,这双鞋子是假的。因为那个勾,方向打反了。 一般来说,男孩子是不喜欢穿白色衣服的。因为白色衣服容易脏,还很难洗。需要自己洗衣服的大学生尤其如此。但是这个大小伙儿一身衣服干干净净,连最容易脏的领口和袖口都看不到污渍。 从整体印象上看来,这个小伙子毫无威胁。但是小孟和老李还是表现出了应有的警惕,因为大小姐实在太招人喜欢了。很多看上去人畜无害的男生,在看到了大小姐的真面目之后,会瞬间化身狼人。 “有什么事?”老李貌似慈和地发问了,语气虽然平和,但态度却是拒人千里。 “劳驾……”那大小伙儿挠了挠头皮,很不好意思地递过一张地图:“能不能告诉我江海大学院怎么走?校园太大了,地图……很难懂。” 作为一所综合性大学,江海大学的校园面积的确很大,有些地方确实不好找。但是院离这里并不远,沿着眼下这条路一直往前走个五百多米,到达第一个十路口向右拐,很快就能看到院的行政楼。 拿着地图都找不到这么醒目的目标,这让老李很是怀疑这小伙子的动机。此人不至于如此迟钝吧?难道……他是想打大小姐的主意? 想到这里,老李警惕性陡然提高,脸上慈和的微笑也消失了,板着脸冷冰冰地说道:“前走五百余米,十字路口右转,再走两百余米即到。” 老李的语速很快,但吐词绝对清晰。可这小伙子还是满脸茫然加歉意,“前走五百余米……接下来呢?不好意思,我记东西很慢,麻烦您能不能再说一遍?说慢点,太快了我怕记不下来,真是不好意思……” 老李这下几乎可以确定,这个小伙子真是不怀好意了。但他并不打算立即翻脸,而是耐住性子,冷冰冰地,一字一句地,放慢了语速说道:“前走五百余米,十字路口右转,再走两百余米即到。记住了吗?还要我说第三遍吗?” 小伙子这下可算是记住了,他自言自语地重复了两遍,确定没有记错之后,这才满脸质朴笑容地道歉又道谢:“耽搁你们时间太对不起了,谢谢,谢谢你们!” 说到这里,他探头朝老李背后看了一眼――这个动作激得老李眼睛一眯,几乎忍不住要揪住他大声喝问有何企图了。然而小伙子接下来的话却打消了老李的警惕:“两位带女儿逛大学呢?呵呵,小妹妹才上小学吧?现在离上大学还远着呢。不过逛一下也好,看一看漂亮的校园,体验一下大学的氛围,增强小孩子对美好大学生活的向往,也许会更有动力去努力学习哦!好了不打扰你们了,叔叔阿姨再见,小妹妹再见!” 说罢,这小伙子朝着三人挥挥手,转过身大步向着前方走去。 老李和小孟是对那小伙子没有敌意了,商龙儿却是憋了一肚子气。她咬着牙,鼓起腮帮,握紧双拳,猛地一跺脚一抬头,紧盯着小伙子的背影气呼呼地说道:“居然把我当小学生!真是有眼无珠,活该看不懂地图!这家伙,怎么不笨死算了?不要让我再看到你,否则见一次打一次!” 老李和小孟对视一眼,苦笑摇头。 ~~ 杨广走着走着,突然感到头皮发麻,背后无缘无故升起一阵寒意。他回过头,却只远远地看到后面那一家三口,就是那对很乐于助人的夫妻和他们的小学生女儿。 似乎是看到了他回头,那个走在中间,穿着一身漂亮的白色公主裙,戴着大帽檐遮阳帽的小学女孩,还冲着他扬了扬拳头,好像是在打招呼。于是他也冲着对面招了招手,还亮出白牙热忱一笑。 “没被人恶意窥视呀,怎么会后背发凉呢?”响应了对面的招呼之后,杨广莫明其妙地挠了挠头皮,很是无解地嘀咕着:“嗯,应该是错觉吧?没错,一定是错觉。哈哈哈,我真傻,那么热情的一家三口,怎么会对我有恶意呢?哈哈哈……” 作为一个笨蛋,杨广的特长并不多。能感应到一定距离内别人对他的恶意窥视,算是他最有用的特长了。如果没有这个特长,杨广相信,以自己的智力,很难无灾无难地活到现在。 当然,别人对他产生警惕他是没有感觉的。因为警惕不是恶意。别人对他有警惕,属于对方觉得他有可能伤害对方,是对方认为他有恶意。 “还是尽快去报名吧,希望流程不要过于复杂。”又自言自语了一句,杨广加快了脚步。 第二章 杨广的期待和商龙儿的烦恼 好不容易报了名交了钱,领到了宿舍钥匙和学校配发的行李,杨广扛着大包小包,徒步行走将近一公里,来到了院的学生宿舍。 杨广在市内本来是有房子的。老爸杨踏天虽然不着调,但貌似曾经发达过,给他留下了一栋大房子。研究所也因为他贡献巨大,给他配了一间三室一厅的精装公寓。但江海大学有规定,大一新生必须住在宿舍,据说每天晚上都有学生会的查房。 其实这个规定大多数时候都是流于形式。学生会成员也是学生,很好通融。除非校领导亲自出马,否则查房是没有用的。但是杨广好不容易才圆了大学梦,很是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大学生活,当然要严格要求自己,恪守校规校纪。 杨广一路来到505号房门前,发现房门虚掩着,正好省了他掏钥匙开门的功夫。他推开门,还没来得及打量一下宿舍的环境,便看见一个金发蓝眼、人高马大的白人小伙儿,正拿着拖把在拖地。 杨广愣了一下,心说我没走错地方吧?这里怎么会有外国人呢?他正琢磨着呢,那白人小伙已经发现了杨广,马上扔下拖把,脸上溢出无比热情的笑容,张开双臂迎向杨广。 见这白人小伙这么热情,杨广真是吓了一跳。老爸经常把“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挂在嘴边,而杨广虽然在长大后知道自家老爸脑子有点不正常,但从小的言传身教已经在他潜意识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记。因此见着外国人,甭管对方表现得多热情,杨广心里浮出的第一印象,必然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外加一句“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当下杨广后退一步,两撇浓眉高高扬起,一双大眼充满警惕,舌头在嘴里打了个转,憋出一句倍儿蹩脚的英语:“赖,赖斯吐泥鳅![nie.e.yu!]不对,是‘忽阿油,外,外油阿喝儿!’[bsp;白人小伙儿一愣,笑容顿时僵在脸上,结结巴巴地说道:“阿,阿姆拥军.李,阿姆饿死丢但特![i’李拥军,i’.a.suen]” “呃……”杨广听得直翻白眼,完全不明白这白人小伙儿在说些什么,难道正宗英语就是这么难懂的? 大概是明白杨广没有听懂,这白人小伙儿立马用一口倍儿流利的普通话说道:“我叫李拥军,是江海大学大一新生,我住这个宿舍呢!哥们儿,你,你也是这宿舍的一员?” 杨广愣了半天,这才难以置信地说道:“想不到你普通话说得这么好!难怪能到汉语言系留学。不过李拥军这个中国名字有点过时了,这是八十年代以前的时尚。” 自称李拥军的白人小伙儿干笑两声:“我不是留学生,我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我这名字是爷爷起的,爷爷是老古董,所以名字落伍也就不奇怪了。” “中,中国人?”杨广大?:“中国人能长成你这样儿?” 李拥军嘿嘿笑着,一边帮杨广放行李,一边说道:“我长得随我爷爷。我爷爷原来是美国人,三十年代末和我曾祖父、曾祖母来了中国……” 如此这般解说了一番,杨广总算是明白了。 李拥军的曾祖是美国共产党员,三十年代末变卖所有家产,买了一批军火来中国支援中国抗日,后来去了延安,就一直没走。李拥军的爷爷十几岁就入了党,娶了个中国女人做老婆,抗美援朝时还去朝鲜战场当过翻译。 李拥军的老爸是混血儿外貌,娶的老婆也是中国女人,按说到了李拥军这一辈,外貌特征应该是中国血统占据多数。没想到返祖了,长得跟他曾祖父一模一样…… 这一家国际主义战士的经历听得杨广敬佩不已,末了他捧着李拥军给他冲的茶,感慨道:“难怪我听你英语说得这么溜,原来是有传统的。” “英语?”李拥军一愣,旋即一拍大腿,恨恨道:“我高考英语才八9分,差一分及格!这英语太难学了!对了,你英语怎么说得那么地道,有什么经验可供参考?我这模样儿冒充外国人挺合适,可就是英语不合格啊!” 杨广一呆:“啊?我英语地道?可我这口语只有中国人能勉强听懂啊!” 俩人面面相觑,好一阵大眼瞪小眼,随即同声大笑。 这一笑,顿时把两人的距离拉近了不少。两人又联合起来声讨了一阵英语教育,就已经好得跟十几年的哥们儿差不多了。 “你呢,是最后一个来的。这个铺位住的叫李剑雄,是个大胖子,也是一热情可爱的哥们儿。这个呢,是邹翰林的铺位,人如其名,知识渊博,很有学问。一看就满脸书卷气,但是一点都不傲气清高,也是挺好相处的一位。这两位现在应该在女生楼那边溜达,说是要提高警惕,严防色狼侵犯骚扰院的姐妹……” 李拥军边拖地边向杨广介绍情况,看他的勤快劲儿,想来也不是那种养尊处优的少爷。 杨广则是一边整理床铺和行李,一边随口和李拥军扯淡。他脑子慢,有时候一句话要想上半天,才能组织好语言,口齿清晰地说出口。要是话赶话说得急了,就会语无伦次,颠三倒四。因此,大部分时候都是李拥军在说,杨广在听。 李拥军拖完了地,又拿起抹布擦拭门窗阳台。做着做着,他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问道:“对了,说了半天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杨广一拍额头:“哈哈,你瞧我这记性,哈哈哈,我真傻,居然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叫杨广,小名阿摩。你叫我阿摩就可以了。” “杨,杨广?阿摩?”李拥军嘴角抽搐,使劲儿憋着笑:“好名字,很有气魄,挺时尚的,比我名字好多了。” 杨广大为感动:“好兄弟,你还是第一个听到我名字没有笑出声的,也是第一个夸我名字时尚的!好兄弟,你就是我亲弟弟,以后有什么事跟哥说,哥一定帮你!” 李拥军憋笑憋到内伤,但也有些感动。他听得出来,杨广这话是发自内心的,真诚得不掺一点杂质。因此李拥军虽然心里觉得杨广似乎脑子里少根筋,但还是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强行咽下笑意,说道:“成!你说的,以后我要有事,一定找你帮忙!” 两人正哥俩好呢,宿舍门又被推开了。一个山一样魁梧的胖子,艰难地挤进门框进了屋,在他进来之后,才显出被他遮得严严实实的一戴着眼镜的清秀书生。 不用问,这两人就是杨广的另两个同居舍友李剑雄和邹翰林了。 “哟,最后一位兄弟总算来啦!”大胖子李剑雄声音宏亮低沉,听起来很震撼。胖圆脸笑起来很可爱,仿佛弥勒佛一般。他晃动着胖大的身子来到杨广身边,伸出肥厚的手掌,一把攥住杨广双手――嗯,没错,他一只手就把杨广的双手包了个严严实实――“欢迎欢迎!我代表505的弟兄们欢迎你的到来!眼下到饭点儿了,中午这一餐我请,给咱弟兄接风!” 邹翰林推了推眼镜:“虽然我很讨厌被人代表,但既然你很有诚意地要请我们吃饭,这次我就原谅你了。” 说着,他拍了拍杨广的肩膀,微笑道:“欢迎你,我是邹翰林,我代表505的弟兄们热烈欢迎你的到来……” 看着这三位新同学,热情洋溢的李拥军、豪爽大气的李剑雄、清秀儒雅又不失亲和的邹翰林,杨广心中油然升起一股暖意。或许……自己时来运转了吧?要不怎么刚来就遇上了这么好的三位同学? 未来的大学生活,还真是值得期待啊! ~~ “一个女人等于五百只鸭子,这句话果然没有说错。”商龙儿戴着大帽檐的遮阳帽,坐在校内一间冷饮店里,愤愤地用勺子将一杯冰淇淋捣得稀烂:“宿舍里那三个女人,跟一千五百只鸭子毫无区别,吵得我头晕脑胀……一个个都把我当洋娃娃,谁都想上来抱一抱。稍微不留神,就被亲了好几口,沾了我满脸口水,烦死了烦死了烦死了!” 听到她的抱怨,坐在她旁边,将她的身影牢牢挡在旁人视线之外的老李和小孟只能相对苦笑。 商龙儿的可爱那是勿庸置疑的,男女老少一律通杀。本来今天一切都很顺利,但是进了宿舍,见到了三个同居姐妹之后,商龙儿便吃尽了苦头。 那三位女同学,也算是中上姿色的美女了。可是一见商龙儿的真面目,顿时由淑女变成了疯婆子,毫不在意老李和小孟就在旁边,围着商龙儿就是一阵叽叽喳喳,还不停地动手动脚。 要是围着她动手动脚的是三个男生,那现在三位男士肯定已经去医院躺着了。但那偏偏是三个女生,无论是老李小孟,还是商龙儿自己,都不好对她们进行武力征服。最后商龙儿只得在老李和小孟的掩护下落荒而逃,逃出宿舍时还能隐隐听见那三位女生的热情招呼:“晚上一起吃饭啊,我们请客……” 一想起当时那场面,商龙儿便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见了我,就跟色狼见了美女似的。嗷嗷叫着扑上来就啃,也不理人家受得了受不了……烦死了烦死了烦死了……” “大小姐,我看你以后还是不要去宿舍了。”小孟劝道:“那栋楼里全是住着女生,你要是住在宿舍,肯定每天都会被女生们上门参观。你以后上课更麻烦,男生女生都在一个教室,还不得烦死你呀!干脆就在家自学吧,反正大小姐你这么聪明,文凭什么的肯定能拿到手……” “我用得着在乎文凭吗?”商龙儿气呼呼地扁了扁嘴:“从小到大,一个朋友都没有。我来这里,是想过上正常女孩子的生活,正常地交朋友……可是没想到,女生们倒是比初中、高中的女生大度了,也许是看我年纪小,不会嫉妒我,但把我当吉祥物更加气人……” 老李沉吟道:“干脆……大小姐你表现得残忍一点,谁敢骚扰你就痛扁谁,女生也不例外,让他们知道你的厉害。” 小孟瞪了老李一眼,“说什么呢?这一来,大小姐更加交不到朋友了。” 商龙儿点点头:“小孟说得对。对男生,还可以用残酷的手段加以征服。对女生,就不能这么做了。女生普遍心眼儿小,我可不想又被孤立排挤。决定了,我忍,我一直忍!再被骚扰我就哭,哭到她们不好意思!我就不信,凭我商龙儿的聪明才智,应付不了那些狂蜂浪蝶!” ~~ 第三章 龙儿的独舞 一个梳着双马尾,穿着雪白公主裙,背着卡通背包的小姑娘,蹦蹦跳跳地走在江海大学的校园内。她一边走还一边东张西望,像是对校园内的一切都充满了兴趣。 她有时会一步跨出一米多远,有时会停下来,并拢双腿一本正经地立定跳远。有时候她还会像跳舞一样转上几个大圈,飞扬起雪白的裙角,洒下一串风铃般悦耳的娇笑。 从她身边经过的人们,无一例外都会好奇地上下打量她几眼,然后善意地一笑,心情也仿佛被这活力满满的小姑娘感染得更加开朗了。 唯一让看见她的人们感到遗憾的是,他们不知道这个活力充滞的小姑娘长什么模样。像这样的小姑娘,理应有一张乖巧可爱的小脸,一双古灵精怪的眼睛。 这个小姑娘自然就是商龙儿了。 现在她正一个人逛大学校园,既没有戴那顶帽檐超大的遮阳帽,也没有老李和小孟在她身边替她阻断旁人窥视的目光。 但她却毫不在意。 因为她戴了一个奥特曼的塑胶面具。 她很久没有像现在这样,一个人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像个真正的小女孩这样发疯了。 ~~ 商龙儿有时候会觉得自己很奇怪。明明很讨厌旁人无处不在的窥视,但当一个人孤单久了,却又会怀念热闹喧哗的滋味。尤其是当她看到路人被自己感染了快乐,从心底里流露出那些开朗的微笑,她也会觉得很开心。 这是不是不成熟的表现? 也许是小孩子的虚荣? 商龙儿很理智地分析过自己的心态,她觉得自己的某些行为,和哗众取宠的小孩真的没有多少区别。 但她并不在乎。 很小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还有哥哥,都曾经为她幼稚的舞蹈和歌唱而欢笑赞赏;也曾经拿着她画着一家四口肖像的涂鸦,激烈地争论那些用大圆小圆组合起来的人形,究竟哪一个是爸爸,哪一个妈妈,哪一个是哥哥,哪一个又是她自己。 爸爸和妈妈会在她睡前轮流给她讲故事,小白兔和大灰狼、白雪公主和白马王子、人鱼姑娘、睡美人…… 哥哥每次带着同学们到家里玩耍时,也总会指着她骄傲地说:“这是我妹妹,可爱吧?她很聪明的!来妹妹,让我同学们见识一下你的本事!” 然后小小的她便会兴致勃勃地跪坐在钢琴椅上,用一双胖乎乎肉嘟嘟的小手,弹奏起简单的钢琴曲,得意洋洋地收获哥哥那些同学们的惊叹和赞美。 然而这一切很快就一去不复返了。 7岁那年,她开始对股票产生了兴趣。她的爸爸是一名成功的商人,无论实业还是金融投资行业,都做出了相当大的成就。当他了解到女儿的新爱好之后,虽然心里并不怎么在意,但还是请了几个金融专家来教导她,并给她开了一个股票交易账户,里面存了两万块钱让她玩玩。 只用了一年时间,商龙儿便用这两万块钱的本金,赚了超过一百万! 到了2001年,9岁的商龙儿已经在国内股市中赚到了一千多万! 商龙儿的爸爸是个很成功的商人,在国内主要经营实业,在香港有一家金融投资公司,在美国、欧洲都有分公司。借助这些公司的渠道,商龙儿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许多第一手情报。 但这些情报有真有假,有的是故意放出的烟幕,有的虽然真实且有深远影响却不引人注目;还有的是事实,却只是部分事实,若是轻信只会被误导。 然而商龙儿对情报有着惊人的直觉,能从重重烟幕之中找出真相,目光敏锐有如神话。她对世界形势有着深刻的认识,能通过各种讯息,分析出全球大事将对国家的政策产生什么影响,继而又会对股市造成怎样的牵连。 有这样强悍的能力,商龙儿自然不会满足于只在国内股市这个小泥潭中扑腾。她用从国内股市赚来的资金投资期货、外汇,很快就赢利超过一亿人民币。 2001年由于全球经济受到互联网经济泡沫破灭和“9.11”事件的打击,国际原油期货价格受到需求不振的影响,创出了历史新低,甚至一度徘徊在10美元附近。 到了2001年底,不到10岁的商龙儿预测出,由于格林斯潘的低利率政策,必将吹大美国房地产泡沫,经济形势也会随之复苏。而石油价格必将随经济复苏开始反攻倒算。因此她预测,从02年起,国际石油价格必将出现极大波动。但是虽然有所波动,国际石油的整体价格,必然会在波动中一路走高。 于是商龙儿调集自己所有的资金,投入石油期货市场,最终在这一场石油盛宴中,持续获利超过3亿美元。直到2007年9月的今天,商龙儿认为这一场石油盛宴仍然没有结束,还有继续上涨的空间。 从1999年,到2007年,商龙儿用仅仅两万块的本金,在这八年的时间内,陆续赚到了3亿美金。同时也为家族赚到了20多亿美金。 这样的一个天才,怎么可能还有人把她当成孩子? 哥哥虽然也很优秀,但在她面前却没有丝毫自傲的资本。因此哥哥在她八岁以后,再也不带她玩了,也再也不把同学们带到家里来,向同学们炫耀她这个妹妹。 商龙儿很理解哥哥的想法,一个男孩子比不过小自己七岁的妹妹,压力真的很大。 大人们也都认可她的天才,从不拿她当小孩子看。每当爸爸有问题想要咨询她时,总会一本正经地像是向军师请教的主帅。 商龙儿赢得了光环,却失去了童年。 可是她再怎么天才,也只是一个刚刚15岁的小女孩。没有同龄的朋友,为维持形象又不能向大人撒娇,哥哥也再不拿她当小孩……其实商龙儿真的很想肆无忌惮地释放自己的童稚,哗众取宠地满足自己的童心。 只是,在她八岁以后,就已经很少有这样的机会了。 所以她今天很想试一试。 她打发老李给她买来了这个奥特曼的面具,又让老李和小孟先回家,晚上再来接她。然后便戴着面具,独自一个人逛起了校园。 她用最孩子气的方式走路,她轻轻哼着歌,她咯咯地直笑,她边走边跳舞,有时候还会来上一段芭蕾。 在这个没有人认识自己的校园中,有着一群能肆无忌惮地展现自己喜怒哀乐的半熟青年。当她藏起自己的真容,像个快乐的小公主一般沿路欢笑舞蹈时,这群半熟青年会欣赏她的活力,分享她的快乐。他们能毫无顾忌不掺虚假地笑出声,用宽容地、赞赏地、宠溺的……用一切仿佛大哥哥大姐姐看着可爱小妹妹那样的眼神看着她,与她一起欢笑。 这一切,让她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童年。自己好像正在爸爸妈妈、哥哥和他的同学们的注视下,得意洋洋地炫耀自己的聪明可爱,收获他们宠溺赞赏的眼神。 这种感觉,真的很舒服。 ~~ 然而,一个可恶的声音打断了商龙儿的独舞。 “你这样是不对的!” 那个声音正气凛然地指责:“你怎么能骗钱呢?你这个胖子做事太不地道了!我因为看你可怜,又是个胖子才帮了你。可是你这么做,不是在败坏胖子们的形象吗?我今天才认识的一个胖子,是很好很好的一个人。你这样做,对得起我那个胖子同学吗?” 商龙儿一听到这个声音,就恨得牙痒痒。这声音的主人,就是那个笨得连地图都看不懂的大傻瓜。笨一点当然不要紧,可是把她当作小学生,简直就是不可原谅的罪过! 于是商龙儿循着声音,拐进了大路旁边的一条林荫道,进了大路旁的小树林。在小树林中央的一处喷泉池塘前,那个浓眉大眼的大傻瓜正站在一个胖子面前,痛心疾首地说着话。 而那个穿着朴素甚至可以用寒酸来形容的胖子则是满脸地无所谓,松松垮垮地坐在池塘边上,振振有词地说道:“兄弟,你这么说就不对了。我的确是个胖子,但我首先是个人。是人,就要吃饭。你不能因为我长得胖,就以为我可以自给自足。我真的不懂光合作用的,别以为给我点水和阳光我就能茁壮成长。兄弟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 [新书上传,敬请支持。另外目前还没有完全进入状态,更新有点慢,但是只要进入状态,马上就能快起来。看情形,三两天之后,基本上就算进入状态了。] 第四章 道理和拳头(上) “你,你这是强辞夺理!” 挺招商龙儿恨的大傻瓜杨广气得满脸通红。 中午李剑雄请同宿舍的三个弟兄吃了午饭,便和邹翰林继续去院的女生宿舍楼下严防色狼。而李拥军则一个人回了宿舍,说是要回去继续打扫清洁,每个犄角旮旯都要打扫得一尘不染。 杨广很佩服李拥军的勤快,原本是打算回去帮他的。但是李拥军却说阿摩你第一天来学校,应该好好逛逛校园。杨广却不过李拥军的热情,又想着自己的确应该摸清地形,省得在校园里还迷路,老是找人问路也太给别人添麻烦了,于是他便拿着地图在校园里溜达起来。 逛着逛着他便在校内一家学园超市门前遇着了眼前这个胖子。 当时这个穿着简朴,长相憨厚老实的胖子,正满脸憔悴地坐在一口破旧的木箱上,用满怀期待的眼神,巴巴地瞧着在超市门前进进出出的学生们。 杨广出于好奇,上前和这个胖子打了个招呼,问他为什么坐在这里。结果胖子用有气无力的语气,外加仿佛几天没喝水的嘶哑嗓音说,他是大一某系新生,家乡在外省。在来学校的公汽上,钱包让小偷摸走了。虽然学费在银行卡里不会损失,但是他这个月的一百五十块生活费全丢光了。可是学费不能不交,他不能辜负远在家乡的,靠摆摊卖点杂货讨生活的父母的期望。于是毅然交了学费的胖子,身上再也没有一分钱。到了现在,他已经有两天没吃饭了。 杨广一听,顿时满腹同情。在江海这个大城市里,一百五十块钱顶什么用?要是用这一百五十块钱支撑一个月的生活费,那胖子每顿都只能吃馒头喝凉开水。 以这胖子的胖大身形,可能吃馒头都吃不饱! 杨广刚认识了李剑雄,被那个豪爽大气的同学感染,觉得全天下的胖子都是好人,便没有多想,更没有觉得这胖子家庭这么困难,却长得白白胖胖有什么不对。当时就很慷慨地掏出自己的钱包,将钱包里的几百块钱一古脑儿塞到了胖子手中。 “我不是乞丐!”当时胖子满脸通红,嘴皮颤抖着推辞。但是“饿了两天”的他似乎无力抗拒杨广,终于“无可奈何”地接受了杨广的馈赠。 “我没说你是乞丐!我这是在帮同学!”杨广把钱“强塞”到了胖子手里,还拍着胖子的肩膀如此安慰。 “你把钱都给我了,你自己怎么办?”胖子捧着钱,眼眶都红了。 杨广就摸着头皮,哈哈笑着:“我是本地人,哈哈,我没钱了还能回家吃饭。你就不同了,你家乡那么远,初来乍到也没个朋友帮衬……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挨饿……” 说到这里,杨广发现胖子眼眶里已经有泪光了。他最见不得男人流泪,连忙转身就走,边走边说:“大不了,你以后有钱就还我呗!赶紧吃饭去吧,再见了朋友!” 快步走出了好远,还能听到胖子的声音:“你真是个好人!大好人啦!我一有钱就还你……” 那时杨广心里还美滋滋的,觉得自己帮了人家大忙了。却没有想过,这胖子既然说是要还他钱,为什么连他名字都不问一句? 没过多长时间,杨广就再度遇上了胖子。地点就是在这个小树林里的喷泉池塘前。 当时这个胖子眼眶含泪,正对着一个漂亮女孩述说着他的悲惨遭遇,而当那个女孩子抹着泪塞给他几张百元大钞,快步跑开之后,那胖子还哽咽着说了一句:“你真是个好人!大好人!我一有钱就还你……” 看到这一幕,杨广再笨也明白怎么回事了。 这胖子,他就是个骗子!他利用大学生们半熟不熟、半青不青,尚余几分热情天真的感情弱点,把自己扮成一个很可怜但是很坚强很为家人着想的弱者,从富有同情大学生们手里骗钱! 杨广愤怒了。 现在的社会为什么越来越冷漠?富有同情心的人为什么越来越少?就是因为这种骗子越来越多!当人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因为自己的同情心上当受骗之后,人们不得不冷漠,不得不深藏起自己的同情心。这就是新时代的“狼来了”啊! 所以杨广二话不说就冲了上去,堵在完成了一次骗局,刚准备转身闪人的胖子面前,开始了大义凛然的斥责。但是胖子在被他撕下假面具之后,马上由一个憔悴可怜的弱者,变成了一个牙尖嘴利的强者――相对于口齿有些笨拙的杨广来说,胖子的语言能力简直强到逆天! ~~ “我怎么强辞夺理了?”胖子笑呵呵地看着杨广:“我说的都是事实,都是道理,对不对?我饿,我要吃饭,所以我运用自己的智慧,正大光明地挣到了钱。无论是你,还是刚才那个女孩,都是主动把钱塞到我手里来的。我已经拒绝了,可是你们硬是要把钱给我,我又有什么办法?” 说到这里,胖子摊开双手,无奈地叹了口气:“你们钱多人傻,主动送我钱,我总不能拒不接受吧?你看我像那么傻的人吗?” 杨广被胖子的歪理驳得一愣一愣。虽然他心里很清楚胖子说的绝对是错的,可他现在气得厉害,胸膛不断起伏,口鼻里呼哧呼哧。脑子里纵有千万条道理,却也没办法条理清晰地说出口:“呐,总,总之,你就是不对!你,你做的是错的!你你你,你是在利用,利用我们的同情!对,就是,就是利用我们的同情!” 胖子不屑地哧笑一声:“看电影也要买门票吧?我的表演那么煽情,演技那么高超,收点钱也不过分吧?人们在街头看流浪艺人表演,也会给两个钱的。像我这种行为艺术家,完全是按劳取酬。我又没偷没抢的,这怎么不对啦?再说了,你刚才给我钱时不是很满足很快乐吗?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冷漠社会,人们的心灵不断地被金钱和物质腐蚀。我给你一个满足你同情心,洗涤你心灵尘埃的机会,你应该感谢我才对啊!怎么倒怪起我来啦?” 杨广气得浑身发抖,这胖子简直就是舌绽莲花,到头来被骗的反倒要感谢他这个骗子了。 “你,你讲点道理好不好?我,我看你长这么胖,原本,原本还以为你是个好人……” “兄弟,你讲点道理好不好?”胖子作痛心疾首状:“胖子怎么啦?胖子也是人哪!是人,就分黑白善恶。你不能因为我胖,就要求我一定得做好人。胖不是你歧视我的借口,我也有权力做坏事的。当然,我只是在跟你讲道理,我并不是说我做了什么坏事。我只是在反对你的身材歧视。” 杨广脑子一阵发胀,脸已经红得发紫了。额头的青筋突突直跳,胸膛喘得像拉风箱。他知道自己辩不过这个胖子,其实他有很多道理,心平气和地认真讲一讲,绝对能驳倒这个胖子的歪理。可是他的脑子就是转不过弯来,想到的道理也因为生气说不出口。 就在杨广气得说不出话来时,一个清脆尤带几分童稚的女声传了过来:“胖哥哥,你说得实在是太好了。” 杨广和胖子同时循声望去,只见一个梳着双马尾,穿着雪白公主裙,背着卡通背包的小姑娘蹦蹦跳跳地走了过来。她脸上戴着一个奥特曼的面具,那面具很是滑稽可笑,但是配上小姑娘那活力十足的动作,却只让人觉得可爱。 “呐,你听听,你听听!”胖子看了小姑娘一眼,随即笑看着杨广:“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么可爱的一个小妹妹,心灵肯定无比纯洁,眼睛肯定能明辨是非。连她都说我说得好了,可见我一直都是在讲道理,强辞夺理的是你才对。” 杨广急眉急眼儿半天,才憋出一句:“你,你自己坏可以,但是不要误导小朋友!” 胖子刚刚不屑地“切”了一声,那个小姑娘便突然加快速度,一个箭步冲了上来,当胸一记冲拳! 砰! 一声大响,胖子措手不及,倒栽进身后的喷泉池塘中,水花溅起半天高! 杨广顿时目瞪口呆! ~~ 第五章 道理和拳头(下) 直到杨广被当头落下的池水浇了个满头满脸,他才浑身一个激灵,快步冲到池塘边往里看了一眼。见那胖子全身浸在半人深的水里,半天没有动弹,杨广立马着急了:“这,这,这得赶紧把他拉起来,要淹死了怎么办?” 说罢,他鞋也不脱径直跳下池塘,一把将那胖子拉了起来。胖子身高一米八,瞧那体型体重至少也有一百八九十斤,但杨广却只用一只手,便拎着他的胳膊,将其拖出了水池。 “你力气蛮大嘛!”戴着奥特曼面具的小姑娘赞了一句,随即语气一冷:“你干嘛帮他?你不是挺恨他的吗?” “他要淹死了,你就成杀人犯了知道吗?我不是帮他,我是在帮你!”杨广一边给胖子作检查,一边反问:“你,你干嘛打他?你不是说,他说的挺好的吗?” 小姑娘脆生生地说道:“他的歪理的确讲得精彩,是该给点掌声。但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是非黑白不能颠倒。遇上这种人,你如果辩不过他,就只能打他了。有时候,拳头大不过道理。也有的时候,是道理大不过拳头。道理和拳头,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要是万事都能讲道理,世界上哪来这么多战争?军人和警察早就失业了。你既然讲不清楚道理,干嘛不用拳头?你力气这么大,这个胖子一定打不过你。” “我,我怕打死他。”杨广随口应了一句,翻看了一番胖子的眼皮,又听了听心跳,终于拍拍胸口长出了一口气:“还好,他只是昏过去了。想不到你一个小朋友,手竟然这么重。他这么壮的体格,吃你一拳就昏了。” “当然只是昏过去了,我的手虽然重,但我下手很有分寸的。”说到这里,小姑娘好奇地问道:“你说你怕打死他,你有这么厉害?” “我也不是特别厉害,就是手特别重,一生气就不知道控制分寸了。那我刚才正在生气嘛,要是动手打人,可真的会打死人。这个胖子也没犯什么十恶不赦的罪,就骗了点钱,还不够诈骗犯的量刑标准。我也不知道他以前骗过多少钱,反正就他今天骗的这点钱,送到警察局都不够判他刑的。最多拘留几天了事,放出来后还是一个骗子……” 说到这里,杨广忽然一拍额头,转过头看着小姑娘,满脸严肃地说道:“小朋友,打人是不对的。面对恶势力,我们要坚决斗争,决不妥协,但是具体情况要具体对待。我嘴巴笨,说不过这个胖子,所以吃了亏。但是我看你刚才说道理和拳头说得头头是道,应该是个懂道理的好孩子。那么你就应该用正确的道理打败这个胖子,让他无地自容,改过自新。而不是野蛮地用拳头来解决问题。” 小姑娘脆生生地说道:“那哥哥你觉得什么时候适合用拳头呢?” 杨广干脆地一摆手:“你一个小朋友,什么时候用拳头都不对。万一打不过别人,自己受伤了怎么办?遇到要用拳头的时候,就要交给拳头大的人来处理,就好比我。如果我们俩同时遇上一个杀人犯,或者喜欢暴力伤害别人的坏蛋,周围又没有警察叔叔,那个时候我肯定会动拳头。但是你,就应该保护好自己,不能冲动地逞强。” 小姑娘点了点头,说道:“你说得很有道理哎,遇上难办的事情,是应该交给拳头大的人来处理。对了,哥哥你现在讲道理讲得很清楚啊,刚才为什么就说不明白呢?” 杨广叹了口气,“我嘴巴笨,一紧张就说不明白了。而那个胖子的歪理又太气人,所以我说不过他。但是你不一样,面对你这样的小朋友,我没有心理压力,你又懂得道理,所以我能说清楚。” “原来是这样啊……面对小朋友没有压力……”小姑娘喃喃自语,说到“小朋友”三个字时,明显有一种咬牙切齿的感觉,这令杨广头皮一阵发麻,背后升起一股凉意――他又感应到恶意了。 还没等杨广有所反应,便听那个小姑娘语气一变,不再是那种脆生生的小朋友语调,而是冰冷傲然有如女王:“扮嫩结束。祈祷吧,大笨蛋,我发过誓,见你一次就打你一次!虽然我替你主持了一次公道,但我仅仅是站在公道这一边的,和我跟你的私人恩怨无关!现在,轮到你尝尝我的拳头了!就让我来伸量伸量,你跟我,到底谁的拳头比较大!” 说罢,小姑娘下巴一扬,躬起腰背,双膝略弯,娇小的身子仿佛一张拉开的劲弓,又像是一只即将扑食的猎豹,奥特曼面具下的双眼闪烁着锐利如枪尖的寒芒。 “等,等等!”杨广只觉一股极其危险的气息扑面而来,这种感觉就像是蛇妖见着了葫芦娃,小怪兽遇上了奥特曼,直让他心里发寒! 杨广连连摆手,步步后退:“我想起来了!我想起你这身裙子了!你是我上午见过的那个小学女孩,我找你爸爸妈妈问过路的!可是我没有得罪过你呀,对了你爸爸妈妈呢?你听我说,你是个讲道理的小朋友,对胖子这种满嘴巴歪理的骗子偶尔可以动一动拳头,可是你不能对好人随便施加暴力,这是不对的!要是你爸爸妈妈知道了,肯定会批评你的!” “小学女孩?”小姑娘咬牙切齿地重复了一遍:“少废话,纳命来!” 说罢,她右腿猛一跺地,紧绷如劲弓的娇小身躯就像松开了弓弦,挟着劲风猛地弹向杨广,右拳闪电般击出,像是一支离弦的利箭。 在她拳头打出的那一刹那,杨广甚至听到了“绷”地一声脆响,仿佛她这一拳真的是开弓射箭! 杨广只觉得她这一拳完全超越了自己的反应极限,根本就避无可避。仓促间只得横起双臂挡在胸前,企图架开她的拳头。 但是当他粗壮的双臂与那只小小的拳头稍一接触,他的手臂便被拳头上一股螺旋的钻劲弹开,拳头来势不减地结结实实印在他胸口上! 中拳的闷响声中,杨广胸口一滞,一口气梗在喉头,差一点便晕了过去。身子也不由自主地踉跄两步,一屁股坐倒在地。 “还以为你拳头有多大呢!”小姑娘拍拍手,来到杨广面前,藏在面具后的双眼居高临下地盯着杨广的眼睛:“连我半成力都挡不住,你真的很弱哎!记住,以后不要再叫我小朋友,更不许说我是小学女孩。否则,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哦!” 说罢,她拍拍手扬长而去。 杨广坐在地上,捂着胸口呆呆地瞧着那一晃一晃渐渐远去的双马尾,喃喃自语:“这是个好孩子啊!嘴巴里说得挺凶,实际上下手很有分寸。虽然仗着功夫好欺负人是有点野蛮,但她一个小孩子,野蛮点也是可以原谅的。再说一个小孩子野蛮之余,还能讲讲道理又能克制自己不滥用力量,就已经很难得了…… “唉,我根本没有打架的心理准备嘛!我这么大个人了,怎么会和一个小朋友打架呢?冷不防一拳打过来……我十成力也才用不到两三成啊!可她说她只用了半成力,那岂不是说,她比我厉害好几倍?” 说到这里,他摇着脑袋站了起来:“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她只是个小朋友哎,还是个女孩子,怎么可能比我厉害好几倍?哈哈,她一定在吹牛,哈哈哈,我真傻,连小朋友吹牛都差点相信了……” 他一边嘀咕着,一边从胖子身上翻出自己被骗走的几百块钱。接着拍了拍胖子的肚皮,也不管胖子能不能听到,自顾自地说道:“希望你经此一劫,以后能幡然悔悟,重新做人。你这么有才华,怎么就不用到正道上呢?我要是能像你这么聪明,不知道有多高兴呢!唉,可惜啊……” 说罢,杨广摇头晃脑地离开了池塘边,只留下那个满身水渍孤零零躺在地上持续昏迷的实力派骗子…… ~~ 第六章 心跳回忆 “那个大笨蛋……” 商龙儿独坐在校园南角一片莲花池上方的凉亭中,眼呆呆地出着神。 九月初,莲花的花期已近尾声。在这片莲花池里,仍有大片粉白粉红的莲花亭亭玉立于池塘中。红色的鲤鱼群时而绕着莲叶莲花戏水,摇头摆尾地吐着泡泡;时而欢快地追逐徜徉在池塘小桥上的青年情侣们抛下的鱼食。 然而这一派生机勃勃的美景,似乎无法映入商龙儿眼中。她藏在奥特曼面具下的小脸绷得紧紧的,纤美的秀眉也微微锁起,想着自己的心事: “浓眉大眼、皮肤微黑、力大无穷又笨手笨脚;想讲道理偏偏口齿笨拙,到头来反倒被人耍……那个人……怎么感觉好像从前在哪里见过呢?第一次遇上时,老李挡在我的前面,没看见他几眼,所以印象还不太深刻。第二次碰见时……瞧他那又憨又呆的模样,被人驳得无力还嘴时的窘态……还有满脸正气凛然教训人的样子……真的好像在哪里见过哎! “我记忆力这么好,平常见过一面的人隔上好几年都能记得清清楚楚……要是那个大笨蛋是个无关紧要的人,为什么我会记得那些行为特征呢?最多记住他的长相和名字罢了。可是能让我清晰地记起这么多的特征,那么这个大笨蛋必然曾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可是为什么我就是不记得他叫什么名字,不记得在哪里见过他呢?” 更让龙儿奇怪的是,只要脑中一浮起那些模糊隐约的印象,她便会无端端地好一阵舒心开怀。那种莫名快乐的感觉,像是温泉一样从她心头淌过,舒服得令她不由自主地便想畅声欢笑。 正苦苦思索间,一阵手机铃声从卡通背包里传了出来。 商龙儿摇摇头,抛开苦思不得的烦恼,取出手机按下接听键。 “龙儿,我是爸爸。听老李说,你把他和小孟打发走了,一个人在学校里逛。这样不要紧吧?” “不要紧的爸爸。我戴着面具呢,没人知道我长什么模样。” “哦,这样啊……怎么样,大学校园感觉如何?” “还好啦!比以前小学啦初高中啦要好一些,但是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可能是我了解得还不够深入吧。爸爸还有什么事吗?” “嗯嗯,这个,这个呢……你知不知道你所在班级的学生名单哪?” “不知道,我没有看过名单,现在就认识了三个同宿舍的女同学。” “哦……你还没看过,还不知道班上同学都有哪些人……” 商龙儿觉得老爸今天有些奇怪。 老爸颇有将帅之风,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平时说话虽然温和近于慢条斯理,但向来有一说一,从不拐弯抹角。今天怎么说话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的?这和平常的老爸差别太大了。龙儿不由问道:“爸爸,你到底有什么事?有事就直说嘛,我听着呢。” “嗯嗯,是这样的。爸爸我呢,请人查了一下你所在班级的学生名单,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名字,叫杨广。哈哈,你说这个名字是不是很有意思?” 商龙儿撇了撇嘴:“爸爸,你今天真的有点莫明其妙哎!杨广这个名字有什么好奇怪的,我哥哥还叫商纣王呢!你是不是对那个杨广的老爸有点惺惺相惜?毕竟你们两个都很古怪,给儿子取这么拉风的名字……” “哈哈哈……你个小丫头,没大没小的,居然说老爸古怪……嗯,龙儿我跟你说,那个叫杨广的小家伙呢,比你哥还大一岁,今年岁了。岁才念大一,你说他笨不笨?听你哥说杨广还是他高中同学呢,他们高一是同班,高二高三也分在同一个班。那个杨广啊,在你哥毕业后就复读高四,一直念到高六,今年才考上大学。你说他笨不笨?” “笨,很笨。”龙儿有气无力地应付了两句,终于有点忍无可忍地说道:“爸爸你今天怎么这么罗嗦?翻天覆去地说这个杨广,这和我有什么关系?不就是我同班同学吗?” “你这个小丫头,真是没大没小。爸爸我还没老呢,你就嫌我罗嗦。要是爸爸老年痴呆了,说话颠三倒四,一句话重复来重复去,你是不是就会嫌老爸麻烦,不要爸爸啦?” “爸、爸、啊――”商龙儿拖长了声音,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平时儒雅精明,最是和气的爸爸,今天怎么会这么不讲道理? “好了好了,爸爸最后再说一句,只说一句啊!我儿子呢,就叫商纣王。要是我女婿叫杨广,那就更有意思了。一门两暴君,你说好不好玩?” “爸爸!”商龙儿大叫一声:“你气死我了!” “再见。”龙儿老爸赶紧挂了电话。 商龙儿又好气又好笑,爸爸说最后那一声“再见”时,明显有点心虚,看来他也是知道自己说得太过分了。 不过……爸爸刚才和她说话时的语气,听起来很像是在哄小孩子呢!在商龙儿的记中,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听到老爸用这种哄小孩的语气和自己说话了。 因此她心里既有些生气,又有点温馨。 同时也有些奇怪:爸爸是个很有自制力的人,从不乱说话。今天却是有失态了,说话既罗嗦又荒谬。居然只是因为“杨广”这个名字很有意思,就想招那个岁才念大一的笨蛋做女婿…… 在龙儿的记忆中,平时总是一副儒雅沉静状的老爸也不是没有过失态的时候。记得最清楚的,就是6岁那年妈妈车祸去世,爸爸接到消息后,像只暴怒的狮子,红着眼睛喘着粗气,一口气将家里的客厅砸了个稀巴烂。那飓风过境般的场景,以及爸爸恍如魔王般的癫狂,在龙儿小小的心灵中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现在想起来还是记忆犹新,甚至有些不寒而栗。 还有一次稍有些模糊的关于老爸失态的记忆。不过那时候龙儿年纪太小,可能还不到3岁,所以印象就非常模糊了。而那时龙儿妈妈还在世,爸爸失态时,妈妈还可以安抚一二。因此龙儿只记得爸爸那一双通红如血的眼睛,还有一句恐怖的话语:“要不是两个孩子没事,我就灭他满门!” 后来没人对她讲过这件事,因此龙儿只有这两个没头没尾的残缺印象。长大后龙儿时常会想,也许是自己那时候太小听错了。那么温柔儒雅的爸爸,怎么会说出“灭他满门”这种狂话狠话呢?就连妈妈去世时,爸爸发疯一般地砸烂客厅,嘴里也没说过一句狠话。 哎……杨广这个名字是古怪了点,但是也没哥哥商纣王的名字那么古怪。爸爸为什么会对这个名字有这么大反应呢?虽然不是行动上的发狂失态,但是言语上,已经非常失态非常莫明其妙了。 “杨广……”商龙儿喃喃念着这个名字,嘴角浮起一抹奇异的笑:“我倒要看看,这个读了六年高中的超级大笨蛋有什么好玩的……” 说到这里,龙儿脑海中不知怎地,莫明浮现出一个人的形象。 浓眉大眼,皮肤微黑,笨嘴拙舌…… “都是大笨蛋,那家伙也是二十三四岁的模样,该不会……他就是杨广吧?不可能,世上的事情怎么会这么巧……真是的,炀帝杨广虽然是暴君败家子,但他好赖也是个天才。笨蛋怎么好意思拥有这种名号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