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第一枭雄》 第一章自己挖坑埋自己 “大王叫我来巡山哪,咿儿哟哦,咿儿咿儿哟! 巡了南山我巡北山哪,咿儿哟哦,咿儿咿儿哟! 小心提防那孙悟空哪,咿儿哟哦,咿儿咿儿哟, 他有几十种的变化,特别会变那小苍蝇啊,咿儿哟哦咿儿咿儿哟! ……” 玉虚峰南麓,乱石遍布的山坳中,出现一名身材高大的青年人,头戴高原防晒帽,身穿耐磨的迷彩服,背着巨大登山包,里面鼓鼓囊囊的装满了东西,一边向山上攀爬,一边高兴的哼唱着小曲! 小伙子模样俊朗,按理说唱歌也该不错的,事实恰好相反,荒腔走板、韵律皆无,就没一个字在调上的,如果孙悟空真的听到了,非得一金箍棒打死这货不可,真比念紧箍咒还要让人头疼呢,好在这是一片荒山区,方圆百里都没有人烟,也就不用受噪音折磨了。 时值春夏之交,山上芳草青青、野花盛开,景色极为优美,小伙子却无心欣赏,而是手持一个小铁锤,四处敲打着石头,不时敲下一块来,用粉笔做好标记,小心的放入登山包中! 时而又掏出一个罗盘来,上观天象,下测地理,认真研究玉虚峰一带的风水! 薛羽,三十一岁,帝都人氏,身高一米八五,体重七十五公斤,性格开朗、重义气、讲信用,因此朋友缘相当之好,不过仅限于男性同胞。 少年时期,薛羽以优异成绩,考入了中国地质大学,并凭着聪明的头脑,兼修了资源勘察、机械工程两个学科,顺利拿下了双学位,毕业之后,在机械厂里待了几年,感觉日子太枯燥无聊了,于是辞去技术员工作,改行做了一名地质勘探员,专门四处寻找矿藏! 数年之间,薛羽游走全国各地,北到草原、西到沙漠,南到琼岛、东到海边,全都留下了足迹,期间吃了不少苦,却也乐的逍遥自在,还见识了很多风土人情,也结识了很多朋友! 总体来说,薛羽是个好青年、好工作者,还是单位的标兵,是很多人学习的榜样…… 不过人无完人,薛羽也有性格缺陷,就是有一点点的腹黑! 平时看着人畜无害的,可要是冒出一个损主意,能把别人坑的半死,好在他有道德底线,从不轻易冒坏水,属于那种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百倍奉还的类型! 昆仑山属于冻土荒漠地貌,地质结构复杂,蕴藏着水晶、铅锌、煤、铁等大量矿藏,尤其出产高质量的玉石,从古代起就是中原地区玉石的主要来源,故而千字文中,才有‘玉出昆岗’之语! 不过茫茫群山之中,要想找到可以开采的矿藏点,并不是一件容易事,这需要勘探者有毅力、有运气,还有丰富的勘探知识,具体说就是望、闻、问、切四字法决: 望者,就是观看山川地势变化,来寻找风水宝地,一般灵气汇聚之处,地下往往就有矿藏! 因此上,一名优秀的勘探员,必然精通风水之术,对于卜卦、看相、择日等技艺也要略知一二! 闻者,就是用鼻子四处嗅,根据气味来寻找矿藏,因为很多矿物质是有味道的! 比如硫磺矿有酸臭味,井盐矿有卤水味,煤矿有腐烂的气味,因为里面蕴含天然气;如果闻到了香甜的气味,那么就恭喜你了,十之八九找到了金矿石! 金子本身没有味道,但是其伴生矿如石英、金红石、石榴石却是有味道的,不过一般人闻不到,只有嗅觉特别灵敏、又经验丰富的人,才能够‘闻香寻宝!’ 问者,就是询问山民、老乡,附近是否有特殊地形,比如寸草不生之地,土质泛黑之地,或者有奇怪声响之地,往往都能找到矿藏! 切者,就是用洛阳铲,把地下深处的土壤翻出来,查看是否有矿物,或者伴生矿物! 当然了,扛着洛阳铲四处跑,还漫山遍野打地洞,很容易被人当成盗墓贼的,薛羽就多次进过警局,幸好都解释清楚了。 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一名勘探员生出了邪念,想要盗墓发财的话,的确不费吹灰之力! “哈哈,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明堂开阔,生机勃勃,水口合适,财源滚滚,没想到今天运气这么好,竟找到这么一块风水宝地!” 薛羽手持罗盘,来到了一块向阳的坡地上,只见主峰突起,两侧山峰逐次低下,就像一座天然的锦绣屏风,凤舞龙蟠,含华毓秀,隐约有祥光紫气笼罩。 再往山下看,平坦的原野上,不多不少,正好有九条溪水流淌着,弯弯曲曲,碧波缓流,就像是九条游龙,就是周围的草木稀疏了一点,且颜色有些泛红! 昆仑山为万山之祖,向东南延伸出三条大龙脉,北龙从阴山、贺兰山入山西,起太原,渡海而止;中龙由岷山入关中,至秦山入海;南龙由云贵、湖南至福建、浙江入海! 每条大龙脉又有若干真龙、假龙、飞龙、潜龙、闪龙、支龙,干龙……而眼前这个地方,就是一块真龙之穴,一等一的风水宝地,地下肯定有好东西,或许是个超级大矿藏呢! “刷!--刷!” 薛羽扔下了登山包,从中拽出一把折叠工兵铲,选了个土质比较松软的地方,向下卖力挖掘起来,可是没挖几铲子又停了下来,面露犹豫之色。 灵气汇聚之地,地下必有矿藏不假,可是风水学上说了,真龙之穴是不能轻易挖掘的,既挖真龙穴,必葬帝王身,否则就要招来灾祸了! 问题是,这都二十一世纪了,中国取消帝制也有一百多年了,那里还有什么帝王啊? “哈哈!” 转念一想,薛羽又释然了,好歹也是上过大学的人,怎么还钻进封建迷信的牛角尖了,自己研究风水学,是为了更好的寻找矿藏,进而造福于社会,跟帝王、龙穴一毛钱关系也没有的。 再说了,命运之说,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 薛羽记得小时候,自己偶遇过一位世外高人,(村东口、老槐树下,破衣烂衫的老算命瞎子),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出高价(五毛钱,一包瓜子,一袋软糖)请高人给自己算了一卦! 高人又是摸骨,又是测生辰八字,最后批了一首命运诗: 少年得志在异乡, 大富大贵桃花旺, 血雨腥风行天下, 兄弟无数爱恨殇! 薛羽当时很得意,整天幻想着自己未来的美好生活,零食、零花钱无数,还有很多小女朋友,以及很多帮自己打架的兄弟,这样自己在幼儿园就能当老大了。 可事实证明,这位高人的批语一点也不靠谱。 薛羽如今年过三旬了,还是一名普通的勘探员,别说大富大贵了,就连一套房子都买不起,工资月月光,存款全没有! 没钱也就算了,桃花运同样不旺,相亲次数很多,却无一例外的失败了,女方要么嫌弃薛羽工作忙、不着家,要么嫌弃薛羽工资少、没房子,更多的是两样都嫌弃! 三十出头的人了,没谈过一场恋爱,也没牵过女孩子的手,想想真是悲催啊! 不过薛羽三观很正,从不干违法的事情,也没有暴力倾向,因此血雨腥风之说并不靠谱,还有最后一句也不靠谱! 薛羽出生之后,老爸、老妈又努力了十多年,也没生出薛家老二,连兄弟都没有一个,又何谈爱恨殇呢? 瞎子的口,无量的斗,要是再遇到那位高人,非让他包赔自己的精神损失不可,起码把自己的零花钱、零食要回来。 想通之后,薛羽又飞快挖掘起来,就像一只勤劳的土拨鼠,很快挖出一个两米多深的大坑,可接下来的情况,又让他大吃一惊! 因为随着向下挖掘,土壤颜色逐渐变红了,殷红如血,还带有一股腥气味! 自己之前的推算错了,这里不是真龙之穴,而是一座血煞龙穴,千年也难得一遇的血煞龙穴! 风水口诀有云:‘血龙出、鬼神哭,天地变、苍生劫,无数豪杰人头落,滔滔鲜血染江山!’ 一方面,血煞龙穴中蕴藏有帝王之气,凡是承其福泽者,必能龙飞九五,君临天下! 另一方面,血煞龙穴乃是大凶之地,汇聚了血煞之气,将引来无边杀戮,据说‘人屠’黄巢的祖先灵柩,就埋在了一座血煞龙穴中,这才有了‘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可惜的是,黄巢家的祖坟歪了一点点,没能葬到血煞龙穴正中,而是压在了龙尾巴上,故而他虽然当上了大齐皇帝,享国却不长久,很快就兵败身亡了。 薛羽不是个太迷信的人,可看着脚下血红色的土壤,心中还是有些发毛了! “啊,什么东西?” “蛇!” 正犹豫不决之时,从身旁的乱石缝隙之中,突然窜出了一道红光,速度奇快无比,薛羽左手腕剧痛一下,红光又窜了出去! 原来是一条小蛇,只有一尺多长,手指粗细,通体赤红,两只眼睛却是碧绿色,头顶上还有两个小鼓包,就像是一对小犄角! 小红蛇偷袭成功之后,扭动了几下身体,像是非常得意似的,而后迅速钻入石缝不见了,再看薛羽的手腕,已经肿成了馒头,上面两个小洞流出乌黑色血液! “不好,是毒蛇!” 薛羽常年出没荒野,有一定的自救知识,也有这方面的准备,手脚并用爬出了大坑,想要打开登山包,里面有注射器、血清、以及解蛇毒的药片! 虽然不知小红蛇的品种,可是观其外表,就知不是善类了,肯定身怀剧毒! 很可惜,薛羽还是低估了小红蛇的厉害,只走出了两步远,就感觉头昏眼花、两腿发软,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又仰面摔进了自己挖的土坑中,头朝西、脚冲东,大小竟然正好合适! 与此同时,感觉呼吸困难,鼻子发热,两道血流滴了出来,也是乌黑色的! 在蛇类之中,眼镜蛇算是霸道的了,可被眼镜蛇咬了,人还能挣扎六个小时以上呢,只要救治的及时,不会有生命危险的,而薛羽被红色小蛇咬伤仅几个呼吸,就陷入弥留之中了,其毒之烈,冠绝万蛇! “真是倒霉,今天出门忘看黄历了!” 薛羽是个宿命论者,出门前总要看看黄历,趋吉避凶,谋求平安,今天起床晚了一点,着急上山就没有看,结果真的出事了。 幸好不是什么大事,把小命弄丢了而已,下辈子小心点就是了,可是人真有来生转世吗? 都说人临死之时,会回忆一生之得失,想起很多重要的人,或者喊几句壮烈口号,可薛羽的脑海中,却冒出几个奇怪想法: ‘龙穴果然不是轻易能挖的,那条小红蛇是什么品种,竟然如何霸道,难道是大地孕育的血龙吗? 自己把它挖了出来,它怀恨在心,这才咬了自己一口?’ ………… ‘可惜啊,自己新买的几本小说,还没看完呢,人却要没了! 更可惜的是,自己活了三十一岁,始终没交到女朋友,至死还是童子身,丢人啊!’ 弥留之际,薛羽眼前出现幻了,只见天上云朵汇聚一起,竟然变成了一条血色巨龙,上下盘旋,搅乱天地,自己的灵魂随之飞了起来,被巨龙裹挟着钻进了一个黑洞之中 “隆!--隆!” 狂风大作,电闪雷鸣,大雨冲刷着山体,无数泥石流顺势而下,迅速把那座坑给填满了,并淤积成一个小土丘,就像是一座天然的坟墓! 片刻之后,雨过天晴,一切又恢复了原状,山峰还是那座山峰,草原也还是那片草原,薛羽却消失不见了! 第二章我咋没有心跳呢? “玉虚峰,小红蛇,我被毒死了,死人怎么会有感觉呢?” …… 不知沉睡了多久,薛羽逐渐恢复了意识,只觉的呼吸困难、头痛欲裂,仿佛有两座冰山在脑海之中相撞了,把思维、记忆全都撞的支离破碎,身上更是剧痛无比,骨头架子好像都摔散了。 只好张开了嘴巴,大口的喘息着,又过了好一会儿,感觉呼吸匀称了一些,头痛也慢慢消退了,这才努力睁开了眼睛。 首先入目的是一堆篝火,橘红色的火苗上下跳动,上面支着架子,还挂着一个黑陶罐子,薛羽借着火光,打量周围的情况,发现自己身处一座大殿之中! 大殿内部空间不小,只是残破的厉害,门窗全都没有了,房梁上结满了蛛网,顶上、墙壁上还有几个大窟窿,可以看到漫天星斗,不时有一道道黑影飞过,那是蝙蝠们在捕食昆虫! 自己躺在大殿一角,身下是厚厚的干草,身上盖着几块破布,虽然是肮脏不堪,却盖的严严实实,边角都约起来了。 再往身边看,横躺竖卧十几道人影,全都是尚未成年的孩子,一个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也睡在干草堆上,不时发出几声梦呓,隐约是米饭、大饼、鸡腿之类! 奇怪的是,这些孩子们穿着破烂,却都是汉家传统服饰,就是古装剧中常出现的那种! 什么情况,自己已经死了,这里是阴曹地府,旁边是一群小鬼,感觉又有些不像啊? 地府乃是三界之一,有黑白无常勾魂夺魄、有十殿阎罗主宰轮回、还有地藏王菩萨超度亡灵,按理说待遇应该不错的,这些小鬼为何破破烂烂的呢? 难道说,自己没有死,被山下的牧民们搭救了,为什么不送自己去医院,反而仍在了一座破庙中,还跟一群小孩子躺在一起? 带着无数疑问,薛羽想要坐起来,好弄清楚具体情况,却发现身体有些不听使唤,仿佛不是自己的身体一样! 不对,不是仿佛不是,这根本就不是自己的身体! 薛羽三十一岁,身高一米八五,因为常年跋山涉水,体格相当的魁梧呢,可是现在这副身体,明显小了好几号,跟周围那些小孩差不多大,这又是什么情况? 自己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 自己是清醒的,还是依旧在梦境中? 为了弄清情况,薛羽挣扎着抬起右手,摸了摸自己的心脏位置,结果一点心跳也感觉不到,看来自己真的死了! 可是死人怎么有体温呢,还有疼痛的感觉? “轰!--轰!” 万般不解之间,薛羽的脑海中又是一阵剧痛,原本撞碎的两座冰山,在一股莫名力量作用下,又凝聚成了一个整体,无数记忆碎片也混合在了一起! …… 半个时辰之后,薛羽再次苏醒过来,并弄清楚了情况,自己的确是死了,可是又复活了,在另外一个空间中复活了! 现在是大明万历四十七年-春,三月八日,这里是北直隶-河间府境内(后世的河北省-河间市),一座荒山中的破败庙宇中,而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名叫小石头,今年十四岁了! 小石头很可怜,自幼就被亲人遗弃了,也可能是自己走丢的,反正是找不到家了,后来被一名好心的老乞丐收养,一起沿街乞讨、艰难度日! 几年之后,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老乞丐病饿而死了,小石头又成了一个人,苦苦的挣扎求生,后来聚拢了十几个同病相怜的流浪儿,占据了这座又破又漏的庙宇,大家互相帮助、相依为命! 几天之前,庙里没吃的了,小石头爬到一颗树上采集榆钱,想给小伙伴们充饥,没想树洞里有一条虎斑蛇,一口咬到了小石头的手掌,结果从树上摔了下来,当场就昏死过去了,被其他流浪儿抬了回来! (虎斑蛇,俗称‘野鸡脖子’,广泛分布于北方,体型中等,项背有一块明显颈槽,背面呈草绿色,有方形黑斑;腹面为淡黄绿色,有微弱毒性,但不会置人于死地!) 流浪儿们没有钱,自然没法找郎中医治了,只好胡乱采了一些草药,给小石头敷在伤口上,结果撑了三天三夜,终究还是没撑过去! 与此同时,薛羽在另一个时空,也被毒蛇咬到,不幸英年早逝了! 奇怪的是,小石头身亡之后,一缕幽魂到地府报到去了,薛羽的灵魂在未知力量作用下,从黑洞逆转时光到了大明朝,又进入了小石头的身体,死而复生了,这就是以往经过! 用通俗点的话说,薛羽穿越了,准确说是灵魂穿越了! 穿越一词,在薛羽原来的空间并不新奇,方式更是多种多样,有人走进时空虫洞穿越了,有人被雷电击中穿越了,还有人睡一觉就穿越了,既有灵魂穿越,也有肉身穿越! 因为穿越者太多了,按照穿越的不同朝代,又分为回清一族、回明一族、回唐一族……还有一些厉害的家伙,一下穿越到异界大陆,走上了修仙的道路呢! 如此划分下来,薛羽属于中国历史系,回明一族成员了! 问题是,同样是回明一族,有的人当了暴君,执掌天下,号令万邦,创下了丰功伟绩! 有的人当了王爷,荣华富贵,娇妻美妾,一世的潇洒得意! 再不济的,也能托生官宦之家,当一个衣食无忧、整天吃喝玩乐的败家子,稍微施展一下本领,就能赚来金山银海! 自己为啥这么点背,穿越成了一名小流浪儿,无权无势、无依无靠,连基本的温饱就解决不了,这人生起点也太低了点吧? “算了吧,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只要还活着就好啊! 小石头,你放心的去吧,从此以后,你我融为一体了,小石头就是薛羽,薛羽就是小石头,我会好好的活下去,并照顾好这群小伙伴的!” 薛羽是个乐天派,很快就想通了,本以为自己的人生结束了,没想到又重开一局,虽然起点是低了点,可毕竟是件好事吧,更是一次难得的机会! 记得自己穿越之前,看过一本特别火爆的历史小说,主人公是个小黑脸,被一道闪电霹到了东汉末年,刚过去就被饿狼咬了,差点一命呜呼,后来侥幸活了下来,成为了一名小道士! 小黑脸的穿越起点也很低,可是人家没有灰心丧气,而是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敢,一点点的努力拼搏,从军入伍,征战四方,打败了所有敌人,收揽了众多美女,生了二十多个儿女,最后夺取整个天下,开创出一个盛世王朝! 别人能够做到的事,自己同样可以做的,而且会做的更加好,纵然命运对自己不公,自己也要逆天改命! 另外吗,自己虽然身无分文,穷困潦倒,可自己还有一帮兄弟姐妹,他们才是无价之宝! 借着火光,薛羽目视周围的小乞丐们,按照吸收的记忆,将他们一一对号入座,大家都没有正式名字,只有外号: 小鼠,十二岁,本姓白,身材很是瘦小,为了活命,练就一手偷盗绝活,翻墙越脊、如履平地,取人钱囊、快如闪电,因此得了这个外号! 蛮牛,十四岁,农家子出身,性格鲁莽,心直口快,且有一身好力气! 虎头,十三岁,注重义气,好勇斗狠,还跟人学过几套拳脚,经常跟其他乞丐斗殴,因为年纪尚小,所以总是赢少输多! 小兔,是小鼠的亲妹妹,只有六岁,是小乞丐们当中最小的一个,性格温和、善良,深受大家的宠爱! 百花蛇,十三岁,是从湖广地区流浪过来的,性格阴沉,不爱说话,也不爱跟别人多接触,却很有真性情! 红秀,女孩子,九岁,聪明伶俐,性格坚毅,打起架来不输于男孩子! 金丫,女孩子,九岁,也是个小辣椒,还是个小美人坯子呢! 猴子、十三岁,山鸡、十二岁,是一奶同胞的兄弟,本为深山猎户子弟,因为家里闹灾荒,这才逃到了河间府,父母早就已经饿死了! 大黑、二憨,都是十三岁,是一对孪生兄弟,长的是一模一样,家里原来是屠户,逃荒到了河间府,父母亲人也早不在人间了! 一共是十二名小乞丐,虽然出身不同,来自四面八方,如今却亲如一家人,苦苦的团结求生! 弄明白了来龙去脉,薛羽长出一口气,可还有一个疑问,自己穿越到了明朝末年,占据了原主人的身体,那就是一个活人才对啊,为何没有心跳呢,不会变成僵尸了吧? 薛羽有点害怕吗,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终于摸到心跳的感觉了,不是在左边,而是在右边! 正常人的心脏,在胸膛偏左的位置,大约是左侧第二根肋骨,到第五根肋骨之间,有拳头大小! 小石头天赋异禀,心脏竟然生在了右边,是一个极为罕见的右心人,好在心脏虽然长反了,身体状况却一切正常,没有任何不良影响! 第三章脚上缺了一颗星 “太好了,老大醒过来了!” “石头哥哥,你终于没事了,呜呜!” …… 第二天早晨,发现薛羽已经苏醒了,小伙伴们一阵欢呼,有几个还掉起了眼泪,这几天他们真是担心死了! 老大不但是他们的领头人,更是他们的守护者,流浪的日子很艰难,还有很多的危险,如果没有老大在,大家恐怕早就冻饿而死了,而多年相依为命下来,十二个人早就亲如一家了! “大家放心吧,我没事了!” 薛羽前世是独生子,从小就渴望有个弟弟,或者妹妹,自己也好尝一尝当哥哥的滋味,可惜老爹、老妈努力了十几年,也没生出薛家老二! 如今有了十一个‘弟弟妹妹’,薛羽自然很是高兴了,感觉有一股暖流在心间流淌,同时想起了那个算命瞎子的话:‘血雨腥风行天下,兄弟无数爱恨殇!’ 看来自己的命中,注定要有很多兄弟了,不过血雨腥风最好还是免了,自己更想逍遥快活渡一生! 为了证明自己真的没事了,薛羽站起身来,努力走了几步,还是有点脚步虚浮、浑身无力,不过比昨晚上好多了,说明这条小命保住了。 “老大,喝口汤吧,小火炖了一整夜,给你补补身体!” 百花蛇端来个黑陶罐子,里面是热气腾腾的蛇羹,就是咬了薛羽那条虎斑蛇,从树上一起掉了下来,当场就摔死了,大家伙一直没舍得吃,专门留给了薛羽。 薛羽昏迷了三天三夜,早就是饥肠辘辘了,当即接过黑陶罐子,大口的喝了起来,普通的清水炖蛇羹,没有调料、也没放盐,却是喝的津津有味! 刚刚喝了两口,薛羽又停下了,因为发现其他人都在狂咽口水,小兔更是捂着小肚子,里面传出了咕咕的叫声。 很显然,大家在很饿的情况下,把仅有的一点食物给了薛羽,希望他尽快好起来! “我睡了好几天,肚子不太饿的,小兔你来喝吧!” “小兔不饿,石头哥哥喝吧!” “石头哥哥已经喝饱了,小兔快点喝吧,一会儿就凉了!” “那好吧,小兔就喝一口!” 小兔一边狂咽口水,一边挥手拒绝着,薛羽故意挺起肚子,又用力拍了拍,示意自己真的喝饱了,小兔这才接过了蛇羹,只喝了一小口,就转身递给了金丫! 金丫也喝了一小口,又递给了其小伙伴,如此转了好几圈,才把一罐蛇羹喝完了,一点汤水也没有剩下! 小伙伴们常年忍饥挨饿,故而珍惜每一口食物,从来也不会浪费的,而这个习惯他们都保持了一辈子! ………… 喝完蛇羹之后,小伙伴们陆续离开了破庙,到十五里外的河间府城中觅食去了,或是沿街乞讨,或是捡大户人家丢弃的泔水,或是用一些非常手段,总之得弄点吃的回来,否则今天晚上大家就要饿肚子了。 薛羽尚未痊愈,只好待在破庙里休息,小兔留下负责照顾,不过小家伙很勤快,在破庙周围走来走去,捡拾回了很多枯树枝,留做晚上煮饭、取暖之用! 薛羽也走了出来,帮着小兔一起捡柴禾,多活动筋骨,也好早点康复,顺便观察下这个容身之地! 这座庙宇很大、占地起码十几亩,正殿、侧殿、钟楼、鼓楼、四堂、四台一定俱全,庭院里有很多古树,都是三四人合抱粗的松柏,生长的郁郁葱葱的,可见当年肯定是香火鼎盛、游客如云! 可惜现在彻底的衰败了,庙祝们早已消失不见,高楼、房屋、围墙也大都倒塌了,到处都是破砖烂瓦,只有几间大殿还勉强矗立着,可也是千疮百孔、摇摇欲坠! 正因为庙宇太破烂了,位置又比较偏僻,隐匿于大山之中,这才成了小伙伴们的住处,如果情况稍微好一点,恐怕早就被别人夺走了,别忘了,流浪者也分三六九等的,以强凌弱之事屡见不鲜! “哗!哗!--这家伙真是够懒的,都多久没洗澡了? 噜啦噜啦噜啦咧, 我爱洗澡,乌龟跌到, 幺幺幺幺, 小心跳蚤,好多泡泡, 幺幺幺幺 ……” “嘎!--嘎!” 后院有口深水井,还有木制的辘辘和一个水桶,趁着四下无人,薛羽提上井水来,一边清洗着身体,一边习惯性的唱起了歌! 虽然换了一副身体,却依旧是五音不全、六律不正,把周围树上的飞鸟全都吓跑了,又引来了几只哑嗓老鸹,加入了二重奏之中,它们还以为这里有同伴呢! 用了七八桶清水,总算把身上厚厚的污泥冲洗掉了,把头发束好之后,薛羽以水为镜,打量着这幅新身体,结果越看越是满意! 不得不承认,前世的薛羽只有中人之姿,跟英俊一点边也不沾,否则也不会三十多岁了,还一个女朋友交不到,颜值低就是吃亏啊! 再看现在的小薛羽,桃花眼、双眼皮、高鼻梁、薄嘴唇,还有满嘴整齐的小白牙,加之身材修长、皮肤白嫩,标准的小帅哥一枚,笑起来更是魅力四射,以后不知要迷倒多少姑娘呢! 就是长期营养不良,身体太单薄了一些,肋骨一根根清晰可见,小肚子更是瘪瘪的,里面啥油水也没有! 另外吗,薛羽发现自己的左脚心上,有六颗芝麻大小的红痣,按天上北斗的顺序排列着,可惜缺少了第七颗--瑶光星! 北斗七星,是指大熊座的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摇光七星,古人把这七星联系起来,想象成为舀酒的斗形,故名北斗,而且七颗星星,各有含义: 天枢星,代表着力量,有力量才能生存! 天璇星,代表着智慧,有了智慧,才能更好的运用力量! 天玑星,代表着勇气,如果人无勇气,就算有再多的力量、智慧也是白搭! 天权星,代表着爱情。 玉衡星,代表着幸福。 开阳星,代表着灾祸。 瑶光星,代表着劫后重生,或者说是置之于死地而后生! …… “小石头啊,小石头,难怪你沿街乞讨呢,真是天生的命不好!” 看着脚心上的六颗红痣,薛羽不禁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本相书,上面有云: 脚踏一星,能管千兵! 脚踏二星,能做总兵! 脚踏三星,逢赌必赢! 脚踏四星,家壁四清! 脚踏五星,劳碌难升! 脚踏六星,无权无柄,路边埋尸,乞丐之命! 脚踏七星,执掌天下兵,天生帝王命! 据说汉高祖刘邦,就是脚踏七星,有相士为他批命格,‘脚踏七星众星拱,九五南面当汉兵’,认为刘邦可以做皇帝,后来果然如此! 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也是脚踏七星,这才从光头和尚,混成了九五至尊! 还有关外那个‘野猪皮’,据说也是这种命格! 小石头就倒霉了,脚底只有六颗星,这是天生乞丐命,一辈子穷困潦倒,死后也只能埋在路边,连一块好坟地都混不上,想想真是可怜啊! “唉,一星之差,天上地下,要是能加上一颗就好了,这样就能改变命运了!”薛羽看着脚心,琢磨着能不能用红墨水画一颗星星,或者用针扎出一颗来,凑齐七星之数! 可惜啊,人的命,天注定,不是可以随意更改的! 要是画的星星有用,估计满大街的人都是‘脚踏七星’了,谁不想做皇帝啊! ………… “算了吧,既来之,则安之,我有手有脚又不傻,决不会一辈子穷困潦倒的,不过这具身体真是弱,该好好锻炼一下了!”穿上鞋子之后,薛羽略加活动身体,竟然练起了一套拳法,而且练的是有模有样,正是后世颇有名气的八极拳! 常言道:文有太极安天下,武有八极定乾坤! 八极拳,属于短打拳法,其动作简单、刚猛、朴实,讲求寸截寸拿、硬打硬开,并有挨、帮、挤、靠、崩、撼等特点。 八极拳发力于脚跟,行于腰际,贯手指尖,故暴发力极大、极富有技击之特色,大有‘晃膀撞天倒,跺脚震九州’之势,是一种实战性极强的拳术! 几年以前,薛羽在广西十万大山中行走,寻找珍贵的稀土资源,恰巧救了一位突发急症的白发隐士,对方病愈之后,为了感谢救命之恩,传授了薛羽这套八极拳,而后飘然离去,追求无上大道去了! 薛羽对学武很有兴趣,可惜年纪太大了、经脉、骨骼已经定型,错过了练武的最佳时间,虽然学会了八极拳,却没练出什么名堂来,只当强身健体之用! 如今穿越成一名少年人,倒是可以好好练练了,那位老隐士说过,八极拳练到精妙之境界,降熊伏虎都不成问题,夺人性命也只在举手之间! “呼呼,累死了!” 只练了一小会儿,薛羽就累的不行了,只好坐在井台上休息,顺便思考人生大事,自己总不能当一辈子流浪者吧? 从小乞丐混成老乞丐,最后饿死在破庙之中,或者大户人家的墙根底下,再被人弃尸荒野,成为野狗的午餐,那不是薛羽想要的生活! 身为穿越一族,要知道利用自己的优势,就算不能称王称霸,起码弄一世荣华富贵吧! 好歹是上过大学的人,历史知识还是有些的,对明史也略知一二,朱元璋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开创了大明王朝,至今已经二百五十多年了,现在的万历皇帝-朱翊钧,是大明朝第十三位天子! 如今的大明王朝,依旧沉醉在‘太平盛世、万邦来朝’的美梦之中,皇帝二十多年没上朝了,整天躲在后宫当宅男,大臣们也是文恬武嬉、贪图享乐,丝毫没有忧患意识! 可薛羽清楚记得,万历四十七年,也就是今年春天二三月份,大明王朝的军队会在辽东-萨尔浒吃一场大败仗,折损大量的精兵强将,这一仗也敲响了大明王朝灭亡的丧钟,关外崛起一个新王朝! 万历之后是泰昌,泰昌之后是天启,天启之后是崇祯,而崇祯皇帝吊死在了煤山上,也就是后来的景山公园,门票两块钱一张,薛羽去过好几次,还亲眼见过那颗老歪脖树呢! 身为穿越者,讲究的就是逆天改命,挽救危局! 自己现在就去京城,告诉宫中的万历皇帝,千万不要打萨尔浒这一仗,这样就能保住大明十几万精锐了,自己也能因功受赏,得到荣华富贵,再不用带着小伙伴们沿街乞讨了。 心动不如行动,薛羽开始收拾行囊,准备进京求取富贵去了,可是转悠了好几圈,发现自己没啥可收拾的! 兜里没有一文钱,缸里没有一粒米,全部家当就是一套千疮百孔的麻布衣服,和一双破烂布鞋,大了好几号不说,前端还都张开了嘴,用破麻绳勉强系在了脚上,这副样子咋进京啊? 北京到河间府五百多里,自己只怕走不出多远,就饿死在半路上了,就算侥幸进了京城,又如何面见大明天子呢? 万历皇帝是个死宅男,二十多年不上朝了,就连文武百官见他一面都很难,更别说一个小乞丐了! 退上一万步说,就算见到了万历皇帝,又该怎么说呢? 说萨尔浒之战必败,说陛下您明年就升天了,您的儿子紧随其后也走了,您的一个孙子喜欢当木匠,另一个孙子是急性子,大明再有二十多年就亡国了? 自己真敢这么说的话,推出午门斩首都是轻的,不千刀万剐才怪呢,看来这条路是走不通了! 想入朝为官吧,没有门路! 想经商致富吧,没有本钱! 想当个农民吧,没有土地、没有耕牛,甚至连个耙子也没有! ………… 薛羽思来想去,耗死了无数的脑细胞,也没想出一条出路来,难道自己真是当乞丐的命吗? 绝对不成,堂堂男子汉,岂能穷困潦倒一辈子呢,既然一时想不到好办法,那就问一问神灵吧! 打定主意之后,薛羽返回了大殿中,那就就供奉的一尊神灵呢,就是不知道这位灵不灵啊? 第四章阴阳杯 大殿中供奉着一尊神祗,高一丈二尺有余,是用整块汉白玉雕刻而成的,因为太久没人打理了,上面布满了尘土,周围密结蛛网,已经看不出本来面目了。 请神灵指点迷津,必须要有虔诚之心,薛羽提来一桶清水,又找来一块破布,认真的清洗着汉白玉雕像,因为身体太虚弱了,只能干一会儿,歇一会儿,用了大半个多时辰才清理完毕! 神像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头戴紫金冠,身穿金龙袍,上面绘制有日月、星辰、彩云、潮水等图案,腰间还悬挂着一柄宝剑,虽然只是一座雕像,却有执掌乾坤、权操生死的气势! 神像两侧,还刻了一副对联,字形古朴,铁画银钩。 上联:峻极于天,赞化体源生万物; 下联:帝出乎震,赫声濯灵镇东方! 到了这一步,就算再没见识的人,也知道供奉的是谁了--东岳大帝,又称‘泰山神!’ 泰山为五岳之首,又位居东方,是太阳升起的地方,也是万物发祥之地,故而在中国神话体系中,泰山神具有权操生死、新旧相代、固国安民等重要权力! 因此上,中国历代王朝,都有到泰山进行祭祀的传统,在泰山上筑坛祭天,报天之功,故日‘封’;在泰山下小山上除地,报地之功,故曰‘禅’,合起来就是封禅了! 当然了,中国历史上有几百位帝王,不是人人都能到泰山封禅的,只有立下丰功伟绩的圣主明君,才有这个资格呢! 当年春秋第一霸主齐桓公,准备去泰山搞封禅大典,最后被丞相-管仲劝住,没能去成,可见泰山封禅之难;而中国几千年历史上,一共只有六位泰封禅的皇帝,分别是:秦始皇、汉武帝、汉光武帝、唐高宗、唐玄宗、宋真宗! 前两位名至实归,称得上千古一帝,至于后面四位,全都挨了无数民骂,认为他们的功绩不够,没有资格封禅泰山! 故而宋真宗之后,再也没有帝王封禅泰山了,就连‘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开创大明江山的朱元璋,也没敢抢这个风头! 大明朝时期,全国很多地方都筑有东岳庙,香火却不算旺盛,道理也很简单,东岳庙的政治性实在太强了。 一般只有帝王才到东岳庙,测问吉凶祸福、国祚长短,普通人去的话,就有意图谋反的嫌疑了,自然不敢轻易登门了,故而这座东岳庙才会变得如此残破! “弟子薛羽,帝都人氏,本是一名勘探员,平生从未做过大恶之事,只是五岁那年烧了一窝蚂蚁,六岁掏了一窝麻雀,七岁在猫尾巴上栓鞭炮,八岁扯了同桌女生辫子,九岁在老师椅子上倒胶水……十八岁写了第一份小纸条,可惜班花没有搭理我,二十岁又写了一张,人家还是没搭理我…… 机缘巧合之下,弟子灵魂穿越到了大明朝,如今身处困境,前途渺茫,不知何去何从,还请东岳大帝指点迷津,并保佑弟子平安无事! 弟子日后若有飞黄腾达之日,一定为大神您重修庙宇、再塑金身,年年祭祀、岁岁上供,若有违背,天地不容!” 薛羽跪在东岳大帝神像前,先是虔诚忏悔了,自己以前犯下的‘罪孽’,又认真祈祷了一番,最后准备占卜前路了。 问题是,这座东岳庙太破败了,既没有签桶,也没有龟甲、铜钱、蓍草之类,这可如何占卜呢? 薛羽四处找了找,最终在汉白玉基座底下,找到了一对阴阳杯,上面沾满了尘土! 所谓阴阳杯,就是古人求神之时用的,一对半月形状的木块,一面凸起为阳,一面平滑为阴! 占卜之时,先提出你所求的问题,再将两枚阴阳杯抛出去,如果一枚阳面朝上,一枚阴面朝上,则为‘胜杯’,代表好的意思,就是神灵答应了你的请求! 如果两枚都阳面朝上为‘笑杯’,意思是你说错了话,神灵还未决定要不要认同,行事状况不明,可以重新请示神灵,或再次说明自己的诉求! 两枚都是阴面朝上,则为‘稳杯’,代表坏的意思,就是所求之事,神灵不准,让你早点放弃打算吧! 把尘土擦拭掉,才发现这两枚阴阳杯,不是木制的,而是黑曜石雕刻而成,这才历经几百年没有腐烂掉! “敢问东岳大帝,我还能回到原来的世界吗,马上就要发工资了,下个月还有一场相亲呢,听说对方是个大美女!” “嗖!--啪!啪!” 薛羽祈祷一番,仍出了两枚阴阳杯,结果两枚都是阴面朝上,稳杯,看来是回不去原空间了。 既然回不去了,那就安心留下来,就不知道自己前程如何? “敢问东岳大帝,我以后能入阁拜相,当个大学士吗?” 薛羽想了想,定下一个高目标,明朝的内阁大学士,相当于宰相,官居一品,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很多穿越一族前辈,都坐上了这个位置,最出名的就是‘沈黑犬’了! “嗖!--啪!啪!” 两枚阴阳杯抛出,都是阴面朝上,还是稳杯,所求不准! 看来自己好高骛远了,大学士上辅君王,下统百官,责任重要无比,唯有大智慧、大学问者才能担任,自己区区一个小流浪儿,连上学的机会都没有,那有这般福分呢,还是降低一下目标吧! “敢问东岳大帝,我能做一个封疆大吏吗?” 两枚阳面朝上,稳杯,所求不准! “敢问东岳大帝,我能做一个七品县令吗?” 两枚阴面朝上,稳杯,所求不准! “东岳大帝,弟子不敢痴心妄想了,让我做一个富家翁成吗?” 稳杯,所求不准! “呜呜,三亩地,一头牛,我安心务农总可以吧?” 稳杯,所求还是不准! ………… 一连求了七八次,全都是所求不准,薛羽郁闷的都快哭了,难道自己这一辈子,就是做流浪汉的命吗? 手端破碗,沿街乞丐,吃人家的残羹剩饭,最后老死在荒郊野外,这也太悲催了吧,更丢穿越一族的脸! 不过万分失望之中,薛羽还抱着一线希望,莫非自己的目标不是定高了,而是定低了,乞丐的确没有做大学士,或者封疆大吏的,可是乞丐有做皇帝的啊,比如明太祖朱元璋! 朱元璋,凤阳人氏,在家里排行第四,家族兄弟中排行第八,所以又叫朱重八,后改名朱元璋! 十六岁的时候,淮北大旱,朱元璋的父、母、兄先后饿死了,不得已入皇觉寺当了行童,那知入寺不到两个月,因为荒年寺租难收,寺主封仓遣散众僧,朱元璋只得离乡为游方僧! 所谓游方僧,就是一手拄棍子,一手端破碗,挨家挨户化缘,就跟乞丐讨饭没啥区别! 朱元璋的人生起点也很低,可是他没有灰心丧气,后来参加了起义军,凭着自己的智慧、勇敢、毅力,用了十几年时间,历经大小数百仗,扫平南北枭雄,一统天下九州,开创了大明王朝,鼎鼎大名,载于青史! 同样都是乞讨的,人家能做开国皇帝,自己为何不能呢,不要忘记了,在穿越一族之中,做皇帝才是主流人生! 做皇帝多好啊,吃香的,喝辣的,穿龙袍,住皇宫,还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呢! “敢问东岳大帝,弟子所求皆不准,莫非我有帝王之运,以后可以龙飞九五吗?” 薛羽拜了三拜,闭上眼睛之后,用尽全力抛出了两枚阴阳杯,这可是最后的希望了,惟愿神灵慈悲吧! “啪!” 阴阳杯落地的声音,薛羽慢慢睁开了眼睛,查看占卜结果,发现一枚落在了前面,阴面朝上,另一枚吗……那里去了? 目光转动一圈,竟然没见到另一枚,自己明明抛出两枚阴阳杯,咋会不见一个呢? 掉草堆里了,掉祭台上了,还是被小耗子偷走了? …… 又认真查找了一番,薛羽终于弄明白了,原来自己太过用力,把阴阳杯抛起太高了,一枚落在了地,另一枚竟然卡在了房梁的缝隙中! 而且居中卡住,不左不右,不阴不阳,等于没有结果,这是什么意思? 大帝嫌自己不知天高地厚,竟然还想当皇帝,都懒得搭理自己了? 大概就是这意思,完了,自己要当一辈子乞丐了--呜呜! 第五章小冰河时期 “老大,最近河间府涌进来很多逃荒的,满街桶子都是人啊,一个个饿的双眼发绿,见到吃的就往嘴里塞,连猪泔水都被他们抢光了,咱们想弄点吃的特别难!” “往年遇到了灾情,官府多少会救济一下,咱们也能混碗稀粥喝,今年怎么没有动静呢?” “听人说,北边在打大仗,府库里的粮食都运走充做军粮了,自然没有咱们这些穷人的份了!” …… “咦,老大,你变干净了?” 下午时分,小伙伴们陆续回来了,大都是两手空空、垂头丧气,幸好猴子、山鸡两兄弟捉到了一只野鸡,还有几个野鸡蛋,红秀、金丫拔了些灰灰菜,是一种味道微苦的野菜。 大家一起动手,扭断野鸡脖子之后,拔毛、开膛、认真的清洗,嗉子、胗子、肠子都没舍的仍,这种饥荒年月里,每一点食物都是宝贵的。 破庙里没有调料,只好采了一些野蒜、野葱塞进鸡肚子里,再用黄泥巴包裹起来,最后扔进了火坑中,这样做出的‘叫花鸡’,不但味道鲜美,还不浪费东西! 另一边,红秀、金丫抬出一口破铁锅,倒满清水之后,放在灶火上煮起来,准备弄一锅鸡蛋野菜汤! 这点食物十二个人吃,肯定是远远不够的,可也没别的办法了。 去年山东、河南、北直隶几个行省闹了旱灾,有的地方粮食减产,有的地方颗粒无收,就连树木、荒草都枯死了! 今年开春以来,又是几个月不见一点雨水,田苗旱死了无数,百姓们没有办法了,只好卖耕牛、卖田地、卖家当,直到卖无可卖了,就拖家带口出来逃荒了! 北直隶乃是天子脚下,人口密集,地方富庶,求生相对容易一些,因此难民们大量涌入进来,或是沿街乞讨,或是充做苦力,或是自卖自身,只求有一口饭吃,有个容身之地! 沿街乞讨的人多了,要到食物的难度自然增加了,薛羽与小伙伴们的生存空间,也就进一步缩小了! “老天爷保佑,明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家家户户都有饱饭吃,这样咱们乞讨也容易一点!” “小鼠真没出息,整天就想着要饭,等以后日子好过了,俺蛮牛想到城里铁匠铺当一名学徒,靠力气自己挣饭吃,你们以后想做什么?” “我就想踏踏实实种地,辛辛苦苦打粮,以后左手馒头,右手大饼,天天吃一个肚圆!” “我想回山里打猎去,天天都有肉吃!” …… “老大,你以后想做什么?” 小伙伴们一边准备晚饭,一边畅谈未来,再苦的日子也能熬过去,只要心中还有梦想! 薛羽沉默不语,身为穿越一族,他深深的知道,去年不好、今年不好、明年更加不好,以后一年比一年糟糕,因为大明王朝正面临着一场天灾! 小冰河时期,一个后世无数人、讨论了无数遍的话题! 近八千年以来,地球上一直比较温暖,降雨量也很适中,这样良好的自然环境,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但是到了明朝中叶,即1500年(明孝宗-弘治十三年)以后,地球的气温骤然下降! 尤其是1600年至1644年这段时间,(大明万历二十八年--崇祯十七年),在近一千年里是最冷的,在近一万年里也是第二位的,在近一百万年里也能排进六、七位,可以说人类进入文明时期以来,从未遇到过这么糟糕的气候! 因为天气寒冷,造成了中国的降雨带南移,其结果就是北方连年大旱,南方洪涝不断,农作物产量急剧下降,百姓们衣不遮体、食不果腹,苦苦挣扎在死亡线上,进而掀起了大规模民变! 民变就像洪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最终冲毁了大明王朝! 当然了,大明王朝的灭亡,天灾只是次要因素,人祸才是主要因素,如果大明皇帝有所作为,如果文武百官清廉自守,如果士绅地主不要横征暴敛,给百姓们一条活路走,历史或许就能改写了吧? 都说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薛羽现在就很穷,因此只能独善其身了,具体说就是想办法,填饱自己和小伙伴们的肚子! 等到吃饱喝足了,再有个温暖的容身之地,薛羽或许会考虑一下,如何拯救这个天下! “吃饭了,大家过来吃饭了!” 叫花鸡烤熟了,敲开外面的硬泥壳,里面是色泽明亮、香味扑鼻的鸡肉,按照老规矩,叫花鸡放在了薛羽面前,由他给大家分配食物。 薛羽先撕下一只鸡腿给了小兔,另一只给了红秀,鸡胸脯则给了金丫,余者分给其他小伙伴,最后自己手里只剩下了鸡头、鸡脖子! 小伙伴们早就饿了,立刻狼吞虎咽起来,把鸡肉啃的干干净净,软点的脆骨都吞下去了,剩下的硬骨头也舍不得仍,全都保存进一个罐子里,留着熬骨头汤用,关键时刻可以救命的! 这点鸡肉自然不够吃,可是没别的食物了,只好拼命的灌野菜汤,每人都喝了几大碗,好歹把小肚子撑圆了。 吃过晚饭之后,大家就围坐在火堆旁边,大眼瞪小眼的待着: 一则,野菜汤不顶饱的,肚子很快又会饿了,减少无谓的活动,可以节约一下体力! 二则,这个时代比较落后,晚上也没啥娱乐活动,老百姓们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晚上用得起油灯的,那就是富裕人家了,至于灯火阑珊、歌舞升平,那是达官显贵才有资格享受的夜生活! “石头哥哥,讲个故事听吧!” “啥,我讲故事?” “嗯,石头哥哥最会讲故事了!” 小兔挪了过来,缠着要听故事,薛羽这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一项任务,就是讲故事哄大家睡觉! 问题是,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前世既没娶媳妇,也没带过孩子,那里会讲故事呢? “好吧,我讲一个大灰狼的故事?” “不好,大灰狼专门吃小兔兔了!” “那我讲一个大老虎的故事?” “不要大老虎,小兔怕怕!” …… 薛羽搜肠刮肚的,想着自己上幼儿园时,听过的儿童故事,结果全被小兔否定了,男孩子喜欢的故事,的确不太适合女孩子! “好了,我讲一个龙门客栈的故事,你们肯定喜欢的: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东厂有个大太监叫曹少钦,将一位大忠臣陷害致死了,并以流放他的儿女为饵,妄图将其旧部一网打尽。 江湖侠女邱莫言,受情郎周淮安之托,经过浴血厮杀,救出杨家一对儿女,并相约在大漠边关的龙门客栈会合,再一起逃到关外去。 岂料东厂三大档头,带领一众高手尾随而至,这家龙门客栈的老板娘金镶玉,更是对周淮安暗生情愫,可惜周淮安早已心属邱莫言。 …… 最后在一片流沙中,在小鞑子和金镶玉的帮助下,周淮安用阴阳子母剑,一剑刺穿了曹少钦的咽喉,可惜莫言也掉进了流沙中……” 薛羽的嗓音不适合唱歌,讲故事却很不错,绘声绘色、心情并茂,听的小伙伴们如痴如醉,最后在武侠梦中睡着了,有人还打起了小呼噜! 薛羽没有睡觉,而是背靠一面墙壁,闭目沉思起来了,自己和小石头融为一体了,就要肩负起照顾小伙伴们的责任,可是这个责任真的有点艰巨! 一座半毁的破庙,一口漏缝的破铁锅,一把卷刃的菜刀,两个黑陶罐子,七八个豁岔白瓷碗,这就是全部家当了。 没有一文铜钱,没有一点存粮,没有棉被褥,没有换洗衣服,好几个人连鞋子都没有,这个穷家怎么当啊? 照这样下去,大家就是不饿死,也早晚会被冻死! 不能坐以待毙,明天自己就进城去,找上一份工作,赚钱给大家置办衣物、粮食,最好重新安一个家,住在破庙里太危险了,冬天也太冷了! 自己好歹上过大学,有丰富的数理化知识,有寻找矿藏的绝技,还有超过这个时代六百多年的见识,赚钱应该不是难事吧? 没准机缘凑巧,还会有一番奇遇呢,比如遇到贵人赏识,或者大家闺秀青睐之类,从而一步登天了,好多穿越小说就是这么写的! 怀揣着对未来的憧憬,薛羽也睡着了,还做了一个美梦呢,梦到自己做高官、骑骏马、住豪宅,每天山珍海味、绫罗绸缎,以及……三妻四妾! 第六章我不是二傻子 “豆浆、油条、焦圈、炒肝,再来两屉肉包子……唉,啥也没有!” 第二天早晨,在强烈的饥饿感中,薛羽迷迷糊糊的醒来了,一边想着丰盛的早餐,一边习惯性的拿洗漱用具,结果抓到了小兔的小脚丫,差一点就塞进嘴里了! 这才想起来,自己穿越到了大明朝,变成了一个身无分文的小流浪儿,别说是油条、炒肝了,现在连一口稀粥都没有! 叹息着摇摇头,薛羽走向庙外小树林,痛快的‘放水’去了,没办法,昨晚喝了太多的野菜汤,小肚子涨的厉害呢! 而后提来一桶井水洗脸,又折了一段杨柳树枝,用上面的纤维充做牙刷,清理自己的口腔,虽然日子过得困难,个人卫生还是要保持的。 “你们也洗洗吧,一个个跟泥猴子似的,都看不出本来样子了!” “不要!” 薛羽招呼大家一起清洗,结果齐刷刷的拒绝了,不是小伙伴不爱干净,而是生活所迫啊! 乞讨,又叫‘卖惨’,就是用自己可怜的样子,博取他人的同情心,进而得到一点施舍,而外表越是可怜,博取的同情心越多,得到的施舍也就越多! 因此上,乞丐们一般是不洗澡的,也不更换衣服,样子越邋遢越好,有些乞丐甚至会自残身体,以求乞讨到更多的财物。 这要是洗的干干净净,穿戴的整整齐齐,坐在大街上乞讨,只怕一文钱、一块饼也要不到呢! 只有红秀、金丫对视一眼,拉着小兔跑到后面去了,好一会儿才返回来,全身一股水润之气,厚厚的污垢不见了,露出三张可爱小脸,就是太消瘦了一些! 对于女人来说,美丽是第一位的,为了美丽可以饿肚子,甚至是不要命,真是一点也不假! 接下来,一行人离开了破庙,沿着崎岖的小路下山,直奔河间府城而去,对于这次入城,薛羽还是很高兴的。 前世自己做勘探员,也游走过不少地方,包括平遥古城、荆州古城、西安古城,可这些古城都是后人重修的,虽然全盘复原了历史原型,可毕竟缺少了几分沧桑感! 这次截然不同了,自己即将进入的,是一座原汁原味的明代城池,还要看一看明代百姓的日常生活,再亲自体现一把,想想就激动万分啊,这可比满世界找矿藏有意思多了。 可惜没走出多远,薛羽就不激动了,而是觉得心凉半截! 春季,本是万物生长,兴兴向荣的季节,也是百姓们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季节! 可是放眼望去,大地上却见不到多少绿色,因为旱灾的原因,树木干枯,野花凋谢,就连生命力顽强的野草,也是大片大片的枯死了,至于田地里的庄稼,更是难见一颗活苗! 通往河间府城的官道上,不时可以见到逃荒的百姓,有的挑着担子,有的推着车子,一个个面黄肌瘦、目光呆滞,就像是行尸走肉一般! 有的人走不动了,就坐在路边休息,恢复之后继续走,进府城去谋一条生路,可有的人坐下以后,就再也没有站起来了。 一路走过来,薛羽起码看到十几具尸体,男女老幼皆有,就扔在路边没人掩埋,有的还被野狗、饿狼啃食过,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一次区域性的灾荒,就让这么多百姓丧命了,若是全国性的大灾荒,其情景又该何等残酷呢? 饿殍遍野、卖儿鬻女、十室九空这些词汇,薛羽以前在书上看到过,却没有深刻领悟,现在亲眼目睹过了,终于明白了其中真意,每一个字,都是无数条人命啊! 薛羽第一次强烈的感觉到,自己应该为百姓们做点什么,可到底该做什么呢? …… 河间府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历朝历代在此设郡、立国、建州、置府,因为位于易水、河水之间,于是取名河间! 大明永乐十九年,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称为‘京师’,设立北直隶,下辖八个府、两个直隶州,河间府就是其中之一,位于北直隶的中南部,乃是拱卫京师的军事重镇,驻扎有三个卫所的屯军,并调集民夫重修了城池! 新修筑的河间府城,周长两千三百六十二丈,城墙高三丈二尺,宽一丈两尺,内部夯土,外裹青砖,上面有整整四十一座敌楼,下面开有东、南、西、北四座城门! 进城是要交城门税的,也不多,每人两文钱,要是贩运货物的话,按照多少另行收取! 可惜薛羽等人一文钱也没有,只好在城外待着了,幸好河间府城外也很繁荣,有好几座大型坊市,有非常宽敞的大街,还有南来北往的客商! “大爷行行好吧,赏下几个,小人好几天没吃饭了!” “滚开!” “大爷您看一看,十四岁的黄花大姑娘,会做饭、会洗衣,平时吃的少,人还特别勤快,十两银子就可以领走!” “嗯,小模样还不错,就是身材太瘦了,大爷最多出五两银子,卖不卖吧?” “卖了!” …… 坊市内,店铺林立,行人众多,三教九流汇聚于此,是一个繁华、好讨生活的地方,同样也聚集了大量难民! 老弱者跪在路边,向行人磕头乞讨,年轻的挨个店铺询问,想找一份工作,工钱都可以不给,活累点、脏点也没事,只要一天管两顿饱饭就行了。 还有人在卖儿卖女,模样俊俏的大姑娘,五两银子就能领走,年纪小一些的,或者模样一般的,也就值个二三两银子! 不时有大腹便便的商人,和獐头鼠目的人牙子,在难民群中来回穿梭,看到中意的就付钱领走,就像是买了一件货物,这场大旱对普通百姓是灾难,对这些人则是大发利市! 不远处还有贩卖牲畜的,其价格为一头壮牛二十两银子,一头肥猪六两银子,一只羊只要三两半银子! 大灾之战,生灵涂炭,人命不如猪羊啊! 薛羽一行人进了坊市,也被眼前的情况吓了一跳,知道如今讨生活不容易,却没想难到这个地步了,可是再难也得活着啊! 略加商议之后,大家分开行动了,小鼠钻进了人流之中,四处寻找合适的‘肥羊’下手,不过大街上穷人居多,想开张恐怕不容易! 蛮牛、虎头、百花蛇、猴子分别找到几家小饭铺,帮着厨师们劈柴、烧火、打扫卫生,以此换取一些剩饭剩菜! 余者就在大街上,向过往行人祈求施舍,不过好一些的位置,都被那些身强体壮的乞丐霸占了,薛羽这一伙只能躲在比较偏僻的地方。 所谓乞讨,并不是坐在街边,面前摆个空碗傻等着,那种笨蛋早就饿死了,而是展露一些才艺,吸引路人的注意,进而得到一些施舍! 比如红秀,出身杂耍世家,以前也学过几手杂技,尤其精通柔术,浑身柔若无骨,可以做出各种高难度动作来,还会一些驯兽的本领! 大黑会口技,能学各种动物鸣叫,或者学别人说话,几乎可以以假乱真,金丫会捏泥人,只要她看过一眼的东西,都能惟妙惟肖的捏出来,小兔天生一副好嗓子,还会唱很多的小曲呢! …… 小伙伴们八仙过海,各显其能,都在为生存努力着,薛羽也不能闲着了,可是自己没啥才艺,吹拉弹唱一样也不会,靠什么谋生呢? 有了,记得以前看的穿越小说里,男主角只要虎躯一震,散发出‘王八’之气,再随便抄袭一首古诗词,立刻就会有人送银子、送宅子、送妹子,还有小弟纳头便拜,从此忠心跟随左右,一起创下偌大事业! 自己也是穿越一族,小模样长的还不错,如今又遇到困难了,是不是也该按照套路震一下呢? 问题是,现在是明朝后期了,抄袭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是不行了,清代文风孱弱,没有豪迈之词,看来只能用流行歌曲了。 想到这里,薛羽开始整理衣衫,紧了紧腰间麻绳,提了提开嘴鞋子,又拽了拽破烂短衫,没想用力大了一点,咔嚓撕开一道口子,露出里面雪白的小肚皮! 薛羽就这一身衣服,想换都没有得换,只好抽出一节细麻绳,把裂口的地方系起来,这才避免了露肉的尴尬! 而后站在大街边,挺胸抬头,目视前方,摆出自认为最帅的姿势,唱起了自己最喜欢的歌曲之一——霸王别姬! 我站在烈烈风中, 恨不能, 荡尽绵绵心痛, 望苍天四方云动, 剑在手, 问天下谁是英雄? …… 一刻钟、两刻钟、三刻钟过去了,薛羽的这番举动,成功吸引了行人们的注意,无数目光注视过来,还有人窃窃私语呢! “这孩子干嘛呢,唱什么乱七八糟的,就跟老鸹叫一样难听!” “不知道,看他这幅模样,跟我们村大傻子挺像的,估计也是脑子有问题!” “唉,真是可怜啊,小模样长的不错,没想是个二傻子!” …… 过往行人议论纷纷,与那些衣衫褴褛的乞丐相比,这种脑子有问题的更让人同情,还有位心肠好的老太太,捂着耳朵走过来,往薛羽手里塞了半块饼子! 另一边,几名小伙伴伸出了大拇指,老大就是老大,随便唱了首歌,都能要到吃的,他们几个忙活半天,一个开张的也没有呢! “咳咳,我不是二傻子!” 看着手里半块饼子,薛羽欲哭无泪,怎么是这个结果呢,是自己姿势不够帅,还是‘王八’之气不够强呢? 不对,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这些行人肉眼凡胎,看不出自己身上的‘王八’之气,才会做出这种反应的,如果有位智者经过,肯定能看出自己的不凡! 薛羽把饼子掰开,分给了小兔、金丫、红秀,让她们赶快吃下去,免得被其他乞丐盯上,自己继续站在路边,散发着‘王八’之气,耐心等待伯乐出现! 第七章‘王八’之气 一个时辰过去了,薛羽站的双腿发软、眼冒金星,嗓子也唱的有些沙哑了(更像老鸹叫了),最重要的是肚子咕咕直叫,向主人提出了严重抗议--您该进膳了! 昨天就吃了一个鸡头、一个鸡脖子,喝了几碗野菜汤,早就消化干净了,现在是饥肠辘辘,幸好城里有公用水井,井拔凉水随便喝,靠着水饱才撑到了现在! 估计今天不是黄道吉日,出门遇不到贵人了,就在薛羽疲惫不堪、准备放弃之时,希望却突然出现了。 “驾!--轱辘!轱辘!” 一辆青篷马车出现在街道上,驾辕的是一匹枣红马,体型高大,皮毛光亮,脖子上挂着威武铃,挽具也相当整洁,在马车夫的鞭策下,跑的是又快又稳! 车帘门半敞开着,里面端坐一位老者,大约五十岁出头,身形略瘦,仪表威严,长髯飘洒胸前,目光炯炯有神,认真查看街道两旁的难民群,显得是忧心忡忡! 车后还有两名侍从,都是身穿劲装、坐骑骏马,腰间还挂着雁翎刀,虽然没有穿戴盔甲,却明显有军人之气! 见到马车过来了,沿途人等纷纷的避让,一些势利眼的家伙还主动躬身行礼,虽然不知老者具体身份,但肯定不是凡夫俗子,十之八九是朝廷官员下来探访民生了。 我心中,你最重, 悲欢共,生死同, 你用柔情刻骨, 换我豪情天纵, 我心中你最重, 我的泪向天冲, 来世也当称雄, 归去斜阳正浓! …… 薛羽也很高兴,认为自己的伯乐出现了,于是换了一个自认为更帅的姿势,唱的也更加卖力了,想要引起老者的注意,最好能交谈上几句,凭自己远超这个时代的见识,一定能让对方折服的! 老者十之八九是官员,如果有了他的推荐,自己就能步入官场,飞黄腾达了吧,退一步,起码也能混个衣食无忧! “嗯,来人啊!” “老爷!” 功夫不负有心人,薛羽独特的气质,和非同凡响的歌声(老鸹叫),成功吸引了老者的注意,略加打量一番之后,招手唤过一名侍从,附在耳边低语了几句! 同时在怀里摸了摸,把掏出的东西交给了侍从,后者连连点头称是,催马来到了薛羽面前,目光却有一点怪异! “小生薛……” “傻小子,这是我家老爷赏给你的,赶快回家去吧,以后别在大街上乱跑了,小心走丢了,找不着妈,哈哈!” “我不是……” “接着,给你买糖吃!” 侍从把一块碎银子,塞到了薛羽手中,笑着调侃了几句,而后护卫着马车扬长而去! 掂了掂手中碎银,又看看远去的马车,薛羽欲哭无泪,合算马车上的老者,也拿自己当成二傻子了,还是傻到找不回家那种! “老大真厉害,竟然弄到银子了,起码有三钱重!” “老大,你怎么了,高兴的流眼泪了?” “老大,你用头撞墙做什么?” 小伙伴们围了上来,高兴的又蹦又跳,平时卖艺乞讨能得到一块硬饼子,或者一两枚铜钱就不错了,更多时候是毫无收获! 没想老大如此厉害,只是学了几声乌鸦叫,就弄到四钱碎银子,可以买不少粮食,再买一点点粗盐了,大家平时清汤寡水的,好久没吃到喷香的米饭了。 其他乞丐看到了这一幕,无不羡慕的眼睛发红,纷纷效仿薛羽的样子,站在路边摆姿势,记性好的还学唱起了霸王别姬,一时间南腔北调,高低起伏,倒是颇为壮观呢! 小伙伴们欢欣鼓舞,薛羽却是满嘴苦涩,无情的事实证明了,以前自己看的穿越小说一点也不靠谱! 什么主角光环,出门必有贵人相助! 什么虎躯一震,散发‘王八’之气,小弟纳头便拜! …… 这些都是写手们自己幻想的,只能当做笑话来看,根本不能照搬照用,要想在这个世界存活下去,没有任何侥幸可言、只有自强自立! 穿越者光环是靠不住了,要想衣食无忧,还得另想办法才行,可自己能做什么呢? 满街都是廉价劳动力,粗活、重活都轮不到自己,自己这小身板也干不了! 自己最擅长寻找矿藏了,可是找到又怎么样呢,没有人力、没有资金,根本就挖掘不了! 退一步说,就算真的挖出矿藏了,也未必就是好事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丰衣足食没有指望,反而可能引来杀身之祸! 要不然摆个摊位,替人代写书信吧,好歹能混一口饭吃! 可是薛羽抬起头,看到街道两旁店铺幌子上、整齐又漂亮的繁体字之时,只能无奈叹息了,自己不会用毛笔,更加不会写繁体字! 这也不奇怪,后世人都用铅笔、圆珠笔、钢笔写字,学的也是简体字,能熟练使用毛笔者很少,能认识、书写繁体字者少之更少! 堂堂的高级知识分子,竟然成了百无一用的废物,连起码的温饱都解决不了,真是给穿越一族丢人啊! “老大别发愣了,咱们赶快去买粮食吧,银子攥在手里不安全,要是被人盯上就麻烦了!” “说的对,咱们买米去,今晚好好的吃一顿!” 还是猴子比较机灵,低声提醒着大家,同时观察着周围,发现有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正偷偷的靠拢过来,目光中满是贪婪之色! 灾情严重,难民汹涌,其中不乏为非作歹者,为了一点钱,或者一点粮食,他们就能生出杀心来! 是非之地不可久留,薛羽一行人钻进了人流中,仗着熟悉地形,连着转了几条小胡同,成功的把尾巴甩掉了,而后找到了一家粮食铺子--刘记粮店! 那知刚到地方,就被吓了一跳,粮店前挤满了人不说,还挂着新的价格牌子,上面是巨大墨字: 精米一百五十文一斗,糙米一百零五文一斗,小麦九十文一斗,各色杂粮七十五文一斗! 旁边还写着:小本经营、概不赊欠,有钱请进、无钱莫入! 这下薛羽等人傻眼了,记得前段时间,河间府一带的粮价是:精米五十文一斗,糙米三十五文一斗,小麦三十文一斗,杂粮(黍、豆、糜子、谷子)二十五文一斗,这才短短几天时间,价格竟然翻了三倍! 三钱银子,只能买一斗多糙米,或者两斗小麦,他们十二个小伙伴,就算是再节省,也只能坚持六七天罢了,这跟期待的相差太远了。 (明代1两银子=16钱=1000文铜钱! 1石米=10斗=100升≈153.5斤,这个斤不是后世500克一斤,而是明代594.6克的一斤!) 小伙伴们不甘心,又转了其他的粮食店,价格都相差无几,甚至还要更高一些,这可怎么办呢? “停一停,刘老爷有命令,赶紧换牌子!” “是!” 一筹莫展之时,更郁闷的事情发生了,从粮店内走出一名掌柜的,肥头大耳,满脸油腻,体重起码在三百五十斤以上,一手拿着账册,一手拿着算盘,打得啪啪直响! 在胖掌柜的指挥下,几名伙计把价格牌子摘了下来,涂涂改改之后,重新挂了上去: 精米两百文一斗,糙米一百八十文一斗,小麦一百二十文一斗,杂粮一百文一斗! “今天这是第三次涨价了,还让不让人活了?” “刘大头这个奸商,趁着饥荒高价卖粮食,这是喝老百姓的血、吃老百姓门肉啊!” “别发牢骚了,赶紧的买粮食吧,现在不买的话,只怕一会儿还要涨价!” …… 转眼之间,价格又涨了三成多,排队的百姓们不禁怨声载道,有人都带着哭腔了,可又有什么办法呢,连续的旱灾下、很多人家里都断顿了,再买不到粮食,只怕就要饿死人了! 无奈之下,只能把全部积蓄掏出来,咬着牙买了高价粮,有人手中银钱不够,只好回家收拾一些东西,走进了旁边的刘记当铺! 知道百姓们急于买粮救命,当铺故意把价格压的特别低,不及往常的一半,等于又狠狠地剥削了一把! “碎银一块,重二两四钱三分,成色一般,折价两成!” “碎银一块,重一两八钱二分,成色较差,折价三成半啦!” ………… 抬高价格、以次充好之外,奸商们还有一个敛财的手段,就是在银子上面打主意! 自从隆庆开海以来,随着海外贸易的兴起,大量白银涌入了中国,并逐渐成为主要流通货币,铜钱则沦为次要位置,但银子都是银子,却有很大区别! 受工艺水平的限制,明代铸造的银锭里面,含银量最高也只有93.5%左右,这已经算成色最高的,称之为‘足银’,或者‘纹银!’ 因为银子纯度达到90%以上,表面会出现一种雪花状纹路,纯度越高,纹路越是密集,这才有雪花白银的说法,简称纹银! 可是许多银子,根本达不到这么高的成色,能有七八成纯度就不错了,还有一些奸诈之徒,故意往银子里添加铅、锡,以此坑骗他人! 因此上,明代的商品交易很是麻烦,不但要称银子重量,还要估算成色,进行折扣呢,刘记粮店就在这上面坑人了! 明明成色极好的雪花纹银,硬说成是杂银,要折价一两成,至于成色不好的银子,更是直接对半折了,而百姓们急于买粮救命,又不敢得罪了刘大头,只能吃这个哑巴亏了! ………… “掌柜的行行好吧,小的家里三天没开火了,看在小人给刘爷府上,赶了三十多年大车的份上,您就佘两斗粮食吧,等过了灾年小的一定加倍奉还!” “刘老爷早有吩咐了,小本经营,概不赊欠,你要是实在没有钱,可以回去刮刮家底,暂且压到旁边的当铺去,那也是我家刘老爷的买卖!” “可是小人家里面,能卖的全都卖了,能压的也全都压了,已经是家徒四壁了,呜呜!” “既然如此,那就没啥说的了,伙计,送客!” “掌柜的,求您了,人命关天啊!” “滚!” 一名老者因为囊中羞涩,想佘上两斗粮食救命,那知好话说了一箩筐,粮店掌柜的就是不为所动,让伙计们把老者推出去! 老者不愿离开,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最后掌柜的不耐烦了,一脚踹到在地上,又狠狠踢了几下,让伙计们把老者抬着扔了出去! 百姓们看到这一幕,想要帮助老者一把,却是有心而无力,大家都是穷困潦倒,吃了上顿没有下顿,谁又帮得了谁呢? 痛哭一番之后,老者失魂落魄的走了,口袋则仍在了地上,没有佘到粮食,全家人也就没了活路,留着口袋又有何用呢? “老大,咱们怎么办啊?” 原想买几斗糙米,好好打打牙祭的,如今三钱银子,只能买一斗多杂粮了,十二个人吃不了几顿的,小伙伴们都很郁闷! 好不容易得到的银子,却要被奸商剥削走,真是不甘心啊,可又有什么办法呢? “不必灰心丧气,今天晚上,我一定让大家吃上白米饭!” 薛羽将口袋捡了回来,看看刘记粮食店,又看看不远处的水井,一条妙计出现在脑海中! 这条计策有一些阴损,不过对付奸商,也算无愧于心了! 想到这里,薛羽紧攥着银子,加入了买粮食的队伍之中…… 第八章无商不奸,我比你奸 “掌柜的,俺娘叫俺来买三斗米,俺家里没吃得了!” “小乞丐,走开,你也买的起米吗?” “俺不是乞丐,俺有银子的!” 百姓们大都囊中羞涩,只能买一些麦子,或者杂粮,薛羽却来到了米柜前,还露出一副又紧张、又害怕的样子,就像是个初次进城的傻小子! 眼看薛羽穿的破破烂烂,伙计就要把他撵出去,前者连忙开口解释,又晃了晃右手,里面确实攥着一块碎银子! “来者是客,怎么能往外撵呢,你这个笨蛋东西,还不快点帮小客官装米!”胖掌柜的出来打圆场了,假意训斥了伙计几句,暗中却递了个眼色过去。 很显然,他把薛羽看成穷家子了,还是住在山沟里、没见过世面那一种,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了,只好变卖了家产,好买一些米回去救命! 大人饿的没有力气了,或者生病了,只好派了傻儿子进城,这样的肥羊自然不能放过了,必须狠狠地宰一刀! “对不起,小客官,小的这就为您装米!”伙计也是头脑灵活之人,瞬间明白了掌柜的暗示,一面笑着向薛羽赔罪,示意他把口袋撑开,一面转身拿起一个米斗,目光中满是狡黠之色! 原来刘记粮店里面,有很多的米斗,外表看着都一模一样,其实另有乾坤呢! 有的米斗呢,是按照朝廷下发的母斗翻造的,大小薄厚一模一样,如果官府中人、或者有钱人来买米,就用这种合格米斗称量,保证是足斤足两的! 而其他的米斗,大小看着一样,底部、内壁却暗中加厚了,专门糊弄穷人用的,看着是满满一斗粮食,其实只有七八升! 穷人们无权无势,又没有证据,之后知道吃了亏,也没法找粮店理论,只能是暗气暗憋了。 至于往大米中掺沙子,把陈米当成新米卖,或者把糙米当成精米卖,更是商家惯用手段,这就叫无商不奸,无奸不商! “三斗上好精米,保证足斤足两,一共是六百文铜钱,折白银九钱六分!” “什么,九钱六分银子,俺得个娘啊,咋这么贵呢?” “您看好了,外面标着价码,精米两百文一斗,小本经营,概不赊欠!” “可是,俺不识字啊,俺带的银子不够啊!” 把米装好之后,伙计示意结账,薛羽却露出吃惊之色,仿佛没想到米价如此高,怯怯的伸出了手掌,上面只有一块三钱多的碎银子! “对不起了,大米先还给店里,俺这就回家取银子去,家里还有一块银子呢,一会儿再回来买米!” “小客官银子没带够,可以先少买一点米!” “不行的,俺娘说了买三斗米,俺就必须买三斗,一点不能少的!” 薛羽把米倒了回去,还抖了两下口袋,示意全都倒干净了,快步跑出了刘记粮店! 因为粮价一日数涨,这种客人没带够钱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掌柜、伙计也没太在意,同时暗笑薛羽蠢笨,不懂得灵活机变,先少买一点粮食回家救急! 不过也没什么,反正肥羊还会回来的,再宰这一刀也不迟! …… “老大?” “什么也别问,快点跟我走!” 看到薛羽提着空口袋出来了,小伙伴们赶忙迎上来,脸上充满了失望之色,显然还在惦记白米饭呢! 薛羽摇了摇头,拽着小伙伴们飞快离开了,连着转了几个弯,到了一个无人的小巷才停下! “老大,米价太贵,可以少买一点啊,今天不买的话,明天怕又涨价了!” “哈哈,你们看这是什么!” “啊,精米!” 薛羽奸诈的笑了笑,打开手中布口袋,里面白刷刷一层,竟然都是大米粒! 小伙伴们又惊又喜,心中更是疑惑万分,他们明明看到薛羽把米倒回去了,还用力抖了几下,口袋里怎么还有米呢? “老大,你怎么弄到米的?” “呵呵,略施小计罢了,跟我斗心眼,那些奸商连提鞋都不配!” 原来薛羽进粮店之前,偷偷用井水把口袋内部阴湿了,再装傻充愣进去买精米,假装银子没有带够,又把精米倒了回去! 水是有黏性的,这一装一倒之间,很多米粒就沾在了口袋内壁上,根本没有回归原处,而且薛羽倒米之时,两手巧妙的扣着口袋两角,这样又留下两把精米! 小伙伴们一起动手,把口袋内的精米刮了下来,一粒也没有放过,装入一个黑陶罐子中,竟然有将近一斤重,足够熬一锅稀粥喝了! “老大,有米了,咱们快回去吧!” “不着急,听说姓刘的是个奸商,专门坑害穷苦百姓,今天凡是他家开的米店,咱们都要转一圈,也好多弄点粮食回去!” “好,听老大的!” 就这样,薛羽用同样的办法,光顾了城内二十多家刘记米店,待到下午之时,口袋里多出了十多斤白花花的精米,这才高高兴兴的回去了! 那块三钱重的碎银子,依旧好好的待在薛羽怀中,这真是空手套白狼啊! ………… “真香啊,我好久没吃到精米了!” “你比我强,我从记事起,家里就从来没吃过精米,过年才吃过一次糙米,还是掺了沙子的!” “还是老大有本事,一文钱都没花,就弄回这么多精米,省着点够吃七八天了!” 破庙中,小鼠、蛮牛、虎头、小兔等人围在锅边,里面是喷香的浓米粥,大家一边添加柴火,一边狂擦口水,脸上都快笑开花了。 小伙伴们本想吃大米饭的,却被薛羽给拒绝了,熬了这么一锅浓米粥,这样比较省粮食! 一则,这点粮食来之不易,以后日子还长着呢,要懂得细水长流才行,至于用湿布口袋骗粮食的办法,也不能经常用,否则早晚会被揭穿的! 二则,小伙伴们饿太久了,肠胃都非常虚弱,吃大米饭会受不了,很容易给撑坏了,还是喝粥比较安全,可以润一润肠胃! 很快的,喷香的米粥熬好了,虽然大家早就饥肠辘辘了,却没急着吃饭,因为大黑、二憨兄弟两个还没有回来。 这几年来,十二个小伙伴相依为命,同住同吃,只要有一个人没回来,其他人绝不会动碗筷的,这已经形成习惯了! “老大、老大,呜呜!” “你们怎么弄成这样了?” “二憨让刘大头家的看门狗给咬了,还有该死的魏六指!” …… 黄昏时分,大黑、二憨兄弟回来了,一个背着另一个,弄的狼狈不堪,二憨的左小腿负了伤,掉了一大块皮肉,鲜血淋淋的,痛的他直冒冷汗! 刘大头就是刘记粮店的东家,是河间府一带有名的富户,家中良田百倾、骡马成群,占据了城内一半的粮食生意,还暗中经营青楼、赌场、放印子钱,每年不知获利多少呢! 如此有钱人,偏偏是个吝啬鬼,平时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把钱都拴在肋巴骨上,一个子也舍不得往外掏,更别说救济别人了! 生性又很残忍,被他逼死的佃户,欠债人不知有多少,魏六指是其家奴,专门负责看大门,奴随主性,也是个又吝啬、又残忍的家伙,整天以欺负穷人为乐,还是一个烂赌鬼! 今天下午,大黑、二憨在城里转悠好久,只要到了半块剩饼子,想带回来分给小伙伴们,回来时路过刘大头家门前,知道这老家伙吝啬至极,也没想着上门乞讨! 那知正好刘大头出门,对着两兄弟破口大骂,不准他们从自家门前经过,以免带来霉运! 魏六指为了讨好主子,立刻放狗追咬兄弟两个,二憨跑的慢了一点,小腿肚子挨了一口,好不容易讨来的饼子,也被狗给叼走了! “蛮牛、虎头,赶快提一桶清水来!” “红秀、金丫,你们去采集一些马齿苋、蒲公英!” 薛羽常年行走野外,对中草药有些了解,更有丰富的救护常识,知道如何处理被狗咬伤! 让二憨趴在草堆上,先用清水反复冲洗伤口,以免感染上狂犬病,又把马齿苋、蒲公英捣成泥状,小心的敷在了伤口上,这两种植物有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的作用,可以预防伤口发炎! 治疗期间,二憨疼的冷汗直流,却是一声也不坑,身为一个小乞丐,被人欺负,被人打骂,乃至被狗咬都是平常事,哭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有眼泪也只能往肚子里流! “好了,大家吃饭吧,以后出门都小心一点,最近城里难民多,局势又乱,注意安全!” “是,老大!” 吃过了晚饭,薛羽用一段天龙八部的故事,把小伙伴们哄睡了,自己依旧是闭目沉思,刘大头、魏六指两个坏蛋,竟然放狗咬伤了二憨,这个仇自己一定要报,否则愧对小石头在天之灵! 退一步说,收拾不了恶主,还可以收拾恶奴,收拾不了恶奴,还可以收拾恶犬,总之要出一口恶气! 第九章珍珠米 “你们几个好好看家,多准备一些干柴,我们很快就回来了!” “是,老大!” “走,出发!” 第二天早晨,留下二憨、小兔、红秀、金丫看守破庙,薛羽带领其他小伙伴,气势汹汹的出山报仇去了! 当然了,要想报仇雪恨,光有气势是远远不够的,还得有巧妙的计划,否则凭着八个小流浪儿,跟有钱有势的刘家叫板,无异于拿着鸡蛋碰石头! 好在薛羽素来腹黑,经过一个晚上的谋划,想出了一个完美的复仇计划,不过执行这个计划,需要一点诱饵的。 故而临出发之前,打开坛子,把大家吃剩的鸡骨头取了出来,用一块破布包好,小心的放进了自己怀中! …… 刘家住在河间府东门外,是一座占地数亩的大宅子,朱漆大门,黄铜门环,五层汉白玉台阶,门前还有上马石、下马石,两大排的栓马桩子,里面更是高堂大屋、气象非凡,比之官宦人家也毫不逊色! 大明王朝一直重农轻商,曾经定下律法:普通百姓可以穿绸、纱、绢、布四种材料的衣服,但是商人只能穿绢、布两种料子,商人不能住豪宅,出门不能坐马车,更加不能进入仕途! 两百多年过去了,随着明王朝统治的日益腐败,那些规矩也逐渐没人遵守了,商人们生活奢侈、富比公候,甚至还出钱捐官,堂而皇之的位居朝堂之上了。 “老大,咱们人单势孤,只怕斗不过刘家啊?” “刘家养着几十名打手,都是心狠手辣之辈,有的手上还占过人命呢!” “要我说啊,咱们晚上偷偷的来,往院子里仍砖头、仍牛粪,就算砸不到人,也能恶心一下刘大头!” …… 来到刘家大宅附近,小伙伴们都有点胆怯了,就凭他们这点力量,如何斗的过大户人家,恐怕报仇没有希望,还会挨一顿痛揍呢! “放心吧,老大我自有妙计,不但要给二憨报仇雪恨,还能大家伙美美的吃一顿肉! 蛮牛、虎头、百花蛇、山鸡四个人,到东面柳树林里埋伏好,再准备一根长绳子,然后……这样……明白了吗?” “明白了,老大!” “其他人都躲好了,谁也不许出声!” 薛羽早有计划,先派了四名伙伴前去准备,自己带领其余的人,躲在了一条巷子里面,监视刘宅一举一动,要想以小博大、战而胜之,智慧、勇气、耐心缺一不可! …… “穷鬼们滚远一点,以后不许从刘家大门前过,谁敢把晦气带进来,小心六爷的鞭子,呸!呸!” “汪!--汪!” 刘宅大门紧闭着,门前放了一副马扎,坐着一个身材瘦小、耗子眼、塌鼻梁、雷公嘴的家伙,活脱脱像是一只大马猴,手中还拎着条牛皮鞭子,正是之前放狗咬人的魏六指! 魏六指,今年三十多岁了,原是一名泼皮无赖,后来投靠了刘家为奴,专门负责看大门,本名没人知道,因为右手有六根手指,所以得了个‘魏六指’的浑名! 旁边还趴着一条大黄狗,起码有六七十斤重,四肢粗壮,獠牙锋利,吐出一条鲜红的舌头,不时向路人汪汪几声,一副狗仗人势的样子! 本地人知道情况,都不敢从这里走,外地难民们不知情,有人上门来乞讨,都被恶奴、恶狗给赶走了,不是挨了鞭子,就是挨了狗咬! “驾!--轱辘!轱辘!” 中午时分,一支车队来到了刘宅门前,大约有七八十辆骡车,上面装满了粮食袋子,全都鼓鼓囊囊的,除了赶车的车把式,还有数十名家丁负责押送,手中提着棍棒之类! 领队的一个中年汉子,身材魁梧,膀大腰圆,满脸的络腮胡子,模样极为凶恶,腰间别着一对铁尺,起码有二三十斤重! 朱元璋造反而得天下,为了避免后人效仿,故而颁布严令:严禁民间打制,或者私藏兵器、盔甲,火器更是严格管制,私藏者-斩! 那些地主老财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产,一般给打手们配置铁尺、铁骨朵,铁拄杖之类,算是打了个擦边球,不过随着明王朝日益腐朽,民间私藏兵器者越来越多了,匪患也是越来越严重! “项管事,您老人家回来了,这趟去南方运粮辛苦了!” “嗯,回来了,赶快通知老爷!” “是,小的这就去!” 车队停在了大门前,魏六指立刻迎了上来,满脸堆笑,点头哈腰,就差跟看门狗一样摇尾巴了,而后窜进门内报信去了。 片刻之后,大宅内走出七八个人,为首一名五十出头的老者,头戴大号瓜皮帽,身穿黑领灰色绸缎长衫,手中还拄着一根金丝藤条拐杖,正是本宅主人刘大头! 刘大头,人如其名,脑袋出奇的大,还偏偏一根头发也没有,就像一个大油葫芦,再配上笤帚眉、三角眼、翻天鼻、鲶鱼嘴,一口里出外进的蒜瓣牙,这要是晚上出去,活人见了吓个半死,鬼见了也得吓个跟头! “老爷,整整八十车粮食,其中精米六十石,糙米三百石,杂粮一百二十石,一点不差的运回来了!” “干的好,立刻送到北关仓库存放起来,并派人日夜看守既要防火、更要防盗,千万不要马虎!” “是,老爷!” “另外吗,你幸苦一点,明天带着伙计们,继续到南方运粮食去,如今粮价一日三涨,就跟猴子上树一样,本老爷发了大财,绝对亏待不了你们,哈哈!” “谢谢老爷!” 刘大头相貌丑陋,脑袋却很灵活,且有一定的商业才干,早在几个月之前,他就预料到会有饥荒出现了。 因此提前派出人手,到南直隶、湖广一带大量收购粮食,由大运河乘船北上,再用车辆运回河间府,以高价向外出售,从中谋取暴利! 不过最近几天,他与河间府其他粮商商议之后,一面每天限售粮食,造成市场紧缺,从而逼迫着粮价一路飞涨;另一面大量囤积粮食,等到价格涨疯了以后,狠狠的赚上一笔! 北关仓库,就是粮商们囤积粮食的地方,据说已经囤积了十几万石,而河间府城内外,每天都在饿死人! “老爷请看,这是小的从南直隶带回来,专门孝敬您老人家的!” “哦,这是什么东西?” “回禀老爷,这叫做珍珠米,据说是红头发、蓝眼睛的西夷人,漂洋过海带过来的,南直隶一些大户人家有种植的,小人特意弄了一篮子回来,给老爷您尝尝鲜!” 说话之间,项管事取出一个篮子来,里面是二十多个一尺长短、手腕粗细的东西,外面是青白色叶皮,顶端还有一些褐色须子! 刘大头拿起一个,剥开外面的叶皮,里面是圆锥体果实,上面密布一颗颗金黄色米粒,大约有牙齿大小,排列相当整齐! 做了大半辈子粮食生意,刘大头却没见过这种珍珠米,抠下一粒塞进了嘴里,用力咀嚼了几下,一张老脸顿时变成苦瓜了。 “呸!--呸! 又硬又涩的,就像是啃砂石,夷人地境出产的,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那里比得上我们天朝上国,五谷甜美,滋补身体! 以后别带这些没用的东西了,要是有扬州瘦马、秦淮名妓,倒可以弄几个回来,老爷我也尝尝鲜,哈哈!” 刘大头除了贪财,还有一个毛病-好色! “是,小的记住了,下次一定让老爷如愿!” 马屁拍到了马腿上,项管事连忙把篮子仍回车上,点头哈腰赔罪一番,而后带着车队去北关了! …… “蒸窝头、贴饼子、棒茬子粥,还有我最爱的金银馒头!” 巷子里,薛羽兴奋的要蹦起来了,口水一个劲往外流,什么珍珠米啊,那不就是玉米吗,俗称苞米、棒子! 自己出身农村,小时候也下过地,帮着大人们一起掰棒子,对这种农作物再熟悉不过了,更深知它的价值有多大! 玉米,原产于美洲大陆,明朝中业之时,由欧洲商人传入中国境内,最早出现在广西地区,之后逐渐进入南方各省份,但是没有大面积推广,只有一些富贵人家少量种植,作为一种稀罕吃食,称之为珍珠米,或者玉蜀黍! 玉米没有大面积推广,原因是比较复杂的: 首先,数千年以来,中国人一直种植五谷稻(大米)、黍(黄米)、稷(小米)、麦(小麦)、菽(大豆),要想接受一种新的农作物,并熟悉其种植方法,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其次,中国疆域广大,地形复杂,气候多变,玉米传入之后,要想适应中国的气候环境,也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寻找到最适合生长的土壤! 最后,玉米产量高、有营养、耐干旱不假,但是口感远比不上大米、小麦,算是一种粗粮,加之没有好的烹制方法,自然难以被百姓们接受了。 因此上,玉米传入中国两百多年,一直到了清嘉庆时期,才大面积推广开来,成为了一种主要农作物,养活了大量人口!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薛羽身为穿越者,太清楚玉米的价值了--窝窝头固然不太好吃,可是真扛饿啊! “小鼠、猴子,你们跟着车队,给我顺几根玉米回来!” “老大,啥玉米?” “就是刚才刘大头啃的,金黄色那个东西,一定要弄回来!” “明白了!” 小鼠是个神偷,猴子身形灵活,两人潜踪蹑迹,悄悄跟在了刘家车队后面,寻找下手的机会! 另一边,刘大头返回内宅去了,魏六指也躲进门房吃午饭去了,大门前只剩下了那条大黄狗,无精打采的趴在地上,等着主人们吃饱之后,赏给它一些残羹剩饭! 薛羽目露精光,感觉机会成熟了,从怀中掏出了鸡骨头,一脸坏笑的盯着大黄狗,敢咬我的弟兄,让你用命赔偿! 第十章吃狗肉 “吧嗒!” 一块鸡骨头丢在了大门附近,大黄狗瞬间站了起来,先是左右看看,并没有发现陌生人,又用鼻子闻了闻,确定没有问题后,这才叼起吞了下去,还高兴的晃了晃尾巴! 刘大头为人刻薄吝啬,拼命剥削穷苦人不说,还经常克扣手下人工钱,就连看门狗都舍不得喂,总是饥一顿,饱一顿! 当然了,饿狗更加凶猛,有利于看家护院,也是原因之一! 吞了意外之食,大黄狗用鼻子闻了闻,敏锐的嗅觉告诉它,在不远处还有一块鸡骨头! 按理来说,看门狗是不能离开大门的,可眼下主人不在,肚子又饿得厉害,犹豫一番之后,在本能的驱使下,大黄狗还是奔着骨头去了…… 有了第二块,就有第三块,第四块……大黄狗越吃越开心,离刘家大宅也越来越远了。 …… 刘宅往东三里左右,有一大片柳树林,时值四月,柳叶青青,柔软的枝条垂满了林间,因为隐蔽性非常好,经常有民间小儿在此捉迷藏,或者做一些恶作剧! 不过最近闹饥荒,人们为了节约体力、少吃一点粮食,除了必要的日常劳作,其他时间都在家里坐着,就连活泼好动的孩子们也不例外,因此这片柳树林里一个人影也没有。 在鸡骨头的诱惑下,大黄狗跑进了柳树林中,四处闻了闻,还撒了一泡尿,最后来到一株大柳树下,用两只前爪挖了起来,嗅觉告诉它这里埋着一块鸡骨头,个头比之前的都要大! “嗖!--呜呜!” 那知没挖几下呢,地上蹦起一段绳索来,正好套在狗脖子上,另一头绕在了树杈上,紧接着几个人影从树上跳下来,合力拽着绳子猛跑…… 大黄狗瞬间吊在了半空中,脖子被紧紧的勒住了,想下下不来,想叫叫不出,身体拼命扭动着,却是一点用处也没有,一盏茶的功夫儿,蹬了几下腿,舌头吐出老长,气绝身亡了! 又过了一会儿,确定大黄狗已经死透了,绳索才放了下来,‘凶手们’从树后走了出来,正是薛羽与几个小伙伴! “老大,真是神机妙算,把这个狗东西弄死,也算是给二憨出气报仇了!” “是非之地不可久留,咱们马上回庙里去,今晚上吃狗肉!” “回家喽,吃狗肉喽!” 原来薛羽早算计好了,就凭他们这点力量,别说找刘大头报仇了,恐怕连魏六指都斗不过,唯一能对付的就是看门狗了,还不能强攻、必须智取! 于是用鸡骨头,巧妙的把大黄狗引了出来,并在柳树林中设下埋伏,神不知、鬼不觉的结果了它! 看门狗丢了,魏六指这个看门人难辞其咎,肯定会受到惩罚的,以刘大头的吝啬性格,丢把米都心疼好几天,何况丢一条狗呢,估计半个月都睡不好觉了,这样也算是给而二憨报仇出气了! 接下来,小伙伴们掏出个麻袋,把死狗装了进去,轮流抬着一溜烟回庙里去了! ………… “老大他们回来了,哇,好大一条狗啊!” “这就是咬我的狗了,我踢死你,踢死你!” “不用踢了,它早就死翘翘了!” 薛羽一行人回到了破庙中,把死狗倒了出来,立刻引起一阵惊呼,二憨一瘸一拐的走过来,对着死狗连踢了数脚,以泄心中余狠! 当然了,废了这么大的力气,才把大黄狗弄死抬回来,不只是为了出气,更为了大家饱餐一顿! 狗乃六畜之一,其肉细嫩结实、营养丰富,是一种上佳的滋补品,有补中益气,温肾助阳之用,烹制方法更是多种多样:香焖、红烧、清炖、干炸……最好再配以黑豆,枸杞等物,绝对是人间美味! 薛羽本身是个吃货,还考过中级厨师证呢,在烹饪上颇有研究,可惜破庙里条件简陋、既没有合适的炊具、也缺乏各种调味品,只能用最简单的办法了--烤狗肉! 先把狗皮扒了下来,挂在向阳处晾晒着,并涂抹了一些草木灰,算是简单的硝制了,留着冬天给大家当被子用! 而后开膛破肚,把上水、下水都取出来,反复清洗干净,剁成小块之后,配上野葱、野蒜、野菜,准备熬一锅杂碎汤喝! 狗肉则用井水拔一下,以祛除里面的腥气味,而后用木棍穿起来,放在火堆上慢慢烧烤着,并来回转动,以免的烤糊了! 大半个时辰之后,狗肉逐渐变成了金黄色,散发出浓浓的香味,馋的小伙伴们直吞口水,紧紧的围拢在火堆旁边。 感觉烤的差不多了,又在狗肉上均匀的涂抹了细盐、花椒、茱萸等调味品,同样是前几天、薛羽空手套白狼弄来的,而且专找刘家的杂货铺下手! …… “老大,我们回来了,这是你要的东西,哇有狗肉吃了!” 黄昏时分,小鼠、猴子高高兴兴的回来了,怀里都鼓鼓囊囊的,各塞了几根玉米,还抬着一个布口袋,里面是三十多斤麦子! 原来刘家车队到北关,把粮食囤积起来,那知卸车卸到了一半,项管事和伙计们是又累又饿的,于是留下两个人看守车队,其余人都吃饭去了。 那一篮子玉米没有用处,竟然仍给了骡子当饲料,幸亏小鼠、猴子及时赶到了,同样用智取的办法,一个装作丢了东西,又哭又闹的吸引留守伙计的注意力! 另一个趁机过去,从槽子里抢出了八根比较完整的玉米,余者都被骡子给啃了,又顺了半袋麦子,一溜烟跑回破庙来了。 “哈哈,天助我也,有了这几根宝贝,以后就不愁没饭吃了!” 听完两人的讲述,薛羽吓出一身冷汗,这些玉米要是都被骡子啃了,那可就糟糕了,自己可没有本事,跑到南方找玉米种子去! 幸好还剩下八根,大约能搓下来两斤多种子,种上大半亩地,出两千多颗幼苗,可惜现在是四月下旬,已经错过种玉米的节气了。 薛羽把八根玉米拴在一起,挂在了大殿房梁最高处,以避免被小老鼠偷吃了,准备明年开春之时,就带领着小伙伴们,把破庙的前后庭院整理一下,全部种上玉米! 玉米可是高产农作物,两斤多种子种下去,秋天就能收获五六百斤,留下几斤做种子,余者够小伙伴们吃上三四个月了! 而玉米收获之后,地里还能种上冬小麦,如此反复循环,一年两熟,把破庙周围的空地全利用上,解决大家的口粮不成问题!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想到以后大家不用挨饿了,薛羽终于有了一点安全感,不过吃饱仅是第一步,下面还要穿暖、住好、挣钱、娶媳妇,过上幸福的小日子! “老大,狗肉烤熟了!” “好,开吃!” 按照规矩,薛羽把狗肉分给小伙伴们,很久没见这么多肉了,大家立刻狼吞虎咽起来,吃的是满嘴流油,又喝起了杂碎汤! 最后十二个人都吃撑着了,一字排开躺在草堆上,抚摸着圆圆的小肚子,那个舒服劲就别提了! 如果现在问薛羽,世上最快乐的事是什么,答案只有四个字:吃饱喝足! 不过老话说的好: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今天是吃饱肚子了,明天又去那找饭辄呢? 偷鸡摸狗并非长策,自力更生才是王道,薛羽决定了,明天就出山去,找一份又稳当、又体面、又收入高的工作,争取早日摆脱贫困,带领伙伴们奔小康! 凭着自己知识文化,以及远超这个时代的眼光,找一份工作应该不成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