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是大明星》 第一章 女儿!我的? 刺眼的阳光叫醒了宋铮,艰难的睁开眼睛,刚打算坐起来,可头刚离开枕头,就感觉像是裂开一样,又重重的倒下,胃里也是一阵翻腾,嗓子干的让他连话都说不出来。 以后是绝对不能再喝这么多了,宿醉的滋味儿实在是太难受了! 不过这样对自己的承诺,基本上没什么约束力,以前,宋铮每次喝完酒,第二天醒过来,都要对着天花板赌咒发誓的一辈子不沾酒,可是,下次只要哥们儿一招呼,他立刻就什么都忘了。 躺了一会儿,感觉稍微清醒了一点儿,宋铮也渐渐回魂,想着今天要做的一些事,至于上班迟到什么的,他就不需要考虑了。 宋铮从小就不知道自己的爹妈是谁,只有一爷爷,还是个酒鬼,不喝酒的时候,什么都好,一旦喝了酒,立刻变身赛亚人,宋铮就成了老爷子眼里,那个要毁灭地球的外形恶势力,往往是一顿胖揍。 对此,宋铮从小就习惯了,没大人管教,读完初中,宋铮就辍学了,长到十六,老爷子伸腿瞪眼,他更是无法无天,败光了家产,就跑到了离家不远的横店讨生活,从死尸,路人甲开始,做起了俗称的群演。 最初一天也等不到一个活儿,就去给人家打杂,赚个盒饭填肚子,渐渐地凭借着自小跟着老爷子练出来的不俗拳脚,找宋铮的群头儿开始多了起来,活儿自然也就多了,有的时候,上午演鬼子,下午演国军,随着抗日剧的兴起,最多一天,宋铮要死上几十次。 熬了几年,宋铮也小有名气了,经常能混上有台词的小角色,还曾有一个自称经纪人的大脑袋说是要和他签约,结果,在宋铮这里胡吃海塞了好几天,就不见人影儿了。 对此,宋铮也没觉得怎么样,他这个天性如此,乐观的有点儿没心没肺。 在横店混了几年,眼看着都奔三张的人了,又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买了张火车票,就到了首都燕京,花光了全部积蓄,给自己出了张专辑。 本来就是自娱自乐的那种,谁知道还小火了一把,算是混出了点儿名堂,在燕京大大小小的酒吧,夜总会,好歹也是个腕儿了。 前几天,有个节目的制作人联系到他,说是让他参加央视一个草根音乐推广的节目,将什么《华夏好歌曲》的。 人家关照自己,自己不能白了人家,这不,昨天,约着那个制作人,绕燕京城胡吃海喝了一通,回到住处就不省人事了。 咕噜! 宋铮正跟床上缕昨天发生的事儿呢,肚子突然提出了抗议,正打算起来找点儿食,祭祭五脏庙,就感觉有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胳膊上。 胳膊上传来的温度,让宋铮瞬间清醒,难道是昨天晚上喝多了,把小姐给带家来了。 宋铮自问不是什么守身如玉的主儿,以前在横店的时候,男.女.关系这方面就乱,到了燕京更是如鱼得水,身边总少不了那所谓的红颜知己,可却从来没往家里招过。 正准备说话,就听见耳边有人说话,结果这一句话,便让宋铮的大脑瞬间真空。 “爸爸!妙妙饿了!” 宋铮感觉自己那块儿pu卡了足足有一分钟的时间,才回过神来,强撑着睁开眼睛,转过头,就看见一胖乎乎的小丫头站在床边,脸上脏兮兮的,长头发披散着遮住了肉嘟嘟的脸颊,那双大眼睛正盯着他一个劲儿的猛看。 “你~~~~~~~~~” 宋铮开口刚说了一个字,突然一阵剧痛袭脑,让他差点儿晕菜,好多不属于他的信息疯狂涌入,好半晌,他才彻底的清醒过来,看着那个小女孩儿,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眼前这个刚认识的小姑娘确实是宋铮的闺女,准确的说,是以前那个,和他同名同姓的宋铮的闺女。 而他这会儿的状态,用鬼片里的术语来解释,那就叫一一借尸还魂! 尼玛!这也太惊悚了吧! 不过就是喝多了,睡了一觉,醒过来的时候,什么都不一样了,不但换了个身体,你妹还穿越时空。 看看挂在墙上的泳装美女挂历,宋铮哭的心思都有了,2000年,具体几月几号不知道,至于现在的身份,听上去绝对牛b,包含着文艺气息一一自由音乐人。 当然,这是以前那位自夸的,什么音乐人,其实就是个在酒吧,夜总会驻唱的小歌手,也就是卖唱的。 这厮是个土生土长的老北京,没啥显赫背景,两岁没了爹,亲娘改嫁,嫌弃他是个拖油瓶,就扔给了寡居多年的奶奶,长到十五岁那年,奶奶也过世了。 这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玩意儿干脆破罐破摔,反正也没钱上学,直接混了社会,不过好在这厮还是有底线了,没拿自己的小命折腾,就在一夜总会当服务员,渐渐地跟着那些驻唱的学了几手,老板听他嗓子不错,有的时候,缺人了,就让他顶上去唱两首,再后来就变成了专职驻唱,收入也还算不错。 至于面前这凭空冒出来的闺女,的确是这孙子的,丫在夜总会驻唱,自然少不了和那些常来夜总会刷夜的女孩儿接触,时间长了,和其中一个还处出了真感情。 一个非卿不娶,一个非君不嫁! 山盟海誓,海枯石烂的一塌糊涂,折腾来,折腾去,就折腾到床上去了,都是年轻人,又没什么经验,结果就折腾出一孩子。 孩子生下来了,问题也出来了,最开始的时候,两个人还挺好的,可渐渐地,争吵就爆发了,都是一个钱闹的。 终于,在孩子两岁的时候,那女的跟着一山.西煤老板颠儿了,把孩子扔给了宋铮。 捋清楚了现在的身份,宋铮都要替这个身体的原主儿默哀了,他以为从前自己就混的够惨了,谁知道,这孙子比自己更惨。 “爸爸!妙妙饿了!” 小姑娘的说话声把宋铮拉回到了现实当中,看看站在身前,一脸惧意的闺女,宋铮的心一下子被触动了。 这是我的孩子! 哪怕以前不是,但现在是了! 小姑娘见宋铮不说话,下意识的朝后退了一步,微微垂着头,偷偷用眼睛看着宋铮,从孩子的表情当中可以看的出来,以前那位肯定是个不负责任的父亲,而且对孩子非常不好。 默默地叹了口气,宋铮接受了这非常玄幻的剧变,强撑着站了起来,也不知道以前那位多长时间没吃饭了,只是站起来,都饿的发晕。 咳嗽了一声,感觉嗓子干得都要裂开了,四下踅摸着找水,突然看见床头放着一搪瓷缸子,伸手去拿,感觉还有些温度,微微一愣,看向了那个小女孩儿:“你倒的!?” 小女孩儿低着头,怯怯的,蚊咛一般的嗯了一声。 多懂事的孩子,按照记忆,这孩子现在才四岁,这个年纪正是应该被父母宠爱的时候,前世的宋铮就喜欢孩子,没事儿的时候,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幼儿园,隔着围栏看里面的孩子嬉戏玩闹。 每当宋铮看到那些孩子被父亲高高的举过头顶,被母亲亲昵的吻着小脸的时候,他都羡慕的不得了,并且发誓,要是自己有了孩子,一定要把全部的心血都倾注到孩子的身上,让自己的孩子过上最好的生活。 那个时候,宋铮身边的女人倒是不少,可是愿意给他生孩子的,很可惜,一个都没有。 现在这个愿望倒是实现了一半,虽然是被动的,但是,这闺女就是他的,可问题是,另外一半呢? 最好的生活? 宋铮喝了口水,感觉好受多了,不禁苦笑一声,眼瞅着这孩子,还跟着他挨饿呢。 伸手在孩子的头顶摩挲了一下,宋铮能清楚地感觉到,当自己的手落上去的时候,孩子那幼小的身子明显颤抖了一下,显然对这位父亲十分畏惧。 那个混蛋! 宋铮在心里暗暗骂了一句,以前那位对这个小姑娘根本就不闻不问,心情好的时候,会照顾一下,有的时候心情不好,特别是喝多了的时候,甚至会拳脚相加。 到底是多畜生的一个人,能对着自己的亲骨肉动拳头啊! 宋宁,乳名妙妙,这两个名字,是以前的宋铮,和那位被饿跑了的母亲在孩子刚出生的时候,满心欢喜取的。 只可惜,生活的不如意,让那个三口之家很快就分崩离析,母亲走了,剩下的这对父女,显然过得不如意。 宋铮对着孩子笑了一下:“妙妙!等一会儿!爸爸这就给你做饭去!” 小女孩儿听到宋铮的话,抬起头,眼神之中带着点儿迷惑,在她的记忆当中,爸爸从来都没用这样的语气和她说过话,更多的时候,都是呵斥,责骂,今天这是怎么了? 宋铮被孩子看得心中一颤,就在接触到那目光的瞬间,宋铮的心里就接受了这个孩子的存在。 这就是我闺女,亲生的闺女! 第二章 带着闺女去卖唱 宋铮四处看了看,既来之则安之,他从来都不是个矫情的人,虽然这种事发生在谁的身上都够吓人的,可既然已经成了事实,貌似也回不去了,毕竟穿越这种高大上的尖端科技,他是闹不明白,所以什么如遭雷击啦,脑袋里“轰”一下啊,或者手里拿着东西突然坠地之类的表情包也就没必要刷出来了。 眼下最要紧的还是看看现在这个身份,到底还有没有可以开发的价值,至少生存环境这方面还是需要考察一下的。 考察的结果让宋铮很失望,如今这身份就是一实打实的吊丝,家里既没有传世的古董,也没有修炼之后,可以飞天遁地的武功秘籍。 八十年代的老楼一室一厅,不过地段还算不错,在三环以里,熬个十几年,倒是值点儿银子,存款什么的就别想了,典型的家无隔夜粮,不过,以他的收入,能维持父女两个的最低生活标准就已经非常难的了。 虽然有点儿失望,但宋铮这人就是个天生的乐天派,很快就把那点儿负面情绪给扔北海里去了。 洗了把脸,直接用手指头刷了牙,倒不是穷到没有牙刷,而是一想到那玩意儿进过别人的嘴,哪怕那张嘴也是他现在这个身体的一部分,他也照样觉得恶心。 粗犷的打理好个人卫生,宋铮这才有时间去想吃得问题,一张桌子上扔着几个空酒瓶,方便面袋,唯一算得上食物的也就是桌子上的那点儿馒头渣了。 看看时间,已经下午两点了,很显然,是宋宁饿了,又叫不醒宋铮,吃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剩下的冷馒头。 唉~~~~~~~~ 一向乐观的宋铮都不由得要叹气了,不是为了自己以后的日子,而是在为自家的闺女,这孩子跟着他这么个爹算是倒了血霉了。 在厨房里找了半天,总算是找到了半袋挂面,居然还有一个鸡蛋,算是不小的惊喜,油盐酱醋什么的倒是齐全。 宋铮会做饭,而且手艺还非常不错,上辈子,初到横店的时候,人生地不熟,没有活儿干,就只能跟着剧组打零工,要么就在横店的一家小饭馆干活,一开始是端盘子洗碗,给人家配菜,后来也偷师学了几手,够不上星级大厨,但绝对比一般人强的多。 本来还想着发挥一下,用美食拉进一下和闺女的关系,只可惜条件不允许,只能下了一锅面,把那个鸡蛋也报销了。 时候不长,两碗面条就端了出来,宋宁一直老老实实的站着,连动都没敢动,和这个年纪的孩子相比,生活的重压之下,让她很难体会到童年的乐趣,显得有点儿早熟。 “妙妙!过来吃面!” 宋宁没说话,费力的推着一把大人坐的椅子走了过来,然后艰难的想要爬上去,可是她的个子太矮了,和同龄的孩子比都矮了些,那个椅子又太高了,费了半天劲也没爬上去。 宋铮发现之后,俯身将她抱起,放在了椅子上,刚要说话,却见宋宁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怎么了?妙妙!” 宋宁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好半晌才小声说了一句:“爸爸从来没抱过我!” 呃~~~~~~~~~ 要是以前那个宋铮站在自己面前的话,宋铮绝对一套老虎拳毫无保留的扔过去,这到底当得什么爹啊! 干笑了一声,揉了下宋宁的小脑袋:“好了!你刚才不是说饿了吗?快吃吧!” 说着把勺子递给了宋宁:“自己吃,没问题吧!” 按照宋铮的理解,四岁的孩子,就算是能自己吃,但大多数情况下,尤其是面条这种,吃起来需要点儿技巧性的食物,还是需要大人喂的。 把勺子递过去的时候,宋铮的心里其实已经期待着宋宁让他喂了,可是小姑娘什么都没说,直接接过了勺子,放在一边,又从桌子上拿起了筷子,稀里呼噜的就吃了起来。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啊! 宋铮小小的失望了一把,也端起碗吃了起来,他也是真的饿了,都不知道以前那位饿了多久了,一碗面条吃了一半下去,才感觉胃里暖了点儿,浑身上下有了些力气。 “爸爸!” “怎么了?” 宋铮抬头看过去,一下子就愣住了,只见宋宁费力的托着碗,筷子将碗里的鸡蛋拨到了碗的边沿,看那架势就知道,孩子是想要把鸡蛋给他。 宋铮笑了,只是嘴里觉得发苦,眼眶也有些酸涩,努力保持着笑容,说:“妙妙吃!” 说完这三个字,宋铮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了,他怕再开口,就会忍不住哭出声来,多懂事的孩子,以前那个混蛋到底有多畜生,才狠的下心去虐待这么一个懂事的小姑娘。 过了一会儿,宋铮见宋宁还是不动劲儿,依然费力的托着碗,那碗面的重量显然不是她这个年纪承受得了的,胳膊都在打颤。 宋铮咬了咬牙,平复了一下情绪,说:“妙妙再不吃,爸爸就生气了!” 宋宁听了,终于将碗收了回去,小口咬了下鸡蛋,肉嘟嘟的小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这还是宋铮醒过来之后,第一次看到她笑。 或许对这个孩子来说,鸡蛋这么寻常的东西,都是非常难的的美味了,宋铮在心里叹了口气,这孩子明显营养不良,除了那张小脸肉嘟嘟的,身上都没有几两肉,宽大的衣服穿在她的身上,显得空荡荡的,好像一阵风就能把她给吹走。 “多吃点儿!锅里还有!” 宋宁闻言,偷偷地看了宋铮一眼,低下头专注的吃着。 宋铮不禁苦笑,看起来,要拉近父女两个的关系,还任重而道远啊! 吃完这顿不知道该算是早饭,还是午饭,宋铮还在梳理着接下来该怎么办,眼下当务之急就是赚钱,刚刚他已经仔细的翻过所有衣服的口袋了,总共才找到三百多块钱,貌似几天的伙食不用愁了,可是几天之后呢? 夜总会那边倒是还可以去唱歌赚钱,可是那点儿收入,想要改善父女两个的生活质量,显然行不通,最重要的是,宋宁已经四岁了,这个年纪该上幼儿园了,不过很显然,以前那位没有这个意识。 宋铮可不想这样,既然心里已经接受了宋宁这个女儿,那么就该像前世下定的决心那样,给她最好的生活,俗话说的话,穷养儿子,富养女。 女儿就是该富养才对! 可眼下这状况,他倒是想富养,可怎么富啊! 正琢磨着,宋宁也吃完了,下了椅子,伸着两只小手,捧起桌子上的空碗,就朝厨房走了过去。 宋铮连忙站了起来:“妙妙!还没吃饱啊!爸爸给你盛,你~~~~~~~” 宋铮楞住了,只见宋宁把碗放进了厨房的水槽里,正回头看着他,很显然,孩子是打算洗碗。 “不用你,去玩儿吧!爸爸洗!” 宋铮把桌子上的碗,筷子收了一下,很快就洗好了,放在碗架上,从始至终,宋宁都乖巧的站在一旁,一动也不动,只是看着宋铮。 宋铮收拾完,看了下宋宁,也没说什么,今天这事儿,对他的冲击不小,估计对幼小的宋宁也是如此。 还是赶紧解决一下生计问题吧! 宋铮在洗碗的时候,就已经盘算好了,进屋换了身行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这皮囊倒是很出挑,个子大概有一米八五,算不上壮硕,但是身材很匀称,模样倒是很帅气,怪不得能勾引上宋宁的妈妈,还惹得好些无知小女孩儿要死要活的。 只是,头发大概有段时间没打理,有些过长了,随手那个了卡子别上,拿起剃须刀,刚要刮胡子,却悲催的发现,连尼玛刀片都被省略了,算了,胡子拉碴的倒是显得很沧桑。 背上吉他出了门,看见宋宁正坐在客厅拿个破沙发上,拿着张纸,也不知道在叠什么,刚刚在视察这里的时候,宋铮就发现了,屋子里,连一件玩具都没有。 本来打算将宋宁留在家里的,可是现在看着孩子,宋铮又觉得不忍心。 “妙妙!” 宋宁听到宋铮的声音抬起头,愣了一下才说:“爸爸!早点儿回来!家里没电了,我害怕!” 宋铮再度跟心里疯狂吐槽,这尼玛过得叫什么日子,无奈的笑着说:“妙妙!去穿衣服,爸爸带你出去玩儿!” 宋宁听了,非但没有表现出孩子应该有的兴奋,反而是一副活见了鬼的模样,愣了好半晌,才笑着跑了过来,宋铮又带着孩子进屋,翻箱倒柜的找了半天,才找到了一身合适的衣服,给宋宁换上,果然,孩子真的很瘦,明显营养不良,心里下定了决心,等今天赚了钱,一定带着孩子去吃顿好的。 穿戴好,宋铮背着吉他,一只手牵着宋宁的小手出了门。 大概是感觉到了,爸爸今天有些不一样,宋宁的胆子也大了点儿,仰着头问:“爸爸!咱们去哪啊!?” 宋铮对着宋宁一笑,说:“爸爸!带你去卖唱!” 第三章 讨生活 一开始,宋铮牵着宋宁的手时,还能感觉到孩子的紧张和抗拒,但孩子终归是孩子,很快,孩子的天性就表露了出来,那些负面情绪通通被扫到了一边,高兴的又蹦又跳的。 在宋铮的记忆里,这还是自从宋宁的母亲离开之后,父女两个第一次单独出门。 或许孩子不会想那么多,她知道的就是,今天自己不用一个人被锁在家里,更不用一个人天黑的时候,一个人锁在角落里瑟瑟发抖了。 “爸爸!我们去哪?” 宋铮还真不知道怎么回答,去找地方赚钱吃饭?这么回答,孩子未必能听明白。 赚钱! 从一出门,宋铮就在想着这个问题,按照一般的套路,身为重生者,赚钱应该非常容易才对,期货,炒股,faebk什么的,然后钱就哗哗的往口袋里流。 可是那玩意儿,宋铮倒是听说过,从来都没实际操作过,就算是告诉他哪支股票会涨,他都不知道该怎么买,再说了,他也没钱。 原始资金储备都不充分,就别指望着一夜赚来一桶金。 宋铮倒是半个娱乐圈的人,后世那些爆红的电影,电视剧,知道很多,可也就只是知道,让他写剧本,然后卖给大公司,算了吧,初中毕业的宋铮连作文都写不好,还写剧本,真以为看过电影,电视剧,就能码字,码出个剧本来,那是yy。 倒是有一条路可以走,写歌,五线谱,宋铮真的刻苦学过,后世那些大红的歌曲,也能默下来,可是之后呢? 卖给谁啊? 他一个默默无闻的草根,谁买他写的歌啊!? 这不扯淡嘛! 思来想去,也没找着饭辙,宋铮这会儿还苦逼着呢! “累了吗?” 宋宁用力的摇着头,紧紧地跟在宋铮的身边,东张西望的四下看着,很显然,她很少出门,生活的世界,也只局限于那个老旧的房子里,对外面的一切,她都充满了新鲜感。 “这边走!” 宋铮也在找地方,还真的被他给找到了,住的地方不远就有地铁站,牵着宋宁的小手,走进入口,在里面七拐八拐的走了一会儿。 “妙妙!你在一边自己玩儿,爸爸去赚钱,不许走远了,知道吗?” 宋宁很懂事的点点头:“我不走远了!” 说着,朝不远处的一副广告牌走了过去,上面贴着一张大大的宣传海报,算是半个圈内人士的宋铮自然知道,那是《宝莲灯》,去年上映的一部动画片,号称新中国成立之后,投资最大,篇幅最长的一部动画作品。 宋宁走过去,仰着小脸,一脸新奇的看着,喜欢的不得了,看了一会儿又回头看看宋铮,笑了。 宋铮也笑了一下,只是笑容之中满是酸涩,还是赚钱要紧,等有了钱,第一件事就是送孩子去幼儿园。 这里的人流不少,大家都是急匆匆的,无不显示着中国人也加入了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但更多的,还是显得蛋疼的人。 抱着吉他,靠在墙上,调了下音,这把吉他的感觉还不错,宋铮会弹吉他,而且弹得还非常不错,无论前世还是今生,谈着吉他唱歌都是他赚钱,泡妞的利器。 人流之中很快就有人看到了宋铮,有的人看了一眼,便急匆匆的走了,有的人则停了下来,远远地看着。 没错,宋铮眼下能想到的赚钱营生就是卖唱,重生第一天,就带着孩子出来卖唱准迁,他也没觉得自己有多苦逼。 站在这里,被人盯着瞧,也不会觉得尴尬,一个人要是有过差点儿被饿死的经历,那么,其他什么都不叫事儿了。 靠着墙一站,抱着吉他,拨弄琴弦,宋铮显得非常坦然,甚至还有点儿享受,和很多卖唱的时候,恨不能把脑袋缩进领口,仿佛受了莫大屈辱一样的傻.b相比,宋铮大气到不像话。 像宋铮这种在地铁站卖唱的草根歌手,人们也是见怪不怪了,算是这几年的新生事物,在地铁站,天桥,甚至马路边经常都能遇见。 刚刚宋铮走过来的路上,就遇到了好几个同行,大家都是挣扎讨生活的,宋铮也就没和他们抢地盘儿。 在很久很久以前 你拥有我 我拥有你 在很久很久以前 你离开我 去远空翱翔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当你觉得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我会在这里衷心的祝福你 …………….. 齐秦的《外面的世界》,宋铮上辈子就特喜欢这首歌,学会的第一首曲子也是这首歌,当时还是在横店,一个陕.西来的老客儿教给他的,那陕.西冷娃吉他玩儿的特溜,当时在初学者宋铮眼里,技术牛.b的简直高不可攀,两个人在一起混了半年,那哥们儿住宋铮的狗窝,教吉他顶了房租,后来,就不知道去什么地方了,两个人也再也没有过联系。 现在的宋铮真的要好好感谢那哥们儿,要是没有那哥们儿的话,现在他真的要抱着闺女跳护城河了。 长了几句,宋铮突然发现了个问题,现在这身体的嗓音真的特别好,一点儿没有因为抽烟,喝酒,把嗓子给折腾坏了,反而非常清澈,而且肺活量很大,一些转音,高音非常容易就完成了。 这让宋铮不禁欣喜,好歹算是掌握了一种生活技能,今后就算是再怎么没招,至少父女两个是饿不死了。 很快,宋铮的歌声便吸引了一些人,一开始人们还只是远远地看着,渐渐地人群开始朝着他这里聚拢过来,也开始有人掏出一些零钱,扔到宋铮摆在前面的琴盒里。 大多都是些一块,五毛。 宋铮也不在乎,本来嘛,听他唱歌,也没谁规定就有掏钱的义务,过去在跳桥落地卖艺的,还要在开练之前,说上一句“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显然,这些围观群众大多数都是抱着捧人场的心思来的。 一首歌唱完,宋铮没有立刻开始下一首,而是有些无聊的拨动着琴弦,眼睛偷偷瞄着琴盒,查看着里面的战果,大概有三十多块钱了,还算不错。 人群当中,有人见宋铮不唱了,立刻转身离开,像是生怕宋铮抱着琴盒收钱一样。 宋铮也不去理会,抬起头,朝着不远处的宋宁看了一眼,孩子正蹲在地上,看着他这边,眼神之中,满是新奇。 宋铮不禁一笑,有这么听话懂事的闺女,可真的是莫大的安慰。 想问天你在哪里 我想问问我自己 一开始我聪明,结束我聪明 聪明的几乎的毁掉了我自己 想问天问大地 或者是迷信问问宿命 放弃所有,抛下所有 让我飘流在安静的夜夜空里 你也不必牵强再说爱我 反正我的灵魂已片片凋落 慢慢的拼凑,慢慢的拼凑 拼凑成一个完全不属于真正的我 …………………. 宋铮再度开场,那些原本离开了的人听到,犹豫了一下,转身又走了回来,或许是对自己不坚定的立场,感觉有些尴尬,也纷纷掏兜,扔下了几块零钱。 《夜夜夜夜》,同样是齐秦老师的作品,和刚刚那首《外面的世界》相比,这首歌在演唱技巧方面,显然要高得多,如果说《外面的世界》是新手入门任务的话,那么这首《夜夜夜夜》就是副本任务里的小.bss了。 宋铮前世一开始学这首歌的时候,经常唱破音,但是现在有了这么一副好嗓子,他是越长越有自信,还时不时的玩弄一下技巧,等他唱完这首歌,围观的人们顿时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 宋铮放下吉他,从背包里拿出出门的时候准备的水,一个大号的罐头瓶,咕咚咕咚的喝下去一半,再度拿起吉他,正要唱,突然发现宋宁不知道什么时候,凑到了他旁边,学着他的样子靠在墙上,这会儿正仰着小脸对他笑。 宋铮不禁笑了,揉了揉宋宁的小脑袋,拨动琴弦又唱了起来,就算是为了给闺女一个更好的生活,也要拼了命的赚钱。 你的柔情似水 几度让我爱得沉醉 毫无保留不知道后悔 你能不能体会真情可贵 没有余力伤悲 爱情像难收的覆水 长长来路走的太憔悴 你只留下我收拾这一切 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 不让你的吻留着余味 忘了曾经爱过谁 慢慢习惯了寂寞相随 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 不让你的脸梦里相对 爱的潮水已经退 我的真情不再随便给 ……………… 依旧是浪子齐秦的作品,《不让我的眼泪陪我过夜》,大概是习惯了运用现在这个身体的嗓子唱歌,这首歌,宋铮唱的更加动听,他的声音非常清澈,再加上对技巧的运用,很容易打动人的心。 一开始,还只有二十来个人听他唱歌,渐渐的,人多了起来,将宋铮父女围的严严实实的,一些人大概是猜到了这一大一小奇特组合的关系,出于同情,慷慨解囊,一个时髦女听了宋铮唱了三首歌,离开的时候,直接往琴盒里放了两张刚发行还不到一年的大红票。 对此,宋铮只会表示感谢,他可没有精神洁癖,会傻.b一样追过去,把钱还给人家,不食嗟来之食,那是因为没有家人拖累,真的到了他这一步,什么不食嗟来之食,纯属扯淡,再说了,人家是蹲着身子放在琴盒里的,又不是甩手扔的,就算是扔的又怎么样,带着闺女挣扎讨生活,哪里还有那么多穷讲究。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第四章 一曲斑马 宋铮足足唱了三个小时,带来的两大罐头瓶水也被喝了个干干净净,又唱完最后一首歌,他感觉自己的嗓子都要冒烟了,本来就因为宿醉,让嗓子很不舒服,又唱了这么半天歌,再唱下去的话,宋铮觉得自己都要咳血了。 “妙妙!饿吗?” 宋宁抬头看着宋铮,小脸掩饰不住的疲惫,孩子可不会说什么虚伪的话,听宋铮问起,只是用力的点点头,眼神满是渴望。 宋铮笑着摸了下孩子的头发,俯身将琴盒收了起来,人们以为他要结束了,也纷纷散去,没什么脑残的过来搭话,宋铮也没指望第一天卖唱,就能招来粉丝,这是一场公平交易,他唱歌,觉得他唱的好,就给钱,就是这样。 拢好了钱,也没数到底有多少,抓起来塞进口袋里,正准备把吉他收起来,却发现眼前出现了一双有些熟悉的高跟鞋。 宋铮抬头,见在他面前站着的正是那个给了他二百块钱的时髦女,身材高挑,戴着顶帽子,鼻子上架着宽大的墨镜,看不清长相。 宋铮犹豫了一下,只是将琴盒关上,又抱着吉他站了起来:“妙妙!在坚持几分钟!” “嗯!”宋宁非常懂事的点头,她似乎知道宋铮在干什么。 宋铮低头想了想,又拨动了琴弦,一些没有走远的人,见宋铮又要开唱,又纷纷走了回来,或许他们觉得宋铮唱的还不错。 弹了个前奏,让人们意外的是,曲子并不是他们熟悉的,似乎从来没听过。 宋铮没有急着唱,而是开口小声说了一句:“《斑马,斑马》,送给大家!谢谢!” 这确实是一首现在的人们从来都没有听过的歌,来自宋铮的前世,民谣歌手宋东野的作品《斑马斑马》。 前世,宋铮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立刻就迷上了,发了疯一样,在自己住的出租屋里一遍一遍的弹唱,渐渐地,他听懂了歌曲要表达的是什么,也听懂了那匹斑马的故事。 这首歌讲的是一个流浪的人,爱上了一个被别人伤害过的姑娘,可是他却没有能力去安慰心爱的姑娘,也没能力去给她想要的东西。 听上去挺矫情的,但是却流露出了一种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的痛苦和无奈与现实,一个繁华又现实的城市,一个高贵美丽的姑娘,一个居无定所的人,姑娘只属于这个城市,而这个城市却没有什么会来挽留那个居无定所的人,所以他要离开这里,就像来的时候一样,还是一无所有的离开,除了那把吉他。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 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 我不想去触碰你伤口的疤! 我只想掀起你的头发! 仿佛是在述说:心爱的姑娘,我多么希望你知道我是多么爱你,我只能这么静静的看着你,我却没办法给你更好的生活,我也没资格去安慰你受伤的心,我可能做的,只能是看着你,看着你。 斑马斑马!你回到了你的家! 可我浪费着我寒冷的年华! 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 我终究还要回到路上! 城市是这么繁华,可是我却无法融入这个城市,这个城市里,我没有生活的资本,而你也不会挽留我,所以我最后还是要继续流浪。 斑马斑马!你来自南方的红色啊! 是否也是个动人的故事啊! 你隔壁的戏子如果不能留下! 谁会和你睡到天亮! 你的家乡是一个美丽的城市,你的爱情也应该是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吧,可是你心爱的人却是一个无情的戏子,如果他离开了你,我很怕你会伤心,我很害怕没人可以安慰你受伤的心,我很害怕你独自一人,孤独寂寞的伤心,却没人替你分担。 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 我是只会歌唱的傻瓜!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 我会背上吉他离开北方! 我要走了,不知道你会不会想起我,因为我只会用歌声表达我的爱,而我却不敢直接的告诉你,我爱你,因为我带不走我心爱的人,所以我只带上我心爱的吉他上路了。 斑马斑马!你会记得我吗? 我是强说着愁的孩子啊!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 我把你的青草带回故乡! 你会不会想起我,我的心里很难过,可是我却不能对你说,我只能在你睡着的时候偷偷的告诉你,我会把对你的爱永远放在我的心底,知道我死去的那一天。 斑马斑马!你会记得我吗? 我只是个匆忙的旅人啊!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 我要卖掉我的房子,浪迹天涯~~~~~~ 我走了,你应该不会想起我,因为我只是你生命中的一个匆匆的过客,这个城市除了你,已经没有我留恋的东西了,同样,你和这个城市也不会留恋我,所以我要放弃我在这个地方所有的东西,离开这里,继续的走下去。 一个略显平淡,却很容易打动人心的故事,这首歌并没有欢快的旋律和华丽的辞藻来堆砌,整首歌的曲调,都十分深沉且充满力量。 之所以会在结束的时候,选择唱这首歌,除了表达一些对这些人,尤其是那位时髦女的感谢,更为主要的是,歌里的内容,和他现在的经历非常相似。 尤其是在唱这首歌的时候,会让宋铮想起了一个熟悉,却又没有见过的女人,宋宁的妈妈。 当最后的一个旋律停下后,宋铮突然发现自己的眼框有些酸涩,或许是触动了这具身体原本的那个灵魂吧,同样的,周围的人,也全都默不作声的凝思着。 在人流不断的地铁站,他们这个小圈子却陷入了一片寂静,仿佛所有人都陷入这首《斑马,斑马》里,还没有自拔出来。 越是平凡的人,越容易被感动,在场的所有人,大多数都经历过背井离乡,大多数也都有过曾经那个深爱,却又无法在一起的人。 因此,当他们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并不是被这种深沉的歌声所打动,也没有被宋铮的歌声所折服。 而是这首歌,让他们全都陷入了过去的回忆之中。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静止了一般。 宋铮抿嘴一笑,收起了吉他,背在肩上,一手拎着背包,一手牵着宋宁的小手。 “妙妙!爸爸带你去吃好吃的!” 宋宁只是个孩子,或许她会觉得爸爸唱歌很好听,可是让她听出歌曲当中所描绘的那个悲伤的故事,似乎有些强人所难了,所以听到宋铮要带她去吃好吃的时候,立刻欢快的,蹦跳着跟着宋铮走了。 直到宋铮走远了,人们才回过神来,看着拐过弯消失不见的父女两个,沉默了一阵,纷纷散去。 只有那个衣着时髦的女孩儿,又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俯身捡起了一个被宋铮落下的空罐头瓶,淡淡的笑了一下,转身离开了。 第五章 麦当劳 麦当劳一个靠近窗户的位子,宋铮和宋宁父女两个面对面的坐着,桌子上摆满了汉堡,薯条,玉米,鸡块,可乐。 垃圾食品! 没错!是垃圾食品,但是,孩子不就喜欢这个嘛! 在宋铮的记忆当中,自从老婆跑了,他就从来没带着宋宁出来过,更别说带着闺女吃麦当劳了。 赚了钱,本来宋铮是打算带着宋宁买些菜回家做饭吃的,可是路过麦当劳的时候,宋宁那渴望的模样,让宋铮毫不犹豫地改变了主意。 “快吃吧!” 看着宋宁小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宋铮的心里也得到了莫大的满足,还有什么是比能让自己的孩子高兴更重要的事吗? “爸爸吃!” 宋宁举着一个鸡块,手撑着桌子,努力的凑到了宋铮的嘴边,似乎是发现爸爸和以往不一样了,没有那么可怕了,宋宁也表露出了孩子气的一面,有些执拗的孩子气。 宋铮笑着:“妙妙吃吧!” 宋宁却不让步,依然举着:“不嘛!爸爸吃!” 旁边有人注意到父女两个,看着这画面,也不禁露出了善意的笑容。 宋铮见宋宁这么坚持,也为女儿的懂事高兴,张开嘴,把那个鸡块咬走,宋宁这才笑了,接过宋铮递过来的汉堡,用力的咬了一大口,第一次吃这种东西,宋宁满足的笑着,让宋铮也不禁心情大好。 中午吃了一大碗面,宋铮现在也不觉得饿,吃了一个汉堡就吃不下了,把刚刚赚的钱掏出来,一张一张的捋好,除了两张一百的,十几张十块的,大多都是一块,五块,还有几张五毛的,数了数,竟然有四百多,还真是让宋铮大感意外。 上辈子,刚到燕京的时候,宋铮也认识了两个靠卖唱谋生的草根歌手,当时有人和他说起过,一般出去一天,生意好的时候,能赚个百多块,有的时候,甚至只能赚二三十块钱,勉强够吃饭的,上三百,除非遇到了土豪。 像宋铮这样,第一天出去卖唱就赚了四百多,那绝对属于卖唱大军当中的佼佼者了,尤其是在当下,人民币的购买力还是非常坚挺的,唱三个小时赚四百多,都够同行们膜拜了。 宋铮顿时心情大好,要是按照这个速度,他一个月的收入,都能赶上好几个外企的小开了。 “妙妙!等爸爸赚够了钱,送你上幼儿园好不好?” 宋宁正享受的吃着,听到宋铮的话,楞了一下,疑惑的问:“爸爸!什么是幼儿园!” 宋铮闻言不禁楞住了,孩子到底有多长时间没离开过家了,居然连幼儿园都不知道,难怪那张小脸显得不正常的苍白。 “嗯!幼儿园就是,有好多好多小朋友,还有阿姨教妙妙唱歌,跳舞,画画的地方,妙妙想去吗?” 宋宁听了,不但没有流露出高兴的意思,眼神之中反倒是带着点儿惊恐,连汉堡都不吃了,背着手,低下头,颤着声说:“爸爸!妙妙听话,爸爸别送我走!” 送走!? 宋铮突然记起来,以前那个不负责任的混蛋,有好几次要把自己的亲女儿送去孤儿院,显然宋宁是把幼儿园当成了孤儿院,难怪会吓成这个样子。 见宋宁眼泪都流下来了,宋铮赶紧安慰说:“爸爸怎么会把妙妙送走呢,爸爸要送妙妙去的是幼儿园,每天早上送去,让妙妙学唱歌,学跳舞,然后,爸爸就把妙妙接回家!别哭了,妙妙!爸爸向你保证,永远都不会不要你的!” 宋宁抬起头,看着宋铮,眼神带着怀疑:“真的!?” 宋铮的心一酸,强忍着不让眼泪落下,用力的点点头:“真的!” 宋宁盯着宋铮看了好半晌,似乎是想要看清楚宋铮是不是在骗她,然后终于笑了,又开心的吃了起来。 宋铮看着宋宁也没有再提幼儿园的事,他很清楚,现在的他,在没有找到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之前,还没有能力送孩子去幼儿园。 虽然说现在的幼儿园收费还不像上辈子那么离谱,但也不是现在的宋铮能承受得起的,像今天这样,三个小时赚四百多的事情,以后想都不要想,可不是每天都能遇到一个女土豪,甩他一脸飘红打赏。 等着宋宁吃完,父女两个步行着回到家,这会儿天都已经黑了,回到家,宋铮才想起来,电费还没交呢,屋子里黑漆漆的。 “妙妙!你在家里待着,爸爸去把电费交了!”宋铮说着,刚要出门,就感觉腿被宋宁一把抱住了。 低头看着宋宁,感觉到孩子缺乏安全感,叹了口气,笑着把宋宁抱了起来:“走!和爸爸一起去!” 拿了电卡,宋铮抱着宋宁出门,他住的这个小区就有能交电费的地方,把电卡和钱交过去,里面那个老头瞥了宋铮一眼,眼神之中满是厌恶。 宋铮知道,以前那位就是个老人严重的小流氓,也不说话,等着老人充了费,接过电卡,刚要走,就听到老人说了一句。 “要是有钱,就给孩子买身新衣服,看看孩子穿的,你这爸爸是怎么当的!” 宋铮站住了,老人的语气虽然生硬,但流露出来的却是关心。 “知道了!” 宋铮带着孩子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出了小区的大门,直奔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名牌童装,宋铮是买不起,但几件像样的衣服,还是没问题的。 宋宁身上穿的,大多都是同住在一个小区的邻居看孩子可怜,把自家孩子穿小了的衣服送给她的,套在宋宁那瘦弱的身上,非常不合身,显得有些滑稽,而且脏兮兮的,也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洗了。 在童装区,宋铮找了半天,才总算是找到了几件,宋宁穿着合适,而且他还能负担的起的衣服,裙子,好在眼下天气还热,不需要立刻置办冬天穿的衣服,不然的话,宋铮真的只能去卖血了。 “妙妙!喜不喜欢!” 看着换上了新衣服,更加可爱喜人的宋宁,宋铮的心里很是满足。 宋宁长这么大,从记事那天开始,还是第一次穿新衣服,高兴的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摆了,支着俩小胳膊,好像生怕把新衣服给弄脏了。 付了钱,牵着宋宁的小手回家。 “妙妙!等爸爸赚了大钱,就给妙妙买更漂亮的新衣服,好不好!” 宋宁也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儿的笑,在她幼小的心里,这一天,是她最开心的一天,爸爸没有骂她,打她,还带着她出去玩,去吃好吃的东西,还买了新衣服,要是每天都能这样,那就好了。 回到家,都已经八点多了,宋铮给宋宁洗了个澡,把她放在了床上,宋宁两只大眼睛睁着,没有一点儿困意。 “怎么不睡觉!” 宋宁看着宋铮,满是期盼的说:“爸爸!以后能每天都这样吗?” 每天都这样? 宋铮笑了,说:“爸爸保证,以后会越来越好,好了!快闭上眼睛睡觉,小孩子要早睡早起,才是听话的小朋友!” “嗯!”宋宁应了一声,乖巧的闭上了眼睛,小脸满是开心的笑容。 宋铮就在一旁守着,等到宋宁睡了,才转身出去,这张床很小,以前是宋铮睡的,宋宁只能睡在外面的沙发上,现在正好调换一下。 刚出了卧室,突然听到一阵铃声,这让宋铮不由得一愣,听这动静,还真有点儿熟悉,赶紧翻找,等到铃声停了,他也找到了。 真没想到,以前那位还有这装备,诺基亚手机,放在宋铮的眼里土的掉渣,不过放在当下,貌似还是新款,难怪这厮在夜总会唱歌,每天有收入一百五,口袋里却没剩几大毛,单单是这玩意儿就一千五六百,话费更贵,这时候还好像还没有包月,最低消费什么的。 宋铮以前也用过这款手机,很熟练的点开,发现有十几个未接来电,都是一个号码打过来的。 薛胖子! 我艹! 宋铮猛地想起,他还有个在夜总会驻唱的差使呢,这一天光顾着赚钱,拉近父女两个的感情,把这茬忘了个干净。 看看时间都九点多了,宋铮记得他是唱十点到十二点的,还不算晚,赶紧打电话过去。 电话刚一接通,那边就喷上了:“我艹你大爷!你哪去了,死了也给老子托个梦,要是不想干就直说,都看看,现在都你大爷的几点了,孙子!老子告诉你,要是十点之前,你丫的还没到,就别来了!” 都没容宋铮说话,那位老薛狂喷了一通,直接就把电话给挂了。 要是搁宋铮上辈子那脾气,绝对抄着菜刀就去砍丫挺的,可是现在,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卖唱也不是长久之计,谁知道每天能赚多少,这个在夜总会驻唱的差使可是他们父女两个眼下活着的根本,不能丢啊! 可问题是,宋铮要是出去的话,宋宁怎么办? 宋铮可没有以前那位那么狠心,把这么小的一个孩子,扔在家里,万一出点儿事怎么办? 可不去又不行! 眼下最要紧的还是赚钱,不赚钱,父女两个吃什么啊! 宋铮看了看睡得很是安稳的宋宁,咬了咬牙,背起吉他出了门。 第六章 憋屈 出门拦了两出租车,二十分钟的车程,便到了宋铮驻唱的那家夜总会,名字起的烂俗,叫什么梦缘,透着一股琼瑶小说的酸味儿。 门口的迎宾显然和宋铮关系不错,见他来了,连忙拦住,急着说:“小宋!你怎么才来,告诉你,老薛那丫挺的可火大了,刚才还跟门口骂大街呢,待会儿你可忍着点儿,别闹僵了,到时候,再把饭辙弄没了!” 宋铮感激的笑了一下,说:“知道!待会儿我就装孙子!” 那哥们儿也笑了:“这就对了,该装孙子的时候就得装,等到咱们哥们儿当了爷,再整老丫挺的。” 宋铮摆了摆手,跑了进去,经过回廊,一转弯差点儿和一大胖子撞一块儿,幸好他的身手敏捷,来了一急刹车,才没有造成事故。 眼前这胖子,宋铮认识,正式那位老宋,这家梦缘夜总会的经理,说是经理,其实也是一打工的,为人势力,苛刻,对待在这里讨生活的宋铮他们总没个好气儿。 “薛哥!不好意思,今天孩子不听话,又哭又闹的,来的晚了点儿,薛哥多担待!”宋铮脑筋飞快转动,给自己找了个借口。 薛胖子却根本不理这一套,皮笑肉不笑的打量着宋铮,一张嘴就满是刺儿:“多担待,我担待你,谁担待我啊!我告诉你,孙子,今天你好歹来了,没耽误咱们夜总会的事儿,要是以后再来这么一出,可别怪我不讲情面,要是诚心不想干了,拆我的台,也麻溜儿的说,趁早给我滚蛋!” 宋铮强忍着气,还要装出一副笑脸:“薛哥大人有大量,别和我一般见识!” 这个时候,有人走了过来,看到这场面,也帮着宋铮说好话:“老薛!至于吗?人家小宋也是拖家带口的,大家都不容易,得饶人处且饶人,差不多就完了!” 来的这个人,宋铮也认识,叫展涛,算是这家夜总会的老人了,打夜总会开张的那天起,就在这里唱歌,一直都是唱八点到十点的黄金段,算是这里的台柱子,赚的也多,每天三个小时五百块钱,算是主唱歌手里的金领了。 以前的那个宋铮弹吉他,唱歌都是跟着这位展涛学的,别看展涛长得高大粗壮,一脸凶相,长发纹身的,其实人特好,在这里上班的,都受过他的关照。 薛胖子见展涛帮着宋铮说话,也不好驳展涛的面子:“就这一回,下次再来这么晚,耽误了事儿,自己麻溜儿滚蛋,别用我费唾沫!” 薛胖子说完走了,展涛一直等他走远,才拍了拍宋铮的肩膀:“小宋!别往心里去,谁搭理他啊,整个就一小人,走候场去吧!” 宋铮点点头:“涛哥!今天这事儿,多谢了!” 展涛笑了,在宋铮的肩膀上拍了一巴掌:“说什么呢,都是哥们儿!走吧!别根这儿杵着了,留神待会儿那孙子瞧见,又寻你的不是!” 宋铮跟着展涛到了休息室,一进门就感觉乌烟瘴气的,这里面都是在夜总会驻唱的歌手,有十几个人,其中也有乐手,大家和宋铮都很熟悉,见宋铮到了,纷纷打招呼。 宋铮年纪虽然不大,但是人讲义气,每次出去都抢着结账,要是遇着打架的,抡开膀子就上,从来没有怂的时候,因此,在这帮大老爷们儿眼里,这个小老弟非常不错,大家都愿意和他交往。 宋铮按照记忆,挨个打了招呼,找个角落坐下,他是唱歌的,也不用换衣服,待会儿等着人来叫,就可以上场了。 展涛和一帮人聊了会儿,见宋铮也不说话,走过来,拉了把椅子坐下:“小宋!怎么了,跟霜打了的似的!” 宋铮笑了一下,摇摇头,没说话,他是在担心宋宁,要是宋宁半夜睡醒了,看不到他,该怎么办。 好不容易才拉近的父女关系,宋铮可不希望再疏远了! 别说什么小孩子没记性,有的时候,孩子才是最敏感的,而且孩子的心一旦伤了,是很难愈合的。 展涛还要再问,有服务员推门进来:“宋哥!该你上场了!” 宋铮应了一声,拿着吉他站了起来:“涛哥!我先去了!” 展涛点点头,看着宋铮走了出去。 夜总会里非常乱,迪曲震得人耳朵嗡嗡响,舞池里人们正在疯狂的蹦跳着,宋铮趁这机会上了台,先和乐队的哥几个说了一声待会儿要唱的歌,然后就抱着吉他坐等。 等到迪曲闹完,蹦的有些脱力的人们纷纷回了座位,宋铮的演出才算是正式开始,按照规矩,第一首歌要先自行报幕。 “欢迎各位老板来我们梦缘夜总会,第一首歌,《外面的世界》送给大家,送给所有在外打拼的人们!” 宋铮说完,对着身后的鼓手示意了一下,鼓手敲了几个鼓点,宋铮的吉他率先加了进去,一段前奏过后。 在很久很久以前 你拥有我 我拥有你 在很久很久以前 你离开我 去远空翱翔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当你觉得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我会在这里衷心的祝福你 宋铮在台上唱着,下面的人有的在听,有的根本就不理会,只顾着三五成群吆喝着喝酒,对此,宋铮也无所谓,他唱歌是为了赚钱,有没有人听,根本没多大关系,人家来夜总会是为了放松,消遣,谁是专门为了听他唱歌的。 展涛拿了今天的报酬,本来准备和乐队的几个人离开的,听到宋铮在唱歌,不禁停住了脚步。 “哟!小宋今天改套路了!涛哥,小宋这是要抢你的饭辙啊!” “就是啊!以前小宋可没唱过齐秦的歌,丫就喜欢黑豹。” 展涛最拿手的就是齐秦的歌,听了一会儿,笑了:“唱的还真有那么点儿意思!” 嘴上这么说,其实心里想的是:何止有点儿意思,唱的比我都好! 台上的宋铮唱完一首歌,台下也稀稀拉拉的响起了掌声,对此,宋铮全然不在意,稍微停顿了两秒钟,便又开始了下一首歌,他要连续唱够两个小时,才能拿到属于他的一百五十块钱,当然那一百五十块钱也并不全是他的,还要分出五十,给乐队的几个人,剩下的一百块,才是他今天晚上的收入。 接下来的一首歌,宋铮选了同样是齐秦的作品《无情的雨无情的你》,和齐秦众多金曲比起来,知道这首歌的人并不是很多,不过宋铮很喜欢。 曾经想起在这样的夜里 依然清晰雨中的我和你 从没忘记分手时的心情 雨中的你不再感到熟悉 刚唱了几句,一个啤酒瓶直接就飞了上来,砸在了宋铮脚边,摔得粉碎,只差了一点儿。 宋铮也不禁楞住了,这样的状况,他以前可没遇到过。 宋铮还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就见一个打着赤膊的光头,醉醺醺的走到了台边,指着宋铮就开骂:“你会唱歌吗?唱的都什么尼玛jb玩意儿,给爷来个带劲的,别哎呦哎呦的唱酸曲,爷来你们这就是痛快来的,你个sb要是让爷不高兴了,爷就拆了你们这破地方!” 秃头正骂着,薛胖子连忙跑了过来,他做这夜总会的经理,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处事十分圆滑:“大哥!大哥!看我面子,小孩子不懂事儿,我这就让他改唱别的,大哥喜欢听什么,随便点,今儿保证让大哥听痛快了!” 秃头摸了一把油光光的脑袋,晕晕乎乎的说:“《无地自容》,给爷唱《无地自容》!” “行!行!大哥!您坐着,马上就唱!”薛胖子把秃头送回去,转身到了台边,黑着一张脸,咬着牙说,“我说你小子怎么老给我找事儿,听着没有,《无地自容》,赶紧的!” 宋铮这会儿怒火也顶到脑门儿了,真恨不得抡着吉他把秃头和薛胖子都开了瓢。 身后乐队的鼓手见了,赶紧起身走了过来,小声对着宋铮说:“小宋!可不能犯浑,压着点儿火,那人喝多了,犯不上和他一般见识,千万忍住了,别忘了,你们家还一孩子呢!” 孩子!宋宁!妙妙! 宋铮心头的火气一下子消失了,苦笑一声,他有什么资格任意妄为啊,家里还有一孩子等着他赚钱养活呢。 “马哥!起吧!《无地自容》,咱让那位爷听痛快了!” 被称作马哥的鼓手笑了:“这就对了,大丈夫能屈能伸,将来才能干大事儿!” 宋铮自嘲的一笑,还干大事儿呢,我现在想着的就是先把今天这一百块钱赚到手。 站起身,也不管地上的玻璃碴子,用力的一拨琴弦,扯开嗓子,大吼了起来。 “哦~~~~~~~~~~~~~~~~~~哦~~~~~~~~~~~~~~~~~~~~” 宋铮大吼着,不知不觉,眼泪都流了下来,一把抹去,咬咬牙,真憋屈。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 相遇相识相互琢磨 人潮人海中,是你是我 装作正派面带笑容 不必过份多说,自已清楚 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么 不必在乎许多,更不必难过 终究有一天你会明白我 第七章 打丫挺的! “马哥!这是哥几个的!” 休息室里,宋铮从刚拿到的一百五十块钱里,抽出了一张五十的,递给了乐队的鼓手,对方也没有矫情,推辞什么的,直接接了过去,虽然夜总会也会给他们演出费,并不需要再从歌手这里抽头,但这是规矩,谁都必须遵守的规矩。 “小宋!今天我还真怕你搂不住火,你小子还行,能屈能伸,在这地方讨生活,要是学不会低头,你就别想混下去!行!你小子还真行!” 宋铮笑了一下,拎起吉他,对着乐队几个人一挥手:“哥几个!先走了!” 乐队一个小年青见宋铮要走,忙说:“哎!宋哥!待会儿一起夜宵啊!” “不了!孩子还跟家待着呢,一个人我不放心!” 宋铮说着已经出了门。 乐队的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是一头雾水,都在琢磨着,宋铮什么时候,把他们家孩子这么放心上了。 出了夜总会的门,看看时间,已经快到深夜一点钟了,宋铮也感觉到了一阵疲惫,里面的人们还在享受着他们的夜生活,而宋铮只想着尽快回家。 站在路边,等着出租车,突然宋铮的目光锁定在了马路对过,四个人正摇摇晃晃的走着,目标好像是路边一个烧烤摊,那四个人当中,有一个是个光头。 宋铮的目光一下子变冷了,连停在他面前的出租车都视而不见,直接朝着马路对过走去。 “嘿!你到底坐不坐啊!” 的哥喊了一嗓子,见宋铮没有回应,低声骂了句,开着车走了。 这会儿宋铮已经到了那四个人的身后,手里多了一块儿砖头,几步追上去,抡圆了胳膊,一板砖就拍在那光头的脑袋上,血立刻就流了下来。 刚才在夜总会里,你丫是客人,不能把你怎么地,现在到了外面,没说的,打你丫挺的! 光头是真喝多了,脑袋上挨了一板砖,都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儿,直到血流下来,才想起来疼,捂着脑袋一声惨叫。 其他几个人也都愣住了,刚要回头看看怎么回事儿,宋铮一板砖又撂倒一个,另外三个确实没惹他,可这会儿谁还管那些,全撂倒了算完。 噼里啪啦! 宋铮手上挥舞着兵器谱排名第一的大板砖,对着四个人一顿狠拍,上辈子,宋铮就打架不要命,真动起手来,谁也没有他手黑,刚刚满肚子的怒气,现在终于找到了发泄的窗口,还客气什么。 烧烤摊那边的人见状,一个个都吓傻了,见过打架的,可从来没见过这么狠的人啊,大板砖,专门照着人脑袋拍,唉妈呀,那血流的,哗哗的! 宋铮动手看着确实凶残,场面也极度血腥,可事实上,他下手狠有分寸,避开了四个人的后脑勺,太阳穴,天灵盖,专找不要命的地方打。 打够了,宋铮抄着板砖转身就跑,这东西可是作案工具,可不能留在现场,可怜那四个人被打了一个爽,都没闹明白到底是谁动的手,一个个躺在地上,一个劲儿的哀嚎,求饶,被挨了揍,都不知道去找谁报仇。 这种喝醉了酒打架斗殴的事儿就算是在首都燕京也经常发生,警察往往也就是做个笔录,然后告诉倒了血霉的回家等消息,然后就不了了之,谁有功夫去破这种案子。 宋铮跑出去老远,才停了下来,把板砖往一喷泉池子里一扔,转身回家。 上楼,刚到家门口,隔着门,宋铮就听到了里面的哭声,心顿时一紧,赶紧开门,冲进卧室,在进门前,还不忘把带着血的衣服脱了,扔到一边。 进了卧室就看见,宋宁正坐在床上哭,眼睛都哭肿了,小脸脏兮兮的,让宋铮看着,不由得一阵心疼。 宋宁哭得嗓子都哑了,看到宋铮,更加委屈:“爸爸!爸爸!” 宋铮赶紧过去,把宋宁抱起来:“怎么了,妙妙!” 宋宁哭得上气不接下去的,把毫无带孩子经验的宋铮吓得手忙脚乱,哄了半晌,终于让宋宁止住了哭声。 “怎么哭了?做噩梦了?” 宋宁抽泣着,紧紧地抱着宋铮:“爸爸!我睡醒了,找不到你,我害怕!” 其实,往常以前的宋铮也经常将宋宁一个人丢在家里,可是今天不一样,经过一天的相处,宋宁对宋铮已经产生了依赖,本来就缺乏安全感,好不容易找到了依靠,突然睡醒一觉发现身边没了人,一个幼小的孩子感到恐惧也在所难免。 宋铮叹了口气,刚刚出门的时候,他就在担心,果然,被他料中了。 “妙妙乖!不哭了,是爸爸不好,爸爸不该把妙妙一个人留在家里!” 宋宁紧紧地搂着宋铮的脖子,好像生怕他又走了,抽泣着说:“爸爸!别把我一个人留家里,我害怕!我害怕!” 宋铮见宋宁又要哭,赶紧安慰说:“不会了,爸爸保证再也不会了,以后爸爸一步也不离开妙妙!” 嘴上说着,可心里却在发苦,以后可怎么办啊!? 宋铮是下定了决心,以后确实不能再把宋宁一个人留在家里了,哭闹还是小事,关键他们住的可是六楼,孩子要是发生了点儿意外,他可连哭的地方都找不着。 可是不把宋宁留在家里,难道还能带去夜总会,先不说薛胖子那缺德种愿意不愿意,宋铮也不干啊! 夜总会那是什么地方,虽然打着正规的招牌,可里面什么腌臜事没有,而且鱼龙混杂的,真要是有人把宋宁给偷偷抱走了,宋铮可以直接抹脖子了。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就只有最后一种选择了。 哄着宋宁睡着了,宋铮也累的够呛,回到客厅躺在沙发上,为父女两个日后的生计琢磨着,发愁他可不会,他这人就算是天塌下来,也不往心里去,可是今后维持生活的钱,确实需要开动脑筋,琢磨琢磨了。 转天醒来,到卧室看了一眼,宋宁还在睡着,宋铮飞快的下楼,冲到小区的早店铺,买了点儿油条,豆浆,肉包子,然后飞快的跑回来,正好,宋宁睡醒了。 一睁眼就看见了宋铮,宋宁开心的笑了。 哄着宋宁吃早点,宋铮犹豫了半晌,拨通了一个号码。 “小宋!这么早怎么想起来给我打电话啊!” 宋铮要找的正是展涛,本来这个电话应该打给薛胖子的,可是宋铮不想搭理那孙子,干脆就打给了展涛:“涛哥!有点儿事儿,今天晚上你去上班,帮忙给薛胖子带个话,我不在夜总会干了!” 展涛显然还没睡醒,愣了半晌才明白过来:“怎么了?干的好好的,怎么说不干就不干了!小宋!是不是遇着为难的事儿了,有事儿和哥哥说说,大家伙都能伸把手!” 因为宋铮讲义气,所以大家都挺看重他的,都是在外面混社会,讨生活的,要是别人遇见难事,都躲着走,一旦自己遭了难,那就别指望别人来帮忙了。 “没有!就是不想干了!” “是不是因为昨天那事儿!?你小子别那么冲动!好好琢磨琢磨,你可还一闺女呢,你不在夜总会干了,你们爷俩吃什么啊!” 宋铮沉默了一下,说:“涛哥!您就别问了,这件事,我定了,就不改了,麻烦您和薛胖子说一声,咱来的清楚,走的也得明白!涛哥!我先挂了,有时间,约您喝酒!” “喂!喂!”展涛还想说什么,却发现宋铮已经挂了,想要打过去,又一想到宋铮那个倔脾气,定了的事,还真没有回旋的余地了,不禁叹了口气。 “怎么了?起这么早!”床上的女人被惊醒了,翻个身,趴在了展涛的身上,摸出一支烟,放在展涛的嘴里,给他点上。 展涛深吸了一口,说:“小宋,就是我们那儿一小孩儿,上次你也见过的,刚刚给我打电话,说是不干了!让我给薛胖子带个话!” 女人撇了撇嘴,说:“不干就不干呗,碍着你什么了,至于还为人家唉声叹气的,真是看三国掉眼泪,替古人担忧,就没见你这么在乎过我!” 展涛一皱眉,不耐烦的说:“你懂什么,我们是哥们儿,那孩子讲义气,对我的脾气,现在说不干就不干了,他又没怎么上过学,正经工作都找不到,指望着什么吃饭,他可还一闺女呢,今后爷俩可怎么活啊!” 女人也沉默了,心里想着,要是她落到那个状况,说不定想死的心都有了。 宋铮倒是不至于那么悲观,哄着闺女吃了早点,父女两个就出了门,不在夜总会干,可总要赚钱养活自己才行啊,口袋里的钱,昨天给宋宁买衣服都花的差不多了,今天要是没收入,说不定明天早上爷俩就得饿肚子! 也没有别的去处,宋铮直接奔了昨天的地铁站,一边走,一边还在期盼着,昨天那女土豪今天还能来。 “姐姐!我们爷俩今天是吃肉还是喝汤,可就全都指望着您了!” 第八章 咋的?不服! 牵着宋宁的手,直接到了昨天那地方,不远处已经有人在表演了,梳着鸡冠头,往脸上看,耳钉,鼻钉,光脸上那点儿重金属全扒拉下来,过下称,估计能有半斤多,身上更是挂满了大链子,一股自虐版的朋克风迎面袭来,那鸡冠头也看见了宋铮,还挑衅的瞪了一眼。 宋铮没搭理丫的,鸡冠头估计是听说昨天有人在这里直接甩出去两个飘红打赏,也过来碰碰运气。 走到墙边,这次宋铮没让宋宁走远,在地上铺了件外套,把昨天买的玩具拿出来,让她在一边自己玩儿,宋铮摆弄好家什,准备开练。 这时有两个昨天大概听过宋铮唱歌的孩子立刻走了过来,等着听宋铮唱歌,宋铮见了,朝两人笑了一下,拨动琴弦,刚要开唱,其中一个女孩儿说话了。 “帅哥!还唱昨天最后唱的那首,昨天我都没听全!” 宋铮闻言一怔,笑着点了点头,对这种小小的要求,他是不会拒绝的,反正是唱歌,唱什么不是唱,于是就重新起了个前奏。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 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 我不想去触碰你伤口的疤 我只想掀起你的头发 斑马,斑马,你回到了你的家 可我浪费着我寒冷的年华 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 我终究还要回到路上 宋铮这边一开始唱,而且唱的还是一首,从来没听过的歌曲,很多原本围在鸡冠头那边围观非主流的人渐渐地开始往宋铮这边移动。 鸡冠头见了,立刻将音响开大,扯着嗓子吼起了禾勇的《姑娘,漂亮》,宋铮看到宋宁在捂耳朵,也停了下来,转头看向了那个鸡冠头。 他上辈子倒是没有过卖唱的经历,但是干这行的朋友不少,知道这行的规矩,如果两个人的场子很近,要么一方走人,要么就达成默契,你唱一首,我唱一首,或者有惺惺相惜的,干脆就凑到一起合作。 刚刚宋铮开始唱,也是等那个鸡冠头唱完一首歌之后,才开始的,谁知道,那孙子这么不讲规矩。 要不是宋宁在旁边,宋铮绝对要过去和丫理论一番,可是在自家闺女的面前,他不想表现出自己暴力的一面。 “妙妙!起来!咱们换了地方!” 宋宁被吵得都要哭了,赶紧起来,抱紧自己的玩具,跟着宋铮离开了。 那鸡冠头见了,好像对赶走了竞争对手非常得意,扯着嗓子大吼了两声:“姑娘!姑娘!你别走啊!” 宋铮懒得搭理那神经病,走出去很远,一直到听不到那噪音,正要重新摆好吃饭的家伙,一转身,都不禁楞住了,刚刚在听他唱歌的人,居然都跟过来了。 “帅哥!重新唱吧!”还是那个女孩儿,宋铮这才注意到,她的手上还拿这个随身听。 女孩儿见宋铮的目光停留在了她手中的随身听上,有些不好意思:“我录下来,就自己听!” 宋铮淡淡的一笑:“没事儿!” 说完,拨动琴弦,重新开始。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 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 ……………….. 伴随着这首《斑马斑马》,地铁站的人流也渐渐地朝着宋铮这边聚拢过来,和昨天相比,人数还要更多一些,只可惜没了昨天那个女土豪,也没有人给宋铮刷飘红打赏。 但摆在地上的琴盒里面的钱,还是渐渐多了起来,宋铮瞄了一眼,心里估算着,这下就算是不去夜总会唱歌,也够几天吃饭的了。 唱完《斑马斑马》,宋铮又接连唱了十首歌,眼看快要到中午了,宋铮才停了下来,对着围在身边的人示意了一下,收拾东西,带着宋宁离开。 午饭,宋铮找了一个清真拉面馆,要了两碗牛肉面,还特意给宋宁那碗加了五块钱的牛肉,闺女除了那张肉嘟嘟的小脸,身上实在是太瘦了,昨天给她洗澡的时候,宋铮都担心,闺女的脖子会被坠折了,当务之急,是要赶紧给闺女增肥,至于闺女长大了减肥,那就不是他该操心的了。 吃过午饭,宋铮带着孩子走进了附近的一个小公园,找了张长凳,抱着闺女午睡。 宋宁毕竟才四岁,孩子小,正是嗜睡的时候,这一觉一直睡到了两点多。 宋宁睡醒,揉着眼睛,迷迷糊糊的问:“爸爸!还去唱歌吗?” 宋铮笑了一下,理了理宋宁乱了的刘海,说:“去啊!要不然咱们就要饿肚子了!” “哦!” 宋宁应了一声,她还太小,显然还没办法理解贫穷这个词的含义,宋铮也不想让她过早地明白那些东西,小孩子,无忧无虑就好了,有些事,自然该由他来扛。 带着宋宁到了上午那个地方,这次周围没人,宋铮安置好孩子,又开始唱了起来,他的歌声确实很吸引人,非常干净,有点儿吟唱诗人的感觉,很快在他的周围又聚拢了不少人。 唱着唱着,宋铮突然发现琴盒里多了两张大红票,不禁愣了一下,抬起头,正好看见昨天那个时髦女,和昨天一样的装扮。 没有停下唱歌,宋铮只是对着那个慷慨的时髦女点了下头,算是表示了感谢。 一首歌唱完,宋铮正准备开始下一首,就在这个时候,那个时髦女说话了。 “能不能再唱一遍那首《斑马,斑马》?” 算上上午,这首歌已经被点了三次了,现在是第四次,宋铮还是没有拒绝,人家给了钱了,他既然是卖唱的,就必须满足人家的要求,点点头,拨动琴弦,第四遍唱起了这首歌。 时髦女好像很喜欢的样子,一边听,一边还在不住的点头,到后来,还跟着低声吟唱了起来,她这一开口,很多人都有样学样,加入了合唱当中,到最后,反倒是宋铮不唱了,弹着吉他给他们伴奏。 一首歌快要唱完的时候,宋铮突然注意到有人朝他们这个方向跑了过来,为首的正是上午遇见的那个鸡冠头。 “就是那小子,抢咱们哥们儿的生意!” 鸡冠头扯着公鸭嗓,招呼着身后的几个人,很快就到了跟前,人们见来了捣乱了,怕殃及池鱼,纷纷散开了。 宋铮放下吉他,将被吓坏了的宋宁护在身后,看着来的那几个人,也不说话,就这么似笑非笑的看着,眼神满是轻蔑。 这种人,确实不值得他瞧得起。 “三哥!就是这小子,你看丫那德行,还不服,小子!你不服是不是!”鸡冠头狐假虎威的瞎咋呼着。 被称作三哥的是个中年人,留着长发,络腮胡子,看着就有点儿凶,往前一步,把鸡冠头扒拉开,低头看了眼琴盒,那两张一百的大红票,十分醒目。 “小子!”三哥扬起头,鼻孔对着宋铮,“懂规矩吗?来这地方找钱,也没问问我们答应不答应!” 宋铮不屑地一笑,抬脚一勾,将琴盒关上,看着那个三哥:“这里好像是公共场所,要说有人管,也该归警察,我还真没听说过这地方让谁给承包了,您说是不是,三哥!” 宋铮这声三哥叫的可是一点儿尊敬的意思都没有。 三哥还没说话,鸡冠头又诈唬上了:“三哥!您瞅瞅!这孙子还敢跟您顶嘴,根本就没把您搁眼里啊!要我说,甭跟丫废话,抽丫挺的,让丫知道知道规矩,我~~~~~” 鸡冠头话都还没说完,就感觉腮帮子一阵剧痛,脑袋嗡嗡响,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儿,直接就飞出去了。 那位三哥可是看了个满眼,刚刚就是宋铮一拳头把鸡冠头给打飞了,那一拳看着都让人菊花发紧,鸡冠头被揍的,一侧腮帮子上的肉都挪到另一边去了,好家伙,这得有多大的力气啊! 宋铮在裤子上擦了擦手,看着那位三哥,满是不屑地说:“一般能不废话的时候,我都直接动手了,怎么茬儿,三哥也过来试试!” 刚刚这位三哥一来,头一眼先看的琴盒里的钱,宋铮就知道,这位一定是个色厉内荏的主儿,不值一提,真的狠角色,上来就直接动手,把人揍趴下,什么不都是自己的了,还用先报号,费那么多的话。 果然,宋铮一叫阵,那位三哥脸色微微变了,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却也不甘心认怂,强撑着说:“小子!下手够狠的啊!你打了我兄弟,就不问问,我们哥几个答应不答应!” 似乎是记起他身边跟着来的还有三个人,三哥的胆气壮了点儿。 宋铮哼了一声,冷笑道:“我管你丫答应不答应,人我打了,咋的?不服!?” 宋铮说着,也在看着四周,就这几块废料,他还不放在眼里,上辈子从小就跟老爷子站桩打拳,一身的横练功夫,就算重生之后,现在这身体差了点儿,可对付这几个小杂碎,完全不成问题,可是宋宁还在他身后呢,要是动起手来,伤到了可不行。 宋铮正琢磨着,突然一个人冲到了他的身边,一把拉着宋宁,飞快的退到了远处,宋铮被吓了一跳,还有身手这么敏捷的主儿? 当即就要追过去,可看了一眼就停住了,只见那位时髦女郎正护着宋宁,一脸担心的看着他这边。 得嘞! 这下没后顾之忧了! 宋铮笑了,捏了捏拳头,噼里啪啦作响,三哥看着暗暗咽了口唾沫,想跑,那以后就别在这地盘上混了,一咬牙,拼了。 “哥几个,废了丫挺的!” 第九章 我没钱 事实证明,在实力完全碾压对手的情况下,所谓的双拳难敌四手,也未必就是真理。 几个彪形大汉冲过来的时候势如猛虎,但现在一个个和鹌鹑一样,倒在地上,看着宋铮,眼神之中满是惊恐。 他们都是混社会,讨生活的,平时没少打架,有的时候,仗着人多,欺负个软蛋,还觉得很有成就感。 但是今天,他们算是见识了什么叫硬茬子,如果说他们打架够狠的话,那么宋铮动起手来,完全就是不要命。 拳头往他身上招呼,人家根本就不在乎,迎着拳头上,自己挨了一拳,屁事儿没有,反过来一拳头,打他的人直接就撂地上了。 这是什么人啊!? 这么狠! 那位三哥这会儿后悔的肠子都青了,听了那鸡冠头的挑唆过来找事儿,谁知道,该立的威没立成,反倒被人家一通胖揍,这会儿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的。 “怎么样啊!三哥!”宋铮伸脚扒拉了一下正躺在地上哀嚎的三哥,“您觉得我还用跟您学规矩吗?” 刚才动手的时候,宋铮也挨了两拳,左侧肩胛骨也疼的厉害,也就是现在这身体的素质差了点儿,要不然的话,就这几条杂鱼,还真不够他塞牙缝的。 宋铮上辈子从小就跟着老爷子站桩打拳,学的是正宗的咏春,一般情况下,十来个人一起上都不是他的对手。 眼前这几个草鸡想要教训他,纯属瞎了眼了! 三哥被吓得身子一阵哆嗦,连忙求饶:“哥们儿,哥们儿,我服了,我服了。” 宋铮不屑地哼了一声,就猜到了是个草鸡,就这样,还学着人家装黑.社.会,真是浪费了这颇具威慑力的形象。 收起吉他,宋铮也不搭理地上躺着的那几位,走到时髦女郎的面前,语气十分诚恳的表示了感谢:“刚才,真谢谢了!妙妙,咱们回家!” 今天显然是没办法继续了,刚刚打了一架,也不知道有没有手欠的报警,这地方短时间是没办法过来了。 真是晦气! 刚刚宋铮爆打三哥党的时候,宋宁确实被吓坏了,但是,在孩子的心里,宋铮就是她唯一的依靠,听到宋铮的话,连忙挣开了时髦女郎的手,跑到了宋铮的身边。 宋铮牵着宋宁的手,转身就要离开,刚走了两步,就被那时髦女郎给叫住了。 “那个~~~~~~喂!”时髦女郎开口之后,才想起来,她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说声谢谢就走啦!” 时髦女郎刚才也被吓坏了,她不是没见过人动手打架,可是也没见过这么狠的啊。 好家伙!一脚下去,被踹的人能飞出去好几米远,一拳头砸下去,人家一口牙能喷出来一半儿,胳膊只要被抓住,没两秒钟就能听到“咔嚓”的骨折声,这哪里是打架,简直就是要杀人啊! 刚才宋铮走到她面前的时候,她吓得心脏一阵狂跳,两腿颤颤发抖,差点儿都歇菜了,等回过神来,就看见宋铮居然要走,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一张口就冒出来这么一句。 宋铮回头,盯着那时髦女郎,看了一会儿,突然冒出来一句:“我没钱,没法请你吃饭!” 宋铮可没指望在这地方还能发生一出富家女和穷小子一见钟情的戏码,就他现在这状况,别说一见钟情了,就算是一.夜.情,他也玩不转啊! 看人家那穿着,就知道是有钱的,既然高攀不上,再去献殷勤,那不是矫情,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时髦女郎闻言一愣,气得直跳脚:“谁说让你请我吃饭了!” 宋铮不解:“那你想怎么样?” 时髦女郎被噎得都说不出话来了,哭笑不得的说:“我没别的意思,那个~~~~~” 宋铮没等人家说完,转回头,拉着宋宁就走了:“再见!另外谢谢你的慷慨!” 时髦女郎看着宋铮真的走了,愣在原地,好半晌都没回过神来,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突然摇了摇头,叹口气,也离开了。 走出地铁通道,宋铮琢磨着明天去什么地方卖唱赚钱,这地方短时间内不能再来了,他虽然不怕那些人,可是身边还有一个孩子呢,真的动起手来,要是宋宁伤着了,那才是要了他的命。 正走着,宋铮突然发现宋宁从刚才开始就一直没说话,只是低着头,跟在他的身边,朝前走。 “妙妙!害怕了吗?” 宋宁听了,点了下头,又猛地摇了摇头,还是不说话。 宋铮见了,心里暗叹一声,说:“妙妙!刚刚爸爸和那些人打架,是有原因的!” “哦!”宋宁总算是应了一声。 “打架是不对,可要是爸爸不狠一点儿的话,被欺负的就是我们了,有的时候,我们表现的凶狠,其实也是为了保护我们自己!”宋铮说着,突然笑了,“我和你说这些干什么,好啦!别闹别扭了,爸爸向你保证,以后尽可能不和别人打架,这样行了吗?” 宋宁摇摇头,小声说:“我没生爸爸的气,我就是~~~~~~想妈妈了!” 宋铮闻言,愣在了原地,看着宋宁,他突然明白了,从昨天重生到这里,他一直想着,要做个好父亲,努力赚钱给宋宁最好的生活,却忘了一个最为根本的事情。 孩子需要的不是多优越的生活,她需要的是一个完整的家! 这让宋铮的心里不由得一阵酸涩,一个完整的家,这恰恰是他现在最没有办法满足宋宁的。 宋宁的生母在她两岁的时候就走了,宋铮虽然觉得那个女人心太狠,但是却不想去责怪她,毕竟人都是要面对现实的,一个女人跟着一个男人,哪怕是再怎么心甘情愿,至少也要让人家有饭吃,有地方住,像以前的宋铮,自己不思上进,人家穷怕了,走了,倒也无可厚非。 宋铮想着,蹲下身子,将宋宁抱在怀里:“妙妙!还记得妈妈长什么样子吗?” 宋宁摇摇头:“不记得,可是牛牛和彤彤姐姐都有妈妈,为什么就我没有,爸爸!妈妈为什么总也不来看我啊!妈妈不要妙妙了吗?” 宋铮听着,也是一阵心酸:“没有,妈妈没有不要妙妙!” 她只是不要爸爸了! “妈妈会回家看我吗?”宋宁看着宋铮,眼神之中满是期盼。 宋铮能怎么回答,他实在是不忍心打碎一个孩子脆弱的梦,只能勉强笑着点了点头:“会的!有一天,妈妈会回来的!到时候,会给妙妙买漂亮的衣服,还有好多玩具,或者,等妙妙长大了,就可以去找妈妈了!到时候,妈妈看到妙妙已经变成了个漂亮的大姑娘,肯定会非常高兴的!” 宋宁听了,这才笑了出来:“嗯!等妙妙长大了,就去找妈妈,带着爸爸一起去!” 宋铮也笑了,揉了揉女儿的小脑袋,站起身:“走吧!我们回家,爸爸今天做好吃的给妙妙!” “嗯!”宋宁笑着应了一声,又恢复了孩子的快乐,跟在宋铮的身边,蹦蹦跳跳的朝家里走。 第十章 你们谁啊!? 辞了夜总会的差事,现如今,宋铮唯一能养家的途径,就只剩下了街头卖唱,本来地铁站是个福地,连续两天都能遇见那衣着时髦的女土豪,可偏偏有人看着眼红,打了一架,现在地铁站也没法去了,连着找了好几天,宋铮才选中了离家三站地的一个过街天桥。 这里人流量很大,生意也好做,宋铮已经连续在这里坚持了三天,每天都能有一百多块钱的收入,满足父女两个的日常开销是没有问题了。 那首《斑马斑马》,现在已经成了宋铮每天必唱的曲目,经常有人连着好几天过来捧场,必点的就是这首歌,有的时候,一天下来,宋铮要唱四五遍,好在凭借着这首歌,也引得不少人慷慨解囊。 几天唱下来,宋铮也攒下了几百块钱,正琢磨着,要是生意能再好一点儿的话,就把宋宁送到小区附近的幼儿园去,孩子不能整天跟着他风餐露宿的。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 我只是个匆忙的旅人啊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 我要卖掉我的房子 浪迹天涯 唱完这首歌,宋铮俯身收摊,又有不少人把身上的零钱放进琴盒里,宋铮也不说谢谢,在他看来,这都是他应得的,当然,人家要是不给,他也不能说什么。 “妙妙!跟爸爸去吃午饭!” 宋宁这些天也喜欢了,宋铮唱歌的时候,她就在一边拿着玩具玩儿,有的时候,也会有几个中学生过来,帮忙照看她,孩子倒也不显得寂寞,或许对她来说,能每天跟着宋铮,就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了。 “嗯!” 宋宁应了一声,懂事的把玩具收进宋铮给她买的书包里,背在肩上,牵着宋铮的大手,父女两个走下了过街天桥。 在这附近有个炒菜馆,店很小,但做的菜味道不错,而且很便宜,这几天,父女两个的午饭都是在这里解决的。 一只脚已经迈进了店内,突然宋铮听到有人在喊。 “就是他!” 宋铮一愣,本能的以为是寻仇的来了,重生之后,他先是在梦缘夜总会的门口,暴走了光头党,紧接着又在地铁通道里,打了三哥党,要是有人来寻仇,倒也不觉得奇怪。 转过头,宋铮正琢磨着是抱着宋宁逃走,还是活动一下,就看见,一男一女两个人已经到了他面前。 那个女的正是在地铁通道里帮过宋铮的时髦女郎,那个男的,宋铮看上去也有些面熟,只是记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高高壮壮的,花卷头,留着小胡子,挺着大肚子,这会儿正眯缝着两只小眼儿上下打量着他。 “你们这是~~~~~~~~” 时髦女郎也不理宋铮,只顾着跟那花卷头说话:“怎么样?合适吧!” 花卷头看了一会儿,微微点了下头,说了句:“还行!” 宋铮是彻底糊涂了,这到底要干什么啊!? “我都找了你好些天了,刚刚从远处看,我还以为我认错人了,要不是看见这小女孩儿,估计有错过了!” 时髦女郎也不管宋铮一脸的迷惑,自顾自的说着:“张导!这次算我立了一功吧!” 被称作张导的花卷头,笑了一下,满满都是痞气:“立什么功,形象倒是挺合适的,谁知道他行不行啊!” 宋铮被这俩人围观了半晌,本来心里就不自在,又听了这些莫名其妙的话,就更加不耐烦了:“我说,你们谁啊!有事儿没事儿啊!?” 花卷头听得一愣,看着宋铮,说:“你~~~~~不认识我!?” 我艹! 我认识你哪根葱啊!看着倒挺面熟,不过宋铮可以肯定,以前那位宋铮不认识这人,估计是这花卷头长得面善,和他以前认识的某个人长得相似罢了。 “不认识,你谁啊!?” 刚刚这俩人的举动,让宋铮没办法产生一丁点儿好感,语气也就生硬了些。 花卷头恍然,笑了说:“对!你不认识我,也算正常,可是你不认识她?” 花卷头说着,一指身旁的时髦女郎。 听他这么一说,宋铮倒是真觉得这女的有些眼熟,好像还真的在什么地方见过,只是那女的鼻子上架着个宽大的墨镜,几乎遮住了半张脸,也看不真切。 见宋铮还是摇头,花卷头都愣住了,又问:“电影!《春天的狂想》看没看过?” 春天的狂想? 光听着名就满满的文艺气息,只可惜宋铮根本你就不好这口,当初在横店的时候,跟着剧组混,他倒是不挑肥拣瘦,可是要进电影院看电影,他只会选那些大片,所谓的艺术类电影从来都不是他的菜。 “没看过!我说你们到底有什么事儿?” 花卷头听了宋铮的回答,突然大笑了起来,弯着腰,将肚子挤得,宋铮看了,都不禁担心那大肚子会被挤得爆开。 “老袁!你这明星当得也太惨了点儿吧!走大街上都没人认识你!可笑死我了!” 可愁死我了! 宋铮看着一阵牙疼,我都问了好几遍了,到底有没有人回答我啊!? 时髦女郎被花卷头笑得脸都硬了,一把摘掉了大墨镜,瞪着宋铮,咬牙切齿的问:“现在再瞅瞅,到底认不认识!?” 这下轮到宋铮愣住了,眼前这女的摘掉了墨镜,露出了真容之后,他还真认出来了,不但认出来了,心里还有点儿小激动。 袁荃! 宋铮上辈子挺喜欢的一个女演员,长得虽然一般,尤其是那鼻子给人一种很突兀,破坏了整体美的感觉,但是演戏是真好,就连宋铮这没什么艺术细胞的人都品评的出来。 而且袁荃不张扬,不炒作,给人的感觉很安静,就是那种不折腾,踏踏实实演戏的类型,让人很难对她生出恶感。 现在再一想刚刚花卷头说的那部叫做《春天的狂想》的电影,也立刻有了印象,貌似袁荃就是凭借着这部电影,一举拿下了金鸡奖的最佳女配角。 注意到宋铮的表情变化,袁荃得意的笑了,重新戴上墨镜,瞥了那花卷头一眼:“现在认识了吧!” 宋铮怎么也没想到,来炒菜馆吃午饭都能遇上日后的大明星,这会儿脑袋有点儿不够用,木然的点点头。 袁荃显然对宋铮的反应很不满意,她倒不是很在乎自己的名气,更何况才出演了一部电影,说自己是明星还早了点儿,但是被那花卷头嘲笑,还是让她很憋气,当然现在爽了。 “正式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大导演张园,人家可是拿过国际大奖,这才是真正的腕儿!” 袁荃虽然这么说,但是语气可一点儿恭维的意思都没有,显然还在为刚才的事情生气呢。 张园也不在意,对着宋铮笑了一下:“我是张园!” 说完,正准备迎接宋铮的恭维,谁知道宋铮倒是很干脆的摇了摇头:“张园?不认识!” 张园那大脑袋一下子就当机了,回过神来,情绪带着点儿小激动,冲着宋铮嚷了起来:“《妈妈》,《燕京杂种》,你不知道!” 张园在介绍自己拍过的电影,虽然都被禁了,但是名气却不小,都在国际电影展上拿过奖,国内虽然没报道,可是直到的人绝对不少。 只可惜,他说的太快,到了宋铮的耳朵里,变成了“妈的,燕京杂种”。 “你大爷的!敢骂街!我~~~~~~” 宋铮本来就被这两个人缠的有点儿不耐烦了,要不是认出了一日后的大明星,早就让这俩人滚蛋了,谁知道这花卷头胖子居然还敢骂人,这可就忍不了了。 喊了一嗓子,抬起胳膊,一拳头就抡了过去。 “爸爸!” 宋宁的声音让宋铮打到一半的拳头突然来了个急刹车,也救了那花卷头胖子一命。 “算你命好,我闺女在这儿,要不然的话,打你个半残,趁早滚蛋!” 宋铮说完,遇见了大明星的那点儿好心情也早就消耗光了,带着宋宁转身就要进去。 “等等!”袁荃刚刚也被吓了一跳,见宋铮要走,赶紧解释说,“张导刚刚说的是电影,他拍的两部电影,《妈妈》和《燕京杂种》,还有很多呢,像《东宫西宫》,《广场》,《过年回家》,都是他拍的!” 宋铮这才知道自己误会了,也不禁有些尴尬,袁荃提到的那部《过年回家》,他上辈子倒是看过,李兵兵演的,在电影里,初出茅庐的李兵兵显得特纯。 张园也是心有余悸,刚刚宋铮拳头挥过来的时候,他差点儿以为自己的脑袋要搬家了,干笑了两声:“误会!都是误会!那个~~~~~~哥们儿贵姓高名啊!” 宋铮也显得很尴尬,听差音儿,差点儿把人给揍了,好在宋宁及时制止了,不然的话,还真不好收场:“宋铮!刚刚的事,对不起啊!” 张园连连摆手:“没事儿,误会!” 宋铮咳嗽了一声,掩饰了自己的尴尬,问:“那个,你们找我到底有什么事啊!?” 磨蹭了这么半天,宋铮还没闹明白两个人的来意。 没等张园说话,袁荃就抢着说:“大导演找你还能干什么,找你拍电影呗!” 啊? 宋铮听了,第一反应就是,觉得自己遇上了两个骗子,其中一个还是刚下海行骗的未来大明星! ps:感谢第一章推荐票,虽然不知道是那位大大投的,还是万分感谢,另外求一下推荐,收藏,本书存稿三十万字,绝对完本。 第十一章 拍电影 上辈子的经历,让宋铮对这些打着演艺圈旗号的人,都带着点儿怀疑的眼神,前世在横店的时候,第一次被骗,就是有个留着大胡子自称导演的人,说是要找他拍电影,当时的宋铮就是个毛头小子,也和很多同龄人一样,觉得自己身上拥有着等待别人发掘的奇异潜能,然后就是,他赚的钱被那个大胡子骗了个干干净净。 再后来就是那个打着经纪人旗号,声称要把他捧成亚洲天王的胖子,当时,宋铮其实没怎么相信,只是那会儿身边没朋友,突然冒出来个很会玩儿的胖子,他自然求之不得,两个人胡吃海塞了一个多月,最后以胖子消失告终。 重生之前,宋铮还遇到了那个自称是节目制作人的家伙,只可惜,宋铮现在已经没有机会去验证,那人是不是个骗子了。 眼前这两位,一个是宋铮认识的未来著名女演员,另外一个,号称导演,嬉皮笑脸的,浑身痞气,宋铮觉得可信度极低。 两人好说歹说的解释了半晌,才让宋铮相信那个张园真的是个导演,他们找到自己,真的是要拍电影。 当然了,这是宋铮给自己找的借口,真正让他相信这两个人的原因是,他现在这状况,貌似没什么可骗的价值。 更不用说,张园为了骗他,设了这么大的一个局,还专门找来了专业演员客串,完全没有必要。 可即便是相信了,宋铮也没觉得激动,这花卷头的大胖子又不是冯小刚,张艺谋,陈凯歌,实在是犯不上激动。 “边吃边聊吧!” 宋铮说完带着宋宁走了进去,他现在的想法就是,就算最后拍电影的事儿成不了,吃上一顿饭,也算是感谢那天袁荃帮忙了,当然,要是张园主动结账的话,那就更完美了,因为他可以省下一顿饭钱,距离送宋宁去幼儿园又近了一步。 宋铮的反应让张园和袁荃都觉得有些意外,按照他们的想法,一个年轻人突然得到了拍电影的机会,绝对会欢呼雀跃,激动到忘乎所以,可宋铮~~~~~~太冷静了! “茄子煲,家常豆腐!”宋铮坐下,点了两个菜,然后把菜单递给了张园,“吃什么,自己点!” “哦!”张园傻傻的应了一声,接过去,看了半晌,才想起来,自己来这里,可不是为了吃饭的,“那什么,我不饿!咱们还是先说说电影的事!” 张园很郁闷,自己好歹也是圈内的知名导演,拿过国际大奖的,怎么在这小年青的面前,这么怂啊! 要是换了别人,张园早就让丫滚蛋了,可是面前这个宋铮,他却生出了别样的心思,总想要看看,宋铮接下来还能干出什么让他瞠目结舌的事情。 大概这就是中国第六代导演的通病,有点儿诗人的神经质。 形容的文艺一点儿就是,阳春白雪,曲高和寡,在世人的眼里高不可攀,可自己面对世人,却带着点儿众人都醉我独醒的高深莫测,好不容易遇上个不待见他的,反倒生出了知音之感。 说到底就是一个莫名其妙。 袁荃看着,忍不住笑,抢过菜单,点了个海米油菜,又点了个锅包肉:“喝酒吗?” 张园摇头,他现在满心的莫名其妙,琼浆玉液都喝不下去,宋铮也摇头,他下午还要去唱歌,喝了酒,对嗓子不好。 点完菜,谁都没说话,宋铮捋着上午赚来的钱,八十多块,不算少,张园在看着宋铮,似乎想要从宋铮平静得外表下,看出内心的波澜,当然,他是白费心机了。 很快,菜就端了上来,宋铮端起碗,给宋宁夹了几筷子菜,便闷头吃了起来,一碗米饭很快见底,见张园没动,伸手把他那碗也端了起来,填进了肚子里。 吃完,宋铮一抹嘴:“现在说吧!不过提前声明,我没拍过电影,也不知道怎么样。” 张园这才回过神来,赶紧说:“哦!没事儿!你先看看这个!” 张园说着,从包里掏出一沓子纸,递给了宋铮,宋铮接过,看了一眼,封皮上写着四个大字《海.南,海.南》,他差点儿看成《金陵,金陵》。 既然人家连剧本都拿出来了,那就证明这件事靠谱,宋铮翻开认真的看了起来,剧本并不长,只有十几页纸,看了一遍,他觉得十分蛋疼。 “怎么样?”张园期待的看着宋铮,心里渴望着折服这小子一次的奇妙幻想。 宋铮皱着眉,沉吟了一阵,抬头看看张园:“这故事说的是什么?” 嘭! 张园一脑袋砸在桌子上,干笑着看着宋铮,说:“剧本你不都看了吗?” 废话,当然看了,要是不看,还能问你! 宋铮的心里都骂开了,这算什么剧本啊,以前在横店的时候,剧本他也不是没瞧见过,可就没见过写的这么懒的。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同.居,然后怀疑女人给自己戴了绿帽子,再搭上做了一梦,就傻.b呵呵的辞了职,和女朋友分了手,一个人跑去了海.南,然后在海南被人抢劫,再然后,回到燕京,完了。 反正宋铮是看了个云里雾里,根本没闹明白这破剧本要说的是什么,至于第六代导演普遍追求的艺术性,他更是一点儿没瞧出来。 要是这几张破纸就是剧本的话,用过的擦屁股纸都比这样玩意儿有内涵。 当然,这话宋铮没说,他又不是二百五,听袁荃刚才说,这胖子还拿过国际大奖,也就是这破剧本拍成电影的希望很大,宋铮都是没指望凭着破电影开启人生的新篇章,他在意的是,既然找他拍电影,那么很自然的就应该给钱。 倒不是说宋铮有多庸俗,眼里就只看着钱,说这种话的人,试试沦落到他这份儿上,要是还能艺术的起来,宋铮就拿着刀在脸上刻一个“服”字出来。 张园见宋铮不说话,启发道:“那个,小宋!你好好感受一下,这故事里面的那个男主角小丁是不是和你们这一代人很像。” 宋铮撇了撇嘴,完全没感觉出来,他倒是觉得他们这一代人很务实,不想那个神经质的男主角跑大街上问人家大姑娘“你裸.睡吗?” 这不是找抽是什么! “我能问个问题吗?为什么找我!?我好像不认识你们,又不是你们圈儿里的人!”宋铮终于有机会问出他最大的疑惑了。 张园看了袁荃一眼,示意她来解释,袁荃也没藏着掖着,直接就照实说了,这部电影,其实也不能算是电影,因为让张园拍这个的不是哪个电影制片厂,而是给hannel音乐台拍摄的一个音乐小电影。 男主角本来是朴数,都拍了三分之一了,朴数突然撂挑子不干了,说是适应不了,早干嘛去了。 男主角跑了,作为导演的张园直接傻了眼,眼看着劝是劝不回来了,只能换人,在宋铮之前,他也找了高棋,黄正,可是都觉得不合适。 然后,在片中客串了一个路人角色的袁荃突然想到了宋铮,想到了他的那首《斑马,斑马》,就推荐给了张园。 在今天之前,他们已经找了好些天了,但凡是那些聚集着草根歌手的地方,他们都去了,可都没找到,本来都打算放弃了,结果今天碰巧遇上了。 对这些曲折的过程,宋铮并不关心,他关心的是,这活儿是不是真的给他了,还有就是干了这活儿,他能赚多少钱。 没错,对宋铮来说,拍这破电影就是个活儿,赚钱的活儿。 宋铮也没虚伪的掩饰,直接扔出了他最关心的两个问题,然后就看见张园傻眼了,袁荃低着头,看她那表情,恨不得把自己眼珠子挖出来,以偿自己识人不明的罪过。 “有问题吗?” 张园回过神,大笑了起来:“没!没问题,我就喜欢爽快人,绕来绕去的多没意思,有什么,就放在桌面上说!” 对于宋铮的第一个问题,张园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刚才他已经盘算过了,对宋铮的形象他非常满意,对宋铮身上那种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气质,他更加满意,至于表演经验什么的,这部电影根本就不需要,真实才是王道。 但是第二个问题~~~~~~~~ “小宋!我们这部电影的投资不多,而且也没有上映途径,基本上是回不来本钱的!” 宋铮听了说:“然后呢?我是没钱拿,还是拿不了多少钱!?” 事实上,这部音乐小电影所有的演员都是友情客串,除了盒饭,没有一毛钱,但是看了看宋铮现在的状况,显然很不好,还带着个孩子,最后张园咬了咬牙说:“给你两千!” 宋铮没接话,而是又问了一句:“要拍几天?” “有三四天就行!最后一天要去海.南拍外景!” 宋铮在心里盘算了一番,觉得还干得过,但还是争取了一把:“三千!” “行!就三千!” 不知道为什么,张园就是觉得宋铮对脾气,哪怕这个小年青一见面,就差点儿把他给揍了。 第十二章 跟周公子搭戏 宋铮不是个不识好歹的人,张园流露出的善意,他自然感觉得到,他本身又是个好交朋友的人,要不然的话,上辈子也不可能心甘情愿的被个蹩脚的胖子给骗了。 两个人的关系被迅速的拉进,很快就称兄道弟了。 袁荃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她虽然也是个性格爽直的人,但是男人之间的事,完全理解不了,很难想象,一见面,都差点儿动手的两个人,怎么会这么快就成了朋友。 “小宋!这事儿可说定了,明天,你就直接来片场,对了,给你留个地址,别到时候找不着!” 张园说着,直接掏出笔,在剧本的背面留下了一个地址,宋铮看了一眼,那地方他认识。 “张哥!有个事儿,还要麻烦你,这是我女儿,我要是去拍戏了,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我也不放心,您看,能不能我带着她一起去,您放心,妙妙特听话,保证不捣乱!是不是,妙妙!” 宋宁虽然不知道自家老爹要去干什么,但还是很配合的回了一句:“我听话!” 要是宋铮一开始提这个条件,张园肯定不答应,没听说过剧组还兼着托儿所的,可是现在就不一样了,越聊他越是觉得宋铮对他的脾气,性子直,爽快人,他就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那些说句话都能绕八个弯儿的,他是打心里瞧不上。 再加上,从一开始,宋宁就安静的坐在一边,也不哭,也不闹,只是安静的吃饭,吃完饭,就老老实实的坐着,这么听话的孩子,想来也不会给剧组造成困扰。 “行啊!怎么不行,赶明儿你就带着一起来,到时候,袁荃她们无论是谁,没他们戏的时候,就帮你看着!” 见张园答应,宋铮自然又是千恩万谢,,双方又约定了时间,张园是个大忙人就先告辞了,倒是袁荃闲的没事儿,她现在刚拍了一部电影,虽然拿了金鸡奖最佳女配,但还没红起来,空闲的时候多,就多留了一会儿。 宋铮见时间差不多了,就带着宋宁准备离开,袁荃见了,忙问:“宋铮!你~~~~还去唱歌!?” 宋铮点点头。 袁荃不解:“你明天就要进组了,也不好好准备一下,看看剧本,还去唱歌!?” 宋铮看着袁荃,理所当然的说:“我有不是从今以后每天都能拍电影。” 这是宋铮的心里话,目前来看,卖唱才是他的本职工作,至于拍电影,最多属于捞外快,再说了,就那破本子,他也不可能红起来,到时候,还不是要靠卖唱讨生活。 宋铮说完,带着宋宁就出了门,直奔刚刚那个过街天桥,他来的时候,已经有人在等着了,这几天在这边唱歌,居然还吸引了几个固定观众。 刚准备好,就有人嚷嚷着要听《斑马,斑马》,宋铮笑了一下,拨动着琴弦又唱了一遍。 在宋铮唱歌的时候,袁荃就在一旁看着,后来就把宋宁叫过去陪着她一起玩儿,宋铮都看在眼里,唱了一个多小时,就收摊了。 “这么早就回去!”袁荃看了看,笑着问了一句。 宋铮没好气的说:“难道我还继续能耽误你的时间。” 袁荃一笑,掏出二百块钱就要往琴盒里面放,却被宋铮给拦住了。 袁荃疑惑:“怎么了?” 宋铮犹豫了一下说:“我不要朋友的钱!” 朋友! 这个称谓倒是让袁荃挺高兴:“可是刚刚张园的钱你也要了!” “那不一样!” 袁荃追问:“有什么不一样!?” “那是劳动所得!” 袁荃拿着钱,笑着说:“这也是劳动所得!” 宋铮看着袁荃,好半晌才说:“太多了!” 说完,收拾好东西,带着宋宁就要走,袁荃跟在后面。 “看不出来,你这人还挺有原则的!” 宋铮撇了撇嘴,说:“屁的原则,我就是矫情!” 袁荃并没有觉得宋铮说脏话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这人特有意思:“哎!明天可有我们的对手戏,再说了,就算你觉得本子再差,也不应该这么漠不关心啊!你就不问问,拍这电影的都有谁?” 宋铮忽略了后面的话,问:“你也觉得这本子很操.蛋!?” 袁荃愣了一下,皱着眉说:“那倒不是,我觉得挺有深度的” 宋铮无奈:“我是没看出来!对了,你刚才想说,这电影都有谁来着?” 袁荃掰着手指头,挨个数着:“有我,张雅东,陈宇凡,胡海全,珂兰,还有女主角是周讯!” 宋铮听到最后,直接傻.b了,他怎么都没想到,就这破电影,居然还能吸引到周讯那个段位的大咖。 当然,这不是最主要的,重要的是,周讯可是他上辈子最喜欢的一个女演员,有很长一段时间,他简直就是痴迷。 最让宋铮印象深刻的就是周讯在那部《苏州河》里的表演,尤其是穿着人鱼装的扮相,有好几次都闯进了宋铮的梦里。 现在居然要和周讯一起拍电影,对宋铮来说,他简直就像是在做梦一样,有点儿不现实。 袁荃见宋铮楞住了,忍不住笑道:“这就对了,你现在的反应才是应该出现的!” 宋铮回过神来,有些不解:“为什么?” 袁荃笑着围着宋铮绕了一圈:“追星族啊!怎么?你喜欢周讯?” 宋铮被袁荃看的有些紧张,解释说:“我觉得她挺~~~~~~~~~” 说到这里,宋铮又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琢磨了半晌才接上:“挺厉害的!” “是挺厉害的!”袁荃说着,对着宋铮挥了挥手,“明天片场见,做好准备,到时候见了你的梦中情人,可别怯场!” 梦中情人!? 宋铮也不知道算不算,或许吧,不过真的说梦中情人的话,应该是《大明宫词》里的太平公主,是《苏州河》里的人鱼美美,是《画皮》里的妖精小唯。 “走吧!妙妙!爸爸晚上给你做你最喜欢的三鲜鸡蛋羹,好好庆祝一下,很快你就能上幼儿园了!” 宋宁显然不明白宋铮为什么突然就高兴了,虽然不明白,可是看到宋铮在笑,也跟着笑了起来。 “走喽!” 宋铮一把抱起宋宁,快步朝着家的方向跑去,一路上留下了宋宁银铃般的笑声。 第十三章 智商被碾压 宋铮紧张了,距离片场越近,这种感觉就越是强烈,他感觉自己的手都在发抖,怎么坐都觉得不自在。 “师傅!还有多远!” 拍摄地在燕京的另一端,坐公交车的话,要倒好几辆,为了不给人家耽误事,宋铮奢侈了一把,坐出租车去。 司机朝着前面的一栋老楼指了一下:“瞧见没有,就前面那楼,小伙子,你这是干什么去啊!” 宋铮没说话,宋宁却抢着说:“我爸爸去拍电影!” “拍电影啊!”司机笑了,显然不相信,但还是恭维说,“行啊!小伙子,都拍电影了,以后要是成了大明星,我就跟一起跑车的哥们儿吹吹,咱还拉过一大明星呢!” 宋铮知道,司机所说的“吹吹”,其实是在说他,也不介意,听着司机神侃,反倒是让他没有那么紧张了。 车在路边停下,宋铮抱着宋宁下了车,拿出手机,拨了张园留给他的号码。 “张哥!我是宋铮,哦!到了,就在楼下,不用接,您告诉我是几楼,我自己上去就行了!啊?哦!知道了!” 尼玛!顶楼! 这栋楼可有十三层呢! 背起宋宁,宋铮开始了长途跋涉,还没当顶楼,就听到上面吵吵嚷嚷,人声鼎沸,乱的不得了,这到底是剧组拍戏,还是拆迁队啊! “宋铮!” 宋铮抬头,看到了袁荃正低头看着他,挥手傻笑,然后就噔噔噔噔跑了下来,从宋铮的背上把宋宁接了过去。 “上去吧!就等你了!” 来晚了? “不是说十点之前到就行吗?” 袁荃看出了宋铮在担心什么,笑着说:“没事儿!我们也就是过来提前准备,你来的正好,没迟到!” 宋铮听了,这才放心,他这人最怕的就是给别人添麻烦,同理,他也怕别人给他找麻烦,上了楼,正好看见张园派头十足的在指挥着剧组的工作人员干这干那的,倒是有那么点儿大导演的气场。 看见宋铮,张园笑着迎了过来:“哟!来啦!小宋,赶紧准备一下,化妆师,化妆师哪去了,赶紧给小宋上妆!” 宋铮上辈子在横店的时候,跟过许多剧组,混了好些年,对剧组的一些工作也是门儿清,看了一会儿,心里有了盘算,这剧组倒是正规。 安排完宋铮化妆的事情,张园又对着正抱着孩子的袁荃说:“袁荃,小宋的孩子就交给你了,给人家看好了!” 袁荃笑着应了一声:“放心!以前在家,我姨家的妹妹都是我带大的!” 对此,宋铮并不担心,宋宁很听话,有个人看着就行,就算是没有袁荃那么显赫的看孩子履历也没问题。 化妆师围着宋铮看了看,开口第一句话就是:“能不能先把胡子给刮了,不用全刮,留一点儿胡子茬儿!” 这要求还真苛刻,但既然拿了人家的钱,该怎么做,全听人家的就是了,宋铮要了个电动刮胡刀,按在下巴上,胡乱蹭了几下。 “这样行了吗?” 化妆师仔细看了看,点点头,然后开始往宋铮的脸上打粉底,化妆这种事,宋铮活了两辈子,都还是第一次遇到,化妆品的味道,让他很不习惯,只能强忍着。 张园安排完其他的事,凑了过来,问:“小宋!剧本你都看熟了吗?” 宋铮点点头,他虽然没怎么上过学,但记性特别好,不说过目不忘,至少看过两遍的东西,就能记下来。 张园接着又问:“那么你对这个角色,这个故事是怎么理解的?” 宋铮一听这话直接就傻了眼,前世在横店的时候,他也曾见过导演要求演员做角色分析的,他甚至见到过有个香港大牌明星,单单是角色分析就写了满满一个笔记本,可看过未必就会。 “这个~~~~~~~~~” “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宋铮认命了,昨天把剧本背下来之后,他倒是真琢磨了一下,可他也不知道那算不算角色分析,随后说了起来:“小丁是个~~~~~记者,对!是记者,然后,他女朋友给他戴了顶绿帽子,然后,他就做了一梦,然后,就去了海南,然后,被人揍了一顿,然后,回来了!” 张园听着,他想笑,努力忍住了,还在等着宋铮的然后,可等了半晌,也没下文了,试探着问了一句:“然后呢!?” “没了!” 说心里话,宋铮都觉得有点儿脸红。 “哦!这样啊!”张园也有点儿尴尬,呵呵笑了两声,说,“那么,对整个故事呢!” 宋铮干脆破罐破摔:“没看明白!” 我艹,你没看明白都能说的这么理直气壮。 张园服了,给宋铮解释说:“咱们先从浅层次,叙事方面来说,这个故事呢,讲述的是关于梦的守侯与梦的错失的故事,小宋,你演的记者小丁,在一成不变的工作里疲乏的同时,又遭遇到了爱情中的背叛与被伤害,在恍惚中,他循着梦境来到海.南,以为梦中他所以为能够得到的东西,会在现实里,以实实在在的方式呈现于他眼前,可是,当他在海.南遭受莫名的殴打以后,另外一个人向他阐述了另一个梦境,但是那个人却永远不去相信这个做了多次的梦,小丁在听过他的叙述后沉默了,因为那个人所做的梦,正是小丁自己在距离海.南遥遥之外的燕京所经历的真实的现实,最后,他从海.南这个梦中之梦,拉回了现实里的燕京,酒吧依旧喧嚣嘈杂,依旧灯红酒绿,小丁最终选择不声不响地随着哥们儿离开酒吧,在故事的最后,小丁与梦境中的女孩终于擦身而过。” 张园巴拉巴拉的说了半晌,宋铮都服了,突然有种智商上被人碾压的挫败感,刚要说话,发现张园还没说完。 “咱们再从深层次分析,所有的梦境之外的现实,却只有作为局外人的观看者们最清楚,所有那些被做梦者耿耿于怀的梦,实际上都在他们看不到的别处,轰轰烈烈地上演着,做梦者有的费尽心力去捕捉,有的却置之不理,尽力去捕捉的,在最接近的时刻却又错失了,置之不理的,又是在无心的冷漠里,不知道这些梦想实际上伸手可得,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惋惜捕捉梦境者机遇的丧失,亦不屑且嘲笑冷漠者的现实及懦弱的原因,然而作为观看者,作为局外人的我们,除了这些恰当的惋惜与不屑嘲笑之外,又能怎样呢?我们也只能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看着这些自主或非自主的梦境的错失。” 张园说的是高.潮迭起,智商上的优越感,让他的到了极大地满足,爽的几乎都要忍不住呻吟了。 宋铮这会儿不单单是眼直了,心都要跟着直了,看着张园那两片厚嘴唇跟安了马达一样,上下翻飞,唯一的想法就是:尼玛!好厉害的样子哦! “小宋,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明白?我明白你大爷,你刚才说的都是人话吗? 张园感觉还没过瘾,接着还来:“咱们还可以这样分析,巴拉巴拉,噼里啪啦,咕叽咕叽,咱们老百姓啊,今儿个高兴,想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世界等着我去改变,观众朋友们大家好,现在我在首都工人体育场为大家做现场直播,上班的走了没,哥哥面前一跳弯弯的河,妹妹对面唱着一支天天的歌,妹娃子要过河,哪个来推我嘛,见到你们我很欣慰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参北斗~~~~~~~~~~” 宋铮感觉脑子都不够用了,各种波段疯狂乱入,张园那张嘴就跟借来的,着急还一样,没完没了的说,宋铮却开始神游天外。 嗯? 宋铮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从刚才一到这里,就没看见周讯,他今天最期待的就是能见到美女狐小唯了,是还没来? “小宋!小宋!”张园正说着,发现宋铮的目光失去了焦距,“我说的你都明白了吗?” “啊?”宋铮如梦初醒,看着张园,突然明白过来,“哦!明白,明白!” 张园看宋铮那表情就知道,要是真明白了,那才有鬼呢! 算了,反正自己是过了瘾了,对待菜鸟,就不用要求太高了,指望着宋铮透过外在,演出这个故事的本质,是没什么指望了。 “明白啦!那好,你先体会体会,待会儿咱们先试一段戏,就小丁和蓝蓝在床上那场戏。” 床.戏! 宋铮看过剧本,自然知道这一幕演的是什么,虽然没什么实质性的内容,但按照故事描写,两个橘色似乎是刚办完那事儿,赤.身.裸.体的躺在床上。 也就是说,待会儿他就要和周讯光着身子躺在床上。 宋铮没出息的直接就懵b了,要不要一上来就这么高难度啊! 张园没注意到宋铮那羞怯怯的小眼神儿,起身,扯着脖子就吼了两嗓子:“讯哥儿!讯哥儿!人呢?” 张园刚喊完,就听到另外一件屋子里有人搭话。 “来啦!来啦!在这儿呢!” 随着说话声,人已经出来了,穿了一件超低胸的连衣裙,露出白花花的肩膀,宋铮只看了一眼,就感觉脑门儿发热,有种流鼻血的冲动。 这就是周讯,活的!